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曾出现过对物质对意识能否起决定作用的大争论,结果是肯定与否定双方难以说服对方而未有定论。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因为核心词义蕴涵过宽,容易导致对其思想内容理解形成混淆。基于这一认识,本文尝试提出替代命题,进一步定位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
关键词:物质决定意识新探
一引言:艰难的辩解
现行各类文献及教科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权威理解,普遍采用以下基本观点:
世界是物质的;精神现象是物质的派生物并反映着物质;物质世界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中;……在社会发展中同样不是精神的因素决定物质的因素,而是物质的因素决定精神的因素,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1]
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生产实践的发展是决定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它科学地论证了存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以及意识对存在的反作用的关系。[2]
既要肯定物质决定意识的原则,同时还要承认意识具有相对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能动性,也就是说,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wWw.133229.COm[3]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是辩正唯物主义关于物质和意识关系的基本观点。[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又能反作用于物质……[5]
这些思想的直接本源,应当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下列观点: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6]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7]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曾出现过对物质对意识能否起决定作用的大争论,《社会科学争鸣大系·哲学卷》对此有过较为详细的综述,结果是肯定与否定双方难以说服对方而未有定论。
从语言学角度看,在阐述这类物质与意识关系,尤其是被称为“历史唯物主义核心内容”[8]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观点时,马克思、恩格斯及后期理论家并没有特别附加任何说明,因此,这里所涉及的物质、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社会生活等语词在语义上应当仅限于普通含义上的理解。于是,对各种初学者或者有一定程度的研习者(本人即属于此类;并经多方咨询,该领域一些高水平专家也往往难道其详或者解释的难以让人满意),在理解这些经典命题时——尽管“物质决定意识”原句并未在马克思、恩格斯论著中找到,但该命题无论在内容上抑或形式上,显然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意——往往存在种种难以清晰理解、真正领会的情形。较为常见、直接的诘难有以下具体表述:
如果说“物质决定意识”,那么,作为源于人脑的意识,可以做出对任何外在物质乃至对人脑自身做出改造、损毁主张等决定,将如何解释?
如果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有些民族、地区、国家的当权者,或者全民公决,在一定时期可以有个人意志或群体意志偏好地,选择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形态,又将如何解释?显见的示例如,俄罗斯国家近乎一夜之间经历了由最正统、最完全的社会主义制度到彻底的资本主义制度社会形态——社会存在剧变。
在试图回答以上诘难时,还应当注意的是,马克思本人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还表达了另外一种思想: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9]
一般文献、教材中也在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特征、意识的作用、认识论、人的本质等思想时,也多次不同程度地重申了如下类似观点: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哲学无用论”和“哲学万能论”都是锗误的。[10]
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又坚持意识的能动性。在肯定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承认意识在认识相改造世界中表现出来的巨大的能动作用。只有把物质的决定性和意识的能动性统一起来,才能科学地回答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才能真正理解意识的能动作用及其实现的途径。[11]
人们就是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去认识事物,或者是将一定的意见、计划、思想、方案转化到现实之中。从根本上讲。离开了实践,人们既不能认识世界,更不能改造世界。[12]
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人们才能更好地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13]
意识性,能动创造性。社会主体不仅要适应客观世界,使社会主体的活动符台客观对象的尺度,即对象本身的结构,属性、本质和规律性,而且要改造客观世界,使客观世界符合自己的内在尺度.即社会主体要根据自己的要求,需要和本性去塑造自然物,改童自然物的形式,使之符合于人类的要求。[14]
人们的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15]
面对如此丰富的“改造”世界的观点,难免让人很自然地将其看作与“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思想存在一定意义上的抵触。事实上,其中也可以看到对前述关于“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思想两项诘难的辩解,只是在众多“改造”观点的冲击下,任何含有辩解意味的说法似乎只能是艰难的,而且也实质性的难以自圆其说。
带有根本性冲突的是,任何“改造世界”的过程,其意向的产生乃至操作具体完成的直接承担,无疑全部来源于意识、受控于意识。简言之,“意识”、“社会意识”具有改造世界——“物质”、“社会存在”的主动性和直接性。这样,再行认可“意识”、“社会意识”被“物质”、“社会存在”决定,难免陷入思维混乱的泥沼,也让任何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
二症结:宽泛词义的狭隘使用
回顾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根本对立,也即如所周知的“先有物质”、“物质第一性”还是“先有意识”、“意识第一性”问题,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稍有一定现代科学常识的人,已绝不会再行抱守“先有意识”、“意识第一性”这种最原始的唯心主义观点(而对其他变形的唯心主义思想要加以反驳,仍非易事)。然而,从断言“先有物质”、“物质第一性”到断言“物质决定意识”(暂时搁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论题),却存在实质性差异:断言“先有物质”、“物质第一性”,仅仅是断言“意识”相对于“物质”的存在次序;而断言“物质决定意识”,则是断言了物质对意识的作用形式。
那么,“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的“决定”究竟是什么样的作用形式呢?
一般词典及专业词典中“决定”一词与上述命题相关的含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起主导作用”[16];“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起主导作用”[17];“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基础或先决条件”[18];“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客观事物规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发展、变化”[19]。
由于具有能动性、主动性的意识,显而易见地对仅具有被动性、从动性的“物质”具有“改造”功能,这样,“物质”对“意识”具有的“起主导作用”以及“……客观事物规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发展、变化”的作用,将不复存在。换言之,从“决定”诸含义的不同层面看,真正表征“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具体含义的主要就是“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基础或先决条件”部分;而“起主导作用”、“……客观事物规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发展、变化”部分,并不存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前述诘难观点的直接支持。简言之,在“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决定”的含义被狭义广用了。
不难想见,针对上述诘难,也许有人会提出“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的“决定”是在更具体、更本源的意义上说的,也即是就“意识”、“社会意识”在本源上依存于“物质”、“社会存在”而言的。如此,在普通意义上遭到诘难,转而寻求对词义进行牵强的延伸,这种舍直接而诉诸曲折的硬性补救方式,多少存在有违惯例的嫌疑。这也正是本文提出异议的主要原因。
三明晰:各司其职的关系
中国古代思想者对天、人关系有过一些精妙的论述:
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为。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御驰马,蓬中擢舟船矣。[20]
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21]
人非天地不生,天地非人不灵。[22]
从这些观点不难领略这样一些思想:天的功用在于为人供给,产生万物,没有天,人就不会存在;人的功用在于主动作为,料理万物,没有人,天下也不会有富含灵气的智慧。这里的人当然泛指广义的具有一定智能或类似智能的人及逐步演进的“前类人”。
这里论及的天人关系,与前文论及的“物质”、“意识”关系有极大的相似性。尤其是“车上御驰马”的比喻,深刻地揭示了自觉、主动的能动性与非自主、被动的从动性的相互关系:没有车、马,人做出的“御”及其赶路、运货、征战等目的将无从谈起;而没有人,即使有车、马,也仍然无所谓“御”,更谈不上御的赶路、运货、征战等目的。
事实上,纵览世界哲学史可见,直到列宁才给出物质的完整、明确的定义,并对其特性进行了根本概括,此前数千年来的西方唯物派、唯心派哲学家们,对物质是什么尚且没有明确,居然能够围绕世界的本源究竟是物质或意识长期争执不休,这种现象不能不说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乖谬;而且,此类现象,即便在当今学术领域,也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时有发生(如对“真理”、“科学”、“理性”等概念的认识,难说有多大程度的共识,但自说自话的论述仍然洋洋洒洒)。关于物质的定义及特性概括,列宁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时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23]。
这一观点表明,物质“是客观实在”,能够“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或者从物质与感觉——意识的本原关系来说,物质与意识间属于这样一种关系:物质对于感觉——意识具有客观实在性,能够为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而意识作为人脑的机能——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来源、依托于物质,同时,意识的作用对象也是物质,且至为关键的是这种作用是能动的。因此,为避免“决定”一词的广义狭用,导致对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的理解含混,不妨在保持揭示其关系本质的前提下,以如下形式更清晰地进行阐释:
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物质、社会存在以其非能动、非生命性本质,是意识、社会存在的依托基础及功能作用的先决条件,并对意识、社会存在发挥功能作用有一定制约性;意识、社会意识以其长期发展而来的能动、生命性特质,在立足于物质、社会存在的前提下,对其发展、变化具有导向、支配作用。
或者,更简要地概括为:物质、社会存在对意识、社会存在有先决、制约功能,意识、社会意识对物质、社会存在有导向、支配作用。
与传统的“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的“决定”含义相比较,不难发现,上述概括中的核心词“先决、制约”、“导向、支配”含义正相当于上述“决定”含义的不同侧重方面。前一方面揭示了“物质”、“社会存在”对于“意识”、“社会意识”的基础性功能,后一方面揭示了“意识”、“社会意识”对于“物质”、“社会存在”的主动性作用。
四结语: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来源之一,苗力田、李毓章主编的《西方哲学史新编》在论及其自然界与人的关系时特别提及了下列被很多哲学史文献忽略了的深刻思想:
自然界这个无意识的、非发生的永恒实体,是第一性的实体,但不过是时间上的第一性而不是地位上的第一性。人这个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物的实体,在时间上是第二性的,但在地位上则是第一性的。[24]
尽管这一观点用于解释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仍显不够完全,如物质、社会存在对意识、社会意识不仅是时间排序上的第一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赖以依托的基础性的,然而,仅此已能够极为深刻、形象地洞悉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各司其职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也许并不认同费尔巴哈的上述观点(或者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从“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到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各司其职观点的改变,仍然包含于恩格斯“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25]重要理念之中,当然很自然地加上这一理念的扩展:随着社会思想领域中的每一个新的探索,历史唯物主义也可能要改变自己的观点。◇
注释:
[1]《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年,第18页
[2]《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年,第578页
[3]张铁森等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第57页。引者说明:选择本书作为参考资料仅仅因为该书语言叙述及对马克思原著内容的表达较为全面、细致。其他各种文献、教材核心内容基本一致,不再赘述。以下引用皆出于类似想法。
[4]玉波朱成全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08月第1版,第54、55页
[5]赵家祥聂锦芳张立波著,《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01月第1版,第163页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31页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82页
[8][英]乔治.莱尔因著,《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姜兴宏、刘明如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2月第一版,第21页
[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19页
[10]张铁森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23页
[11]同上,第58页
[12]同上,第61页
[13]同上,第166页
[14]同上,第291页
[15]同上,第318页
[16]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缩印本,1990年12月,第一版,第415页;
[17]万启智等编,《新法编排汉语辞典》,新华出版社,1985年7月第一版,第226页;另,基本相同的有,李科第主编的《实用汉语词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第498页;
[18]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第718页;
[19]唐志超主编,《现代汉语词典》,吉林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第463页;
[20]东汉.王符,《潜夫论·本训》
[21]唐.刘禹锡,《天论·上》
[22]南宋.何承天,《达性论》
[2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4月第一版,第128页。需要指出的是,列宁的定义未必无懈可击,然而。总体上并不妨碍唯物主义的核心立场。见拙作另文详述。
[24]苗力田、李毓章主编,《西方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第一版,第671、672页
[2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995年6月第2版,第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