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暂时还没有遇到过公司单方面对offer进行毁约的情况,但是offer作为一种入职要约,如果已经生效,受损失的你是可以向公司追讨损失的。如何判断offer是否已经生效和具有法律效用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需要自己承担租房等损失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为入职准备而租房及拒绝其他offer,还有耽误你找工作的时间等对公司进行经济损失补偿的要求。这些都是合理和受保护的。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给我发了 over 之后,马上入职了又不录用,我能不能要求这家公司赔偿损失,这个并不可以,因为这家公司也履行了他责任
必须积极沟通,争取最大权益。毁约肯定是要赔偿的,所以建议向就业办的老师进行专业咨询,三方中没提赔偿不代表没有赔偿,应届生的就业教育部门是很重视的,特别是在今年这个大环境下,所以要积极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企业最后毁三方也还至少有违约金可以拿,虽然违约金不能挽回应届生省份和校招黄金期,但是也一定不要妥协,因为这是你应得的。知乎上有位网友被毁约后,他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最终对方补偿了他半个月的工资和报销体检、交通等费用。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不仅可以知道取消原因,获取最大权益,更可以了解目前招聘行情,为下一份工作做准备。若遭恶意取消,可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沟通,又态度不好,给求职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求职者可以适当维权。首先要保留好详细的录用沟通记录,如录用邮件、录用短信、体检资料等。录用通知书是一种要约,是企业向决定录用员工发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邀请。一旦录用通知发出,对企业就有约束力。保留好证据后,向学校就业办或者当地法律机构申请进行维权。
我暂时还没有遇到过公司单方面对offer进行毁约的情况,但是offer作为一种入职要约,如果已经生效,受损失的你是可以向公司追讨损失的。如何判断offer是否已经生效和具有法律效用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需要自己承担租房等损失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为入职准备而租房及拒绝其他offer,还有耽误你找工作的时间等对公司进行经济损失补偿的要求。这些都是合理和受保护的。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可以反悔 直接打电话回了。也可以试用几天,然后以不合格的理由辞退
劳动者这个时候是可以收集证据,然后也可以拍下照片,这个时候是可以去劳动局进行维权。
当初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给出了自己承诺,但是出现了反悔的情况肯定是损害到了自己的权益,所以应该去劳动给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去告用人单位。
我认为既然发出了录取通知书,那你还是应该要录取对方的。毕竟你用人单位是属于一个很讲信用的大公司,如果这样出尔反而也是不好的。你也许真的对方很适合呢,可以观察一下的。
如果发了入职通知书就说明你已经被录用了,你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到人事部指定位置报道即可,会有人帮忙你办理入职手续的。
录用通知书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其一经发出到达劳动者后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撤销,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其收到录用通知书,既可以选择承诺,也可以选择放弃,如果选择承诺,双方合同即告成立。录用通知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虽无明确的规定,但他在劳动关系的缔结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认为其法律性质属于要约,基于劳动法的特殊性,录用通知书一经生效,用人单位就无权撤销,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公司必须订立劳动关系。
回答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
发出录用offer,两天后反悔,这种情况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因为你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收到了公司的offer后,然后,点了接收以后又不想去了,你这个也是可以的,但是我觉得你最好是回封邮件,或者是给他们人事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你不想去了
在办入职手续前,提前拒绝公司的入职,说明清楚自己的理由,只要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不去的。
因离家较远所以在入职前拒绝了入职,我觉得面试者也是有拒绝的权利,相反人事有很大的责任,用冲动和情绪来完全展示了自己的业余。
这种情况不合理也不合法,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HR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沟通,如果对求职者造成损失,求职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当然是不合理的,必须得到公司正面的回复,是因为什么原因,申请被拒绝,而且已经收到了入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