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以1998年由子非鱼提出的“递弱代偿原理”为理论依托,反观老子的“道”论,探讨了二者之间的联系,并对人类当下种种状况进行思索。 关键词:递弱代偿原理 老子 道 一
令史是中国古代官署中设置的一种办事人员,魏晋南北朝时期,令史这种官虽然地位低微,但在史书中出现的频率相当高。尤其是那时的尚书台令史,与两汉时期相比,不仅职责大大扩展,政治影响也非两汉时期可比,这是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但目前学术界对这一时期的尚书台令史尚未进行专门研究,本文的写作正是有鉴于此。一尚书令史的职责比两汉时期扩展 秦代在地方
第1篇:罗尔斯正义论的理论基础、主旨和现实启示 一、罗尔斯正义论的理论基础——新契约论 罗尔斯正义论的理论基础是新契约论,是对传统契约论的高度概括和抽象。“我的目的是要提出一种正义观,这种正义观进一步概括人们所熟悉的社会契约理论(比方说:在洛克、卢梭、康德那里发现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一个更高的抽象水平。”它偏重于人的理性选择,又简化了契
情绪、情感是人们对于某种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和欲望而产生的心理体验,它没有过多的观念思考和认识过程,因而通常被人们理解为是非理性的表现形式。 情绪与情感是两个密切相
——兼对黑格尔“无批判唯心主义”的批判性诠释 摘 要:本文从黑格尔哲学真正生长点的辨析出发,认为黑格尔哲学还具有当代意义和价值,并认为不能简单地把黑格尔的“思辨哲学
摘要: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曾出现过对物质对意识能否起决定作用的大争论,结果是肯定与否定双方难以说服对方而未有定论。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物质决定意识”
──以罗尔斯、诺齐克和哈耶克三人为例的考察 正如麦金太尔(macintyre)在《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whose justice ?which rationality?)一书标题中很有象征性所发问的“谁之正义”
筹备立宪是清末现代化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之一。环绕着中国是不是应该推进立宪政治这一问题,在清末新政中出现了持续的激烈的论战。本文通过考察清末立宪派与立宪缓行派之间的论
内容提要: 巴门尼德哲学不只是对过去唯心主义哲学的继承,更是对此前整个古希腊原始朴素哲学的继承和发展。他所提出的“存在”范畴与此前原始朴素哲学家们提出的“始基”范畴
牟宗三先生在当代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已经毋庸置疑。即便许多人或许还不能认同傅伟勋先生所说“牟先生是王阳明以后继承熊十力理路而足以代表近代到现代的中国哲学真正水平
提要:本文指出,新左派的“自由主义现代性理论替代论”,以及新右派(哲学基要主义)的“现代性理论放弃论”,都不能为现代性问题提供真正的讨论平台。本文通过哈贝马斯与卢
摘要:本文试图对“乌托邦”这一高频用语进行概念分析,追溯其词义的演变与沿革。自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问世以来,“乌托邦”有三种传统用法,皆有片面之处。在马克思主义
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一个民族要想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