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辽继承辽朝正统,政治制度衍用故辽的南北面官制度。随着政权扩展,南、北面官的内涵发生变化。基于统治地域和民族构成的不同,西辽统治者坚持因俗而治的基本原则,实行直辖部族制和间辖羁縻制两种统治模式。
西辽是辽政权濒临灭亡之际,由辽朝宗室耶律大石西迁至中亚地区建立的地方政权。关于西辽政治制度的研究,前辈先贤多有阐发,①但限于文献记载不足,对于一些基本问题的讨论尚未达成一致。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对西辽政治制度的内容、统治特点进行了探讨。
一、西辽政权的建立与发展
1124年(辽保大四年),契丹皇族耶律大石在辽朝覆灭的前夕率领二百余骑北走漠北,在可敦城附近自立为王。②由于东面面临金朝强大的军事压力,耶律大石不得不选择西进作为战略方向。1132年,耶律大石在叶密立城(今新疆额敏县)登基称帝,又依中亚操突厥语各族的习惯,称菊儿汗(意为“汗中之汗”),兼有皇帝和可汗的双重称号,正式创建西辽王朝。
由于它是天祚辽朝在西部地域的延续,因而史称“西辽”,又称“哈剌契丹”“契丹大石”“黑契丹”“后辽”等等。耶律大石建国以后,继续向西拓展,先后征服了高昌回鹘王国、东喀喇汗王朝、西喀喇汗王朝和花剌子模国以及乃蛮、葛逻禄、康里各游牧部族,确立了西辽在中亚宗主国的地位。西辽王朝强盛时期的疆域北自塔尔巴哈台山西端开始,沿巴尔喀什湖北岸,西行经楚河河尾,锡尔河下游;西北至咸海,统治着花剌子模;西自咸海南岸折向东南,循阿姆河平行;西南循姆河南走,到安德胡伊以北;南尚阿姆河到喷赤河下游,南抵兴都库什山麓;东南自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以及库车、喀喇沙尔;东自今新疆西部,领有和州、别失巴里、昌八剌等地[1]。
12世纪末到13世纪初,辽末主直鲁古在位期间,追求游猎奢靡,不理政务,致使西辽王朝政治腐败,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在花剌子模、西喀喇汗国共同打击下,西辽国势力迅速衰落。高昌回鹘亦都护趁机设计杀死西辽派来的少监,宣布脱离西辽王朝的统治,归附新兴的蒙古汗国。
生活在阿力麻里一带的哈剌鲁首领阿尔斯兰汗也率部降附蒙古汗国。1208年,被成吉思汗击败的乃蛮王子屈出律投奔西辽,骗取了直鲁古的信任。他利用西辽国内政局不稳的机会,勾结花剌子模国夹攻西辽,1211年,屈出律俘获了直鲁古,篡夺西辽政权。随后他将势力范围扩展到南疆地区,屈出律到南疆地区以后,杀戮当地贵族和宗教上层人士,强迫当地居民改信佛教,引起了南疆各族的不满和反抗。1218年,成吉思汗派大将哲别征讨屈出律。屈出律不战而逃,在达拉兹山谷被杀。西辽灭亡。
二、西辽政权的组织结构
耶律大石在漠北期间沿袭辽朝旧制置北、南面官署,实行南北分理。这一点也得到了《金史》文献的证实。金朝得到情报说,耶律大石“称王于北方,署置南、北面官僚”[2]。辽朝“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3]。基于辽金史料记载,有学者进一步提出:“西辽的官制,仍然是沿袭了辽朝的制度,分北、南面官。”[4]也有学者认为这种论据的根据并不充分,分析指出:“西辽并设有管辖汉人一类的州县,南面官的设立无的放矢。”[5]笔者赞同前一种观点。
事实上,原辽朝的南北面官制度,一方面意在针对契丹、汉人种族和文化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政治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不同的经济生产、生活方式而确定下来的。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明显,在定居性农业民族地区设置州县,在移动性强的游牧民族地区仍然保留部族组织制度。因地制宜,因俗而治,辽朝实现了对游牧地区和农耕地区的全面管辖,达到了“得其宜也”[6]的效果。诚然,契丹入主中亚后,其统治地域和统辖民族的构成都发生明显的变化。除了直辖领地外,西辽还统辖着诸多属国、属部,在西辽直接控制的七河地区,既有与游牧经济相适应的草原区域,也有与定居农业相适应的绿洲区域。近年来,众多考古发掘资料显示,西辽控制的八拉沙衮以西以南的锡尔河流域、塔拉斯河谷等地区早在西辽建国前就已经是农业区了。
所以从经济上来说,它仍然具备实行南、北部官制度的客观条件。然而,这一地区没有了像辽朝那样众多的汉人州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也不再是汉人,而是回鹘人和其他突厥语部落。西辽虽然与辽朝一样实行的是南、北面官制,但统辖下的属国、属部仍然保留原有的社会制度,西辽统治者并不干涉它们的内部事务,南、北面官的具体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
虽然关于西辽政权组织结构的文字记载匮乏,但关于西辽官制有南北之分的问题,《辽史》等文献依然留下了可供参考的珍贵资料。
通过文献整理,我们发现北面职官中见诸于文献的有北面朝官、北面皇族帐官、北面军官、北面御帐官。其中北面朝官有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都部署、都监。《辽史·天祚帝纪》载“枢密副使萧剌阿不”“前同知枢密院中萧查剌阿不”“都部署耶律燕山”“都监耶律铁哥”[7]。北面皇族帐官有六院司大王,如《辽史·天祚帝纪》载“六院司大王萧斡里剌”。北面军官有兵马都元帅、副元帅,正如《辽史·天祚帝纪》载“兵马都元帅萧斡里剌”“副元帅萧查剌阿不”。
《辽史·天祚帝纪》载“护卫耶律铁哥”[8],揭示了北面御帐官有护卫一职的事实。不难发现,上述北面职官都带有汉官名号。就此有学者提出,主管军事的官员虽然有汉官名号,但仍属于北面官署,无属于南面官署的官职。“单凭大石最初北行时设南、北面官一事,并不足以证明他西迁后仍维持这种制度。”[9]笔者认为,产生这种认识的根源在于史料记载不足,但就此断言不存在南面官署的说法未免过于绝对。
就南面职官而言,其见诸于文献的只有南面朝官。耶律楚材《赠李郡王笔》诗中云“聊复赠君为土物,中书休笑不中书”[10]。这里的李郡王为李世昌,耶律楚材向他学习过契丹文。“中书”为李世昌职衔的省略语,不知确指为“中书令”“中书侍郎”或“中书舍人”?从诗下注“李郡王尝为西辽执政”看,“中书”当为中书令,辅佐契丹皇帝处理国家政事。虽然对于“中书”的考察尚不清晰,但至少为南面职官的存在提供了有益的线索。
三、西辽对统治区域的管辖
西辽汲取了辽朝统治的教训,着眼于新疆和中亚地区现状,贯彻“因俗而治”的政治传统,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统治政策。一是在直辖地区加强中央集权,衍用部族制。在广阔的疆域范围内,西辽王朝直辖统治的区域并不大,主要是位于以首都虎思斡耳朵为中心的七河地区。在直辖领地内,西辽注意减轻百姓负担,实行什一税法,规定任何贵族均“无权从居民中收税”,限制贵族们对百姓的残酷剥削。这无疑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的发展。
西辽统治者吸收喀喇汗王朝和辽朝覆灭的经验教训,不再分封皇族和功臣,而是在物质上给他们以赏赐,据伊本·阿西尔的记载:“他(耶律大石)劝导自己的亲信们要居安思危,战战兢兢,不让异密(将军)们拥有封地,但自己赏赐他们,并说:‘(他们)如果得到封地,就要肆虐。’”[11]为了避免将领拥兵自立,吸取辽朝覆亡的教训,西辽统治者直接控制军队,剥夺了部落贵族对本部落军事力量的控制权,遇有战事,便临时委派将军指挥若干士兵[12]。
据伊本·阿西尔记载:“(耶律大石)不委任异密为百骑以上的军官,使其不能对他叛乱。”[13]这些措施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西辽王朝的政治统治。西辽依靠东来的契丹部族组成的军队入主中亚,其人口数量与中亚各国居民完全不成比例。为了保证统治的稳定,契丹人选择游牧生活,保持骁勇善战的民族传统,强化适合战争的部族制度[14]。《金史·粘割韩奴传》中记载:
大定中,回纥移习览三人至西南招讨司贸易,自言本国回纥邹括番部,所居城名骨斯论鲁朵,俗无兵器,以田为业,所获十分之一输官。耆老相传,先时契丹至不能拒,因臣之。契丹所居屯营,乘马自旦至日中始周匝[15]。
邹括番部即为西辽征服的东喀喇汗王朝,土著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即文中的“移习览”。骨斯论鲁朵是虎思斡耳朵、虎思斡鲁朵的异写,即喀喇汗王朝统治中心巴拉沙衮。西辽征服东喀喇汗王朝后,定都巴拉沙衮。他们并不在城中与土著居民混杂,而是居住在城外的“屯营”。这个“屯营”范围很大,“乘马自旦至日中始周匝”。正如拉施特《史集》所载:“所有的哈喇契丹部落都是游牧民,与蒙古游牧民有亲属关系,他们的语言、外貌和风俗习惯彼此相似。”[16]“斡耳朵”又作“斡鲁朵”,原义为宫帐、宫殿,辽朝历代帝王和执政的太后都有自己的斡鲁朵,斡鲁朵是依靠行政手段组建的部族组织,其下设石烈、瓦里、抹里,置有直属部队、民户,构成独立的军事、经济单位。西辽的部族制度借用了契丹部族组织的外壳,但内部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西辽王朝因时制宜,废除了契丹贵族和部落首领对部民的领有权,部落首领成为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部民由隶属于部落组织变为隶属于国家的属民,各部有固定的居住地,国家按照地域将契丹部民划分为各级不同的行政区域[17]。李锡厚曾先生指出,西辽皇帝的虎思斡耳朵像是一座城池,而实际上是由帐幕组成的巨大屯营。它是皇帝的宫廷,同时也是他率领的契丹及其他部族军的驻地,他就是靠这支军队行使对各部族、属国的统治[18]。西辽王朝加强了对直辖地区的控制力度。
二是向其属国、属部派驻少监,实行羁縻统治。西辽对于东、西喀喇汗、高昌回鹘、花剌子模等属国以及粘拔思、康里、葛逻禄等属部采取间接统治。巴托尔德先生在论及西辽对其属国、属部的统治时指出:
属国内部自治原则得到广泛的应用。哈喇契丹仅仅消灭哈拉汗国(喀喇汗国)在八拉沙衮的(巴拉沙衮)的统治,古尔汗(菊儿汗)从这里开始行使其权力,虽然从居民的组成来看,这个城市甚至在后来仍是伊斯兰城市,但是在其被统治的地区,在可失合儿和河中地方,哈拉汗国仍和以前一样存在着。从前的王朝如西方的花剌子模和东方的回鹘(高昌回鹘)同样存在着。归顺古儿汗的表示是向他纳税。此外,在这一或那一君主的宫廷中有古儿汗的代表[19]。
西辽王朝的征服活动既没有发生过游牧民族征服者惯用的“毁耕为牧”圈地行为,也没有对被征服地区的居民作任何改变,“只从每户—城市居民,此外也从农村居民—收取一个狄纳尔,至于耕地之类,那它们就给居民使用”[20]。同时,西辽统治者没有彻底摧毁属国、属部原有的统治力量,而是让当地的统治者继续统治本土,并颁发给他们一块银牌,让他们系在腰带上作为归顺的标志,“较少要求他们纳贡以及汉人始终期待其藩属和盟友们的朝贺”[21]。
西辽王朝在这些地区基本上不驻扎军队,有时派兵巡边,或应当地政府请求,派兵镇压叛乱[22]。西辽王朝对属国或属部派遣的官员称“沙黑纳”,跟随“沙黑纳”进驻的还有为数不多的武装力量。“沙黑纳”,汉语意为“少监”,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官员,而是统领驻军的将领,主要负责督征贡赋与监察属国或属部。到西辽后期,这些少监倚仗西辽皇帝的权威,贪婪无度、凌辱当地统治者,激起了当地人的不满和反抗。西辽王朝与属国、属部的关系恶化。
综上所述,西辽是由契丹皇族耶律大石在中亚地区建立的、延续故辽正统的一个地方政权。契丹入主中亚后,其统治地域和统辖民族的构成都发生明显变化,南、北面官的具体内涵随之改变,但原辽南北分理的政治传统被传承下来,成为调和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经济、文化差异的关键。此外,西辽继续坚持“因俗而治”的基本原则,在西辽直辖领地实行更加适合战争的部族制度,在属国、属部地区实施行之有效的羁縻统治。
作者:王晓静 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