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期,随着日本政府无理的单方面的宣称决定从所谓的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及保钓事件的发生,中日两国之间关于钓鱼岛主权之争愈演愈烈。从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成因出发,以
【内容摘要】次级制裁可分为多边次级制裁和单边次级制裁,多边次级制裁具有合法性,大多单边次级制裁缺乏国际法依据,只有基于被制裁方违背“对一切的义务”,成员国为配合实施此类多边初级制裁而实施的单边次级制裁,具有国际法正当性。为规制次级制裁,国际社会应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次级制裁的授权机制和合法审查机制,完善并发挥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单边次级制裁
走进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的办公室,记者就被他那小小房间里散发的浓浓书香气息所打动。在访谈之前,杨国华自豪地向我们展示了他书柜里放置的一系列关于WTO的书以及这些年的著作。 20多年前,杨国华入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时,中国就开始“关贸总协定”的谈判筹备工作了,他随后参与了中国加入WTO的跨世纪重大谈判。2001年中国入世以后,他又代表中国政府负
在全球性问题多发的今天,国际社会对国际法的期望越来越高,国际法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虽然说,国际法体系是由多部门、多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的,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国际法律规范有其自身的发展进程,但是,国际法的发展变化仍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认为,从根本上来说,国际法的发展有两大重要趋势:一方面,国际法由“软法”向“硬法”转变的趋势加强;另一方
现有国际法本科教学方法没能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兴趣,使得中国法律人才培养出现供需错位的情况。随着中国参与国际法实践的深入,有必要借助中国实践与案例展开国际法教学。这将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认知、专业能力,强化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 ―、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与参与国际事务实践的深入,中国的涉外法律人才需求也
民族自决权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正当行使与防止滥用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全民公决制度是当今广泛使用的和平实现民族自决的重要方式。 文章试从全民公决制度入手,探讨 国际法 视野下,民族自决权使用存在的问题。文章认为,从理论上讲,应减少使用全民公决方式实现民族自决权的实践。 民族自决权原则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各民族谋求独立与
糯康案发生在东南亚的主要毒品产地 “金三角”地区。案发后中国、缅甸、老挝、泰国等国的执法部门组织了多次围捕行动。对于糯康犯罪集团贩卖毒品、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各国的法律对此均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国际社会已经将毒品犯罪列为同贩卖黑奴等恶劣的犯罪行为予以惩治。案件处理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国内法和 国际法 重叠甚至矛盾的地方,如何处理好它们的关系显
国际法课程教学基于其本身特点、法学本科生的主要目标和网络时代的新挑战,出现不少学习主体疲劳的情况,学习主体的视觉疲劳、听觉疲劳和行为疲劳是环环相扣的,极大影响了国际法学课程教学,需要从多方面来努力消除疲劳。
本文结合钓鱼岛问题的现状,从钓鱼岛的历史渊源、国内法律、相关国际条约、公约等方面,阐述了中国对钓鱼岛享有完全主权的依据。
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特别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国际法学教育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如何应对新形势之下社会对国际法学人才的多层次要求,构建一个现代国际法学教育体制,便成为国际法学的教育者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仅对联合国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的作用作一论述。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知识职业化和科学方法论广泛应用是国际法碎片化的深层次原因。国际法的建构者从不同传统中选取一些碎片化的观念并加以合法化成为国际法知识体系。
本文将介绍我国海外追逃工作的现状,分析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从几个方面阐述海外追逃过程中涉及的国际法问题,为建立完善的追赃追逃机制提供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