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国际法教学模式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国际法理论和国家实践的经常不一致性。破解这种难题的关键在于调整国际法教学思路,把以往的被动接受性学习,改变为主动创造性学习。这种教学模式被称为反向创新教育,它对整个课程体系的变革乃至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都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
国际法作为大学法学教育的14门专业基础课核心课程,在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课程体系中具有十分特殊而又重要的地位。相比较其他课程,诸如刑法学、民法学、宪法学、诉讼法学等,国际法在专业的宽度和思维的纵深方面具有十分巨大的拓展性。随着国际法调整国际关系的范围日趋扩大,不可以避免地在相当多的领域,出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重大冲突。如主权与人权问题、干涉的合法性问题、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与国内法的管辖冲突问题、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的重合主张问题、历史遗留的领土争端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现在看起来已经突破了现有国际法的框架,出现了很多“溢出”现象,导致国家间的争端与地区紧张局势日渐升温,也使得现有国际法体系经常陷于应对不足的窘境,这都对国际法教学构成严峻挑战。
一、现有国际法课程体系自评
(一)国际法教材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法学院校所使用的教材普遍采用14章节,内容涉及国际法导论、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上的国家、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国际责任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武装冲突法等。表面上看,教材体系差不多涵盖了国际事务的方方面面,实际上应当对调节国家间关系,特别是对涉及全球和平安全与发展的重大议题做出制度性安排,但由于现行国际法脱胎于近代的欧洲国际法,因此,从制度安排到概念、理论,从原则规定到内容要求,无不充斥着西方基督文明时代的元素,而且国际法在发展过程中,大国意志始终凌驾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上,加之越轨、破坏国际法的事件在国家实践中时时凸显,就使得国际法制度建设的必要准备充满了很多无奈和妥协的意思,国际政治博弈、国家强权对垒和平正义,常常使国际法的法律性和约束性受到质疑,所以,在课堂教学中,围绕教材所表现出的理论和法律要求,无法回应当今国际社会快速变化的事实,以美伊战争为例,美国绕过联合国,以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生化武器为由,擅自发动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军事打击,造成中东地区至今仍无法平息的动荡,至今国际法都无法从法理上做出解读,而且,对发动战争的强权者——美国,是否应该负有战争责任,应当如何追究美国国家的刑事责任,国家责任如何提起,联合国是否有权组成特别刑事法庭审判美国的战争罪行等等,国际法都显得苍白无力,不得不让位于霸权主义的横行无忌。这样的国际法教程,如何让法学专业学生去接受,就成了国际法教学中最大的阻力。几十年来,国际法教学只能满足于教材规定内容的传授,但只要一面对国际社会几乎每天在上演的欺瞒与霸权、私欲和无赖,所有的教学内容就变得如此失落,国际法最后只能是落得闭门造车,远离国家实践的田地。
(二)国际法的国家实践
国际法的国家实践,呼唤国际法必须对国家间活动做出正面回应。放眼世界,从伊朗核危机到朝鲜冒天下之大不韪,置联合国决议于不顾多次进行核武器的研制与发射活动,从南海岛礁之争到联合国海洋法庭的强制仲裁程序的启动,几乎每一次国家间的行动无不牵扯着国际法。人权问题、联合国改革问题、军控、战俘待遇、国家间武装冲突、人道主义灾难、难民问题、国际组织与非政府组织、酷刑与公民政治权利、独裁与专制、国家自卫权与先发打击的合法性问题、北极问题、全球气候和温室气体效应问题、海牙规则与统一全球海运业发展的鹿特丹规则的推广问题,都要求国际法必须在法理层面给出解释,但遗憾的是,国家意志间的碰撞,大国政治的干预,经常让国际法无所适从。一方面,各国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国际法;另一方面,新的国际法理论体系始终落后于国际实践。
近年来,在国际法教学与研究领域,有的学者开始做专项研究,力图从国际法的当代实践,去佐证国际法的理论,尽管这种模式有一定的开拓意义,但总体上说,这种学术探索更多的是体现教授学者的个人意志,对教学活动似乎意义不大。国际法需要在教学改革中走出一条新路。
二、国际法反向创新教育模式的提出
(一)关于模式建立的思考
通过历届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回访,学生们普遍反映4年的大学学习,课堂教学遗留的空白点很多,知识体系没有搭建起来,法学精神和法学素养没有真正养成,毕业口径狭窄,适应社会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反观我们的教学环节,这若干年来,我们一直没有走出国内法学教育的窠臼和一贯模板,就是满堂灌加模拟法庭,虽然偶有社区法律实践和农村下基层的普法活动,但和法学专业学习的口径不匹配,对专业的提高贡献甚微,已经威胁到法学教育的生存和发展。这一点,国内法学界早已形成共识,每年一次的国内各专业就业红牌榜上,法学从来没有掉下过前3名。因此,彻底变革现存法学教育模式就不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而是生存的危机已经逼迫我们必须直面现状,为国内法学教育闯出一条新路。10年来,本课题组在法学课堂教学环节上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绩。
(二)国际法反向创新教育模式的概念
国际法反向创新教育模式,是本课题组10年专业教学成果的集大成者,是国内大学法学教育的首创。它立足课堂教学的空间,通过反向教育的路径,把国际法14大核心教学内容,在由学生组建的创新团队中进行理论和案例教学的二次深化,力求在学科前沿经过对学科知识的回溯,或叫反向思考、反向教育,创造性地开展对学科体系和学科内容源头的再梳理和再深化活动。在反向教育活动中,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被动角色自动升格为积极主动的教学主体,通过讨论、实践、论证和组团学习的方式,主动校验教学内容和国际法现有理论体系的偏差和不足。通过提出新的立法建议,丰富和发展国际法现有学科内容体系,并采用两头在外的方式,把后续工作的重点放在社会实践和专业技能的训练中去。这种训练和培养模式,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国内法学教育十几年来一成不变的课本加模拟法庭的教育模式,真正使学以致用的现代教育理念得到贯彻,为法学开拓式教育和能力养成、素质提高的三维立体的创新型教育模式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
变被动教育为主动创新型学习是本项目最大的贡献。它一改以往法学教育模式单一、教学手段落后的痼疾,真正把课堂时间交由学生来掌握,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这种通过分解教学单元到各创新团队,由学生完成二次加工创造的反向教学模式,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能使大学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大学生能力素质的养成经由课堂教学方式的巨大转换熔铸到一起,使专业学习变得不再枯燥,使能力的提高在团队学习中得以实现。这种互助互动的教学模式,除了可以放大每一个学生的能力镜像,还有一个益处,就是我们两头在外的课堂辅助手段的运用。所谓两头在外,是把学生的视野和活动空间引到社会,引到立法的最近点,通过社会实践,可以让学生自动检索和反思他们在课堂上学习的不足和缺陷,并通过自省和认知社会的途径,从源头上去接近国内外立法的原点,去尽可能靠近立法主体,体会立法主体的立法本意和立法价值,再由社会反射到课堂学习的空间,把大空间和小空间彻底打通,把小社会和大社会联系的渠道彻底疏通。由此,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就能真正在课堂教学改革的活动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三)国际法反向创新教育模式的设计
根据国际法的教学内容安排,划出14大单元体系,由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能力和特点,采用指定代理和自愿代理的方式,分片包干,覆盖国际法所有领域。
1.组建学生创新团队,采用组团竞标的方式,确定选题和方向。竞标的过程就是学生对教学内容初步认知的阶段,为了完成标段任务,学生要学会利用一切资源,如电子期刊室、图书馆等,完成文献检索和标书写作工作,为投标打下坚实基础。在招投标过程中,本课题组全体成员要组建仲裁委员会,对每个团队的竞标理由进行打分和点评,实现教师团队和学生团队的第一次课堂互动。竞标过程,学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电子课件、舞台表演等等,让学生调动一切资源,为争取更好的标段努力。
要坚持两个课堂并进的方式,完成教学成果的消化与吸收。课下,学生可以采用自学、讨论、调研、互助学习、制作课件等方式,努力使教学内容具象化、简约化;课上,学生要采用团队协作的方式,利用多媒体和实例讲解、讨论、演讲、还原现场表演等各种形式使老师和同学能深入理解他们所负责标段的教学内容。
2.检索式学习。这一部分的训练是笔者工作的重点,学生要学会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每一单元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的缺陷和不足,要发挥团队作战的优势,靠近理论原点和立法原点去重新设计单元内容体系,这也是反向式教育模式的核心之重。
3.实践中提高。这个单元的设计,要重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这种实践教学的重点要紧密结合专业学习的过程,坚决纠正学生下社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使专业学习和专业实践合二为一,最终实现培养学生具有崇高的社会使命感和专业认同感的目标,提升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真正使法学变成人学,并打开法律与社会生活联系的通道。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彻底扭转法学教育的误区,真正把课堂交还给学生,通过一系列的顶层设计和实践活动,把法学教育和素质教育统一到法学教学活动过程的始终,最终解决法学专业的就业困局,实现法学教育的一次革命性变革。为完成这一总目标,我们设计了分阶段的各目标:第一,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课堂教学模式的转变,让学生成为课堂主人,让学生学会管理时间、管理自我,这一目标的指向是学生的能力的提高,比如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第二,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反向教育的模式构建,重点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构建体系的能力,这一目标的指向是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训练,也是本课题的重点研究内容。第三,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课堂教学训练向实践教育的转变,重点放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通过一系列活动的设计和组织,提升他们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培养他们具有崇高的使命感和职业敬业精神。
本项目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第三个阶段目标的设计,我们要建立直接对接国家各部委和国际组织的对话沟通机制,让课堂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并能最大限度接近立法原点和立法主体。这种机制的设计将会极大的改善以往法学教育堵头、闭门造车等困境,使法学与生活实现对接,让法学精神飞扬起来。
(四)国际法反向创新教育模式的特色
反向教育模式的实践,将会是我国法学教育的里程碑式的教学体系的变革活动。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实行了二十多年的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即满堂灌、不对接社会、模拟法庭僵化刻板、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空心化、形式化、非专业化等顽疾,用一次大的课堂风暴,彻底颠覆现有的教学方式,真正实现素质教育的革命。这种变革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退居幕后,完成原有主体角色到现有辅助角色的根本转变。在课堂上,你可能看不到教师的显性行为,教师的一切活动都在围绕学生的创新探索和反向思维活动去实现,在讲台、在社区的讲坛,在更大的社会空间,始终是学生在活跃着,这种模式的变迁将会使教师和学生从多年来老一套的陈腐课本教育中彻底解放出来,我们将会根据社会而不是刻板的教学大纲的要求去设计我们的课程体系,学生的信息量将会爆炸性增长,他们的团队研究意识和联合攻关的精神将会从根本上完成学生从学校人到社会人的蜕变,他们会在每一分钟看到自我的成长脚步,也会在每一小时的单元时间里,让思想和情感进一步聚合、升华,最终体现在学生的行为方式和思考空间完全不同于以往,这种从灵魂到思想的裂变将会使学生的学习不再是枯燥的说教和刻舟求剑式的模仿。
第二,反向思维的训练,将会使学生真正走到立法的原点。他们将会利用他们的专业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的历练,对所学的知识体系进行重新修复,这种修复不再是隔靴搔痒式的点评,更不会是网络摘抄的汇编,我们和他们所能看到的,仅是探索,是理性,是梁漱溟老先生的境界——“我不是为学问而学问的,也不做学究式的研究,而是从活问题和活材料中,朝夕寤寐以求之一点心得”。这种学习境界的养成,将会使学生的学习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而这种摧枯拉朽般的热力,将会是中国梦和创新梦不竭的动力。
第三,专业对接社会,将会使学生真正认识到他们的历史使命。他们将会在实践中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他们的专业可以去除社会的痼疾,正本清源,实现民主、公平、正义和效率的价值提升。他们会在对接社会的征途中,真正体会专业的价值和专业的力量,它所带来的冲击可能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将会看到中国新一代有理想有情感有抱负的专业人士为中国梦的实现奔走呼号。这种变化将会使功利主义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因为在有抱负的专业人才看来,实现梦想、服务桑梓,远比所谓的公务员热、考研热更加有意义。
第四,如果我们把能触角更进一步伸向国际社会,将会使我们的学子学会用专业的视角平等看待这个大家庭的喜怒哀乐。学会用广博的世界观,充分学习国际社会的交往方式和尊崇的礼仪,为中国在下一个5年、10年能更好地融入这个大家庭,修复中国同周边国家的关系,恢复中国礼仪之邦的风采都将发挥深远的意义。
第五,教改的目的,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培养人,培养人的精神气质,它同教学体系和教学方式的变革互为表里。
三、国际法创新教育模式示例
以国际法基本原则为例,在课堂教学中,我们首先让学生归纳这一教学单元的主要问题。第一,国际法基本原则概念与特征,明确各国公认、适用于国际法各领域、构成国际法体系基础这些表述应该如何理解。第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如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不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等,在国际法中是如何界定的。
然后,我们把案例引入课堂教学,在系列案例中,我们先选取了朝核危机中的国际法应用。在背景资料的介入上,我们强调必须保证不掺杂任何主观色彩和意识形态方面的考量,务求公正中立。我们以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间谍卫星在朝鲜宁边地区发现的疑似核研发基地异动为起点,详细介绍了第一次核危机、第二次核危机的前后经过,包括美国力压朝鲜接受核调查,朝鲜宣布退出《朝鲜半岛无核化宣言》,直到2003年美韩日中俄朝六方会谈开启,讨价还价,谈判破裂,联合国制裁,朝鲜继续进行研制核武器和发射,跨度之长,涉及的政治、军事和外交斡旋之复杂,都原原本本呈现在学生面前。然后,组织学生自拟题目进行讨论,在讨论的基础上,再把各组的题目进行整合,归纳出六大问题,再提交给学生,进行更深入的讨论。这六大问题是:美国间谍卫星的侦查行为是否符合国际法;朝鲜研发核技术,是否是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不扩散核武器公约》与国家独立自主决定本国的国防建设是否构成冲突;联合国制裁与六方会谈对朝鲜的决议,是否构成对不干涉原则的侵犯;国家自保权应如何理解;公约和联合国决议的法律效力与国内法的关系。在讨论的基础上,让学生重新审视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新认识,重新制定国际法基本原则,并把各种制度和规定具体化。比如,为了赋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效力,学生们对国际法中的强行法原则进行了讨论,认为,可以把强行法中的最高效力性和不可更改性原则结合到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去,重新定义国际法基本原则,把国际法基本原则赋予最高的法律性和不可侵犯性,在这条铁律下,重新设计和制定各项制度,在设计中,只要涉及冲突问题,不论是国际法与国内法冲突,还是各项制度间的冲突,都要求学生,对冲突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拿出解决冲突的各种方案,写出各方案的评估报告,最后在班级讨论中达成最有说服力的共识。经过多轮的讨论激辩,我们发现学生的创新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
作者:王少华 来源:学理论·下 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