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说是可以反悔的。如果当你所邀请的公司给你发了入职邀请之后,你已经回复确认了,那么从正常的渠道上说,你就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公司上班,但是如果你又觉得不太合适,那么需要反悔,这种你要及时的和公司人力经理进行沟通,并且说明自己的原因,求得自对方的谅解,一般来说是可以反悔,但是尽量不要这样做。拒绝入职后果当事双方订立合同一般需要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企业制作的录用通知书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而“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已成立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并产生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应聘者收到录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前去报到,就可以认定其同意了要约内容,合同宣告成立。如果企业以应聘者不符合要求或岗位不存在等理由单方撤销录用的,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向应聘者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