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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图片与商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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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图片与商标相似

商品一模一样,只是商标不一样不一定不构成侵权,还要看两商标是否相似,以至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判断两个产品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涉及到“实质性相似”这个概念,“实质性相似”并不要求两个产品完全一样才构成相似,只要用了他人独创的内容,使两个产品的构成元素、组合、整体等方面都存在雷同,或者对两个产品产生了来源相同的错误认识,这都可能构成“实质性相似”,构成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有近似的地方,不过既然一个是专利一个是商标,那么就有他们不同的特点;1、权利取得的标准不同;外观要求具有三性,即新颖性、独创性、美观性,而商标的取得只要不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及没有在先申请就可以获得商标权;2、外观设计一般要将这种平面的构思付诸于某种实物上,即要有实现这种构思的载体,而商标只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3、因为,外观设计专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因此,这项权利期满不能续展,而商标可以续展;你所看到的他们像同一种东西,应该是外观设计的照片和一些立体商标进行比较所致。

有可能侵权 品牌商标不构成侵权, 只要未被注册; 但是可能会侵犯了专利权, 取决于该外观形状是否已被申请了专利权

相似外观设计专利

法律分析:一是按照审查员的要求,选择保留一件专利申请,撤回另一件专利申请,这种方案比较简单,但专利申请人失去了另一件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可能;二是专利申请人争辩两件专利申请不属于同样的外观设计,这样可能会导致两件专利申请均被驳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法律分析:通过下列标准确定是不是侵权: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同类。如果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一般不构成外观设计 专利权侵权。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标准。只有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在这里才是客观公正的。不同商品有不同的消费者,在进行判断时要根据个案的产品去划定其消费者群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top域名给您解答,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需要准备:1、外观专利申请交底书(包含需要的外观专利要点,外观保护点)2、写外观专利申请交底书前要准备产品需要申请专利外观截图,确定主要的外观保护点

商标外观设计专利

1、商标和专利的客体不同:专利保护技术内容,包括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保护商标本身,比如图形、文字、它们的组合或者立体商标。2、商标和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专利保护期有限,发明20年,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到期不能续展。商标保护10年,但是到期可以续展,因此只要每10年续展一次就可以无限期拥有商标独占使用权。3、商标和专利的保护内容不同:专利保护不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同该专利相同或近似的产品。商标保护不得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如果受保护的是驰名商标,他人即使是不同类商品也不能标注驰名商标。《商标法》。

1、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⑴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⑵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⑶必须富有美感; ⑷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2、注册商标是一种法律名词,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

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关系

一个图片的法律保护问题,我们认为:在法律保护形式上有,商标保护方式;版权保护方式;有限制的专利保护;从效力上看商标的保护效力高于版权保护效力,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1)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商标权是要注册获得;版权是自动取得的;2)版权登记仅具有初步证据效力,而商标注册的效力是确定的;单纯一个图片是不能通过专利方式保护的,不可能通过外观设计专利方式保护,从外观设计专利的概念上就可以否定。因为外观设计本身就是要求是产品,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设计;如果您的图片,体现的是某个设计方案,比如是设计图什么的,那么对其中体现的设计方案是可以通过专利保护的。就您所说的图片,我判断应该不是的。您只需申请商标就可以得到比较好的保护的。有何问题HI~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的区别如下:第一、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功能和作用不同。商标的识别性极为鲜明,外观设计专利虽然具有一定的标识性,但是其在实用特性方面也有所表现。第二、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两者受法律的保护不同。在保护范围上,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比较宽的,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则比较窄。第三、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两者受法律保护条件不同。相比较而言,商标权的获得要比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获得在程序上更为复杂。不管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外观设计专利的时效性更强,而立体商标对三维形状的表达更清晰明确。因而,企业可以针对自己商品的外观需要对立体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两种保护形式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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