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初任期计入工作年限,但是不计入晋升年限。初任期不存在职务,因为还没有定职,只是试用人员,让享受副科待遇。初任期结束后才定职。定职后才是科员或者副主任科员。这个时候才计入下一职务的考核期。副科试用期是不存在的。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按照今后实施的新公务员法,二级科员晋升一级科员,大致需要8年时间;一级科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大致需要12年时间;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估计需要三年;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大致也是三年。
当然不算了,在学校期间是事业单位啊。学校虽然是干部,但是任职时间是从下文的时间来算的。高中有行政岗位,但老师一般是走职称的,所以级别带不过来,如果你是校长、副校长或者中层一类的,行政级别就可以带过来。大学教授到公务员任职一般是组织部门选调的,任职时间也要从正式任命文件来算,不能算在任职时间内,只是担任的行政级别可能过度过来,比如任正处级多少年,大学的行政级别政府也承认,这个可以连续计算的。
公务员的入职时间计算有两个一个是调令上明确规定的时间,一个是公务员登记表,只要这两个时间上有出入,你就可以拿其中一个去进行沟通协商,现在公务员一般单位都会要人提前去上班,但是你上班只能算跟班实习。苦命的也不只你一个哦
按照公务员法可以连续计算,但是,实际的操作是从你现在的单位任职时间开始计算。副科满两年可以晋级主任科员,现在其实也不用怎么找什么条文了,只需要再等一年就可以到时间了。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初任期计入工作年限,但是不计入晋升年限。初任期不存在职务,因为还没有定职,只是试用人员,让享受副科待遇。初任期结束后才定职。定职后才是科员或者副主任科员。这个时候才计入下一职务的考核期。副科试用期是不存在的。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3月8日下发,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8时至3月17日24时,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报考结束后,需及时查阅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初任期计入工作年限,但是不计入晋升年限。初任期不存在职务,因为还没有定职,只是试用人员,让享受副科待遇。初任期结束后才定职。定职后才是科员或者副主任科员。这个时候才计入下一职务的考核期。副科试用期是不存在的。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三、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扩展资料:《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六条 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七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第八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四)转任、挂职锻炼的;(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第十条 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第十一条 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第十二条 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级别。第十三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工资要看各地政策、生活水平、经济水平等诸多因素决定。级别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来定。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确定任职级别,按照公务员登记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新闻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中公教育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公考类信息,建议及时关注,祝考试成功!_id=bd10927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硕士研究生定为24级,工资由于地区差异不是统一的,按照各地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在职公务员再次报考公务员考试,需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未满一年试用期,不能报考;满一年试用期,但未满三至五年服务期(专科三年,本科四至五年)的,原则上不允许报考,若报考前征得原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服务期结束,可以报考。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招考时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职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考;报考者与单位有另行约定服务期的,应征得县级以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从2004年3月正式进入单位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核的,不得任职定级。
按照公务员法可以连续计算,但是,实际的操作是从你现在的单位任职时间开始计算。副科满两年可以晋级主任科员,现在其实也不用怎么找什么条文了,只需要再等一年就可以到时间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2、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3、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年,这是《公务员法》规定的。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从公务员报到之日开始算起,试用期满后会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评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