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民族主义与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1]
中华民族形成很早,但民族意识较为淡薄,借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古代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而不是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这也是一些人认为中国古代没有形成民族和民族主义的重要原因。然而,1840年的鸦片战争后,尤其是1895年的甲午战争后,随着中华民族危机的日益加深,西方近代民族主义开始传入中国,并促进了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发展和高涨。[2]而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发展和高涨,则又进一步促进了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中华民族自我意识觉醒的主要标志,便是中华民族这一表示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统一的民族共同体之观念的形成,它包括这一观念的提出、确立和得到各族人民的普遍认同。
关于“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学术界已有一些研究成果,尤其是中国人民大学的黄兴涛教授有长篇论文《民族自觉与符号认同:“中华民族”观念的萌生与确立的历史考察》发表(载香港《中国社会科学评论》2002年第1期创刊号),对“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研究做出过重要贡献。但这些成果很少将“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及其演变过程结合起来进行考察,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或缺失。实际上,“中华民族”这一表示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统一的民族共同体之观念从提出到确立、再到被各族人民普遍认同,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发展和高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有鉴于此,本文拟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就“中国近代民族主义与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作一研究,不当之处,欢迎各位批评指正。
(一)
清末民初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阶段,[3]也是“中华民族”观念的提出和使用阶段。而最早提出和使用这一观念的便是最早引进和介绍西方民族主义的梁启超。1901年,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一文中首次提出了“中国民族”的观念,并将中国民族的演变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第一,上世史,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也”;“第二,中世史,自秦统一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激烈之时代也”;“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以至于今日,是为世界之中国,即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也”。[4] 1902年,梁启超又在“中国民族”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中华民族”的观念。他在是年发表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首先用诗一样的语言对“中华”一词的内涵做了说明:“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其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之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一基础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我中华有四百兆人公用之语言文字,世界莫能及。我中华有三十世纪前传以来之古书,世界莫能及。”[5]接着,在论述战国时期齐国的学术思想时他第一次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权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6]不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1904年)等文中他又多次提到“中华民族”,并就“中华民族”自始是单一民族还是由多民族融合而成?如果是由多民族融合而成,则有无“最重要之民族”以及“最重要之族为何”等问题进行了考察。[7]
继梁启超之后,清末使用“中华民族”这一观念的还有立宪派的另一代表人物杨度和著名的革命党人章太炎。杨度在1907年发表的《金铁主义说》一文中不仅多次提到“中华民族”,并且还比较清楚地说明了“中华”作为民族名称的由来和特征:“中国向来虽无民族二字之名词,实有何等民族之称号。今人必目中国最旧之民族曰汉民族,其实汉为刘家天子时代之朝号,而非其民族之名也。中国自古有一文化较高、人数较多之民族在其国中,自命其国曰中国,自命其民族曰中华。即此义以求之,则一国家与一国家之别,别于地域,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远近也。一民族与一民族之别,别于文化,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8]同年,章太炎在《民报》第15号上发表《中华民国解》一文,其中也两次提到“中华民族”,一次是转引杨度的话,另一次是他自己的论述。他说:“中国魏晋以来,异族和会者数矣。稽之谱谍,则代北金元之姓,视汉姓不及百一,今试于通都广市之间四方所走集者,一一询其氏族,旧姓多耶?抑吊诡殊恒之姓多耶?其间固有私自改变与朝廷赐姓者,徵之唐宋人姓氏书中其数犹最微末。夫岂徒中华民族之空模,而以他人子弟充其阙者。”[9]
就梁启超、杨度和章太炎对“中华民族”这一观念的具体使用来看,一方面,无论是梁启超、杨度,还是章太炎,他们都是在“汉族”的涵义上使用“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梁启超曾明确指出,“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它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胄”。[10]另一方面,梁启超、杨度和章太炎在“中华民族”是“文化”称谓还是“血统”称谓的理解上又有所不同。具体来说,梁启超和杨度强调“中华民族”是一“文化”的称谓,而非“血统”的称谓,历史上那些接受了中华文化而非汉民族血统的民族实际上已成为中华民族亦即汉民族的一部分。梁启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就认为,“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的产物,在对其融合过程进行了详细考察后,他“悍然下一断案曰: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11]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一文中更是一再强调,“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故《春秋》之义,无论同姓之鲁、卫,异姓之齐、宋,非种之楚、越,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亲疏之别。其后经数千年混杂数千百人种,而称中华如故。以此推之,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可决知也. 故欲知中华民族为何等民族,则于其民族命名之顷,而己含定义于其中。与西人学说拟之,实采合于文化说,而背于血统说。华为花之原字,以花为名,其以之形容文化之美,而非以之状态血统之奇,此可于假借令意而得之者也。”他并且要人们相信,随着各民族之间融合的加强,不久的将来,“不仅国中久已无满、汉对待之名,亦已无蒙、回、藏之名词,但见数千年混合万种之中华民族,至彼时而更加伟大,益加发达而已矣”。[12]就梁启超尤其是杨度对“中华民族”的论述来看,他们不仅认识到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的民族特征,而且已经初步具有了“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称谓的思想。但和梁启超、杨度不同,章太炎则更看重血统对“中华民族”亦即汉民族形成的作用,他在《中华民国解》一文中就批评杨度“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的观点有“三惑”:一是“未明于托名标识之事,而强以字义皮傅为言”;二是“援引《春秋》,以诬史义”;三是“弃表谱实录之书,而以意为衡量”。他认为杨度对“华”字本意的理解是错误的,“华”的本意或第一义是地域名和国名,不是族名,不能随意将“华”作“文化”、“华美”或“文明”解。他虽然亦承认历史上的汉族对其他民族的融合或同化作用,其他一些民族已成为汉族的一部分,但同时又强调现实中汉族与满族没有完全同化,汉族是汉族,满族是满族,满、汉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血缘区别。用他的话说:“夫言一种族者,虽非铢两衡校于血统之间,而必以多数之间同一血统者为主体。何者?文化相同,自同一血统而起,于此复有殊族之民,受我抚治乃得转移而翕受之。若两血统立于对待之地者,虽欲同化莫由”。而现实中的汉族和满族就“立于对等之地”,满族不仅不受汉族的“抚治”,相反还统治汉族,对汉族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所以满、汉之间不可能像杨度所说的那样完全同化,成为一个民族。[13]
实际上,梁启超、杨度与章太炎认识上的这些不同,是与他们不同的“民族建国”主张联系在一起的。受20世纪初传入中国的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的影响,“民族建国”是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派和以梁启超、杨度为代表的立宪派和的共同要求,[14]但在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国家的问题上二者之间又存在着严重分歧。概而言之,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派则主张“排满”,建立一个单一的汉民族国家,而以梁启超、杨度为代表的立宪派主张“合满”,建立一个包括满族在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此,他们曾展开过激烈论战。章太炎的《中华民国解》一文就是为了批驳杨度的《金铁主义说》而撰写的。在论战中,革命派从“排满”的需要出发,他们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华夷之辨”观念中所包含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种族民族主义思想,强调汉民族与满族之间的种族区隔,比如刘师培在《辨满人非中国之臣民》一文中就一再强调,“满、汉二民族,当满族宅夏以前,不独非同种之人,亦且非同国之人,遗书具在,固可按也”。为了辩明满、汉“种界”,证明满、汉不是一个民族,刘师培还特作《中国民族志》一书。陶成章在《中国民族权力消长史叙例七则》中把满族归入蒙古族,以证明满族与汉族不是同种。自称为“革命军中马前卒”的邹容,其《革命军》一书不惜以大量篇幅证明“吾同胞今日所谓朝廷、所谓政府、所谓皇帝,即吾畴昔之所谓曰夷、曰蛮、曰戎、曰狄、曰匈奴、曰鞑靼,其部落居于山海关之外,本与我黄帝神明之子孙不同种族也”。[15]与革命派相反,立宪派则从“合满”的需要出发,继承了传统的“华夷之辩”观念中所包含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华夏之”文化民族主义思想,强调满族已经与汉族同化,“不能谓为纯粹的异民族”。[16]康有为的《辨革命书》一文,从种族、文化等多方面论证满族已为汉族的一部分,他说:“今上推满洲种族,则出于夏禹,下考政教礼俗,则全化华风,帝位只如刘、李、赵、朱,满族先于南阳、丰沛,其余无不与汉人共之,与汉人同之。”“故满洲在明时则为春秋之楚,在今则为汉高之楚,纯为中国矣。”梁启超在《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一文中针对革命派引用社会学者对于民族的定义(即(一)同血统,(二)同语言文字,(三)同住所,(四)同习惯,(五)同宗教,(六)同精神体质)以及据此认为满族是中国的异民族的观点一一作了批驳,他以大量的事实说明,“民族之六大要素中”,“语言文字”、“住所”、“习惯”和“宗教”这四大“要素”,满洲人已“纯然同化于我”,“血统”和“精神体质”这两大要素虽然还“不能奋下武断”,说满洲人已与汉人同化或没有同化,但满洲人与汉人有血统关系,以及满洲人在精神体质上与汉人有许多相同之处,则是不容否定的事实。所以,“以社会学者所下民族之定义以衡之,彼满洲人实已同化于汉人,而有(与汉人)构成一混同民族之资格者也”。[17]杨度也一再强调,在汉、满、蒙、回、藏这“五族之中,满人文化又己全同于汉,一切语言、文字、宗教、习惯无不同也”,[18]已成为“同一民族”。[19]
就革命派和立宪派在“民族建国”问题上的论战而言,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可以说立宪派的主张是近代中国建立民族国家唯一正确的选择。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生活在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交往中,在血缘上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纯血统的民族存在,在文化上各民族之间相互影响,共同创造了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华文化,并形成了共同的历史和文化记忆。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各民族都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做出过自己的贡献。如果像革命派所主张的那样,通过“排满革命”,建立一个单一的汉民族国家,那么历史上形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就会发生分裂,满、汉民族之间就会发生仇杀,其结果不仅近代的民族国家建立不起来,而且还会给帝国主义侵略和瓜分中国提供机会,从而更进一步加重中国的民族危机。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就写道:要是近代中国的民族建国真的像革命派所主张的,是要建立一个单一的汉民族国家,那么满、蒙、回、藏等民族也将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结果是“分一大国为数小国,分一大国之人民为数小国之人民,分一大国之领土为数小国之领土”,那些本以瓜分中国为基本国策的西方列强,如俄国和法国,“一见我五族分立,领土瓜分,岂有不欢欣鼓舞投袂而起,一从北方以取蒙、回,一从南方以取黔、粤者乎?以国内瓜分之原因,而得外国瓜分之结果,此不待蓍龟而可决者。而主张五族分立论或汉族独立论者,实俄、法之所乐闻,而思利用之,以为先驱者也。故中国之在今日世界,汉、满、蒙、回、藏之土地,不可失其一部,汉、满、蒙、回、藏之人民,不可失其一种”,否则,“一有变动,则国亡矣”。[20]所以,到了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派则迅速放弃了他们早先提出的“驱逐鞑虏”、建立单一的汉民族国家的主张,而接受了立宪派的“合满”建议,主张“五族共和”、“五族平等”,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书》中,孙中山向海内外明确宣布了“五族共和”、“五族平等”的建国方针:“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21]此后不久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又将“五族共和”、“五族平等”之建国方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
中华民国的成立,尤其是“五族共和”、“五族平等”建国主张的提出并成为基本国策,对“中华民族”观念的确立和形成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这正如常燕生后来在《中华民族小史》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民族之名多因时代递嬗,因时制宜,无一定之专称。非若国家之名用于外交上,须有一定之名称也。中国自昔为大一统之国,只有朝代之名,尚无国名。至清室推翻,始有中华民国之名也出现。国名既无一定,民族之名更不统一。或曰夏,或曰华夏,或曰汉人,或曰唐人,然夏、汉、唐皆朝代之名,非民族之名。惟‘中华’二字,既为今日民国命名所采纳,且其涵义广大,较之其他名义之偏而不全者最为适当,故本书采用焉。惟今日普通习惯,以汉族与其他满、蒙诸族土名并列,苟仅以汉族代表其他诸族,易滋误会,且汉本朝代之名,用之民族,亦未妥洽,不若‘中华民族’之名为无弊也。”[22]因此,在民初,“中华民族”观念不仅得到了更大范围的使用,而且也更多地具有了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称谓的涵义。1912年1月5日,孙中山在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名义发布的《对外宣言书》中郑重宣示:“今幸义旗轩举,大局垂定,吾中华民国全体,用敢以推翻满清专制政府、建设共和民国,布告于我诸邦……盖吾中华民族和平守法,根于天性,非出于自卫之不得已,决不肯轻启战争。”[23]就目前发现的资料来看,这是孙中山第一次使用“中华民族”这一观念,也是中国的官方文件对“中华民族”的第一次使用。3月19日,革命党领袖人物黄兴、刘揆一等领衔发起成立“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后改称“中华民族大同会”,在其发起的电文中他们写道:“鉴民国初建,五族涣散,联络感情,化除畛域,共谋统一,同护国权,当务之急,无逾于此。且互相提挈,人道宜然。凡我同胞,何必歧视。用特发起中华民族大同会”。同年秋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共和国历史教科书》,在讲到民国统一时也使用了“中华民族”:“我中华民族本部多汉人,苗瑶各土司杂居其间。西北各地,则为满、蒙、回、藏诸民族所居,同在一国之中,休戚相关,谊属兄弟。”[24]这是历史教科书对“中华民族”的第一次使用。
辛亥革命后,在沙皇俄国的策划下,哲布尊丹巴等部分蒙古封建王公贵族宣布外蒙独立,在库伦成立所谓的“大蒙古国”。哲布尊丹巴等人分裂祖国的罪恶行径,遭到了包括蒙古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反对。1913年1月,西部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和伊克昭盟蒙古族各王公在呼和浩特集会,制订了《西盟王公会议条件大纲》,一致决定“赞助共和”,反对外蒙古分裂。乌、伊两盟各札萨克还给库伦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发去文告,陈述“蒙古疆域,向与中国腹地,唇齿相依,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现在共和新立,五族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劝诫他们“翻然悔悟,协助中华”,取消俄库协约,不要“堕俄人狡谋”。[25]就目前所发现的资料来看,这是中国少数民族第一次采用政治文告的形式,公开承认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其历史意义不言而喻。在此前后,袁世凯也以民国大总统的身份致信哲布尊丹巴,指出“外蒙同为中华民族,数百年来,俨如一家。现在时局阽危,边事日棘,万无可分之理”。[26]袁氏此处对“中华民族”观念的运用,与乌、伊两盟各札萨克致哲布尊丹巴的文告如出一辙。
[1]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抗战时期(1931—1945)民族复兴思潮研究”(批准号:09BZS033)和国家民委2011年重大委托课题《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演变及影响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刊发于《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2] 郑大华:《论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思想来源和形成》,《浙江学刊》2007年第1期。
[3] 参见郑大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发展及其他》,《史学月刊》2006年第6期。
[4] 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一)文集之六,中华书局1989年,第11—12页。
[5]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一)文集之七,中华书局1989年,第1页。
[6]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一)文集之七,中华书局1989年,第21页。
[7] 梁启超:《历史 上中国翠竹 之观察》,《饮冰室合集》(八)专集之四十一,中华书局1989年,第1页。
[8] 杨度:《金铁主义说》,《杨度集》(一),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年,第373—374页。
[9] (章)太炎:《中华民国解》,《民报》第15号。
[10] 梁启超:《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饮冰室合集》(八)文集之四十一,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第1页。
[11] 梁启超:《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饮冰室合集》(八)文集之四十一,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第4页。
[12] 杨度:《金铁主义说》,《杨度集》(一),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年,第374页。
[13] (章)太炎:《中华民国解》,《民报》第15号。
[14] 参见郑大华《论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思想来源和形成》,《浙江学刊》2007年第1期。
[15] 邹容:《革命军》,《猛回头——陈天华 邹容集》,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9页
[16] 梁启超:《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上册,第224页。
[17] 梁启超:《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上册,第224—226页。
[18]杨度:《金铁主义说》,《杨度集》(一),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05页。
[19]杨度:《金铁主义说》,《杨度集》(一),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年,第374页。
[20]杨度:《金铁主义说》,《杨度集》,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04页。
[21]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书》,《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第2页。
[22] 常乃德(常燕生):《中华民族小史》,爱文书局1928年,第5-6页。
[23] 孙中山:《对外宣言书》,《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第8页。
[24] 《共和国历史教科书》,商务印书馆1912年秋版。
[25] 《西盟会议始末记》,《民国经世文编》第18册,第15-16页。
[26] 《袁世凯致库伦活佛书》,见刘学铫《中国历代边疆大事年表》,台北,金兰文化出版社,1979年版,附录1,第4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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