长期以来,国内史学界对美国革命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研究美国革命与美国宪法的关系;①其次是论述美国革命与美利坚民族形成的问题;②第三是考察美国革命与奴隶制的关系;③最后是探讨美国革命的意义、成就和性质。相对于美国史学家关注宗教与美国革命的关系而言,国内史学界的论著十分阙如,几乎空白。本文旨在借鉴美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就宗教与美国革命之间的关系做一论述。
北美殖民地政治一宗教反叛资源
1775年3月22日,埃德蒙•伯克(EdmundBurke)在英国议会谈论美国革命时这样说道:“英属北美殖民地人追求自由精神的强烈程度也许大于地球上任何其他地方的民族。”据其分析,之所以如此,除了殖民地人的英国血统和殖民地实行民选议会制度等原因外,殖民地人从英国带去的宗教反叛传统乃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他指出“宗教力量……在北美这个新人类族群中既没有消耗殆尽,也没有削弱受损。……那里的人是新教徒,最反对思想和信仰上的绝对屈服。……殖民地宗教把抵抗原则作了高度概括化”。无独有偶,美利坚合众国先父、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Adams)与伯克“英雄所见略同”,认为北美殖民地人对英国干预殖民地宗教事务的担忧和害怕是激起他们走上革命之路的触发性原因之一,“这一事实在北美历史上确凿无疑”。
从伯克和亚当斯两人关于宗教对美国革命产生之影响的评论中,我们可以概括出两点:第一,早期移居北美的英国人中,新教徒及其宗教反叛精神是美国革命爆发的渊源;第二,北美新教徒及其他宗教力量之所以‘‘揭竿而起”,乃是由于英国试图干涉北美宗教事务。前者是间接的,为宗教引发革命奠定了人力资源和思想基础;后者是直接的,是触发革命‘‘引爆”的导火线。显然,考察这两点是论证宗教是否对美国革命爆发产生重大作用的关键。
根据帕屈歇•伯纳弥(PatriciaBonomi)的说法,北美的这种宗教反抗精神源于英国斯图特王朝的宗教异议和宗教政治。17世纪上半期,斯图特王朝宣称君权神授后,英国自由派群起抵制和反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反绝对权力理论。简而言之,此理论汲取了欧洲三方面的思想资源,即宗教改革思想、佛罗伦莎人文主义者提出的基督教柏拉图主义思想及当时方兴未艾的共和主义思想和宗教宽容观念。英国激进自由派把这三个思想资源柔和成一体,向斯图特王朝的君权神授之说挑战,向教会高权(high-church)保守派进逼。但根据乔治.马斯登(GeorgeMarsden)的研究,美国革命中的宗教反叛精神与英国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统治时期(1649-1660)存在着更直接的联系,因为克伦威尔不仅使英国走向共和,而且还使清教徒成为一个独立教派,享受充分的自由。无论是伯纳弥的观点,还是马斯登的论说,尽管他们就美国革命宗教反叛精神渊源之说在具体时间上有差异,但他们所指涉的是一回事,即英国激进自由派反对绝对权力、主张共和主义、提倡宗教宽容。
就这些思想而言,英国17世纪的约翰•米尔顿(1608-1674)最具代表性。作为一位政论家和诗人,米尔顿为反对英国国王查理斯一世(1600-1649)专制统治而撰写的政治檄文,被认为是17世纪时期英国政治一宗教自由激进思想的奠基作品。⑥限于篇幅,这里无法就米尔顿的政治一宗教思想全面展开,只能就其要者概述几点:首先,米尔顿不仅否认英国国王君权神授之说,而且指出国王之权源于人民,因而对后者负有责任;其次,米尔顿拒绝英国教会有关《圣经》禁止教徒反对堕落、专制国王之说,提出国王一旦违背高于宪法或法律的宗教和伦理准则(higherlaw),真正的基督教徒有责任抵抗和反对,因为‘‘人民把一个不讲正义的国王赶下台,比听任该国王压迫无辜民众更符合上帝的道德精神”;第三,米尔顿反对英国的国教圣公会的主教制(Episcopacy),认为这种制度对英国的“政”和“教”都构成了威胁。这是因为,国教借助其委任的主教,不仅在宗教事务上独断专行,扼杀自由,而且通过其权力渠道渗透政府,对政治决策横加干涉。⑦米尔顿这些反对国王和教会专制统治、主张主权在民、信仰自由的思想和观点,不仅为英国17、18世纪的激进自由派所继承和发扬,而且还通过英国移民等方式传送至北美大陆,成为北美殖民地人日后反抗和抵制英国国王和教会的思想武器。这就是上述北美宗教反叛精神的思想渊源。
如果说英国17世纪自由激进宗教一政治思想为北美殖民地提供了宗教反叛之思想资源,那么17
世纪初开始向北美移居的英国教徒则为北美殖民地宗教反叛提供了人力资源。众所周知,北美殖民地时期的英国移民中教徒居多,其中大多数人把自己看做克伦威尔时代‘‘清教共和国”(PuritanCom-
monwealth)传统的继承者,尤其是居住在新英格兰地区的基督教公理会教徒和散居于各地的苏格兰-爱尔兰长老派教徒。①据相关数据统计,1690年前,北美殖民地90%的教会分别隶属于公理会和圣公会两大教派。②18世纪30-40年代的“第一次大觉醒运动”和1690年后移居北美的移民群体,极大地改变了北美殖民地的宗教派别构成,使其愈益走向多元化。时至1770年,北美殖民地隶属于公理会和圣公会两大教派的教会组织减低至35%。®“第一次大觉醒运动”不仅重塑了公理会教派,而且提高和加强了长老派、荷兰改革教派(theDutchReformedChurch)和德国改革教派(theGermanReformed)的地位和影响。更重要的是,在“第一次大觉醒运动”的推动下,北美殖民地南部的洗礼教派和循道宗派的人数迅速增长,使该地区的圣公会地位遭到严重削弱。尽管“第一次大觉醒运动”没有直接导致美国革命的爆发,但由于“它宣称社会各个阶层的每个人都有权利挑战既有权威”,所以它不仅促进了殖民地反权威教会(theEstablishedChurch)的宗派力量,而且还为殖民地人日后反抗英国“作了前期性思想准备工作”。
这种反权威教会的宗教力量,随着大量来自不同地区的移民定居北美而得到进一步加强。据数据统计,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初,近25万人移居北美。⑤这些移民不仅给北美带来了各种各样不同的宗教信仰,而且还送来了大量对英国没有好感甚至敌视的教徒。以那个时期大量涌入的苏格兰及苏格兰-爱尔兰长老派教徒为例,无论从民族冲突角度上讲,还是从宗教信仰角度上讲,他们与英国(英格兰)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结怨和分歧。作为苏格兰人,他们不喜欢英格兰人;作为长老派教徒,他们厌恶英格兰教会(圣公会)。所以,当殖民地和宗主国爆发战争时,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了美国革命的急先锋。⑥由于苏格兰或苏格兰-爱尔兰长老派教徒在美国革命前呼吁独立、在美国革命中冲锋陷阵,英国有时把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大陆军称作‘‘长老派军”,⑦把美国反抗英国统治看做‘‘十足的爱尔兰-苏格兰长老派叛乱”。®也许,这样强调作为宗教力量的苏格兰长老派在美国革命中的作用有夸张之嫌,但鉴于苏格兰与英格兰在民族和宗教问题上的严重分歧以及18世纪时期移居北美的苏格兰人之多(苏格兰人其时在宾夕法尼亚占该地人口四分之一),说苏格兰长老派教徒构成反英主力军不应为过。当然,同一时期来的其他宗教群体,如大量讲德语的各种教派路德教、归正教(Reformed)、循道教、洗礼教和天主教等]和来自法国的基督教新教(胡格诺派),也或多或少地扮演了推动北美走上独立之路的角色。这是因为,这些来自英国以外的民族和宗教群体,来北美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包括信仰在内的各种自由,一旦英国国王或教会试图限制或者剥夺他们的自由,他们自然成为反抗英国、争取独立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18世纪时期大量移居北美的非英裔宗教派别,一方面削弱了以前北美殖民地占统治地位的公理会和圣公会两大教会,使北美殖民地宗教日益走向多元化,另一方面强化了北美殖民地对包括宗教在内的各种自由的追求,使得英国任何旨在控制殖民地宗教信仰的举措即刻遭到他们的反抗和抵制。这就是上文所说的北美宗教反叛精神的人力资源。
北美殖民地政治一宗教反叛导火线
英国激进政治一宗教观念固然为北美殖民地反抗英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思想资源,18世纪上半期发生在北美殖民地的‘‘第一次大觉醒运动”和来自欧洲的大量不同宗教派别的移民固然为北美殖民地抵制英国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人力资源,但这些资源在没有激活之前仅是一种潜在、涌动的力量。只有当它们被催化和激活时,这些资源才可能发挥出能量,爆发出威力。就18世纪中叶北美殖民地扯起反英大旗而言,触发他们走上政治一宗教反叛之路的导火线就是前文提及的亚当斯之评述,即英国试图干涉殖民地宗教事务。
众所周知,16世纪欧洲大陆爆发宗教改革运动后,英国也紧随其后进行了宗教改革,使其从一个基督教天主教国家转变成一个基督教新教国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以英国圣公会(theChurchofEngland)为国教的教会,国王集世俗和宗教权力于一身。①英国向北美移民后,圣公会教徒大多定居在南部殖民地,并凭借其绝对人数优势在那里建立了以圣公教为名的国教。②尽管如此,英国圣公会在北美殖民地并非“万事如意”。其最主要原因是,英国圣公会在殖民地一直没有驻地主教(ResidentBishop),致使其神职人员授圣职礼需由主教主持的教义无法在殖民地执行,给教会事务带来了极大的不便。③任何想授命圣职、正式担任神父职位的人,必须去英国完成这个仪式,而本地神父一旦失职,殖民地也没有主教给予其惩戒。④显然,这种结构性缺失极不利于英国圣公会在北美开展工作,更遑论扩大影响。为此,英国和殖民地的圣公会支持者们开始于18世纪60年代初起呼吁英国圣公会派遣一位主教来北美殖民地主持工作,以便使圣公会在主教的带领下在殖民地‘‘响亮地发出同一个声音”。
从圣公会角度来看,英国派遣一个主教去北美殖民地主持宗教礼仪和宗教事务乃是一个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决定。但在殖民地非圣公会教徒看来,圣公会派遣主教驻扎北美,轻而言之,恰如前引亚当斯之言,是对殖民地宗教事务的干涉,重而言之,恰如马斯登所说,似有把北美殖民地“圣公会化”(Anglicization)的阴谋。©事实上,对那些本身对英国圣公会持怀疑心态的非圣公会教徒来说,圣公会任何涉及他们宗教权利和权益的举动都不受欢迎,应予以抵制;而对原本与圣公会就有怨恨甚至敌意的清教徒来说,圣公会派遣主教来北美不啻是把英国的圣公会国教移植过来,使他们受二茬罪。考虑到1763年‘‘法印战争”(theFrenchandIndianWar)结束后英国开始加大对其北美殖民地的控制这一新态势,英国圣公会派遣主教赴北美一事引起北美殖民地人尤其是新英格兰清教徒的猜忌、怀疑、紧张甚至恐惧乃在情理之中。鉴于这一原因,美国历史学家卡尔•布莱登鲍弗把圣公会派遣主教事件称作为“大恐惧事件”(theGreatFear),即主教事件在清教徒等非圣公会教徒中引起了大恐惧。®也正是源于这种心理上的恐惧和担忧,当有人传出马萨诸塞剑桥镇开始为英国圣公会准备派遣的主教建造住房时,波士顿教徒们群情愤恨,纷纷指责此举为圣公会染指殖民地事务的有力证据,旨在扩大其在殖民地的权势范围。®—些憎恨圣公会的清教徒则以不容置疑的语言提醒殖民地公众:早先不正是英国圣公会把清教徒们赶出家园,让他们来到北美这一蛮荒之地?难道他们还要追赶过来,使清教徒们永远无法获得心灵的安宁吗?
当英国圣公会派遣主教事件被“上纲上线”,变成一个圣公会干涉殖民地宗教事务和试图回到当年圣公会国教镇压、迫害清教徒这样一个高度严重问题时,事件的性质就不再为是否派主教这样一个‘‘人事安排”问题,而是一个控制和反控制、压迫和反压迫的问题。换言之,此时的主教问题已经带上了一定的政治色彩。事实上,正是因为殖民地宗教激进教徒持这种看法,当英国圣公会派遣主教之事在殖民地闹得沸沸扬扬时,他们不仅谴责英国圣公会在教主派遣上的做法与天主教教会无异,旨在实行专制统治,而且批评支持英国圣公会的英国国王。①1765年8月12日《波士顿报》的一篇文章把英国圣公会和罗马天主教相提并论,指责它们的教义、机构和宗法都是为了钳制人们的宗教自由,控制他人的灵魂,使他们沦为教会的奴隶。文章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英国圣公会派遣主教来北美,用意只有一个,即“奴役美国”。②事实上“时至18世纪60年代,在经历了‘第一次大觉醒运动’和以反天主教为主调的法印战争之后”美国新教徒越来越倾向于认为,自己‘‘在从事着一场全球范围内的反恶魔撒旦”讨伐运动。®不管在新教牧师的布道中,还是在报刊上,北美殖民地人开始明确地把英国及它的国教(圣公教)与天主教等量齐观,把它们看做是如同天主教一样的反基督者(anti-Christ),并把自己抵抗和反对英王统治和圣公会干涉等同于保卫基督教、争取政治和宗教自由的斗争。1760年代后期,北美殖民地新教徒清晰地把基督教自由定义为包括公民和信仰权利在内的双重权利;“时至1770年代,宗教与革命政治思想如此之紧密交织在一起,以致两者无法区分开来”。④尽管英国圣公会最终并没有向北美殖民地派遣主教,但后者对此事的恐惧一直持续到美国革命爆发之际。鉴于英国圣公会为英国国教,所以北美殖民地对主教派遣之事的愤怒逐渐转换为对英王的愤怒,认为此事实际上‘‘已显示出英国开始走向专制”。⑤至此,抵制英国派遣主教即为反抗专制,两者无法区别开来。这种情况下,宗教自然而然地成为推动美国走向革命之路的重要力量。
事实上,北美殖民地新教徒对英国圣公会历来仇视,不管是他们在英国居住期间,还是在他们离开英国之后都是如此,其中清教徒的仇视最为强烈。这种仇视的最主要原因是,新教徒尤其是清教徒认为,英国圣公会与罗马天主教会除了名称不同之外,其他几乎无甚差异,两者乃一回事。⑥而就天主教而言,他们在早期新教徒眼中几乎就是反基督者的化身。北美殖民地时期,除了三个殖民地允许天主教徒参加选举之外,其他十个殖民地都不准许。新英格兰等殖民地甚至禁止天主教徒担任公职。更有甚者,在弗吉尼亚,任何天主教牧师一旦进入该地区便遭逮捕。整个殖民地时期,除了宾夕法尼亚之外,所有的殖民地都禁止建立天主教学校。⑦在北美殖民地反天主教情绪如此蔓延、如此高涨的情形下,当英国议会1774年通过《魁北克法案》,允许魁北克保留其天主教会的官方地位时,北美殖民地美国人的愤怒和仇恨可想而知。在不少新教徒看来,原先的‘‘法印战争”部分原因就是赶走法国天主教;现在英国及其北美殖民地胜利了,英国本应在北美建立一个基督教新教的天下,怎么竟然允许魁北克的天主教继续存在下去?鉴于新教徒(尤其是清教徒)原先就认为英国圣公会与罗马天主教“半斤八两”,差别不大《魁北克法案》无疑更加深了他们对英国当局和英国圣公会的怀疑和敌意“认为英国此举旨在通过让可恶的天主教徒向殖民地渗透和扩展的方法来达到其宗教上压制新教徒的目的”。®公允而言,英国议会通过《魁北克法案》的考量与其说旨在让天主教从加拿大蔓延至美国,或者说藉此吸引欧洲天主教徒移居北美,还不如说是为了安抚以天主教为主体的魁北克人,以求得该地区的安定。不然,一旦魁北克人被禁止信仰天主教,那里的管辖和统治将极为棘手。然而,这一法案对历来仇视天主教的北美新教徒来讲不啻为英国的一大阴谋,有破坏北美殖民地基督教新教大好江山之重大嫌疑。于是,如同北美殖民地新教徒在主教派遣问题上反应激烈一样,他们在《魁北克法案》问题上也显现出激烈、广泛和高涨的反英情绪,使北美殖民地与宗主国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直至无法化解。
北美殖民地的报刊以辛辣的言辞向英国发难《宾夕法尼亚报》1774年10月12日刊文指出,《魁北克法案》将允许“那些来自地狱的疯狗”到“我们地区来称王称霸”。①《波士顿邮报》载文称《魁北克法案》旨在执行一项恶魔方案,试图组织起四千加拿大天主教徒向美国发起进攻。®罗德岛的一份地方报纸从1774年10月至1775年3月,几乎每期都提及‘‘加拿大魁北克的天主教问题”。③新教神职人员纷纷披挂上阵,谴责天主教历史上的种种罪状。譬如,波士顿的一位新教派牧师指责说,天主教所做的事情“已使人类蒙羞’,“使世界不少的地方留下了许多无辜者的鲜血”。④达塔茅斯的一位新教派牧师谴责说,天主教教皇是启示录中的‘‘第二大野兽”。⑤康涅狄格的一个牧师则宣称,用不了多久,康浬狄格的新教徒也许会被迫放弃“世界上最好的信仰”,改信“教皇主张的那套野蛮、愚蠢和迷信的教义,不然不是被绑在树桩上烧死,就是遭受罗马教廷审判”。根据该牧师的说法,其时的英国立法者已受恶魔控制,所以《魁北克法案》“源于那些邪恶的政客”⑥殖民地的政治领袖也挥笔撰文,指责《魁北克法案》,如汉密尔顿就发出了这样的义愤之词:“英国人的心为何如此冷酷,竟然为了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建立专制权力和教皇统治而认为英国议会可以通过这么个《魁北克法案》?”。汉氏警告说,一旦这个法案执行起来,美国人的“生命、财产和宗教信仰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因为它将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欧洲大陆的无数天主教徒奔向魁北克,直至最终摧毁美国。⑦美国大陆会议也加入进这个反《魁北克法案》之浪潮。1774年9月21日,大陆会议发表一个由约翰•杰伊等人起草的《告大不列颠人民书》,对英国议会通过这样一个“在全世界各个地方散布不敬神思想、鼓吹信仰盲从、动辄宗教迫害和杀戮以及引起人们揭竿造反”的宗教法案深表震惊,指出一旦此阴谋得逞,那么加拿大天主教徒就会带着敌意对待美国新教徒,不是迫使他们皈依天主教,就是使他们沦为奴隶。
这些言辞如此激烈、语调如此严重的谴责和抨击,固然有夸大的成分,但它们也确实反映了殖民地人对英国政府的怀疑、不信任乃至愤恨。粗略看一下北美殖民地的格局,我们可以发现,英属美国殖民地(尤其是新英格兰地区)反天主教力量相当强大。整个18世纪时期,新英格兰地区多次动员新教徒向法属加拿大天主教发动军事进攻。法印战争结束后,英属美国殖民地新教徒为加拿大归入信奉新教的英国管辖而欢欣鼓舞。⑨《魁北克法案》的通过,对这些倾向于把神权一皇权联姻等同于专制统治的新教徒来说,无疑是英王走向专制的证据,即借助天主教势力实行对北美殖民地的专制,捍卫英王在北美的统治。瑏以此推论,英王及英国议会通过的《魁北克法案》便成了专制的象征,而反抗和抵制他们的北美殖民地则是追求自由的代表。于是《魁北克法案》与英国圣公会派遣主教问题一起,成了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宗主国分歧和矛盾进一步激化的两根导火线。
殖民地政治一宗教反抗走向一体
随着英国圣公会主教派遣问题和《魁北克法案》允许天主教在加拿大继续存在下去的问题不断激化,尤其是随着法印战争后英国针对殖民地推出一系列旨在加强对后者控制的法案如《茶叶法案》和《印花税法案》等之后,殖民地与宗主国在政治和宗教上的矛盾越来越走向一体,即在政治和宗教两个方面,英国都显现出专制态势。这里的核心是专制,政治和宗教只是其表现形式。显然,当政治与宗教结为一体,同为专制之表现形式时,反对其中的一个也就等同于反对另外一个。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沃尔德曼指出,18世纪中期的殖民地新教徒已认识到‘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须臾不可分离”失去一个意味着失去另一个。①以此推论,殖民地新教徒反对英国向殖民地派遣主教和通过《魁北克法案》的行动,不仅在争取宗教自由,而且在争取政治自由,从而使两者结为一体,推动美国革命的爆发。有关这一点,我们略微检视一下殖民地神职人员在美国革命爆发前在政治和宗教两个方面问题上所阐述的观点便一清二楚。
以波士顿的新教神职人员为例。当该地区的反英情绪日益高涨时,尤其是‘‘波士顿惨案”(1770年3月5日)之后,许多波士顿教士们即刻参加到爱国主义力量一边,并从宗教立场上为殖民地反抗英国统治提供神学和道义上的辩护。波士顿一位对约翰•亚当斯产生重要影响、名叫乔纳森•梅修(JonathanAprilhew)的牧师指出,英王查尔斯其实早就背叛了上帝,因为他不仅允许人们在安息日娱乐玩耍,而且居然鼓励天主教在北美的盛行,试图用天主教的教义和礼仪替代清教徒信仰和行为。梅修为此提出,当国王“成为暴君,不再将其臣民视为保护和珍惜对象,而是作为吞噬和摧毁对象时,那么,我们作为臣民理所当然地不仅应该断绝对其的忠诚,而且还应对其进行反抗”。②以此思想为出发点,梅修与其他爱国教士们在布道时向教徒们提醒说,既然上帝旨在让其子民自由,而英国国王却试图剥夺新教徒的自由,那么显然,他们为自由而反抗英国国王不仅得到上帝的支持,而且这种为自由而战本身实际上就是为上帝而战。如果需要的话,殖民地人应拿起武器来保卫自己的自由。还有一些更爱国和更激进的新教徒牧师说得更为直截了当。马萨诸塞州一个牧师在纪念“波士顿惨案”的一次布道中宣称,殖民地人的反抗事业绝对是正义的,如果英国胆敢再用武力来镇压他们,那么“基督教仁爱精神将激励我们用鲜血来灌注我们的大街”。
鉴于宗教在判断人和物时常以‘‘天使”与‘‘恶魔”为界限来划分,所以当殖民地新教徒把自己看做是上帝的子民即“天使”时,英国便自然而然地成了“恶魔”。对不少新教派牧师和教徒来说,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宗主国的斗争无异于光明与黑暗、天堂与地狱、正义事业与人类毁害者的斗争。④如果说1763年法印战争结束之前,法国及其所代表的天主教是殖民地新教徒眼中的‘‘恶魔”的话,那么1763年之后,随着英国推出一系列旨在控制和压制殖民地的政治和宗教法案,英国便取代法国成为殖民地人心目中的“撒旦”。⑤康浬狄格的一位牧师1776年就此宣称,英国如同《圣经》提及的“七头兽”‘其腐败的专制和镇压制度是英国议会和部长们制定和通过的”,殖民地人应勇敢地与这“七头兽”作斗争。另一位康浬狄格牧师在美国革命爆发后则指出,殖民地人进行的革命实际上是在埋葬“七头兽’,“为迎接千禧年这一欣喜大事件的降临铺平道路”。©殖民地牧师们这些泾渭分明的激烈言辞,把殖民地与英国的是非黑白关系做了旗帜鲜明、高度概况的阐述,从而帮助他们一目了然地洞悉两者矛盾的症结所在,并催促他们采取行动,为正义、自由和上帝而战。目睹殖民地爱国教士们这种威严逼人的攻势,一位殖民地英国保皇派对教士们鼓动美国革命的气势不禁大为感叹,觉得这场美国革命不啻是‘‘一场宗教战争”。
结语
早期移居美国的欧洲移民中,尤其是英国移民中,新教徒占绝大多数,其中不少是为逃避宗教迫害、寻求宗教自由而背井离乡、前往北美大陆的。这种对宗教自由的热切追求和向往,使他们对任何企图剥夺或压制宗教自由的法律措施或政治行为都极为敏感。基于他们从英国继承过来的反专制思想传统和在英国期间遭受的宗教迫害经历以及在北美所享受到的宗教自由环境,当英国决定采取两大宗教措施(派遣圣公会主教和通过《魁北克法案》)时,殖民地新教徒(尤其是清教徒)认为英国国王和议会开始走向专制,使殖民地的宗教自由处于危险之中。伴随着英国在政治和经济上加强对殖民地的控制,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构成一体,成为殖民地人争取独立和自由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为了捍卫宗教自由,殖民地新教徒以上帝的名义和宗教语言为独立辩护、为自由呐喊,并借助宗教在民众中的广泛影响和崇高地位,积极鼓动和热切敦促教徒们行动起来反抗英国的统治,与政治鼓动家们一起,一步一步地把殖民地推上美国革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