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癌是一组病,是常见的头颈部恶性肿瘤,在口腔癌中,舌癌最常见,其次为齿龈、颊粘膜癌,再次为口底癌和磨牙后三角区发生的肿瘤。口腔癌并不一定首选放疗,而是需要综合患者的肿瘤分期,有无手术指征,以及患者的身体情况和治疗意愿。放疗是治疗口腔癌的一种治疗方法,一般在早期,可以作为主要的治疗方法,晚期患者大部分都是术后再放疗根治。口腔癌放疗的主要并发症为味觉减退(宜避免刺激性及过冷、过热食物)、口干(用人工津滋润)、口腔黏膜糜烂或溃疡(使用膜平+口腔溃疡防护剂),偶有放射性脊髓炎、放射性龋齿与颌骨骨髓炎发生。为了减少这些并发症的发生,放疗前应进行口腔处理,包括洁齿和修补龋齿或拔除残根,拔牙后应使用抗生素,原则上休息1-2周才能开始放疗,以减少放射性脊髓炎发生。在照射技术上,可采用高能X线或高能X线加组织间近距离治疗,以减少周围正常组织的过量照射,减少口干和放射性龋齿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