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合法的必须有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与录用通知是可以随便改的,希望你采纳我的意见定劳动合同。
如果有录用通知函,且注明了薪资待遇的话,那么这种约定是合法的。实际上很多录用通知函并不明确注明薪资待遇。尽管如此,不明确约定工资的违法责任并不重。
应该具有法律效力。类似于合同法上的“要约”,如果员工到单位报到时,单位又拒绝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属于“缔约过失”,依法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中必须写明工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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