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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爲周建忠教授解“困惑”——《荊門郭店一號

2015-07-08 09: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1999年7月2日,《光明日報》的《史林》專欄發表了我的論文提要《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係》。當年11月26日,同一專欄發表了署名“紀健生”的商榷文章《郭店一號楚墓是屈原墓嗎?——〈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係〉獻疑》。我在《屈原生卒年考證》(2001年7月24日在“孔子2000”網站首發,其後“國學”、“中國先秦史”、“中國社會科學院網站”、“古風網”、“荊楚文化網”等衆多網站轉載;請見“附錄”)一文的“注釋”中,已作回答,故於此不復贅述。

周建忠《荊門郭店一號楚墓墓主考論——兼論屈原生平研究的困惑》一文,2000年4月在“簡帛研究”網站“網上首發”,並在《歷史研究》2000年第5期再發。作者針對我《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係》這篇不到3,500字的論文提要,發表了近15,000字的“商榷”文字,使出渾身解數,既歪曲原始材料,又曲解我的觀點,一邊自己在編造謊話,一邊還時時訓斥別人。想不到身爲南通師範學院“教授”、“副院長”的周建忠在職博士生,還能有這等本事,竟“困惑”到如此程度,實在令我輩學界芸芸衆生亦“困惑”得瞠目結舌,眼界大開!

下面爲周建忠試解一下“困惑”,爲《荊門郭店一號楚墓墓主考論》試作一點匡謬文字。

一.關於墓主身份

既然周建忠知道,“正如許多楚墓專家所言,在有些下大夫墓的下層與上士墓的上層之間,在有些下士墓的下層與庶民墓的上層之間,有時往往難以區別,就象郭德維爲我們劃定的‘下大夫墓’、‘上士墓’兩個標準,並沒有多少明顯的、可以截然劃分的差別”,那麽,請問在這種情況下,主觀武斷地将郭店一号楚墓墓主的身份“定”爲“下大夫”,又有什麽可靠的依據呢?事實上,根本沒有充分證據能加以確定。WWw.133229.cOm

而《禮記·王制》所云:“大夫廢其事,終身不仕,死以士禮葬之。”這難道不是更符合郭店一號楚墓墓主的身份,並且完全符合屈原的基本情況嗎?請問又有什麽可靠的依據能對此加以排除呢?事實上,根本沒有充分證據能對此加以排除。

可見,無充分證據、不能確定的,被周建忠輕率地確定了;無充分證據、無法排除的,卻又被周建忠輕率地排除了。這便是周建忠 “困惑”的表現之一。

二.關於“東宮之杯”與太子師

郭店一号楚墓中陪葬的漆耳杯,底部刻有銘文“東宮之杯”,應原是東宮太子之物。有學者認爲銘文應釋爲“東宮之師”。戰國文字中“杯”、“丕”通用,“師”、“帀”通用;而“丕”和“帀”,均可寫作“”。但這個字究竟是“丕”還是“帀”,僅據手寫的字形,很難分清;這有戰國時的盟書、符節、青銅器等古文字資料可以爲証,並非如周建忠所說的那麽容易區別。不過,這四個字字體並不規範,佈局也不勻稱,很像是用手隨意刻上的,工師造器時所作的銘文似不應當這麽隨便。如果是漆耳杯的使用者墓主人刻上的,那麽銘文爲“東宮之杯”的可能性則要大一些。而倘釋爲“師”,若指老師,便是太子老師所用的杯子;若指工師,便是東宮主管造器的工師所造的杯子。總之,這漆耳杯或爲太子老師所用,或爲太子所賜,均顯示墓主人與東宮太子有不尋常的關係,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而且,墓主人爲太子老師的可能性也是根本不能排除的。周建忠毫無根據,主觀武斷地宣稱墓主人“不是太子之師,更不是頃襄王的老師”,完全排除了墓主人爲太子老師的可能性,這種做法是非常荒謬的。

《左傳》昭公十九年傳文曰:“楚子之在蔡也,郹陽封人之子奔之,生大子建。及即位,使伍奢爲之師。”此處所說的“大子”即“太子”。這裏的意思是說,讓伍奢做太子師。可見,周建忠認爲,楚國只稱“太子傅”而不稱“太子師”,本來就是缺乏根據的、不夠全面的説法。

《戰國策·楚策(二)》所載,“慎子”在楚太子橫爲質於齊時擔任“太子傅”。此“慎子”乃是與孟子同時的魯國人慎滑釐,蔣伯潛先生在《諸子通考》一書中早就論及。周建忠竟還妄言什麽“《國策》云慎子爲襄王傅,亦不爲學術界所接受”,這顯然是在不懂裝懂,假充内行。

我在《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係》一文中說:“屈原任左徒、三閭大夫而兼任太子師,這是很正常的。他在春風得意時所作的《桔頌》中,自豪地說:‘年歲雖少,可師長兮’。排行最大曰‘長’,太子橫是楚懷王的長子,屈原爲太子師,故曰‘師長’,即當國王長子(太子)的老師。這是比擔任其他官職更令屈原自豪的。”

“年歲雖少,可師長兮”中的“師長”,前人解釋爲“師用長老而事之”、“爲人師表”或“爲己之師長”,顯然均很勉強。這是一個轉折句,屬於“……雖……,卻……”結構,後半句省略了關聯詞“卻”。如果將“可師長兮”解釋爲“師用長老而事之”,則失去了轉折含義,未合文義;若解釋爲“爲人師表”,則“長”字無著落;若解釋爲“爲己之師長”,則欠妥之處是,“師”可以“爲”,“長”與自然年齡有關,“少者”又怎麽能成爲“長者”呢?

“師長”一詞,周建忠云“高氏训为‘长之师’,显然是曲解”,其實真正曲解的正是周建忠自己。“长之师”是周建忠自己的錯誤解釋,我從來也沒有這樣的表述。將捏造出來的錯誤,強加給我,這是周建忠“困惑”的又一表現。

我說的是:“排行最大曰‘長’,太子橫是楚懷王的長子,屈原爲太子師,故曰‘師長’,即當國王長子(太子)的老師。”“師長” 即指當國王長子(太子)的老師,這是“動賓”結構,怎麽能與“偏正”結構的“長之師”一樣呢?周建忠連這都弄不清楚,能不“困惑”嗎?

太子橫是楚懷王的長子,《橘頌》中以“長”來代指太子橫,這種可能性是客觀存在,不是凴主觀武斷就能排除的。“三閭大夫”兼任太子老師的可能性也是客觀存在,亦不是凴主觀武斷就能排除的。

周建忠將不能肯定之事主觀武斷地肯定,將不能排除之事主觀武斷地排除,這成爲其“困惑”的根源。

無論如何,郭店一號楚墓墓主人與東宮太子有著特殊關係,而這正是與屈原的基本情況完全相符合的。

三.關於“鳩杖” 和墓主的年齡

《周禮·夏官·羅氏》有“獻鳩以養國老”的話,《禮記·月令》、《呂氏春秋·仲秋紀》有“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的話。據出土墓葬文物可以看出,“鳩”和“杖”在戰國中後期已經合而爲一,演變爲以“鳩”爲首的“鳩杖”了。《 後漢書·禮儀志 》曰:“ 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長[九]尺,端以鳩鳥爲飾。鳩者,不噎之鳥也。欲老人不噎 。”據《呂氏春秋·仲秋紀》高誘注所言,確實直到東漢時,依然如此。戰國楚墓出土鳩杖,打破了東漢應劭《風俗通義》(見《太平御覽》卷九二一引)中關於漢高祖劉邦打敗仗逃跑,見鳩鳥後脫險,便以鳩首爲杖的傳說。

王杖,國王所賜之杖;王,有的版本誤作“玉”。中華書局校勘排印本《 後漢書·禮儀志 》作“王杖”是正確的。“王杖”就是指“鳩杖”。周建忠依據舊本誤字,將“王杖”誤爲“玉杖”,又依從誤說,認爲“玉杖”和“鳩杖”是兩件東西,這就大錯特錯,豈能不“困惑”呢?

年紀七十以上的老人,賜與“王杖”(即“鳩杖”),賜食“糜粥”。 “八十九十,禮有加賜”,則是說年紀到了八十、九十的老人,按禮還要增加賞賜。可是,這裏根本沒有說要再增加一根鳩杖。而所謂“依古禮,年七十授玉杖,八十九十禮有加,賜鳩杖,以此推測墓主年紀在八十以上”的説法,不過是未讀懂古書,而造成的誤解。周建忠教授竟信以爲真,“理直气壮地”認爲“八十九十,加赐鸠杖”,果然是“困惑”得可愛!

《周禮·夏官·羅氏》、《禮記·月令》和《呂氏春秋·仲秋紀》均爲先秦古籍,其中關於“獻鳩以養國老”、“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的記載,與《 後漢書·禮儀志 》“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糜粥”的記載相互印證,當然是可信的。而周建忠“理直气壮地”認爲“年七十授玉杖”、“八十九十,加赐鸠杖”的謬說,本來就“沒有先秦文獻學依據”,只不過是“困惑”者發出的“熱昏的譫語”而已!

郭店一號楚墓有鳩杖陪葬,足以説明墓主人有七十以上的年齡。而有兩根鳩杖陪葬,最大的可能是因爲墓主人是楚懷王、頃襄王兩朝老臣的原因。這也正是與屈原的基本情況完全相符合的。

四.關於墓主人遺體的姿勢和屈原的生卒時間問題

我在《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係》一文中說:“據挖掘報告,墓主遺骨仰身直肢,兩手交置於腹部,雙腿分開。這很像是墓主抱石投水而淹死後,被打撈上來,因屍體僵硬未能復原的姿勢。”

周建忠故意將“雙腿分開”這反映重要特徵的四個字刪去,避而不談,然後再荒唐地得出結論:“如果僅僅據屍骸‘仰身直肢,兩手交置於腹部’這一葬式,就判斷死者爲‘懷石水死’的姿勢,則楚墓中‘懷石水死者’,何其多哉?由此可見,高氏的‘二重證據法’,完全是想當然的假設、推論,既看不到傳世文獻的具體記載,又有悖於楚墓考古的基本常識,這樣來做學問,實在是太容易了。”

郭店一號楚墓墓主人遺骨的姿勢,“仰身直肢,兩手交置於腹部,雙腿分開”,這極像是墓主抱石投水而淹死後,被打撈上來,因屍體僵硬未能復原的姿勢。這難道和其他墓葬“下肢直伸”的遺骨姿勢一樣嗎?周建忠“困惑”至此,顯然是不可理喻了!

至於屈原的生卒日期,本來就是可以推算的。周建忠竟然不知道胡念貽、金開誠二位先生所主張的、有極大影響的屈原生於公元前353年之說,也看不出被前人忽略了的認爲楚郢都被秦兵攻陷以後才開始遷都的説法之不合理性,這只能說明是其“坐井觀天”的治學方法所造成的局限。周建忠所不知道的東西,別人也不應該知道,這是何等荒唐、何等“困惑” 的邏輯!

周建忠毫無實事求是之意,存有混淆視聽之心,既無知,又詭辯,還擺出一副官樣的面孔強行推銷其謬論,這樣做只能在“困惑”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希望周建忠讀在職博士生期間,在導師的指導下,好好改改這些毛病,學會踏踏實實地做點學問!

屈原完全符合郭店一號楚墓墓主的基本情況,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我們仍期待著考古學能進一步作出可靠的結論,但在作出可靠的考古學結論之前,郭店一號楚墓墓主是屈原的推測,則是完全有資格作爲一種論據充實、言之成理的學術觀點而存在,並提供給學術界作爲重要參考的。

以上管見,謹請學術前輩和學界同仁批評指正!

附錄:

屈原生卒年考證

高 正[1]

郭沫若先生推算屈原生於公元前340年[2],此說雖爲一些工具書所採用,但並非定論。其他推算屈原生年的學術觀點還很多,比如前353年[3]、前343年[4]等等。這乃是關於屈原和《楚辭》研究方面的常識[5]。

前人推算屈原生年,往往局限於《離騷》中“攝提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這一句所指的“寅年、寅月、寅日”,而忽略了同篇的“老冉冉其將至兮”,和屈原在投水前半年左右所寫的《涉江》中的“年既[6]老而不衰”。說“老”將至,說年已“老”,那麽,“老”在當時一般指多大年紀呢?許慎《說文解字》:“七十曰老。”王逸《楚辭注》亦同。《禮記·曲禮(上)》注、《國語·吳語》“有父母耆老”注並同。《春秋公羊傳》宣公十二年傳文“使帥一二耋老而綏焉”,注:“七十稱老。” 可見,當時“老”是指七十歲[7]。

顯然,《離騷》中云“老冉冉其將至兮”,那時其年紀應未到七十;而《涉江》中云“年既老而不衰”,當時則應已年過七十。《涉江》是屈原在投水前半年左右所寫,故其投水時已七十出頭,應是很清楚的[8]。

依據文獻材料推算,屈原活到了七十出頭的年紀。那麽,屈原是哪一年投水自盡的呢?他最後的作品是《哀郢》、《懷沙》、《惜往日》[9]。在其作品中,只有郢都遷陳,而沒有割地和陷郢。從屈原作品來看,前280年楚割地予秦,屈原沒有見到;而前278年秦兵陷郢,屈原更不可能見到。他在開始遷都不久就投汩羅江自盡了。

據《史記·六國年表》,楚頃襄王橫即位後 , 秦攻楚 , 取十六城 。《史記·楚世家》記載:“頃襄王橫元年,秦要楚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應秦,秦昭王怒,發兵出武關攻楚,大敗楚軍,斬首五萬,取析十五城而去。”當時,楚國已成驚弓之鳥。頃襄王在忍受屈辱、接受與秦和親之後,無奈又被逼反秦。據《史記·楚世家》記載,頃襄王十八年(前281年),“ 頃襄王遣使於諸侯,復爲縱,欲以伐秦;秦聞之 ,發兵來伐楚 ”。 當時 , 秦兵伐楚 ,進逼郢都 ,楚遷都已勢在必然 。而且 ,秦兵進逼正是導致楚遷都的直接原因[10]。至於後一年楚答應割地給秦,那當然就更須遷都,因爲割了上庸、漢北給秦之後,郢便完全失去了屏障,直接暴露在秦兵面前了。

前人把遷都定在郢都陷落以後,顯然是不合理的。遷都只會在割地(前280年)之前,而不會在陷郢(前278年)之後。秦兵攻陷郢都之後,還能讓楚遷都嗎?所以,事實上應是前281年仲春二月,因秦兵進逼,楚開始遷都;當年農曆五月初五日[11]屈原投江;到前280年,楚割上庸、漢北與秦;再到前278年,秦兵繼續進攻,郢都陷落。

屈原活到七十歲出頭,於前281年農曆五月初五日投汩羅江自盡。那麽,他出生的那個“寅年、寅月、寅日”,便只能是前352年(己巳,太歲在寅)農曆正月二十七日(庚寅)[12]。

爲什麽前352年(己巳)是攝提格、太歲在寅之年呢?這是由於所謂的“超辰”現象所致。歲星(木星)實際約11.86年(而不是整整12年)繞天運行一周,過約86年,歲星的實際位置將超過理想計算位置一次,此即所謂“歲星超宮”或“太歲超辰”。這是中國古代天文曆法上運用干支紀年和太歲紀年相對照時存在的一種誤差現象。如:漢王劉邦元年(前206年,乙未),《漢書·律曆志》云:“歲在大棣(鶉首),名曰敦牂,太歲在午。”太歲紀年比干支紀年落後1年。又如:秦王政八年(前239年,壬戌),《呂氏春秋·序意》云 :“維秦八年 ,歲在涒灘 。” 涒灘 ,太歲在申 。太歲紀年比干支紀年落後2年 。而上推到前352年 ,已該超辰3次了[13], 因此“己巳”年成了“太歲在寅”之年。所以,前352年(己巳)是太歲在寅之年,而前353年(戊辰)則不是太歲在寅之年,這是很清楚的。胡念貽推算前353年是太歲在寅之年,方法並不算錯,但由於計算過程中近似值誤差的積累,導致了結論的失誤。如果改用前206年(乙未,太歲在午)作爲推算的基點,那麽,前210年(辛卯)便是太歲在寅之年。再試進行計算:

-210-11.8622×12=-352.3464

正確的結論——前352年是太歲在寅之年——便可得出來了。

所以,屈原出生的那個“寅年、寅月、寅日”,應是前352年(己巳,太歲在寅)農曆正月二十七日(庚寅),而投水的時間則是前281年農曆五月初五日。仔細推算一下,屈原享年71周歲零3個月又7天。

《周禮·夏官·羅氏》有“獻鳩以養國老”的話[14],《禮記·月令》、《呂氏春秋·仲秋紀》有“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的話。據出土墓葬文物可以看出,“鳩”和“杖”在戰國中後期已經合而爲一,演變爲以“鳩”爲首的“鳩杖”了。《後漢書·禮儀志》曰:“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15],餔之糜粥。……王杖長[九]尺 , 端以鳩鳥爲飾 , 鳩者 , 不噎之鳥也。欲老人不噎[16]。”據《呂氏春秋·仲秋紀》高誘注所言,確實直到東漢時,依然如此。

屈原享年71周歲零3個月又7天,在屈原的墓中,有鳩杖陪葬,當然是合乎禮儀規定的。至於爲什麽有兩根鳩杖陪葬,那或許是優禮有加的意思,或許是因爲屈原乃楚懷王、頃襄王兩朝老臣的原因。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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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高正,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1954年生於中國江蘇泰州。主要專著有:《諸子百家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11月出版)、《〈荀子〉版本源流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4月出版)等;主要論文有:《郭店竹書是稷下思孟學派教材》(《世界弘明哲學季刊》2000年12月號)、《郭店竹書在中國思想史上的定位——兼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係》(《中國哲學史》2000年第2期,對此文中排印訛誤的《更正》見該刊2000年第3期第124頁)、《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係》(《光明日報》1999年7月2日《史林》專欄)、《〈楚辭〉窺管》(《中國哲學史》1999年第3期)、《劉鶚手記〈《道德經》序〉析疑》(《世界弘明哲學季刊》2000年12月號)、《泰州發現的劉鶚手記》(《人民日報》〈海外版〉1988年9月21日)、《老子的“道”與黑格爾的“絕對理念”》(《哲學動態》1998年第9期)等。

[2] 見《郭沫若全集·歷史編》第4冊,第17頁,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

[3] 胡念貽《屈原生年新考》,見《文史》第五輯;金開誠先生《屈原辭研究》(第45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亦主此說。

[4] 見《游國恩學術論文集》,第45頁,中華書局1989年出版;馮友蘭先生《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二冊,第235頁,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

[5] 紀健生在1999年11月26日《光明日報》的《史林》專欄發表的“爭鳴”文章《郭店一號楚墓是屈原墓嗎?——〈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係〉獻疑》中,誤認爲郭沫若推定的屈原生年——公元前340年, “是史學界比較一致認可的”,不容懷疑的結論,反映了其對於常識和一般研究狀況的欠瞭解。

[6] 既:已經。

[7] 《論語》邢昺疏:“老,謂五十以上。”《資治通鑒》胡三省注:“過五十六爲老。”這乃是後世學者的解釋,並不合先秦的習慣。倘若如紀健生所云,“老”是“泛指”的話,那便沒有一個具體的年齡界限,所說的將“老”、已“老”,又以什麽爲標準呢?紀健生企圖以自己的臆說來取代有文獻記載的事實,還指責別人“倒亂因果,循環論證”,這種“邏輯”十分可笑。

[8] 顯然,這一結論,並非如紀健生所云無緣無故地“在人們通常認爲的59年的基礎上一下子加了12年”。紀健生認爲,屈原活到七十以上“恐怕更加長了些”,可是,憑著其主觀想象、無根之談,難道竟能否定文獻依據,而最後任意確定屈原活了多大年紀嗎?

[9] 紀健生稱筆者的“文章認爲《哀郢》爲屈原絕筆”,這純屬無中生有。大概紀健生讀到筆者文中“他在死前不久寫的《哀郢》”一句,便斷定筆者認爲《哀郢》爲屈原絕筆,這樣“善解人意”,未免太輕率了。

[10] 紀健生說什麽“楚欲合縱伐秦,秦才發兵攻楚,但並無勝敗記載”,又說“既然頃襄王十八年(前281年)楚並未戰敗,怎能事先考慮割什麽地方和遷都呢?”可見其對這段歷史的理解,完全是一筆糊塗賬。

[11] 《荊楚歲時記》曰:“五月五日競渡,俗爲屈原投汩羅日,傷其死,故並命舟楫以拯之。”

[12] 見方詩銘、方小芬編著:《中國史曆日和中西曆日對照表》,上海辭書出版社1987年出版。其他工具書推算的干支曆日,可能與此略有出入。

[13] 由超辰1次的前206年,上推兩個86年,至前378年,便應是超辰3次;而由超辰2次的前239年,上推一個86年,至前325年,亦應是超辰3次;所以,處於前378年與前325年之間的前352年,應超辰3次,是確定無疑的。

[14] 高誘《呂氏春秋·仲秋紀》“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注文曰:“《周禮》:‘大羅氏掌獻鳩杖以養老’,又:‘伊耆氏掌供老人之杖’。”所引文字與今本《周禮》有異。

[15] 王杖,國王所賜之杖;王,或本誤作“玉”。周建忠2000年4月在《簡帛研究》網站“網上首發”(並在《歷史研究》2000年第5期再發)的《荊門郭店一號楚墓墓主考論——兼論屈原生平研究的困惑》一文中,由於疏於校勘,多處將“王杖”誤作“玉杖”。

[16] 戰國楚墓出土鳩杖,打破了東漢應劭《風俗通義》(見《太平御覽》卷九二一引)中關於漢高祖劉邦打敗仗逃跑,見鳩鳥後脫險,便以鳩首爲杖的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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