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内容摘要】探索与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已成为国内各界乃至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讲起,通过从个体原因、环境原因两方面对此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析,最后简要的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建议 在参考1994至2007年共13年的《中国法律年鉴》之 《全国人民法院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表》,以及 历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之《全国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 等统计资料所作的分析不难看出,我国正面临着一个14— 17周岁未成年人高峰期,预计2008—2010年该年龄段人口 将维持在每年九千万以上的总量。该年龄段人口基数大而 犯罪率又稳中有升。预计2009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会突破 6万人。为有效的遏止或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功在当 代、利在千秋”的大事。那么分析和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 因也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 据有关部门报道,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越来越小。九十年 代以来,大多在十五周岁到十七周岁之间,而现在十二、三 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比例逐年升高,甚至最小的仅 仅十周岁也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犯罪类型的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 罪中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常见罪、多发罪 外,还有涉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组织卖淫罪、破坏计 算机信息系统罪、贩卖毒品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罪方式团伙化 据有关资料显示,团伙型犯罪占到未成年人犯罪总量 的50%以上。例如2006年此类犯罪在甘肃、安徽两省的未 成年人犯罪均占54%,在山东省为。团伙型犯罪,包 括盗窃团伙、流氓(斗殴)团伙和抢劫团伙等。未成年人处于 独特的心理年龄阶段,“从众”心理明显,辨别是非、抵制诱 惑的能力不强,易被帮派组织吸收和利用。去年破获了一起 三十七人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该团伙一年作案四十二起, 杀害了两名无辜少女,三十多名受害人不同程度的受到了 身心伤害,有的孩子由于精神受到刺激而不能上学,有的孩 子被打成终身残废。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从个体因素来看 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独立 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盲从性交结在一起。可谓知识不多, 社会经验不足,想脱离监护人独立行事,又怀疑自己能力, 故一方面自我感觉是“大人”了,又想寻求他人指点。他们在 心理上往往处于矛盾状态,境遇不好时更是如此。一些未成 年人就是在这种心境下找伙伴“排忧解难”,进而结伙犯罪。 有资料统计,未成年人中有认为有朋友、伙伴是确定 其性与否的标准,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未成年男女情况比儿童时期 成熟了,但他们的情感世界还很脆弱,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迅 速变化,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激情导致行为上的冲 动。一少年因女朋友不同意继续与其恋爱而杀人,从而走进 了大墙内。 认识观念紊乱。未成年人热火市能力提高很快,能分辨 一定是非,判断一些事物,但毕竟稚嫩,经常表现为认识能 力上的片面性、表面性。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 难题时一些人往往只相信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去家长 和老师的话,尤其被身边的不良朋友引诱,以至越走越远, 愈陷愈深,不能自拔。 (二)从社会环境因素来看 1、家庭的影响 (1)单亲家庭。几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 构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足,缺乏父爱或母爱是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诱因。据天津社会科学院在对未 成年人犯罪的调查中显示:45%的人对幸福的理解是希望 有一个温馨的家,而这是单亲家庭相对很难作到的,从而导 致未成年人的心理障碍。在山东省少年犯罪研究会对少年 犯罪前辍学前属于家庭结构残缺不全,长期生活在不幸家 庭里,其中有56人自幼丧母或丧父,有74人父母离异,还 有28人父母双亡。可见家庭结构的破裂对中小学生辍学乃 至走向犯罪有重要影响。 (2)盲目溺爱、放纵型的家庭。疼爱孩子是人之常情,但 一味纵容迁就,就容易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 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正如法国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卢 梭所说:“你知道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 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在父母的百般纵容、万般保护之下,孩子为所欲为,欲望无休止的放纵而不断升 级,一旦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极易 走上犯罪道路。 (3)高压型的家庭。有些家庭奉行棍棒改革,相信“棍棒 之下出孝子”。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 逆反心理。正如有人形容棍棒教育是:一次挨打战战兢兢, 两次挨打不作声,三次挨打骨头硬,四次挨打功夫成。由此 可见,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残的报复社会,危害性 极大。 (4)贪欲型家庭。主要指通过各种手段、途径富裕起来 的“款爷”、“暴发户”,他们中的一些人利用其经济实力进行 畸形消费,挥霍钱财,漠视法律,相信“钱能通神”、“有钱能 使鬼推磨”,认为违法犯罪之后花一些钱便可逍遥法外。生 活在这种家庭环境下的未成年人受其父母的影响,逐渐形 成无师长、目无法纪、挥霍浪费的不良习惯,消费欲膨胀,一 旦家庭不能满足其非分的物质需求,便萌生了去偷、去抢, 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父母的不良行为也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典型的 是:重言教轻身教。父母是未成年人心目中最早的偶像,是 他们的第一任启蒙老师,父母的思想、性格、兴趣甚至生活 习惯会对未成年人产生重要影响,著名教育学者马卡连柯 曾说过: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在向孩子谈话或教育孩子、吩咐 孩子的时候,才是进行教育。你们生活的每时每刻,甚至你 们不在家的时候也在教育孩子。你们怎样穿戴,怎样向别人 说话,怎样议论别人,怎样欢乐和发愁,怎样对待敌人和朋 友,怎样笑,怎样读报———这一切对孩子都有着重要的意 义。因此,作为父母来说,应先“言教”的同时,更多的是以身 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子女做出榜样。所以,一边赌博, 一边教育孩子别赌博就是一种教育失败的表现。 2.学校教育的漏洞 目前看,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 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一定程度的 偏差。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由于有些学校、班级把学生划 分为三六九等,以至于被划为“另类”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 心受到了极大伤害,经常会出现破罐子破摔的现象,再加上 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望值与现实的差距,难免 在教育方法上简单粗暴,极易造成未成年人中途辍学,甚至 离家出走,从而渐渐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二是重智育、轻 德育,忽视法律教育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学校只重视智 育,不重视道德的养成教育与法律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 道德“滑坡”、法制观念淡薄,以及家长也一味跟着学校追求 “高分”、“名次”使孩子只知道学习课本,而淡漠了“为人处 世”之道,从而发生令人可惜、可叹的犯罪案件。三是缺乏对 后进生和问题学生的关怀和帮助,多有批评,少有鼓励、肯 定。有的学校和老师甚至对这部分学生采取“放任”政策,导 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闲散在社会上成了 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以 至最终成为社会上的危险分子。 另外,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将法制教育纳入到中小学教 育的规划体系,应当从中小学开始将法制教育的课程如同 数学、语文一样每周开设一至两次,让法治思想从孩子们一 入学就根植在他们的意识里。 3.社会环境的影响 深化改革的今天,拜金主义、享受主义思想在社会上的 蔓延,渲染色情、凶杀暴力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的市场, 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严重 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 的未成年人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某网站统计发 现,未成年人崇拜“黑社会人物”的比例之高令人瞠目结舌。 另外,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等也是诱 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矫治工 作。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 德品质,使他们懂得自尊、自爱、自重,增强他们的自控能 力。同时,对于有不良心理因素的未成年人,要做好心理矫 治工作,把扭曲的心理矫正、把创伤的心理修复,从而阻止 不良行为的发展,削弱或者排除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动因,从 而有效的预防制止犯罪。 (二)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 未成年学生的理想、道德、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教育 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与时与此同 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情况,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 内容的的活动,如观看打击各种犯罪的专题展览,收年法制 教育电视片,观看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电影、 戏剧、文艺演出,举办法制报告会,搞好警校共建等。 (三)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父母 是一个人最早接触的老师,要充分认识到家庭在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中的作用、意义.通过丰富家庭文化活动,提高家庭文 化品位,引导未成年人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通过提供良好 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保持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从而做 到防患于未然.建议制定法律,加强综合治理,增设”国家抚养 院”,明确父母责任、义务,督促父母应该多掌握、了解孩子,从 而提高对子女的教育水平,最终达到降低或遏制未成年人的 犯罪率,才是家庭之大幸、社会之大幸、国家之大幸! (四)应当在学校、社区、青少年活密集的团体组织专门 的机构,对未成年人的行为,思想进行跟踪调查,一旦发现 在某些未成年人有了不良行,受到了不良的思想侵害,应该 对这些人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学校、社区、青少年 活动中心与家长相互配合,让这些不良行为,不良思想消灭 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冯伴香《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 [2]马德峰《青少年离家出走现象的理论思考》 [3]李康熙《青少年辍学情况的调查分析》 [4]孙昌军、周亮《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统计与分析》 [5]王志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趋向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