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是209年税务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立足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实打实”“硬碰硬”不打折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同时,着眼于最大限度释放减税降费红利,积极创新作为,在省委、省政府的协调推动下,出台的减税降费“加力”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75%征收,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执行此项政策的省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土地使用税 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土地的等级划分,按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