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捏造数据支撑学术研究成果,搞虚假命题、虚假研究,照搬照抄他人研究成果。
论文写作时常让很多人为之烦恼,论文写作是可以引用他人文献成果的,当作者觉得没得写的时候,引用的篇幅和比例很容易超标,学术论文抄袭什么后果?首先我们要清楚抄袭的标准是什么,在合理范围内的引用是不算超标的,也就不算抄袭。一般学术论文最基本的重复率标准是不超过30%,这个标准并不算严格,如果是写作发表高级别学术论文,要求就会严格不少,要求不超过15%甚至10%,因此是否构成抄袭,首先要看重复率标准,一旦超过这个标准就有被认定为抄袭的可能了。是否是抄袭还需要关注作者文章与他人文章是否存在主要内容、观点的一致,重合率是否达到60%以上,还有就是原文他人文献达到一定篇幅,与原文高度重合,达80%以上并且没有标注的情况也算是抄袭。抄袭后果严重,影响个人晋升或者毕业,重者通报批评,并且数年内不能发表专业内刊物,所以抄袭对个人影响是非常大的,对学术界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所以对于抄袭这种行为大家在写作时一定要引起注意,以上就是对学术论文抄袭标准和后果的介绍。你所指的买了篇期刊论文,是指找了个代写给你发表了一篇论文,还是你自己写的文章花钱发表了。这是2个不同的概念,影响也不同。发现论文抄袭和代写都是学术不端,但如果是花钱发表了一篇自己写的论文,就是正常操作了,因为现在的期刊大多数都是需要收取版面费的。我假设你是第一种情况(代写,重复率还超了),那么解决办法你可以参考下,首先认真深刻的反思自己的行为,认识到这是学术不端,并确定之后绝不再犯。其次,如果文章已经被数据库收录,可以尝试联系杂志社申请撤网,尽量将影响降低。(这只是事后的一个补救措施,实际上代写一开始就不该出现,一旦出现,哪怕你尝试去补救,仍旧会对你的学术之路有一定的影响)
包括抄袭论文,借用他人研究成果,编造实验数据,找人带写论文等
包括抄袭论文,借用他人研究成果,编造实验数据,找人带写论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已于2016年4月5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6年6月16日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三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条 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 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教育与预防 第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 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 第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在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的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建立科学的学术水平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引导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潜心研究,形成具有创新性、独创性的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 第三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 第十三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进入正式调查。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决定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通知被举报人。 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同时通知项目资助方。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组成调查组,负责对被举报行为进行调查;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被举报行为,也可以采用简易调查程序,具体办法由学术委员会确定。 调查组应当不少于3人,必要时应当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指派的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调查或者以咨询等方式提供学术判断。 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邀请项目资助方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组。 第十九条 调查组的组成人员与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有合作研究、亲属或者导师学生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 调查可通过查询资料、现场查看、实验检验、询问证人、询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等方式进行。调查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家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调查或者验证。 第二十一条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被举报人的陈述、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第二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调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 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十三条 调查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等争议引发的法律纠纷的,且该争议可能影响行为定性的,应当中止调查,待争议解决后重启调查。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 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 第四章认定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对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的,应当听取调查组的汇报。 学术委员会可以召开全体会议或者授权专门委员会对被调查行为是否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作出认定结论,并依职权作出处理或建议学校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 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 (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五章处理 第二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四)辞退或解聘;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获得有关部门、机构设立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等利益的,学校应当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 (一)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学术不端行为事实; (三)处理意见和依据; (四)救济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本单位人员的,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不属于本单位人员的,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十二条 参与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人员违反保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复核 第三十三条 举报人或者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高等学校提出异议或者复核申请。 异议和复核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收到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后,应当交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讨论,并于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学校或者学术委员会可以另行组织调查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复核决定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核的,不予受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监督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推诿塞责、隐瞒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或者委托相关机构查处。 第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对本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并做出公正结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高等学校为获得相关利益,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后,应当撤销高等学校由此获得的相关权利、项目以及其他利益,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有关规则应当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直接受理的学术不端案件,可自行组织调查组或者指定、委托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组织调查、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捏造数据支撑学术研究成果,搞虚假命题、虚假研究,照搬照抄他人研究成果。
论文大体格式如下,同时也要参考下你们学校的具体要求;因为不同学校的细节要求会有所差别的: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成果的主要表现,它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的发明、理论和成果,是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一、论文内容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应用汉语撰写。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逻辑分明,推理严谨,立论正确。论文内容一般应由10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中英文摘要,3、目录,4、符号说明,5、引言,6、论文主体,7、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8、致谢,9、参考文献,10、附录。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1、封面采用研究生处下发的统一封面,封页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答辩日期等内容。2、中文摘要论文摘要应包含:①课题的缘起,即引发课题研究的问题;②课题研究的目的与目标;③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和适用范围;④课题研究所进行的实验,计算等论证;⑤课题成果的评估比较。3、目录目录应将文章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4、符号说明论文中所用符号表示的意义及单位。5、引言论文的引言实际上是摘要的进一步,主要包括论文的主旨目的,本课题的发展情况回顾和展望;他人研究成果分析,作者的主要观点、成果介绍。6、论文主体论文涉及的学科领域较多,但论文的框架而言包括:理论叙述,公式推导,定理、定律的引用,以及插图,表格,实验方法说明,实验结果分析,本文结论及结果分析、讨论等。7、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齐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论文清单(发表刊物名称、卷册号、页码、年、月及论文署名)。其中应对发表刊物类别作具体说明,如:是否属于本校规定的学术刊物;论文署名单位是否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及作者排列顺序。8、致谢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庸俗之词。9、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列出,可以列在文章末尾,也可以列在正文的末尾。特别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加以说明,避免论文抄袭现象的发生。10、附录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中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二、撰写具体要求1、封面上的内容一律用四号黑体打印,论文题目不超过36个汉字。2、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字数为原文的3%以内。①论文题目为3号黑体字,可以分成1或2行居中打印。②论文题目下空一行居中打印“摘要”二字(三号黑体),字间空一格。③“摘要”二字下空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占一格。④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四号黑体),其后为关键词(四号宋体)。关键词数量为4~6个,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不打标点符号。3、论文英文题目全部采用大写字母,可分成1~3行居中打印。每行左右两边至少留五个字符空格。①题目下空三行居中打印“ABSTRACT”,再下空二行打印英文摘要内容。②摘要内容每段开头留四个字符空格。③摘要内容后下空二行打印“KEYWORDS”,其后关键词小写,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不打标点符号。4、“目录”二字(三号黑体),下空两行为章、节、小节及其开始页码。章、节、小节分别以1、1、1等数字依次标出。5、标题:每章标题以三号黑体居中打印;“章”下空两行为“节”以四号黑体左起打印;“节”下空一行为“小节”,以五号黑体左起打印。换行后打印论文正文。6、正文:采用五号宋体。7、图:图注一律采用英文标注,其英文字体为五号。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标出文献来源。8、表格:表格按章顺序编号,如表5—4为第五章第四表。表应有标题,采用中英文对照,表内必须按规定的符号标注单位。9、公式:公式书写应在中文中另起一行。公式后应注明序号,该序号按章顺序编排。10、参考文献:①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将序号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如“……李××[1]对此作了研究,数学模型见文献[2]。”②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作者姓名之间逗号分开;中外人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法。11、参考文献中著录格式示例①期刊序号作者??书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②专著序号作者??书名??版本(第一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③论文集序号作者题名见(英文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码。④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学位论文](英文用[Dissertation])??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⑤专利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⑥技术标准序号起草责任者??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度。12、论文的附录依次为附录1,附录2……编号。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另编排序号,与正文分开。1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格式同上述第11条。三、论文详细摘要论文详细摘要一般为2000字左右,由封面和摘要两部分组成,封面与论文封面相同,但必须在封面上加“摘要”二字。摘要内容为题目,3号黑体居中,下空两行为“…级研究生,姓名…”,4号黑体居中,下行为“指导教师…”4号黑体居中,下空一行分为1,2,3,…n个小题,用4号黑体左边对齐,其它用5号宋体。四、打印及装订要求但是它里面的资料一般是不能直接看的,你点中后会弹出对话框给你,你按它里面的要求把信息输进去就行了。
受院级警告处分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系、部,下同)批准,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可将其处分撤销。受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考察,学生工作处研究,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将其处分撤销。以上具有一般性。希望对你有用哈!
分五级,具体如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扩展资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开除学籍:(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公安机关处罚;(四)采取考试代表另一个人或让另一个人代表他/她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或其他设备,销售其它情形的试题或白利润,或其他严重的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五)学术论文或者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或者代写、交易论文的;
指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一般是半年期限。其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并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学生可以在留校察看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留校察看,申请取消。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于取消或开除学籍(义务教育除外)的决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第五十五条 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第五十六条 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留校察看
不确定哦 这要看你自己在这段时间的表现,首先还是要把学费交清,开除是有可能的,那要看你们学校的制度和规定,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给老师们,学习还是要努力呀,毕竟学习是自己的事,学到的东西总会有用的,你的自己有没有什么优点之类的,自己在和辅导员老师好好交流一下,跟他做个保证,求个人情,你自己想入伍,也要等到毕业才好啊,那时你就是大学生毕业生了,比现在的就入伍要好的多,自己在好好想想吧,其实我还有一点想说的就是:你学的是什么专业呀,有这么难学吗,挂这么多的科,难道补考也没有过吗,我是学计算机的 感觉有点难学。自己好好把握吧,命运在自己的手里,加油!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
学术论文发表是指有出版在刊物上的或者获奖的论文,或者编写的书籍课题研究成果是指研究结论,获奖结果,是否有其它相关课题研究成果,比如带来社会效益,参与重大决策什么的如有疑问请追问,解决问题还望采纳
论文和调查报告是两种文体"论文":系指专门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而"调查报告":是有指定的调查对象,对事件经过 事实的记录 事件的判断 各方面的反应等,要有"纪实"的文字报告论文文体下有"论""辩""说"三体而调查报告文体下也有"纪事""杂记""查证"三体两类文章,论文可虚可实,可比可张,调查报告是实事相依,不应隐瞒扩大是最重要的区别 我要调查网,让调查更简单方便!
学术论文偏重于理论的论述;而研究报告重在研究实验分析,可以有理论性的结果,那只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