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高校民生工程,资助的公平与效率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高校有效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确保公平与效率的核心和基石。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监管、班级认定、第三方认定、构建指标体系、探索联动机制、提高自身解困能力等方式,如实反映真实情况,切实提高资助工作的可操作性、实效性及客观性,促进教育公平。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自身问题
部分学生因自卑、怕被瞧不起、伤自尊等心理顾虑,故意缩小困难程度或隐瞒自己真实的家庭情况,甚至有的学生打肿脸充胖子,用奢侈的消费来掩盖贫困的事实,出现心理贫困。同时,在趋利价值观、诚信意识淡薄影响下,少数学生不能理性地看待自身家庭的经济状况,夸大困难程度,不能如实反映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甚至出现“假贫困生”现象。
(二)“贫困证明”危机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是开展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必要条件。因各种原因,确实困难学生没能及时办理贫困证明而痛失机会;个别政府部门往往缺乏监督与约束,因审查不严,出现“来者不拒”、“掺水”等现象;同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出现“失真”、“虚假证明”等现象,导致认定可信度危机。
(三)高校认定问题
人为主观因素影响 传统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显然已经跟不上发展需要,从认定的标准、依据、机构、程序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实际认定操作过程中,人为的主观因素很多,比如学生提供假证明、辅导员说了算、认定人员更倾向于自己熟悉的同学,等等。同时,也无法避免同学之间的偏见或误解导致出现错误的判断,尤其是新生难度更大。
缺乏科学认定体系 认定人均月收入标准已跟不上发展形势,家庭人数缺乏统一界定标准,如核心家庭、主干家庭、重组家庭等;多子女在各自学校同时享受资助情况,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认定标准大多数是描述性概念,没有统一标准,缺乏客观量化指标、可靠的甄别方法、动态信息等,导致认定可操作性不强、准确度不高等现象。另外,缺少有效的复核方法,因成本高,覆盖面小,效果甚微,加之任务重、工作量大,复核仅流于形式,极易呈现出表面化、敷衍倾向等。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奠定公平基础
加强资助宣传,营造公平氛围 多途径、多元化加大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公平享受资助政策,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也为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提供了充分发展的机遇和平台,使其内在潜质得以充分展现,为促进教育公平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完善帮扶机制,疏导心理贫困 结合贫困学生实际和特点,不断健全、完善贫困学生心理帮扶机制,充分发挥高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管理体系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运用现代心理学,因势利导,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正确面对贫困,为贫困学生提供心理疏导。
强化诚信教育,如实反映困难 坚持德育与育人相结合,注重学生诚信教育,如举办诚信教育讲座、社会实践等活动,从而增强贫困生自律意识。同时,结合资助反馈体系,动态监控学生实际经济状况,针对失信行为实施停发资助金、取消贫困资格等惩罚措施,促使学生能够比较理性地看待自身家庭的经济状况,如实反映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后期认定工作奠定公平基础。
(二)强化执行监管,维护依据公正
强化政府监管,避免证明危机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认定过程中必要的也是首要的依据资料,如何做到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真实可信,主管部门应强化政府执行力与监管,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单位,科学把关审核,做到规范认证,避免多头管理、标准不一;同时,公布学生资助证明材料办理的具体部门人员、操作流程及监督方式,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证明的可信度。
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奖惩措施 完善出具、核实反馈贫困信息的激励机制,加强奖惩措施,要求经办人对所开出的材料负责,对所开具的每一份证明材料都要进行登记并保存备查。对出现“掺水”、“失真”等材料,应给予责任追究和违规处罚。同时,应该更多承担或配合高校进行资助核实反馈工作,并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另外,应尽快探索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贫困认证和信用体系。
(三)完善认定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完善评议机构,克服主观影响 (1)强化班级认定,科学分配指标。目前,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机构已经比较完善,校级、院系、班级三级评议小组中,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尤为重要。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选拔上要科学合理,能够切实了解并客观公平地反映学生家庭真实经济状况。同时,有必要对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如消费、穿着等综合情况与提供的信息是否基本符合。指标分配应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在相同或相近条件下尽量照顾偏远及贫困地区的学生,尤其是来自农村、老、少、边、穷等地区;同时,辅导员不能简单地按班级人数平均分配指标,建议以辅导员所带平行班级为单位,统一认定、合理协调。另外,院系按照一定比例留有少许的机动指标,以平衡年级、班级整体贫困差异。如某个学生在自己班级相对不困难,却比有的班级已经认定困难的学生更困难。(2)引入第三方认定,克服主观影响。在高校之间或学校院系之间,可引入第三方认定评议小组,尽量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评议师生库,可分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三类,按照比例随机抽取评议成员5~7人,组成第三方认定评议小组,在班级认定评议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量化打分,排定贫困认定顺序,建议以院系为单位同步进行,提高评议质量和效率。同时,克服辅导员说了算、认定人员更倾向于自己熟悉的同学等人为影响。
结合定性定量,构建指标体系 在尽量避免认定前期人为主观因素影响的基础上,结合定性与定量原则构建指标体系,尤其是设计定性描述的量化指标并赋分。同时,结合学生本人健康、个人消费、家庭情况和已获资助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以科学合理地认定困难学生及困难程度。因此,我们应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包括学生本人健康、家庭成员劳动力、人均月收入、遭受灾难、其他经济负担、个人消费、本人及家人已获资助等多项指标体系,并明确各项指标界定标准、范围、等级以及赋分要求等。同时要与时俱进,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应不断改进、完善指标体系及要求,使之不仅便于实际操作和认定,而且能够如实反映困难。
动态更新信息,探索联动机制 应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和困难赋分;同时,因家庭经济是动态发展的,困难程度也是动态的,如严重疾病、意外变故、家庭成员陆续就业或找到致富门路等情况导致贫困或脱贫。因此,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与学生家庭、当地政府进行联系,动态更新学生信息库,避免出现“一纸证明定终身”现象。
借力公示成效,促进认定公平 多途径进行必要的公示,如班级、院系、学校公告栏、QQ群、飞信、微信以及校园网等网络平台形式,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对那些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学生进行严厉的批评,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同时,公示方式要适当,易于被学生接受,尽量避免带来消极影响,给学生造成一定的心理负担。如有学生反映,经认真核实属实,应及时做出适当调整,从而消解班级学生在资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负面影响。
强化监督机制,健全反馈体系 (1)强化监督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多途径、多方式验证学生提供的信息和评定结果,应强化日常监督,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生活纳入监督体系之中。依据学生本人提供的信息和在校月生活消费实际情况而进行比较,甄别信息真伪,并监督、预防铺张浪费、奢侈消费等现象。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寄送信函、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真实情况以及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如发现夸大事实、奢侈消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等现象,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应进行严厉的批评,停发或收回资助资金,取消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2)畅通反馈渠道,完善反馈体系。积极寻求学生生源所在地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等机构配合,共同进行资助核实反馈工作,探索学校、政府、银行、乡镇、村委会联合认定机制,各司其职,群策群力,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出据证明、核实反馈、数据录入等工作;银行负责资助金发放、纳入并完善诚信系统,如我国即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高校负责信息汇总、具体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并通过电话、抽样家访等方式核实真实情况,以不断完善反馈体系,避免核实反馈成本太高、覆盖面广、效果甚微等不利局面。同时,积极开发信息化操作的管理系统,不仅能提高认定实效,又便于开展网络评议、调查等,收集反馈信息。
提高自身能力,解困授人以渔 扶贫贵在扶志,扶志贵在明德。鼓励、指导贫困生积极参加校园活动、各类比赛以及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心理适应性,缓解心理压力,并体会收获的喜悦,坚定学习信心,提高个人综合能力。将思想教育、经济资助与心理帮扶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实现个性化帮扶措施,使其真正走出困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解决暂时困境的同时,应帮助贫困生懂得解决困难的正确途径和方法,提高贫困生自我解困能力。
高校贫困生资助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银行、困难学生信息库管理系统、高校之间困难学生信息共享系统、动态化管理以及校园消费数字化建设等各个环节。利用高科技载体,积极探索实现全方位联动、信息化操作的管理系统,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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