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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践路径统计

2015-07-28 18: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随着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高等教育。但同时高等教育费用由国家负担的时代已成为历史,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也日益成了社会和高校关注的对象。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修订和出台了一系列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逐步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就高校如何公平、公正、合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而详细的指导意见与暂行办法,以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
  一 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3年年底的数据统计显示,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系在校学生794人,其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214人,比例高达26.95%。其中男生74人,占34.58%;女生140人,占65.42%。其中,一年级学生80人,占困难学生总数的37.38%;二年级学生87人,占困难学生
  总数的40.66%;三年级学生47人,占困难学生总数的21.96%;来自农村的有179人,占困难学生总数的83.64%;来自城镇的有35人,占困难学生总数的16.36%。
  项目 分类 人数 比例
  年级 大一 80 37.38%
  大二 87 40.66%
  大三 47 21.96%
  性别 男 74 34.58%
  女 140 65.42%
  生源地 农村 179 83.64%
  城镇 35 16.36%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南通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人文艺术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主要程序包括:(1)每学年开学时,系部调整、设立系部认定工作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2)系部在全系范围内公示系部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人员名单;(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4)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讨论确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班级内张贴公示;(5)各班级将初步评议结果申报给系部认定工作组,工作组对全部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核实;(6)根据核实情况,系部认定工作组做出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及档次在全系范围内公示;(7)无异议后,系部认定工作组将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 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主要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缺乏操作性
  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一般困难、困难与特别困难三档,此类标准规定明确、详细,但系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缺乏操作性。首先,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家庭人均收入与生活消费水平均不同,存在着学生生源地困难程度标准不一的现象。其次,父母双亡、单亲、突遇变故等家庭类型只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最后,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没有具体量化指标,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家庭收入与支出数目差异大。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材料缺乏真实性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是系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依据。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各班级收集上来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不能绝对地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真实情况。首先,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与统一的规范管理,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把关不严,并不做实际调查、盖章随意。其次,在班级申报的过程中,部分学生为了能够争取到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或困难补助,在填报家庭情况时“铤而走险”,故意少报虚报、夸大经济困难程度。最后,生源地相对分散,系部难以准确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家庭经济真实情况。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方式缺乏科学性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各班级一般都会采取家庭收入与消费对比的民主评议认定方式。这种评议方式,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了班级学生的民主意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针对大一年级,由于认定工作集中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开始,新生之间还不熟悉,评议小组成员可能会因为不够了解而做出错误判断。其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等原因,不愿向大家公开自己的家庭情况,这部分学生宁可放弃认定机会。另外,直接否定那些拥有高档手机、电脑的同学,把他们拦在认定名单之外的做法含有“一刀切”的色彩,那些消费物品有可能是亲戚朋友相赠的。
  三 完善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路径
  1.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操作性
  首先,系部应制定一个客观可行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认定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主要制定学生生源地情况、学生家庭状况、学生家庭突发情况、学生消费水平四个方面的指标。其次,考虑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学生生源地困难程度标准不一,可以将学生生源地情况单独作为一个一级指标,并赋予一定权重,由于生源地主要集中于省内,二级指标可分为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三级指标可分为城镇、农村、国家贫困县,具体操作中可根据情况而定。最后,系部应对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中涉及的各项信息,如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数、年收入、健康情况以及学生往年受资助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建立起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档案,进行对比分析,区分不同贫困程度。
 2.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真实性
  首先,系部应要求学生在办理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时,索取负责盖章部门的联系电话及经办人员的签名,以增强证明材料的可信度。而且根据提供的联络方式,系部认定工作组人员可以与生源地的政府或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出调查、核实。其次,系部应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系部认定工作组人员对于各班级上交的材料内容进行抽查、核查,加大弄虚作假的惩罚力度,对于故意少报虚报、夸大经济困难程度的学生给予严肃处理,将其不诚信行为记录在其个人档案中,取消其获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资格及奖助学金。最后,系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系部、班级、宿舍楼的公告栏还有网络等方式 认真做好公示,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举报。
  3.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的科学性
  首先,系部应广泛宣传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充分调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做到权责明确,民主、公正地开展评议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的学生代表数确保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不能完全由班级的班干部或集中一两个宿舍成员组成,覆盖面要尽量广。其次,在日常的思想政治管理教育过程中,系部应考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励志、感恩、诚信等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学会在逆境中自立、自强、自奋,鼓励他们敞开心扉真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求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加强保密措施。最后,系部应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跟踪与监管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整个学年的综合表现,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弹性地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员与档次。对于有吸烟、旷课等不良生活习惯的学生加强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取消其继续享受奖助学金资格,甚至追回已发出的款项。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
  [3]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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