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
发出录用offer,两天后反悔,这种情况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因为你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收到了公司的offer后,然后,点了接收以后又不想去了,你这个也是可以的,但是我觉得你最好是回封邮件,或者是给他们人事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你不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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