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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录用通知书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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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录用通知书不想去

这样的话就只能选择复读了,因为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别的学校就不会再录取你了,你的档案已经到这个学校了。这样的话你要是不去就只能选择复读,来年再选别的学校。

回答 1、如果全省录取尚未结束,特别是本批次录取尚未结束,考生最好能主动与录取学校联系,让录取学校给你退档,这样录取学校可以重新补录一个学生,避免浪费招生计划,考生也可以避免因录取了不去报到造成的不良记录。 2、如果录取已经结束,或省里面、录取学校不允许学生主动要求退档,那么考生即使不去学校报到,也需要将录取通知书保存好,复读高考报名时可用来证明你不是高校在校生。 3、如果已经报到,想去复读,就要让学校注销大学学籍,然后才能再次参加高考报名,因为,目前国家的政策是不允许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报名的。 更多1条 

回答 你好,我是将至的奔跑,耐心等待我的回答。 请假就可以了,向你的小班长请假,或者向你的那个部门的领导请假,这一天过去了,应该就知道自己愿意不愿意去上班,或者还有没有什么烦恼事? 提问 就是我是去面试了,答应了人家今天去上班,我突然又不想去了。我应该怎么跟人家说? 回答 如果你决定丢掉这一个成功的面试,你可以直接拒绝去上班,然后打电话告诉别人,你已经找到另外的工作了,希望他们另外找别人吧! 礼貌回应别人也是应该的,毕竟人家已经选中了你,但是你不愿意去上班了,所以你可以礼貌回应,你不愿意去上班的原因 更多3条 

理论上如果要是不想去的话,的确可以不去,但是却失去了第二年再考的资格,所以说也没有办法复读了,最好还是应该去报道去上学。

签录用通知书了不去

回答 你好,我是将至的奔跑,耐心等待我的回答。 请假就可以了,向你的小班长请假,或者向你的那个部门的领导请假,这一天过去了,应该就知道自己愿意不愿意去上班,或者还有没有什么烦恼事? 提问 就是我是去面试了,答应了人家今天去上班,我突然又不想去了。我应该怎么跟人家说? 回答 如果你决定丢掉这一个成功的面试,你可以直接拒绝去上班,然后打电话告诉别人,你已经找到另外的工作了,希望他们另外找别人吧! 礼貌回应别人也是应该的,毕竟人家已经选中了你,但是你不愿意去上班了,所以你可以礼貌回应,你不愿意去上班的原因 更多3条 

回答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

回答 1、如果全省录取尚未结束,特别是本批次录取尚未结束,考生最好能主动与录取学校联系,让录取学校给你退档,这样录取学校可以重新补录一个学生,避免浪费招生计划,考生也可以避免因录取了不去报到造成的不良记录。 2、如果录取已经结束,或省里面、录取学校不允许学生主动要求退档,那么考生即使不去学校报到,也需要将录取通知书保存好,复读高考报名时可用来证明你不是高校在校生。 3、如果已经报到,想去复读,就要让学校注销大学学籍,然后才能再次参加高考报名,因为,目前国家的政策是不允许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报名的。 更多1条 

可以呀,就像高考考上大学不上去复读差不多,但是最好跟学校沟通一下

签了录用通知书又不想去了怎么办

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掌握证据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通知书作为处于缔约阶段之合同关系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随意违约撤销,不仅是一种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更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实质上如果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是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发出录用通知后,用人单位反悔了怎么办?答:你没有办法,因为你们没有签到劳动合同,不像学校录取通知书有法定意义

当初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给出了自己承诺,但是出现了反悔的情况肯定是损害到了自己的权益,所以应该去劳动给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去告用人单位。

签了录用通知书不想去了什么理由

要交违约金。。。

在真正确定劳动关系之前,你都是可以选择去其他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的成立,因为你并没有开始上班,所以也不会产生什么法律责任的,你只需要赶紧跟这家单位打个招呼,以免耽误他们再找其他合适的人。

大家都知道offer是英文“录取通知书”的意思。求职者通过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筛选考察、面试等环节,最终被对方同意录用,对方便发出一份offer,表示求职者应聘成功。一份完整并规范的offer里面会写到应聘者入职的时间、地点、岗位,联系人、试用期的薪资和转正后的薪资,也会写到入职所需携带的个人资料\入职体验等其它内容。那么offer是怎么发出的呢?有些公司会采取快递的方式将盖好单位公章的offer一式两份快递到应聘者手里,签订之后你只需将其中一份返还给对方,有些公司会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你邮箱,你邮件回复接受即可,不管哪种形式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收到offer后,如果你对这份offer满意,你可以选择接受,如果不满意,你还可以选择拒绝。至于怎么拒绝,方式很多,你可以电话通知,也可以写一封诚恳的邮件说明原因,如果不想把原因说得太详细,那么你找个借口说明一下就可以了,HR都不是傻子,看到你的邮件自然就明白你看不上他们公司,强扭的瓜不甜,HR也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像我的同行们一致都认为,如果一个候选人来了公司后不久就离职,还不如不来的好。否则真的就是诚心给HR添乱。offer虽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是经过应聘者的承诺之后它也具有民法上的合同效应,受民法的调整,因此在应聘者接受offer之后,等于应聘者与公司之间就有了一份民事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履行。如果应聘者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撤消offer就是拒绝履行offer的约定,也就是拒绝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方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候选人可以根据对方毁约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提出补偿要求,比如因接受这份新offer而在原单位辞职产生的工资福利的损失、面试中产生的费用等等。但是如果是候选人毁约,在法律上并没有说明需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这就好比是单位辞退员工,单位需支付员工违约金,但是员工自行离职,只要没有给单位带来什么损失,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今年的整体经济环境都不好,就业还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求职者如果想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你已经被公司录取,但你并不想去,说明你和公司之间的需求是不对等的,也就是说公司肯定某些方面是不能够满足你的需求的,比如说薪资没有达到你的期望值,公司离家太远,工作时间不满意等等。不过,一份工作并不能满足一个人所有的职业价值观,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可以舍弃的,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这样你的职业发展之路才能走得顺利。

回答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

签了录用确认书但不想去了

没问题,还未签署劳务合同,暂时没有劳务关系,这只是一个意向

回答 收到面试公司的offer,但又不想去可以跟公司人事说自己找到工作了已经入职了,或者说自己不是很适合贵公司,或者说自己还想再看看,其实具体来说就是自己应该说明自己的意思,就是自己不喜欢或者不想去之类的,可以选择实话实说也可以选择适当的善意的谎言,因为现在我么面对的公司肯定是比较多的母公司和求职者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所以我们要尽可能的做到说话说的比较圆滑,尽量是给双方都留有余地的方式去拒绝这样的offer。 像是我们现在可能选择的就会比较多,但是之前的话可能就是包分配这一类的,根本不担心自己没有工作,因为我们知道只要自己有一点文化就可以有一个高的选择点,我们就能有更好的选择,其实面对很多事情来说这样的选择就是我们的国家制度和政策。 现在的我们如果说是想找一个比较好的工作的话,可能会选择更多的东西,就比较如说自己会选择很多不一样的工作,让自己尝试不一样的生活状态,可能自己并不是做的很好,但是自己的生活是自由的没有限制有无限的可能性。 面对大多数人的想法,如果说我收到一个公司的offer的话我就需要给这个公司一个回答,其实作为一个公司的人事的话我觉得如果说你在offer上提到的时间没有到公司的话基本上就算是默认了不去这家公司,可以选择不回答,或者说找一个理由一个不去的理由就可以了,这样的话我们在选择时就会有更多的可能性,当然如果觉得这个offer是比较好的可以选择去看看,这样的offer可以跟公司说延期几天过去也是可以的。 更多2条 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

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前,可以自由选择去或不去,不会负任何法律责任,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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