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这就是美国近现代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写的杰出的长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的故事。
英文:The Call of the Wild is a short adventure novel by Jack London published in 1903 and set in Yukon, Canada during the 1890s Klondike Gold Rush, when strong sled dogs were in high demand. The central character of the novel is a dog named Buck. The story opens at a ranch in Santa Clara Valley, California, when Buck is stolen from his home and sold into service as a sled dog in Alaska. He becomes progressively feral in the harsh environment, where he is forced to fight to survive and dominate other dogs. By the end, he sheds the veneer of civilization, and relies on primordial instinct and learned experience to emerge as a leader in the wild.中文:野性的呼唤发表在1903,是杰克·伦敦创作的一篇短篇冒险小说,故事设定在19世纪90年代克朗代克淘金热期间的加拿大育空地区,当时强壮的雪橇犬供不应求。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故事发生在加利福尼亚的圣克拉拉谷的一个牧场上,当时巴克从家中被偷走,并在阿拉斯加作为雪橇狗出售。在严酷的环境中,他变得越来越野性,在那里他被迫为生存而斗争,并统治其他的狗。最后,他抛弃了文明的外表,依靠原始的本能和经验,在野外成为领袖。
具体如下:
The call of the wild, also known as the call of the wild, is a novella created by American writer Jack work tells that Buck was originally a dog of judge Miller's family. After civilization, he has been living in a warm valley in Southern California. Later, he was sold to Alaska, which is cold and remote in the north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rich in gold. He became a sled dog.
The work shows that dogs in the civilized world return to barbarism under the pressure of their owners through the experience of a dog. It writes about dogs and reflects the human world. The novel continues the theme of "survival" in Jack London's Novels: life always obtains meaning and power in the process of constantly struggling for survival.
翻译: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第一章 命运的转折 遭人暗算 很遗憾布克从不会读报纸,要不然,它也就不会碰到那么多麻烦了。 近来,去往北极探险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金属。 船运和货运公司的人们立即把这令人振奋的消息大肆地刊登在报纸上,令整个欧洲都沸沸扬扬。 于是,成千上万的人怀着发财的梦想,一批又一批地涌向了北极地区。 在那只有冰和雪构成的世界里,雪撬就是唯一的交通工具。而雪橇这种东西需要体魄健壮的狗— — 既能当苦役,又能忍受得了冰寒。 于是,沿着太平洋海岸,从布洁得湾到圣地亚哥港,所有体格强壮、长毛耐寒的狗,都受到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威胁。 布克住在位于圣.克拉拉山谷的一个漂亮的庄园里,他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狼犬。 庄园位于大马路边,院子里许多高大浓密的绿树隐隐约约遮掩着米勒法官的大宅,围墙的四周是宽敞凉爽的走廓。 几条铺着小石子的车道,弯弯曲曲地绕过广阔的草坪,从恰似重云叠雾的树荫底下穿过。 宅子的后面比前面还宽敞,简直是一眼望不到头。 右边是好几间大马厩,十多个马夫正在那里忙忙碌碌地照 料着那些又高又肥的马匹。 左边是一排排爬满紫藤的佣人房,还有许许多多整整齐齐排列着的望不到尽头的仓库。 中间是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牧场和葡萄棚草莓地。 角落处还有一口深井和喷水机,旁边的终日清澈的水泥大游泳池是米勒法官孩子们跳水、乘凉的地方。 这就是布克所统治的领地,它在这里度过了四年美好的时光。 当然,这座大庄园里除了布克之外,还有别的狗。不过,它们根本算不了什么。它们成天无所事事,要么拥挤在狗窝里,要么就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另外还有一群专捉狐狸的狐狸狗,足足有二十来条。 每当足不出户的日本狗土茨和墨西哥狗伊莎贝尔,在一大邦女仆们的扫把和拖布的武装掩护下,从窗口把头探出来,偷偷地四处张望时,它们便成群结队地跑过来,恶狠狠地冲着它俩叫,直到它俩发出受了惊吓的汪汪声,才得意洋洋地走开。 布克的父亲是一条体格魁梧的圣伯纳狗,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它受母亲的影响,只有一百四十磅的体重,但它又受父亲的影响,仪表堂堂。 它这种优良血统和矫健的体格以及庄园里普遍的尊重而产生的威严,使它具有了贵族的气质。 不但如此,它还是一条有理想、有抱负的狗。它希望有一天能继承父亲的事业,随侍在法官左右,成为法官形影不离的伙伴。 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 不过,虽然如此,它并没有让自己变成一条好吃懒做的狗, 相反,它一刻也闲不住,尤其爱好运动。 打猎、游戏和其他有趣的户外运动,不仅减去了它身上多余的脂肪,也磨练了它的筋骨,使它常年精神振奋,奔跑时更有猫的敏捷和豹的迅速。 由于布克拥有一副健壮的体格和敏捷的身手,使得它不免有些自命不凡,常常得意洋洋地在这里巡巡,到那里闻闻,以王者自称,把整个庄园都放在它的管辖之内。 那些经常无礼取闹的狐狸狗虽然狗多势众,但也不敢在布克面前撒野;至于土茨和伊莎贝尔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布克在法官一家的生活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它有时和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扎进游泳池里,陪着他们比赛游泳,或者出去打猎。 在清晨或黄昏,它也常以白马王子的身分,伴护着法官的女儿散步。冬日的夜晚,在熊熊的炉火旁,它就像老朋友一样,伏卧在法官的脚边,陪着法官看书。 在夏天的午后,它还会让法官的小孙子骑到它的背上,驮着他们到处爬,或者陪他们在草地上玩皮球、打滚,而且寸步不离地照看着他们以免到马房边的喷水井去做异想天开的冒险,或者发生其他什么危险。 这就是到一八九七年秋天为止,布克的生活情况。 就在这时候,由于柯勒大克发现金矿,引起了无数人疯狂的淘金热,冰天雪地的北极随即成了人们向往之地。 布克经常帮法官拿报纸,但是它从来不看,也看不懂。 而且,它做梦也没想到那个法官庄园里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其实是一个不值得信赖的人。 因此当莫纽尔逗着它,并对它说: “走!咱们一起散步去。” 它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尾巴,高兴地跟着去了。 莫纽尔有个不好的嗜好,即赌博,而且还深信赌久必胜的法则,于是注定他赌运不佳,一输再输,终于欠下了一屁股债。 用园丁助手那微薄的工资,要养活老婆和几个孩子已经很吃力了,哪里还有什么多余的钱还债呢?于是他便心生歹念,打起布克的主意来。 那是一个大家都十分忙碌的晚上,法官去参加葡萄种植业协会会议,孩子们则忙于建立一个运动俱乐部。 于是狡猾的莫纽尔瞅准了这个机会,偷偷带着布克穿过牧场,往一个叫做校园公园的火车站走,没人看见他们出去。 车站有个陌生的男人好像在等他们,一见到他们走近,便立刻迎上来,和莫纽尔窃窃私语起来,并不时发出铜板的叮当声。 “你得把它捆牢了才能交给我!” 那个陌生的男人绷着脸,用嘶哑的声音说道。 莫纽尔二话不说,就拿出一条粗绳套在了布克脖子上的项圈下面,又结实地缠了两圈,并说:“只要你一拉这个,就能摆布它了。” 那个陌生人不屑地哼了一声,从莫纽尔手中接过了绳子。 布克从来没有在脖子上被套过粗绳子,这种感觉新鲜极了,所以布克毫无反抗地,甚至有些矜持地接受了。 它的贵族道德使它觉得不应该随便怀疑熟识的人,而且还以为应该服从它所望尘莫及的人类的智慧。 然而它不明白的是莫纽尔为什么把绳子交给那个陌生人,这使它非常不愉快。 而那张陌生、凶狠的面孔居然对它狰狞地笑起来,同时猛地用力拉他手上的绳子。 逼紧的绳子勒住了它的脖子,使它几乎透不过气来。 这个举动令它十分吃惊,这顿时激起了它的愤怒,于是向那个人直扑过去。可是,绳子反而毫不留情地越来越紧。 布克疯狂地挣扎着,长长的舌头露在外面,宽厚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不定,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 在它的脑海里,自它出生以来,从来没有人对它如此残暴无礼过,连法官也从来不曾打骂过它。像这样的奇耻大辱还是第一次碰到,它也第一次如此暴跳如雷。 渐渐,它没有了力气,眼前一片黑暗。 当火车驶进站,莫纽尔和那个陌生人一起把它扔进行李车厢的时候,它已经失去知觉了。 火车哐当哐当地向前驶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它慢慢恢复了知觉,它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全身都酸痛,尤其是喉咙,它觉得渴得要死。 这时它才发现自己躺着的木板正一左一右地颠来颠去。 直到火车头发出了粗嗄的汽备声,它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因为它以前经常和法官一起乘火车外出旅行,坐在行李厢内的感觉,它是非常熟悉的。 可是,它好像不是跟法官去旅游,它怎么会在火车上呢? 当它睁开双眼看到那张可恨的脸孔时,它立即想起了一切,于是怒不可遏地吼了起来。 那个人一看布克发怒,便跳起来要勒住布克的脖子。 但是,布克早已闪电般地冲过去狠狠地咬住了那个人的手,死也不肯放松,直到它的意识再度模糊为止。”嘿!它疯了!” 那个人一边把被咬得血肉模糊的手,用手帕包扎起来,一边向听到呼叫声,跑过来救他的列车员说:“我在帮我的 老板把它送到旧金山去,据说那儿有个很不错的狗医,可以治好它的病呢!” 笼子与棒子 在旧金山海滩一家饭店的小屋子里,那个陌生的男人极其狼狈地和饭店老板交涉。 他那受伤的手尽管用手帕包扎了,但还是血痕累累,而他腿右边的裤腿从膝盖以下也都被撕破了。 “我只拿五十块!” 他向饭店老板牢骚满腹地说:“以后就是给我一千块现金,我也不干了。简直倒霉透了!”“另外那个家伙要了多少?”饭店老板问道。 “整整一百块!我敢发誓,一点儿都不少。” “这么说,就是一百五十块喽!” 饭店老板盘算了一下说: “不过,它确实值这个价钱。”这个解开沾满了血的手帕后,指着他那不成样子的手指说: “说不定会得狂犬病呢!” “活该!算你倒霉!” 饭店老板哈哈大笑。接着,他又对那个男人说: “来吧,在你还没有走的时候,再帮我一把!” 于是,两个人一块儿把布克拖进笼子里。 布克的脖子被勒得快要窒息了,喉咙和舌头都疼得要死。 它神志不清,但是,满腔的怒火使它还是尽一切力量来抵抗他们。 尽管布克努力地反抗他们,然而,它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被打晕过去,直到双方都精疲力尽为止。 趁布克昏迷不醒,他们把布克脖子上的铜圈给挫开了,绳子也解去了。 最后,他们把它塞进一个窗小的木笼子里。它又饿又渴,可怜地躺在笼子里,熬过了漫漫长夜。 它怎么也弄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为什么要把它关在这个小笼子里? 它满心的耻辱和愤怒,却总也揣磨不透,只感觉不妙,似乎有什么灾难要临头了。 好多次,在半梦半醒中,它听到屋子的门被推开的声音,每次它都误以为是法官来救它了,于是腾地跳了起来。此时此刻它多么希望法官出现在它的面前啊! 但是,它每次看到的都是饭店老板那张胖得像肿了似的脸。他总是拿着一根小蜡烛,小心翼翼地走过来,偷窥它的动静。 布克本来因兴奋涌到喉咙里的欢叫,立即变成凶狠的狂吠。 第二天早晨,又进来了四个男人。他们一个个衣衫褴褛、贼眉鼠眼,粗声粗气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于是布克隔着木笼子对着他们狂吠不已。 他们一边大笑,一边用棍子戳它,气得布克一口咬住那根棍子不放。 然而,布克发现其实是他们在耍弄它,寻它开心。因此,又愠怒地躺下来,任凭他们把木笼子抬进一辆货车里。 后来的几天中,木笼被无数人抬来抬去,最后被抬到一列快车车厢里。 布克躺在木笼子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从一双手转到另一双手,却毫无办法。 它被他们弄得晕头转向,但是,它心里非常清楚,它已经 离家愈来愈远了。 快车尖啸长鸣,不停地跑,一连跑了两天两夜。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既不给布克吃东西,也没有给它水喝。 在极端气愤之下,布克一律用狂吼对待所有来看它的送货人。 那些人看布克这么怒气冲冲,便报复它、嘲笑它。 有的人像个可恶的野狗,低声汪汪叫,有的人又学猫咪咪地叫唤,又有的人又扑腾着胳膊学公鸡喔喔鸣叫。 布克也知道这种狂叫很荒唐、无聊,但是,那些人的戏弄严重伤害了它的自尊,它又生气又难过。 经过一阵阵喊叫,它的喉咙越来越干,连舌头也胀痛了。 它倒不在乎肚子饿,但是,干渴的感觉使它难受得近乎发狂。 不过,稍感安慰的是,原来在它脖子上的粗绳已经解除了。 布克心想,曾经让那些人控制自己的绳子既然已经拿开了,它一定要给那些人一点颜色看看。而且,它是绝对不会再让他们把绳子套在自己的脖子上的。 两天两夜的折磨和煎熬,使它已经怒火中烧,堆积在一起的仇恨一触即发。它只等待任何一个可以的机会。 如今,它整个变了样,眼睛充满着愤怒的血丝,犹如一个凶残的恶魔。如此大的改变,恐怕连法官本人也认不出它来了。 因此,当那些送货人在西雅图车站把它抬下火车的时候,都大大地舒了一口气,终于摆脱了面临危险的紧张感。 接着,来了四个男人,小心翼翼地把木笼子抬到一辆货车上,载着它又跑了一段时间。 等车停下来后,他们再把木笼子抬到一个由高墙围着的小小后院里。 随后,从屋里走出来一个穿着红色衬衫的强壮男人,他在车夫递给他的本子上签了字后,一面把本子递给车夫,一面望着布克阴险地笑了一下,接着就拿出了一把小斧头和一根木棒来。 “你不会是现在就要把它放出来吧?”车夫不无担心地问。 “就是现在!” 那人一面回答,一面拿起斧头竟直朝木笼子劈了下去。 刚刚抬笼子进来的那四个男人一看,迅速散开,全都跳到墙头上,一个个绕有兴致地高高在上,准备观看一场精彩的表演。 布克盯住那个穿红色衬衫的男子手上的斧头,它立刻冲向斧头落下的地方去。 这个笼子它已经待够了,再待下去,它真的会疯了的。 它拼命地咬着、撞着那些碎裂的木条,即使是撞得头破血流,它也不在乎。 “来吧!你这个恶魔的化身!” 那个人把笼子弄开了一个小洞之后喊道。同时丢下了斧头,右手换上早已准备好的棒子。 布克毛发竖直,口吐白沫,血红的眼睛喷射出狂乱的光芒,准备扑上去,看上去真象一个红眼的魔王。 它带着聚积了两天两夜的怒火,窜出笼子向那个穿红色衬衫的男人猛扑过去。 眼看布克的大嘴就要狠狠地咬上一口的时候,却横空飞来一击,击落了它。 此后,它又进攻了十多次,但是,每一次都挨上棍子狠狠的打击,倒在地上喘着粗气。 休息片刻后,它聚积全身的力量凶猛地冲了上去。 而那个人却不慌不忙地,狠狠地在它头上来了无比严重的一击。 布克立即缩成一团,载倒在地上,完全晕了过去。 “哇!不愧是一个驯狗高手。” 坐在墙头上围观的其中一个人热烈地鼓掌,兴奋地大声嚷了起来。”他还能驯马呢!” 车夫看完热闹,边说边坐上他的马车,策马走了。 后来,布克逐渐恢复了知觉,但是,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全身软得像个橡皮堆。布克躺在原地,眼睛直瞪着那个穿红色衬衫的男人。 “布克,很不错的一个名字。” 那个人看着饭店老板托来的信,自言自语道。 “好了,布克,我的兄弟!” 他用亲切的声音接着说: “我们的打闹到此结束。现在你要明白你的处境,也要清楚我的身分。只要你乖乖地听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否则,我会打得你全身骨头都散架的,明白吗?” 那个人一边说,一边拍拍布克的头。布克被他狠狠地揍了一通的头经他的手一碰,毛发还是不由自主地全都倒竖起来,但是,它已经无力反抗了。 那个人见它不再反抗,便拿水给它喝,它立即一口接一口,两三下全喝光了。后来那个人又给它扔了几块肉,布克狼吞虎咽地全都吃了下去。 它心里清楚自己是被棒子击败了,但是,这并不表示自己已经完全垮了。 经过这次惨痛的教训,它明白了面对拿着棒子的人,它是根本没有胜利的机会的。布克学到了这个教训后,一生都没有 忘记,也不敢忘记。 布克又在笼子里待了好多天。在这些日子里,陆续来了一些别的狗,有的是和布克一样被在笼子里抬进来的,有的则是用绳子牵进来的。 这些狗有的服服帖帖,温顺得很,而大部分的狗和布克当初来时一样狂怒咆哮。然而,最后,它们也都不得不屈从在那个穿红色衬衫的男人的棒子之下。 新的主人和同伴 最近,不时有陌生人来和穿红色衬衫的男人谈话。他们一边谈,一边望着关在笼子里的狗一一品头论足。随后,就是一叠钞票从一只手转到另外一只手,接着那些陌生人便牵走了一条或者好几条的狗。 那些被带走的狗再也没有回来,布克忐忑不安地过着每一天。因此,当那些陌生人从它前面走过,没有选中它的时候,它就感到非常高兴,那是一种幸免于难的感觉。 然而,好景不长,该来的还是来了。 那天,来了一个身材矮小干瘪的男人,他说的英语简直糟糕透了。 “老天!” 当他的目光落到布克身上的时候,他兴奋地得大喊了起来,说: “这不是一条绝顶的好货吗?出个价吧!” “就三百,算我白送你!” 穿红色衬衣的男人马上回答。接着又说: “难得能碰上这么一条。巴罗特,你花的又是国家的钱,还犹豫什么呢?” 巴罗特的嘴角禁不住内心喜悦,抖动了一下。他暗自想,现在正逢淘金热,狗成了供不应求的货,狗价自然直线上升了。 其实,他心里非常清楚,像布克这样的一条好狗,他开的价不算太贵,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连这个价都抢了呢。 加拿大政府为了运送公文书信,特意买狗来拉雪橇。但他 们不愿意花太多的钱,当然,更不希望耽误了急件。 不过,巴罗特是个内行,他一眼看到布克时就知道这狗非同寻常,是万里挑一的好狗,虽然它此刻关在笼子里有些无精打彩。 过一会儿,布克便看到那个瘦子掏出了钱。然后,它和柯利— — 一只温顺的纽芬兰狗,一块儿被那个瘦小的男人带走了。 布克一点儿也没觉得奇怪。早在那个男人看自己的眼睛发亮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一点。 在华纳号甲板上,它和柯利望着渐渐远去的西雅图。布克怎么也没想到,这是它这辈子最后一次看见温暖的南方了。 后来,布克和柯利一起带进甲板下面的船舱里。巴罗特把它们交给他的朋友,一个名叫法兰西的黑脸大个子。 对布克来说,这两个新的主人属于和法官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类型。虽然布克对他们没有对当官那样深的爱,但是,却心底里敬重他们。 他们做事沉着稳重,而且决不偏心,他们是个非常正直的人。布克还觉得,他们对狗的心思非常清楚,绝对不会轻易上它们的当。 布克在华纳号的船舱里还看到了另外两只狗。 其中一条雪白大狗叫做史皮兹,它是由一个捕鲸船船长从斯匹次群岛上带出来的,后来曾跟随一个地质勘探队,到加拿大的西北荒原去探过险。 它是个笑里藏刀、虚伪阴险的坏家伙。就在第一次一块儿吃饭的时候,它就直视着布克,嬉皮笑脸地把布克的食物抢走了。 那个时候,布克立即跳起来去教训它。然而,法兰夏手中的鞭子,已率先公正地打在了史皮兹身上。布克虽然消除了心 中的一股愤恨,但是地上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它只取回了一些骨头而已。不过经过这一次的事件后,布克对法兰夏另眼相看了。 另外一只叫做德夫,是一个气质忧郁,又有些乘僻的家伙。它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对一切事情都淡漠,并且喜欢独来独往。它曾经向柯利明确表示,不要去招惹它,否则它就不客气。 它像个麻木的老农夫,任何事都引不起它的激情。当华纳号穿过夏洛地皇后海峡的时候,突然左右摇晃,颠簸得厉害,布克和柯利吓得牙齿格格响个不停,而它却像没有感觉一样,缓缓抬起头来,瞥了它们一眼,然后打了个呵欠,又继续睡它的觉。 华纳号夜以继日地往前行驶。茫茫海上的布克无法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但是它明显感到气候越来越冷了。 一天早上,螺旋浆终于安静了下来。船上充满了兴奋和激动,并且开始忙碌起来。 布克和其他的狗都感觉到,它们的生活即将要展现出新的面貌了。 法兰夏一一把它们用皮带系好后,带它们上了岸。 迎面扑来冷空气,让布克不禁精神抖擞起来。当它一脚踏在地面的时候,它的脚立即陷进了那个柔软得像沙滩一样的白色的东西里。 它惊恐万分地跳了起来。布克还发现空中也有很多白色东西纷纷地从天上飘下来,并且落在它身上。它抖了抖身子,试着把它抖下来,但是,又落了好多。 接着,它好奇地用鼻子嗅了嗅,再用舌头舔了舔。那东西冰凉冰凉的,舔它一下,立刻就没有了。这可把它弄迷糊了,它试了一次又一次,但结果还是一样。 站在一旁围观的人们,忍不住哈哈大笑,让它感到非常不好意思。 它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毕竟自它出生以来第一次来到这寒冷的北方。 荒野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 (又名《野性的呼唤》) 经典名著 《荒野的呼唤》中篇小说。杰克·伦敦著。作于1903年。小说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盗卖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劳动极为繁重,环境极为艰险。狗队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狗统统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卖掉,来榨取最后一滴油水。棍棒象征的是统治它们的权力,巴克的第一课就是“棍棒教育”。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鼓足勇气,练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机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兹争夺强者地位,结果史皮兹被咬倒,巴克成为生存斗争的胜利者。在巴克的内心,时常涌动着一种原始的返祖现象,野性的力量在呼唤着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这不说明它的退化,而说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进行生存竞争的地方,证明自己是强者。最后巴克也确实以勇猛和聪明,赢得狼群的领袖地位。小说文字流畅,简洁明快,一气呵成,显示语言内在的力量,自发的美感和粗犷有力的节奏,在创作上又结合神话悬念,使小说更富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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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荒野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 (又名《野性的呼唤》) 经典名著 《荒野的呼唤》中篇小说。杰克·伦敦著。作于1903年。小说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盗卖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劳动极为繁重,环境极为艰险。狗队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狗统统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卖掉,来榨取最后一滴油水。棍棒象征的是统治它们的权力,巴克的第一课就是“棍棒教育”。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鼓足勇气,练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机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兹争夺强者地位,结果史皮兹被咬倒,巴克成为生存斗争的胜利者。在巴克的内心,时常涌动着一种原始的返祖现象,野性的力量在呼唤着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这不说明它的退化,而说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进行生存竞争的地方,证明自己是强者。最后巴克也确实以勇猛和聪明,赢得狼群的领袖地位。小说文字流畅,简洁明快,一气呵成,显示语言内在的力量,自发的美感和粗犷有力的节奏,在创作上又结合神话悬念,使小说更富有吸引力。 作者风采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作家。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父亲是破产的农民,自幼就以出卖体力为生,读报、卸货等。曾一度进入大学学习。他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以及论文、特写等。他的成名之作是1900至1902年发表的《狼的儿子》等3部短篇小说集。两部描写动物的小说《荒野的呼唤》、《白牙》被认为是卓越的作品。1905年至1910年间创作了一些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如《铁蹄》、《马丁·伊登》等。到后期,他逐渐脱离社会斗争,追求个人享受。1913以后,他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经常酗酒,1916年11月22日服毒自杀。 银屏再现 这是一部由美国天皇巨星查尔屯·休斯屯主演,以美国早期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为背景的故事片。 故事发生在一条叫巴克的狼狗,它原是一家富有家庭的爱犬。由于狗命升值,被贪心的佣人拐走卖给狗贩,辗转被卖到西雅图。男主角桑顿先生由于接受了美国邮电局的雇佣,专程运途邮件,用雪橇翻山越岭往寻金者密集的城镇,买了狼犬巴克同行,于是整个人与狗相依为命、与大自然、与恶人、印第安人相抗衡的动人故事发生了,处处令人动容,狗明星巴克的演技令人叹为观止。桑顿送到邮件后,他不愿与寻金者为伍,以砍伐木材为生,经几波折,最后还是经不住诱惑去印第安人的黄金窟“黄月亮”。在一次印第安人袭击中,桑顿被杀死。狼犬巴克最终回归大自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英语的 这是中文的,已经试过,可以下,没有毒
为背景的故事片。 故事发生在一条叫巴克的狼狗,它原是一家富有家庭的爱犬。由于狗命升值,被贪心的佣人拐走卖给狗贩,辗转被卖到西雅图。男主角桑顿先生由于接受了美国邮电局的雇佣,专程运途邮件,用雪橇翻山越岭往寻金者密集的城镇,买了狼犬巴克同行,于是整个人与狗相依为命、与大自然、与恶人、印第安人相抗衡的动人故事发生了,处处令人动容,狗明星巴克的演技令人叹为观止。桑顿送到邮件后,他不愿与寻金者为伍,以砍伐木材为生,经几波折,最后还是经不住诱惑去印第安人的黄金窟“黄月亮”。在一次印第安人袭击中,桑顿被杀死。狼犬巴克最终回归大自然,成为狼群的首领。杰克·伦敦著。作于1903年。小说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盗卖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劳动极为繁重,环境极为艰险。狗队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狗统统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卖掉,来榨取最后一滴油水。棍棒象征的是统治它们的权力,巴克的第一课就是“棍棒教育”。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鼓足勇气,练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机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兹争夺强者地位,结果史皮兹被咬倒,巴克成为生存斗争的胜利者。在巴克的内心,时常涌动着一种原始的返祖现象,野性的力量在呼唤着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这不说明它的退化,而说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进行生存竞争的地方,证明自己是强者。最后巴克也确实以勇猛和聪明,赢得狼群的领袖地位。小说文字流畅,简洁明快,一气呵成,显示语言内在的力量,自发的美感和粗犷有力的节奏,在创作上又结合神话悬念,使小说更富有吸引力。 作者风采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作家。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父亲是破产的农民,自幼就以出卖体力为生,读报、卸货等。曾一度进入大学学习。他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以及论文、特写等。他的成名之作是1900至1902年发表的《狼的儿子》等3部短篇小说集。两部描写动物的小说《荒野的呼唤》、《白牙》被认为是卓越的作品。1905年至1910年间创作了一些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如《铁蹄》、《马丁·伊登》等。到后期,他逐渐脱离社会斗争,追求个人享受。1913以后,他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经常酗酒,1916年11月22日服毒自杀。 银屏再现 这是一部由美国天皇巨星查尔屯·休斯屯主演,以美国早期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为背景的故事片。 故事发生在一条叫巴克的狼狗,它原是一家富有家庭的爱犬。由于狗命升值,被贪心的佣人拐走卖给狗贩,辗转被卖到西雅图。男主角桑顿先生由于接受了美国邮电局的雇佣,专程运途邮件,用雪橇翻山越岭往寻金者密集的城镇,买了狼犬巴克同行,于是整个人与狗相依为命、与大自然、与恶人、印第安人相抗衡的动人故事发生了,处处令人动容,狗明星巴克的演技令人叹为观止。桑顿送到邮件后,他不愿与寻金者为伍,以砍伐木材为生,经几波折,最后还是经不住诱惑去印第安人的黄金窟“黄月亮”。在一次印第安人袭击中,桑顿被杀死。狼犬巴克最终回归大自然,成为狼群的首领。
THE CALL OF THE WILD 补充: 很长。我用QQ发给你吧。但我没有中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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