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和其对国民经济整体的效率促进和质量提高的特殊作用,服务贸易研究成为世界性的前沿课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贸易论文,供大家参考。
服务贸易论文 范文 一:我国企业服务贸易下税收政策论文
一、服务贸易相关产业的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一)旅游业的税收政策及其不足
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规定是2008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第五条第二款。明确以全部价款减除可扣除的费用之后作为营业额,适用税率为5%。旅游业相关税收政策存在以下不足。1.旅游涉税政策单一,但影响行业税负因素较多。旅游涉税政策主要就是营业税暂行条例,缺少对整个行业上下游及周边服务行业一起考虑的综合性政策。与旅游相配套的包括吃、住、行、娱、购等各行业,而这些相关行业税负的叠加也将间接带动我国旅游业的税负上升。对以门票收入、代理收入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因自身业务开展而发生的费用无法在流转税环节扣除,存在重复征税的可能性。2.旅游税收优惠政策较少。对于旅游消费者而言,在境外旅行购物时,一般都会考虑购物的免税或退税政策,而在国内旅游购物税收政策较少,仅为海南省离岛免税政策和上海在世博会期间的世博园区相关政策。对于旅游服务的开发和提供者而言,可以享受到的旅游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十分有限。
(二)交通运输业税收政策及其不足
目前,对交通运输业已实施征收营业税向征收增值税改革,税率从营业税3%变为增值税11%(小规模纳税人3%),交通运输业税收政策不足在于以下两点:1.交通运输相关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较少。税收政策对于交通工具装备制造、国际运输服务公司背后的支持或辅助等行业的扶持有限。例如研发费用中,用于营业税项目的原材料消耗进项税额不能扣除;还有对基于互联网商务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物流业,其相应的仓储厂房可享受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惠等较少。2.船舶登记政策、船员优惠政策力度较小。船舶购置往往金额巨大,购进时的关税、进口增值税等税收成本较高,对中方所有者的“方便旗”船舶进行单独发文的税收减免力度较小。此外,中方船舶往往青睐于雇佣中籍船员,但我国对于中籍船员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
(三)与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待完善
与企业走出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及在 财税 [2009]125号文件中详细规定了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此外,尽管已与一百一十多个国家签署税收协定,但也有尚需完善之处。一是需要用实物及配套服务等形式出资进行对外投资的企业,若不具备出口经营权则不能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二是对于境外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这使得企业在应对不可预见的经营风险时,容易遇到资金瓶颈。三是对于国家鼓励支持、或战略需要、以及具有明显贸易创造效应的被投资企业,其经营产品(如矿石、原油等)或服务的进口没有对应的关税、增值税减免。
二、提升服务贸易相关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推进金融、 教育 、 文化 、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需要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加快推进“营改增”步伐,使增值税进一步扩围到服务贸易相关领域
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是国际较为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项目中的旅游、建筑、 保险 、金融尚处于应纳营业税范围。今后,对已经适用增值税的服务项目中,需要在退税政策方面予以创新,探索适用于生产性服务业的免抵退税政策;对于尚未达到条件扩围入增值税范围的如金融、保险等服务应当考虑给予跨境服务减免营业税;探索不限于技术性离岸服务外包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构筑有助于服务业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
从有助于服务业发展出发,针对服务业产业链各环节,构筑和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比如:促进旅游业发展,可参考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给予旅游业企业在品牌推广、服务提升等方面研发支出予以加计扣除。重视如旅游、船运、航空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培养,给予特定职业或岗位个人所得税优惠。为激发旅客购物需求,除机场免税购物以外,可在部分城市试点境外游客购物退税政策,并考虑在合适的旅游景点推广。
(三)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走出去相关的税收政策
对风险投资型、资源获取型、贸易互补型、实物输出型等不同特征投资形式,针对性地制定优惠政策。如对海外非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给予一定比例的免税额度;被投资企业的当地产品进口时减免对应的关税、增值税;国内企业以实物及相关服务出口投资给予增值税出口退税认定等。考虑到汇率波动对大额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允许企业选择一定时期内最优汇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不以避税为目的企业利润留存给予一定的免税期限,以提高企业在当地再投资和扩大生产经营的能力;用已征收税款建立应对海外投资综合风险的税款资金池,在企业遇到对应风险项目时,给予适当退税帮助。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二:CEPA实施对服务贸易合作的影响
CEPA实施对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合作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受内地市场准入限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的发展远远滞后于货物贸易[1]。1995年,香港输往内地的港产口占香港外发加工贸易的比重为,而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出仅占香港服务总输出的。此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服务贸易逐渐出现上升趋势,特别是1997年香港回归后,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更加紧密。至2000年,中国内地首次取代美国成为香港的第一大服务贸易输出地和输入地。
在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顺利发展以及香港服务经济与内地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背景下,CEPA出台对于加快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合作的促进效应受到广泛关注。CEPA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两地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以及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地对香港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主要涉及的42个行业,包括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 广告 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服务、物流、旅游、银行、证券及期货等服务行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行业的开放方式主要为两种:一种是完全开放,即以独资的形式从事特许经营,如物流、零售服务等;另一种是以比世界贸易组织更低的门槛进入内地市场开设分去机构,如银行及保险。2004年CEPA实施以来,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出与输入上升趋势更加显著,特别是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入。近年来,香港与内地互为双方最大的服务贸易伙伴,且继续保持着上升趋势。2004年以前,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入基本处于持平状态;2004年以后,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入明显上升。从服务贸易总量分析,2010年,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出额为2305亿港元,是2004年CEPA开始实施时服务输出额的两倍,占香港服务输出总额的;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入额为1047亿港元,占香港服务输入总额的。从服务贸易部门类别分析,香港自内地的服务行业进口基本保持稳定,2004~2007年,香港自内地的商贸服务、旅游服务、运输服务进口额在香港相应行业服务进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保持在45%、30%、25%左右。除旅游服务外,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主要是运输贸易和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这两项服务贸易的发展和香港对内地(特别的珠三角地区)的直接投资及由此形成的“前店后厂”产业分工格局密切相关,同时与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密切相关[2]。
实证分析
1理论基础
CEPA虽然没有对外设立统一关税,但其零关税、开放服务贸易等规定同样适用关税同盟理论。维纳提出用“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来衡量关税同盟的效果。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国之间取消了关税,从而引起的在本地生产成本较高的产品被同盟国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产品所取代,因而新的贸易在同盟国之间被创造出来。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同盟国之间的关税保护相当于对非同盟国的减税歧视,使得原来来源于生产成本较低的非同盟国的产品转而向生产成本较高的同盟国转移。
2模型构建和数据采集
巴拉萨模型是研究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的经典模型。该模型假定:区域贸易合作之前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是固定不变的,区口需求收入弹性大于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则表明存在贸易创造效应;当区域外贸易合作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小于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则表明存在贸易转移效应。本文试图运用巴拉萨模型对CEPA实施前后香港和内地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进行比较,进而得出两地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为方便检验CEPA实施前后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本文在巴拉萨模型中加入虚拟变量D,CEPA实施前D=0,实施后D=1。本文选取1995~2010年的香港服务输入、香港来源于内地服务输入和内地服务总进口值作为样本进行计量分析。其中,香港相关服务贸易数据来源于香港政府统计处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内地服务进口数据来源于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年鉴。因内地按来源服务输入尚未进行统计,本文采用香港政府公布的按目的地划分的至内地服务输出值来代替内地区域内服务进口值。
3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软件对应用的巴拉萨模型进行线性回归。各回归方程F检验结果显著,拟合优度在以上。从表1可以看出,CEPA对香港与内地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不同。CEPA实施后,香港的服务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均大于CEPA实施前,说明香港存在总服务贸易创造效应,但不存在维纳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具体地讲,香港总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增加了,而区内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降低了,说明香港从内地进口的一部分服务产品大于本地生产。区外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上升了,表明香港同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成本低于内地的服务贸易。内地的总服务贸易创造效应明显,但同样不存在维纳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内地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加了,区内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降低了,说明内地从香港进口的一部分服务产品成本大于本地。CEPA实施后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比CEPA实施前高,所以内地没有以香港的服务贸易来替代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可见,香港与内地仍未充分享受到CEPA的优惠政策。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发展状况和分部门服务业出口竞争力优势的分析表明:香港与内地在交通运输、旅游及金融等服务贸易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在内地有明显比较劣势的交通运输和金融方面,作为国际转口贸易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与金融中心的香港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在香港有明显比较劣势的旅游领域,内地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在服务产业结构上,香港的会展、中介等领域的丰富 经验 、优秀人才及国际标准能够弥补内地的相应不足。因而,CEPA的实施会有利于两地经济的发展。根据数据统计,香港与内地的贸易依存度在逐年增加,服务贸易关系更加紧密。然而通过巴拉萨模型检验发现,香港与内地仅存在总的贸易创造效应,而不存在区内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转移效应,表明CEPA的实施效果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服务贸易领域还未充分体现。香港与内地之间服务贸易受内地市场制度、政府壁垒等因素限制仍需大力推进CEPA的各项政策实施,加快内地与香港在服务业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对接与资源整合。不同社会体制和法律体制、人文环境、语言环境等均会造成两地服务业合作在实际操作中的障碍,例如法律制度、会计准则等。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对CEPA优惠 措施 的落实,进一步改善内地经济环境,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港商向内地扩展服务贸易的交易成本。(2)虽然CEPA降低了香港服务贸易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但是审批程序的耗时耗力,在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大大削弱了CEPA对两地服务贸易的促进效应。(3)作为亚洲金融中心,香_特的金融优势应发挥在服务贸易领域,尽快完善香港人民币清算体系,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消除服务贸易中不同币种的限制。同时,充分发挥香港的金融体系,香港银行应在内地增设营业机构和代表处,为内地企业提供先进的金融服务,加强两地在金融行业的服务贸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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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我国为了保障财政收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引导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等方面,而开征的,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消费税的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消费税的论文篇1:《浅谈旅游消费税收政策》 一、旅游消费及其拉动内需的特点与税收政策刺激旅游消费的着力点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建立的经济特区主要是投资特区,意在吸引投资;而今像海南国际旅游岛,则重在吸引消费,称之为旅游消费特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这说明旅游消费特区建设可能会不断推进,相应地对旅游消费的刺激作用将更猛更有效。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因素有居民的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及旅游消费产品的吸引力等方面。尽管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养老、住房、医疗、 教育 等方面的刚性支出的存在,尤其对这些支出预期的存在,仍使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因收入水平不足而不“能”消费,或即使暂时有消费能力也不“敢”消费;由于带薪休假制度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以及每年假期过于集中导致出行难,旅游产品吸引力还不够、旅游环境还有待完善导致旅游体验较差,使居民不“愿”消费。作为国家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之一,税收制度和政策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以及旅游消费的扩大和升级具有重要影响。税收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的优化,是促进旅游生产力发展、提升旅游产业内涵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的活力进一步被激发,要素活跃度明显增强,税收政策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相应刺激旅游消费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税收政策促进旅游消费的着力点正是通过改变制约旅游消费的三大因素来提升旅游消费,即如何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如何增加可用于旅游的时间及如何推出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包括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涉及各要素的特色产品的提供等。 二、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税收政策原因及刺激旅游消费的主要税收政策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还没有在全国层面形成独立的和体系化的旅游税制,从优化税收政策运行环境看,决策层面需要就通过税收手段促进旅游业发展和刺激旅游消费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 财税 部门同其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增强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以此优化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旅游消费升级的税收政策运行环境。当前旅游相关税收制度与政策仍存在诸多不足,不能全面和实质地满足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尤其是刺激旅游消费的需要。例如,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投融资等方面还缺乏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旅游业的税收负担还有下调的潜力;税收在促进旅游产业内部均衡和优化、促进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增进旅游同相关行业衔接性和比较优势发挥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制度与政策优化余地,如税收政策还不充分关注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的均衡发展,对旅游新业态、旅游消费新模式缺乏应有支持,对旅游消费特区类旅游主体功能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还缺乏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在直接刺激旅游消费方面无论是对企事业单位还是对居民个人还没有直接的税收 措施 ;对推动带薪休假、鼓励旅游新产品供给(如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等还没有相关政策;对刺激旅游购物尤其对生产和消费“旅游商品推荐名单”所列商品还缺乏税收鼓励措施;对购物退税制度已经在海南岛实施了离岛免税购物办法,免税购买额度也有所提高,但入境游客购物退税制度还没有建立,更没有从国家战略角度研究如何推出可供入境旅客消费的代表国家形象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商品。因此需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从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角度系统研究促进旅游消费的税收政策措施。 1.从供给角度看 通过税收政策措施促进旅游业本身的发展,以提供更吸引居民旅游消费的个性化、特色化、多样化、时尚化的旅游消费产品,使居民“愿”进行旅游消费。税收支持主要是不同形式的税收支出,主要是对旅游投资的刺激及对市场失灵的调节:一是要研究制定针对旅游投资的优惠政策。如对购买旅游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旅游项目投资从获利年度始可以享受几年的免税政策,或者享受投资从应纳企业所得税中进行一定比例的抵免;由于旅游产品的推广宣传具有特殊重要性,对旅游宣传费用应允许税前全额扣除;由于旅游新业态的投资风险大、效益难确定,在新业态发展初期,应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收优惠,如对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二是需进一步降低中西部地区旅游企业和从事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业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限期适用优惠税率,这既是平衡不同地区旅游业发展差异的措施,也是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三是要提高旅游业应纳税额核算中人员培训、筹资融资等方面的成本费用扣除标准,降低旅游企业税负。四是应完善旅游业并购所得税收制度,积极促进旅游企业上市和资产的并购整合,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向适度集团化和市场集中化方向发展,优化旅游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的结构。五是要优化旅游产业内部结构。如对旅游消费需求的引导形成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并重的旅游消费格局,建立合理的旅游产品结构,增强旅游产品间的衔接和协同。 2.通过税收鼓励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完善购物退税制度 我国2013年境内旅游购物收入约7000亿元。国发[2014]31号文件中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万亿元”。2009年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此后我国的旅游购物、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有了长足发展,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高。目前,全国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已接近30%,但相较旅游购物发达国家和地区40%-60%的比重,还有很大差距。当我国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从现在的不到30%上升到旅游发达国家的最低点—占比40%时,消费额就能达万亿元,这将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有着重大的影响和意义。税收方面对列入“旅游商品推荐名单”的商品的研发费可视同科技企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旅游商品的宣传费亦可据实扣除。要加快研究制定入境外国游客的购物退税制度。欧洲、澳大利亚等已经有很成熟的外国游客购物离境退税制度。随着我国游客到欧洲旅游人数的激增和购物支出的增加,欧洲国家在方便我国游客退税方面也出台了不少“便民”措施,如提供现场退税、提供中文服务甚至直接提供退税一条龙服务等。我国的税收征管、海关管理方面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条件,但由于缺乏退税制度,更缺乏有吸引力的商品,从外国游客购物方面取得的收入并不多。应尽快选择一定的商店作为免税购物的定点企业,在商店或海关设立退税柜台,确定退税流程和额度,以刺激旅游购物。 3.从提供旅游时间角度 通过一定税收措施鼓励所有单位和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通过闲暇时间的保证让居民“能”进行旅游消费。尽管我国相关法律已经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要真正落实仍需要一段时间。在过渡期—比如3年内,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双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出。对避开法定假日高峰期,实施错峰带薪休假并且享受休假的职工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按职工工资总额再加计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从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角度 应完善对个人旅游消费的优惠措施,使居民“能”进行旅游消费。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扩大旅游消费的根本途径,从旅游业角度通过发展旅游业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数量,并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是一个方面,从与旅游相关支出的税收优惠看,又是另一个方面。比如,对企业为职工提供集体旅游或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旅游支出的,可以设定一定限额不计入个人应税所得范围;旅游企业为吸引旅客进行旅游券免费发放的可以加倍进行税前扣除;在逐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时可以考虑允许居民个人每年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的旅游消费支出;鼓励旅游消费信贷,对旅游消费信贷支付的利息允许在税前扣除;加快完善养老医疗教育等项改革,为居民旅游消费提供底气和信心。 5.建立旅游特别消费区(或称自由旅游贸易区 或将旅游特别消费区的概念直接并入自由贸易区概念),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边境旅游消费特区应视同“境内关外”,实行封闭管理,区内关税零税率,购物零税率。应制定相应的促进消费的政策,除零税率外,在消费特区推出适合的旅游新产业并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尤其在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更应从入境免签证到购物管理等全方位实行优惠。也可以在内地建立类似的消费特别区,尽管全封闭较难,但也可增设免税店、完善退税程序。制定鼓励内地居民去旅游消费特区购物和消费的优惠政策,如继续提高从海南离岛购买免税物品的额度等。 6.配合“一带一路”战略 研究对入境游和出境游及国内游的税收差别待遇,适当调整我国居民旅游结构,缩小旅游贸易逆差。对涉及“一带一路”的国家可以鼓励国民去旅游,并放宽免税入境物品的额度。鉴于我国2014年出境游客已经大大超过1亿人次,而入境游则增长缓慢,可以结合外交需要,适当控制非“一带一路”国家的出境旅游流向和总量,如考虑对出境游客征收一定的旅游特别消费税;同时严格控制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后携带免税品入境的数量,严格按照关税条例对行李物品征收关税。与国内扩大免税店规模、提高免税品购买额度、鼓励去旅游特别消费区进行购物进行配合,促进国内旅游商品的消费。 消费税的论文篇2:《试论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其他税种的影响》 一、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增值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当中,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及特殊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而增值税一般是对普通货物在各个环节普遍课税。一般情况下,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消费税是对需要限制和控制消费的特定的消费品和特殊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再征一道税。我国消费税的具体征收环节主要集中于生产环节,在委托加工、进口以及零售环节也有部分特殊规定。按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一般而言,其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具有同一性,但当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时,增值税是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平均价计税,消费税则是按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价计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于增值税的影响 在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定率计算 方法 下,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反观增值税,计征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与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由于消费税税收筹划而降低其计税依据时,必定引起增值税销项税额同向减少。 在一般销售形式中,由于消费税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所以消费税税负与增值税的税负呈同向变化。而针对特殊销售形式,则不可一概而论。 对于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可能也同样做作视同销售处理,例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等,在这一情形下,既缴纳消费税又缴纳增值税,基于同一计税依据,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税负同增同减。另一方面,如果消费税作视同销售处理,而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例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管理部门使用等,这一经济活动只需缴纳消费税,而不缴纳增值税,则消费税的税负不对增值税产生任何影响。同样,在某些经济活动中,可能只有增值税作视同销售处理,而消费税不视同销售,例如销售代销应税消费品等,只缴纳增值税,而不缴纳消费税,两者相互独立,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于增值税的税负高低也无影响。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房产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关系 按照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等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房产税则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并无交集,两者没有直接联系。但基于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例如在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中,与房屋有关的应税消费品成本计入到房屋的成本时,消费税税负变化会对房产税税负产生影响。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房产税的影响 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关联度较低,在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只有比较特殊的经济活动才能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在这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下,消费税税负与房产税负呈同向变动,在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同时,也会使得房产税税负同向降低。 【案例1】 甲公司为某市木质地板生产企业,2015年初准备修建一栋办公大楼自用。该公司准备用一批成本为100万,平均售价为110万(不含税)的实木地板用于大楼的建设。试分析,此项经济活动涉及的消费税是否对房产税产生影响? 方案:企业为取得一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支出,例如人工支出,材料成本,相关税费等。上述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活动为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作为视同销售行为进行处理。该批实木地板的成本以及涉及的消费税应计入办公大楼成本当中,而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所以会导致大楼成本增加,使得消费税与房产税税负呈同向变化,与企业所得税税负呈反向变化。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不存在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对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而言,其增值税部分也就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而“营改增”之前,其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部分也同时计入到办公大楼成本当中。 因此,此项经济活动计入办公大楼的成本为: “营改增”之前:100+110×5%+110×17%=(万元) “营改增”之后:100+110×5%=(万元)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税,而土地增值税则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时,对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与此同时,二者应纳税额的计算也大相径庭。按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在生产环节,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而土地增值税则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由此可见扣除项目是决定土地增值税税额大小的关键因素。这两个没有直接联系的税种,只有基于特殊的经济活动下,消费税税收筹划所带来的增值税负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土地增值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联系,在纳税人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也只有在特殊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等经济活动发生时才能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在这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下,消费税税负与土地增值税税负呈逆向变动,纳税人通过消费税税收筹划,在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同时,会使得土地增值税税负逆向上升,因此税收筹划工作的进行必须统筹兼顾,综合衡量整体税负的大小,而不只是单税种税负的降低。 四、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而当期的消费税额属于扣除项目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范畴,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包含除了企业所得税以及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基于上述的定义以及税法的相关规定,消费税税负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纳税人当期产生的消费税额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而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其金额的大小必然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一情形下,假定纳税人的其他情况不变,如果消费税税收筹划使得消费税的税负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也呈下降趋势,则应纳税所得额因扣除项目的减少而增加,企业所得税额随着消费税额的减少逆向增加。反之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呈上升趋势,则应纳税所得额因扣除项目增加而减少,企业所得税额随着消费税额的增加逆向减少。而对于减少收入、递延纳税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法而言,由于减少当期确认的收入金额,则消费税税额与企业说的税税额会同时减少,呈同向变化。 消费税的论文篇3:《浅谈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 一、税收筹划概述 1.税收筹划的涵义 本文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税收负担降低,而是企业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甚至税收负担降低反而引起企业价值减少,这样,追求减少税负就毫无意义。国内以刘蓉教授主编的《税收筹划》中观点为代表,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 企业战略 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涉税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 2.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不仅有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政策,还包括对纳税人有利的可以应用的税务处理方法:如折旧方法的选择,税前扣除方法的选择,税收征管方式的选择等;另一方面我国税制的健全发展。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全社会纳税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逐渐接轨,促使税收筹划研究和从业人员水平提高,使更多纳税人愿意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因此,从长远来看,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可行的。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1.对消费税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按照消费税法基本规定,消费税计算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一是包装物的筹划。消费税相关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应并入销售额中征税。包装物如果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那么企业就可以在包装物商节约消费税。包装物不作价随产品销售,收取押金,这样方式收取的押金并不计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二是商业折扣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净额作为依据来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单独开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企业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销售额、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中注明,可以降低应税销售额,以达到节税目的。 2.对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从税率方面来考虑节税问题有以下两种:一是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税法规定,多项经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应分开计算不一样税率的消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未分别计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合成套装方式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企业如果想节省消费税,可以将税率一样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套装方式销售,也可将本身不同品牌的产品组装成套装销售。二是混合销售的筹划。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等为客户提供劳务,将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 3.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可利用本期生产使用的数量计算按规定可以的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允许扣除已缴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只能是从工业企业买入的消费品,对于商业企业买入消费品已纳税款全部不得扣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尽可能从厂家直接买入,这样不但降低支出成本,而且可对已缴纳税款进行抵扣,从而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4.出口退税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计算和申报,适用税率划分不清楚的,全部从低适用税率来计算消费税税额。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当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经分析,对于出口业务较多生产企业来说,可以考虑组建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由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子公司,交纳消费税,再由外贸子公司将应税消费品出口,获得相同金额的出口退税,减轻税收负担。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策略 1.正确理解税收法律政策,注重税收法律政策变动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 政策法规 是不断修改完善,消费税税法的规定也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域税收相关政策是不同的。税收筹划是一项长时期工作,因此纳税人不仅要正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变化导向,而且要经常关心税收政策变动,企业可安排专门人力来收集和处理税收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2.加强筹划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执业风险与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相关,税收筹划人员具有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税收筹划,降低筹划风险。这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具备对税收政策的综合分析能力,而且具有丰富 经验 和完备理论结构。为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减少由于知识结构欠缺所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必须重视人员的培训工作。 3.依法筹划,使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方向相一致 税收筹划应当严格遵税收相关法律,税收筹划如果违法违规,给企业将会造成重大的损失。税收筹划成功与否,和是否依法筹划息息相关。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处理好避税与税收筹划两者关系。税收筹划必须符合税收政策方向,使企业在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同时,也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 猜你喜欢: 1. 税收论文参考 2. 浅谈增值税税法论文 3. 浅谈进口关税相关论文 4. 有关税务会计专业论文 5. 关于税务专业毕业论文
积极财政政策迟早要淡出,早在淡出前,对政策的认识和操作也要适当调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含义
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在经济处于通货紧缩、经济增长乏力的形势下,以增发国债为政策突破口,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实现增加投资、促进消费、扩大出口,进而 *** 经济增长,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是巨集观调控领域的一种主动出击。主要目标是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特点
一此次出台的投资拉动举措有向民生方面倾斜的特点。虽然投资拉动依然是扩大内需的主要手段,但这次更重视民生,十项措施中至少有五项以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与欠发达地区或低收入人群有关。
二 首次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税制转型改革列入了扩大内需的举措之中。此次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未来还将在降低工薪阶层、个体经营者和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税收支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补贴范围和积极推进消费信贷等方面加大力度,以 *** 消费需求。
三此次出台的措施将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一方面将促进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紧密地结合起来,提出了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援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援服务业发展等举措,这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另一方面,此次出台的措施将扩大投资与拉动消费紧密地结合起来,提出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这些投资既有利于促进当前消费、拉动经济,也有利于全面实现小康、构建和谐社会。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借助于财政支出的增加、国债发行的扩大以及税收政策的调整,同时通过比较宽松的出口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助,不断地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巨集观经济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的背景是我国经济受到了美国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具有着“思路新”、“力度大”、“导向明”以及“工具多”等鲜明特点,当前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减税、扩大国债发行以及增加 *** 投资三个方面,所以本文尝试从这三个方面出发,分析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
三、结合金融危机对积极财政政策进行分析
一减税对经济增长的效应分析。在积极财政政策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减税,从目前的发展情况分析来看,由于受到内外环境的影响,我国企业的发展一度面临着困境,对企业实施减税的政策已经成为必然,下面就几个税种进行剖析。首先,出口退税和经济增长一般是正相关。自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已经多次借助于出口退税率的提高以及出口退税范围和专案的扩大等措施,为企业压力的减轻提供了良好的帮助;其次,一般来说,涵盖了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以及营业税的流转税主体税种与经济的增长是呈现出了负相关关系,因此减少流转税的征收,有利于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目前我国进行增值税的转型的相关改革,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促进消费的回暖,促使投资的热潮更加明显,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再者,企业所得税也与我国经济的增长是负相关的关系,企业所得税对生产要素起著两种效应,即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在这两种效应中,替代效应起到了更大的作用,所以总体效应就是企业产出的减少会受到所得税的增加的影响,因此,完善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能够有效地 *** 国内需求,对经济的复苏也有着强而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扩大国债发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要想促使积极财政政策能够获得更大的成效,最切实可行的一点就是在不促使微观主体负担增加的前提下扩大 *** 的投资,在这样的状态下扩大国债发行就是最佳的选择。在近些年的各项改革中,我国的经济已经获得了迅猛的发展,财政收入的日益增加促使财政赤字逐渐减少,借助于国际上比较通用的经验资料和指标分析来看,我国国债的负债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能够提供更加宽阔的发债空间。就一般情况而言,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势必会让国家财政赤字增加,但目前我国的财政赤字仍然在所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结合我国的国民经济全域性,合理的扩发国债的发行是十分可行的。在结合世界经济发展的走向以及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只要国债的发行能够控制在与当年的GDP和财政收入相适应的水平上,就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助于为经济的增长提供莫大的活力源泉,为我国 *** 投资等作出了很好的铺垫。
三增加 *** 投资对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分析。 *** 的相关决策对于经济发展的走向以及增长等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相关经济学理论的引导下,合理的 *** 投资,能够借助于乘数效应让我国的经济得以在更大的程度上增长,所以在积极财政政策中增加 *** 投资也是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工具。仔细一点来讲,转移支付和 *** 支出是 *** 投资的两个方面,在转移支付的情况下,社会公众的可支配收入得到了增加,对于消费的需求以及投资的需求都有着很强的 *** 作用,在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 支出就是促使购买力和需求得到直接性的增强,对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从相关资料资料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合理的增加 *** 投资,能够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的增长,但我们应当想到的是,任何事情都有着“双刃剑”的效应,所以在看到 *** 投资的增加所带来的积极效应的同时,要注重对企业的投资做出比较合理的保护措施,从而减少甚至杜绝由于 *** 投资所带来的挤出效应等的不良效应,真正的为增加 *** 投资的积极作用的发挥保驾护航。
四加强货币政策和 财政政策的协调。货币政策为总量政策,财政政策的功能更侧重于结构调整,因此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在各自的调控领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要加强协调配合。应进一步发挥财政与货币政策的特点,财政政策要在支出结构上做有效调整,使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与国民 经济关键行业倾斜,引导 社会资金跟进,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产业结构;货币政策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充分就业等多目标转向专注于物价稳定的单一目标,通过稳定物价促进其他目标的实现。
五降低对外贸易依存度,加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降低对外贸易依存度是预防金融危机,增强我国经济抵御国际市场波动的重要途径。第一,作为 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必须将扩大内需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第二,目前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加工贸易所占比重较大,因此要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的转型步伐,提高其对国内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第三,要抓住机遇加快服务贸易国际化程序,提高服务贸易的出口量。第四,建立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加大对亚洲、非洲、拉美洲等新兴市场的拓展力度,避免对个别国家造成较大依赖。同时,应主动、渐进、可控地加快汇率市场化步伐,改变国际社会和企业对人民币稳定升值的预期,降低汇率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和钜额外汇储备对人民银行货币投放的影响,为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创造有利的外部 环境。
四、结束语
十年前我国 *** 为了有效的应对亚洲金融风暴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十年后为了有效地规避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所带来的风险又重启了积极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事实促使我国经济的回暖和增长,我们在看到积极财政政策所带来的积极效应的同时,更应该注重的是积极财政政策所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并且采取合理的措施去完善与改革,让积极的财政政策能够在更大的平台上发挥出所有的积极效应,为我国经济迈入更高的台阶提供强大的催化剂。
【摘 要 题】改革探索
【 正 文】
1我国积极财政政策问题
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 发展,我国 *** 连续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核心内容是增发国债,扩大 *** 支出。1998年国债发行额为亿元,1999年为亿元,2000年为亿元,2001年为亿元。连续几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对抵御国际经济衰退对我国经济的冲击、抑制我国经济的继续下滑、推动我国经济增长起了有效的作用。来自权威部门的 统计预测资料,国债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为,1999年为2%,2000年为,2001年为1%-2%。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人们对日益膨胀的财政赤字和迅速扩大的国债规模万分忧心。我国财政总赤字1998年为亿元,1999年为亿元,2000年为亿元,2001年为亿元;国债余额1998年为亿元,1999年为亿元,2000年为亿元,2001年为亿元。使人不安是,我国经济发展对迅速扩大的国债规模能否有足够的承受能力?我国民间投资增长缓慢1998年集体投资增长,个体投资增长,2000年分别为和,2001年为和,是否由于 *** 国债投资存在“挤出效应”所导致?继续发行国债会不会使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更加缺乏后劲?财政赤字的日益膨胀在日后拉动经济逐步回升的同时会不会引发通货膨胀?甚至有人提出积极财政政策应当退出。
2我国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扩大内需仍需加强
随着国际经济增长的继续放缓,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序的加快和国际经济“传导”作用的加强,我国外贸出口面临的形势及外需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容乐观。根据有关资料,净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7年为,1998年为,1999年为,2000年为,2001年为—亚洲开发银行的预测资料是—。所以,短期内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促进我国经济回升的动力仍是内需的扩大。国内需求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为,1999年为,2000年为,2001上为。虽然近几年在积极财政政策的拉动下,我国投资增长总体上比较明显,2000年投资增长率为,2001年为,但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减速执行,投资增速明显回落,2001年1-11月份投资增长,1-12月份为,比1-11月份下降,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后劲不足,199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预算内投资依存度为,1999年上升到;居民消费水平稳步增长,但是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明显回落,1999-2000年我国消费品零售价格总额增长,2000-2001年为其中,9、11、1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下降、和,居民消费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难度不小。近几年内进一步扩大内需一定程度上仍将依赖于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
增发国债仍有一定余地
从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看,我国远低于多数欧美国家和国际警界线。1998年我国国债负担率为,1999年为,2000年为,2001年为;多数欧美国家为40%-65%;国际警界线为60%。而且,根据国际 经验,当国债负担率达到一定高度时便趋于回落。以英、美两国为例。英国国债负担率1945年达到216%,70年代回落到44%,目前维持在50%左右;美国1946年达到122%,70年代末回落到37%,目前维持在54%。所以,在我国增发国债仍有一定余地,积极财政政策仍可保持其可持续性。
国债投资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
“挤出效应”是 *** 增加支出引起国民收入增加的同时因导致利率上升所引起的民间投资减少,从而国民收入下降的经济现象。由于连续几年我国 *** 在国债支出专案的安排上重点是那些直接回报率低,市场难以调节的基础设施专案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农村电网,高新技术及生态环保等,因而国债投资对民间投资未出现明显的“挤出效应”。今后,继续发行国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只要注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避开对容易发生“挤出效应”的专案或部门即竞争性的行业或产品进行国债投资,则 *** 支出的“挤出效应”不但能够完全避免,而且会有效地带动民间投资的增长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赤字财政与通货膨胀
提到财政赤字,人们总是想起通货膨胀。的确,通货膨胀是国债政策的重要的约束条件,当增发国债已经或即将引发通货膨胀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就必须十分慎重。然而,根据 实践经验,只有当 *** 财政赤字采取了货币化的融资方式时,央行才会超量增发货币,导致通货膨胀。1998年以来,由于我国 *** 的财政赤字采取了债务化的融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而且只对商行发行,再加上央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来变动实际货币供给量,故连续几年来的国债发行并未诱发通货膨胀近几年来,央行基础货币供给偏少,居民储蓄增加较多,商行资金偏松,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我国通货紧缩的阴影至今存在。2000年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2001年为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把达不到1%的价格水平的上升看作为通货紧缩;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零售价格处于下降态势,1999年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000年为—,2001年为—。再考虑到我国货币 *** 面临的问题,在今后几年继续增发国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应该说不会形成通货膨胀压力。
积极配合货币政策,为货币政策作用有效发挥和积极财政政策逐渐退出创造必要条件
国债发行一方面能增加财政收入,影响财政收支,属于财政政策,另一方面又对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的扩张和紧缩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为了使积极财政政策发挥有效的作用,货币政策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今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虽然短期内积极财政政策问题不会太大,但根据国际上的经验,随着扩张性财政政策规模的不断扩大,它的缺陷将会因为政策时滞、 政治因素、财政赤字等问题而日趋明显。为了预防积极财政政策的负面影响,当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稳固地走出低点、民间投资得以启动、消费需求渐趋正常、外贸出口恢复到一定高度时,积极财政政策应该逐渐地退出。近期内,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积极配合货币政策,为货币政策作用有效发挥和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渐退出创造必要条件,包括合理运用财政资金,进一步营造能够对货币政策讯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利用财政支援政策保证货币政策及其衍生工具的运用;利用 税收政策调节商行信贷行为和信贷资金的流向;健全完善信贷担保体系,为改进金融服务提供必要的辅助设施等等。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由于种种原因,积极的财政政策在近几年内有必要继续实施。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任务繁重,其重要功能仍是拉动内需,促进我国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积极财政政策的长期化与我国长期经济增长
首先,我国长期经济增长的根本在于经济结构的合理化。积极的财政政策实际上就是西方“需求 管理”在我国的实践。“需求管理”是一种短期行为,从长期来说,我国经济增长的正本之策并不是“需求管理”而是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因为我国经济的现实情况并不是真正的供过于求,而是供不应求。要实现我国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本在于根据市场需求,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实现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其次,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是积极财政政策有效作用的重要条件。在我国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使其长期化。由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功能不仅在于扩大 *** 支出的直接效应,更重要的是通过 *** 支出的扩大拉动民间投资增长的后续效应。 *** 国债投资的后续效应越大,积极财政政策乘数作用就越大,积极财政政策效果就越大。长期化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后续效应的大小依赖于合理的经济结构。所以,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长期化是积极财政政策功能有效发挥的重要条件。
长期化积极财政政策有效作用的条件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998年以来,我国财政增加支出专案主要包括:农、林、水利和在建基础设施专案,西部开发,生态建设,固定资产和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 教育,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等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待遇,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等。遇到的重要问题是 *** 支出的后续效应即对民间投资增长的拉动作用十分有限,究其原因主要是财政支出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比如 *** 把财政资金投入到严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的专案或部门如基础工业中,由于其后向产业链上的产品已严重供过于求,所以民间投资根本不会参加进来,结果当然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后续效应差、乘数作用小、效果不怎么令人满意。可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之适应并能够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对积极财政政策效果至关重要。
今后几年内,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其支出方向仍应该是那些通过市场机制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专案或部门,如农、林、水利基础设施专案含在建基础设施专案、科技教育、生态环保、高新技术产业等等,但是一定要避开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的建设专案或部门。财政支出的重点应该是那些后续效应较大或产业关联较强的基础设施专案和部门,如 农业基础设施专案、科技教育等。 *** 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开发的投资力度和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值得提到的是农民增收问题。目前制约我国总需求增加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农民增收困难。在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都极为不利的情况下,为了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增长,提高农民收入,开拓广阔的农村市场, *** 应给予农业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和市场怎样的财政支援或保护,应该得到人们的极度重视。这不仅是关系到农业的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问题,更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结构合理化和整个国民经济能否保持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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