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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公开招标工作中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2015-10-07 10:1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本文主要就设计公开招标工作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和建议,希望引起行业对设计公开招标的关注和重视

关键词:设计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评标
笔者从事工程项目咨询(招标代理、投资控制、项目管理)近10年,在工程实践过程中,深刻地体会到一个项目的成功与否,即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社会效应是否符合既定目标,其决定性因素在于项目的设计,而非施工。这完全符合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中,设计工作是建设项目龙头的科学结论。在本文中不再做重复论述,而是想就目前在工作实践中碰到的关于设计公开招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建议。
  由于笔者从事工程咨询的项目多数是国有投资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的选择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严格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但结果往往是中标的施工单位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基本能符合招标要求,施工完成能令建设方满意,而设计单位的工作却常常不能如原先设想的那样圆满履行,导致影响了项目的投资和工期目标。对于上述情况,笔者针对自身参与的相关案例进行反思和总结,归纳认为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三个方面:第一,设计招标准备;第二,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第三,设计招标的被关注。现分述如下:
  第一, 设计招标准备。由于设计招标准备是开展设计招标的重要基础,因此设计招标准备的充分完善与否直接影响设计招标工作的成败。设计招标准备的主要重点在于:①对设计单位要求的准确及合适定位;②设计任务书的编制;③设计合同文件的编制。
  在设计招标准备过程中目前普遍存在以下现象,对设计单位要求的准确合适定位往往仅停留在对设计单位资质和相关业绩的考虑,而忽视了对设计单位是否会重视本项目,是否有适合的设计团队及设计团队现有设计任务是否会影响对本项目的精力投入,而这2项才真正是今后设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设计任务书的编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果建设方不是专业房产单位,很难提出详尽合理的设计任务书,这就要求设计招标代理单位协助建设方完成编制,由于目前绝大多数招标代理单位并不具备熟悉设计的专业人员,也无法获取有关技术支持,导致设计任务书的编制简单、空洞,直接影响设计单位对相关设计要求的理解,使得设计招标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并造成对今后设计管理的困难。
  设计合同文件的编制是设计招标中最受忽视的部分,很多设计招标文件中仅被要求或提倡附上设计合同标准示范文本,具体合同条款待中标单位今后和建设方协商。同时在现行的工程相关合同标准示范文本中,施工合同相比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而设计合同还停留在非常简单空洞的状态。众所周知,设计工作的复杂性就合同管理而言绝不亚于施工,每个项目都有其特定需求,用简单的合同是很难作为今后设计管理的依据的,反观境外设计合同,往往非常详尽周全,只有这样能有效管理和约束设计单位,让设计工作真正起到项目的龙头作用。在设计合同的编制中有几项内容必须具备。首先,设计成果和深度的规定应具体和量化,如各阶段需有哪些图纸及这些图纸的深度描述;其次,设计成果质量要求,设计应该和施工一样有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不能达到则须接受相关处罚,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尺寸的错漏、各工种的矛盾、结构含钢量的经济合理性、机电设备技术参数及管线走向设计的经济合理性等,这些质量要求的描述也应具体和量化,同时考虑如何监督、核查;再次,设计进度和设计团队的到位要求,设计进度拖延的现象目前较多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图比计划延后;二是出图时间虽未延后但深度下降、内容缺漏。设计团队的到位缺失和投入精力的无法保障更是目前普遍存在令建设方头痛的难题,所以设计进度和设计团队的到位要求非常有必要在合同中详尽明确,最后在合同内对应上述内容应详细明确经济处罚条款。
  第二, 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设计公开招标中通常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报名不踊跃,竞争不充分,而这恰恰完全背离公开招标初衷,其主要原因是设计投标的成本大,补偿少。设计单位若没有十足把握一般不会轻易参加,因此设计公开招标往往只有3、4家投标单位参加,仅符合公开招标规定的最低要求,而此中多数存在陪标嫌疑。因此,如何激发设计单位的投标积极性,形成充分竞争,值得思考。
  设计招标中的投标成果文件基本均偏重建筑方案及效果图,而忽视结构、机电设备方案、技术经济指标等要求,这既造成了投标成本的浪费,又达不到真正效果,原因是投标过程中不可能与建设方进行充分沟通,所以各专业也缺乏共同研究,建筑方案及效果很难真正有效,仅能从吸引评标专家眼球的角度去考虑方案。另外,建筑方案及效果的评审带有很大主观因素,真正有效的评审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深入研究、推敲及征询,很难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合理完成。况且,如果不是城市标志性建筑或重要的公共建筑,相信有同类工程经验和能力的设计单位只要认真投入,建筑效果满足建设方要求完全不存在问题。
  关于设计评标办法,商务标一般只审核报价是否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范围内,若超出国家规定收费标准范围则作废标处理,这个办法存在欠缺,因为总价的合理不代表总价组成的合理,所以有必要进行细化,并接受评审。细化主要包括整个设计团队人员组成、各相关人员投入服务时间、各相关人员单位时间费用、单位管理费、工本费、利润、税金等,同时报价还应详细拆分各工种、各阶段费用构成,这样才是透明的报价。这既有利于建设方直观了解,也有利于评标,同时也为今后因建设方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的设计服务费补偿计算提供了依据。技术标的评审一般以投标方案特别是建筑方案为主,往往缺失或忽视了结构、机电设备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性的评审,以致评审无法做到客观、全面。另外对设计团队投入人员的评审也重视不足,往往更偏重设计单位的综合实力和业绩。因此,技术标的评审应从单纯建筑投标方案为主转向全面兼顾,应注重投标单位对项目的重视、安排的设计团队能力和经验及报价合理性的详尽审核。
  第三, 设计招标的被关注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对施工招标的关注与重视,无论从建设方、招标代理单位还是政府管理部门均远远超过对设计招标的关注与重视,这可能是施工费用大大超过设计费的原因,但殊不知设计招标的成功与否关系到项目设计的优劣,而项目设计的优劣 所包含的经济合理性将是决定施工费用高低的关键因素。因此对设计的重视和关注应加以提高,并首先落实到科学、有效、合理的进行设计招标。另外,目前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咨询单位,其人员组成多数以造价专业为主,基本缺乏设计专业人员,也没有设计专业人员作为技术支持的渠道,因此很难胜任高标准、专业化的设计招标代理工作,同时目前设计招标代理的收费也限制了从业人员提升服务和自身水平及能力的积极性。
  综合以上设计公开招标中笔者个人认为存在的问题,结合笔者在工作实践中的思考,提出以下三项建议供探讨:
  首先,设计招标需得到更大的重视和关注,并结合市场培育真正具备设计招标能力和技术力量的招标代理单位专项发展。
  其次,对设计招标的管理如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编制应不限制于标准示范文本的框架,而是鼓励编制单位在其基础上的提高、充实,并在合同文件内强调对设计单位的有效管理和经济处罚手段,从而杜绝因设计单位的错误由建设方买单的现状,要求设计单位须投保,以保证其赔付能力。
  最后,为了激发设计单位对投标活动的参与热情,形成充分竞争,建议除城市标志性建筑和重大公共建筑项目外,设计招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精简投标方案要求,使之更有针对性,以反映投标单位能力和重视程度为主,对于设计质量、设计深度、设计成果文件、设计进度、设计团队组成、设计收费明细等作为重点评审,且对设计评标应采取更灵活和丰富的手段,如进行团队主要成员面试等,这样能减少浪费,有效降低投标成本,鼓励参加投标以形成充分竞争,使建设方真正获得一个高质量的中标单位,达到公开招标的目的,同时也提高了效率。
  本文的目地是希望引起行业对设计公开招标的关注和重视,不足和偏颇之处也恳请同行不吝赐教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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