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 期刊CN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前2位为地区代码,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和分类号组成。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分配给一种期刊的唯一代码。 1.1 期刊CN 规定 1.1.1 CN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GB/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63 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姜大明. 2016年1月1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言源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第十五条 网络出版服务经批准后,申请者应持批准文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期刊出版单位应在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决定起60日之内,凭批准文件和CN,在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由于一个CN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因此,期刊更名、变更登记地(跨行政区域)都应申请新的CN 2
1.2 期刊CN准则 1.2.1 一个CN对应一种期刊唯一刊名,期刊更名、变更登记地(跨行政区域)应获得新的CN。 1.2.2 一个CN只能出版一种期刊的一个版本。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 期刊CN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前2位为地区代码,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和分类号组成。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分配给一种期刊的唯一代码。 1.1 期刊CN 规定 1.1.1 CN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GB/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63 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姜大明. 2016年1月1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言源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第十五条 网络出版服务经批准后,申请者应持批准文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期刊出版单位应在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决定起60日之内,凭批准文件和CN,在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由于一个CN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因此,期刊更名、变更登记地(跨行政区域)都应申请新的CN 2
1.2 期刊CN准则 1.2.1 一个CN对应一种期刊唯一刊名,期刊更名、变更登记地(跨行政区域)应获得新的CN。 1.2.2 一个CN只能出版一种期刊的一个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