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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汉代漆器铭文及遣策中的“汎”字

2015-07-02 11:5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对汉代遣策及漆器铭文中“汎”和“汎工”的考释,关系到对“汎工”这一工种和汉代髹饰工艺程序的正确认识;但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实际上,这个字形应该隶定为“汎”,指漆器制作中的打磨抛光;负责这道工艺的技师称为“汎工”。
  关键词:汎;汎工;髹饰工艺;讹字
  一、概论
  “汎”常出现在汉代遣策及漆器铭文中:
  例1:髹△幸食杯百。(马王堆三号汉墓简牍“遣策”图版三九•247)
  例2: 髹△检一合。(马王堆三号汉墓简牍“遣策”图版四0•267)
  例3:△幸食杯五十。(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193)
  例4:◇幸食杯五十。(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192)
  例5:右方◇幸食杯一百。(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194)
  例6:◇食检(奁)一合盛稻食。(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212)
  例7: 鸿嘉三年,考工褒造、◇工谭、守佐章、啬夫并、掾咸主、守右丞襄、守令禁省。(姚庄m102出土的漆盘铭文)
  例8:元延三年,供工工彊造、画工政、涂工彭、◇工章、护臣纪、啬夫臣彭、掾臣承主、守右丞臣放、守令臣兴省。(宝女墩m104出土的29号漆盘铭文)
  例9:河平元年,供工、髹、涂、画工顺、◇工姨绾、护忠、啬夫昌亡、右丞谭、令谭、护工卒史音省。(宝女墩m104出土的28号漆盘铭文)
  例10:髹◇画盂一。 (云梦西汉墓出土木方第1列,另第2列、第4列、第5列、第6列、第7列都有该字,字形相同。Www.133229.cOM)
  就目前所知,对“”(为排版方便,下文中出现该字均用△代替)大致有七种考释,分别释为:彤①、②、汩③、羽④、雕⑤、洀⑥、⑦。其中释为“彤”和释为“ ”两说影响较大。释为“彤”的观点为《汉语大字典》所采纳,即该字典在“彤”字条下所列的古文字字形中收了睡虎地简二五•四五和元始四年漆盘上的该字字形。周世荣先生在《汉代漆器铭文“工”考》中将此字释为“”,此说为《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田野考古发掘报告》一书所从。
  对于释为“彤”以及释为“”、“汩”、“羽”、“雕”、“洀”诸说的不可信从,周世荣先生在其文中做了辨析,笔者对之十分赞同,故此不再赘述。
  但对于周先生将此字释为“”的观点,笔者有几点疑问:第一,周先生将此字右边的构件释为“冃”,笔者认为欠妥。“冃”,小篆作:,《说文解字•冃部》:“冃。小儿蛮夷头衣也。从冂;,其饰也。凡冃之属皆从冃。”即“冃”是象形字,像帽子的形状,是“帽”的初文,最上面的横与两竖相连接,构成一个半包围的外框,上方的两角成圆弧形,下面的两横不与两竖相连。我们要考释的字形则多数不具有这样的特点:其右边构件的两竖高出最上面的一横,下面的两横(或一横)与两竖(或其中一竖)相接。第二,△字在漆器铭文和简牍文字中多次出现;但是周先生隶定出的字形“”(包括“”),《说文》及历代字典辞书均未收录。第三,周先生得出“‘工’也可引申为‘罩工’,而与《髹饰录》中的‘罩明’相类似”的结论,是基于 “”有“覆盖”义。但我们不能因为“冃”与“帽”通,而帽子覆盖在眼际(周先生是这样推论的),就得出“”有覆盖的含义。而“‘’为涨水之意,洪水猛涨,可以覆盖田地和村庄”,这种所谓引申也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实际上,“”在 文献 典籍中未见“覆盖”义的用例。而且罩明的目的不是覆盖,而是使下面的花纹或底色更好地显现。第四,据《髹饰录解说》,一件漆器的制成需要多道工序,其中布漆、垸漆、糙漆分别是制造漆器的第四、五、六道工序;之后上色漆;有的漆器还会罩一层透明漆——这道工序即是罩明,周先生认为工就负责这道工序。其实罩明与布漆、垸漆、糙漆、上色漆相比,就粉刷技巧来说并没有不同,只是所用的漆不同而已,似乎没有必要专门设一工种来负责。
  二、释“汎”
  我们认为△字应该释为“汎”。
  (一)分析字形
  该字有左、右两个部件构成。左边的部件隶定为“氵”是毫无疑问的,其中例1~9中,是隶楷写法的偏旁“氵”;例10中,是小篆之前古文字写法的“水”。
  右边的部件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例1~3中的写法,两竖之间有两横,可释为“凡”。“风”是从虫、凡声的一个字,马王堆三号汉墓简牍“遣策”中的“风”作:(图版四一•274),其构件“凡”的写法与例1~3中右边的构件相似。
  另一种是例4~10中的写法:两竖之间有三横。我们认为这很可能是受左边构件“氵”的影响而将“凡”写讹。试分析“”(为排版方便,下文中出现该字均用◇代替)的书写过程:左边的“氵”写为三笔稍向上倾斜的提,接着写一竖,再写两横的时候,很容易受“氵”的影响,而写作三横(稍向上倾斜),再写一竖。书写的时候人们很少顾及到构字理据,受字的一个部件的影响而将另一个部件写讹,这样的例子很多。
  第二种写法的“凡”也做单字使用,例如:(《汉印文字征》,十三•十)。但在“凡”字的演进序列中,第一种写法始终占主流(见图一),能见到的汉代简牍都作此种写法,例如马王堆三号汉墓简牍“遣策”中的“凡”作(图版五九•102)。
  总之,因为右边的部件有两种不同的书写形式,“汎”呈现两种形态:例1~3为第一种,可隶定为:“汎”;例4~10为第二种,是“汎”写讹后的字形,因为它与正字的差别微小,我们可以认同为“汎”。受“凡”字演变序列的影响,最终符合构字理据的“汎”的第一种写法延续下来。但第二种字形,也曾在一定时期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笔头,也可见《古文四声韵》所收的“汎”字字形:,确有所本。

  (二)阐释词义和文例
  王世襄在《髹饰录解说》中提到“磨显”的方法:“先将色漆或螺钿嵌到刊刻了花纹的漆地中,然后再将表面磨光,显露出齐整的花纹来。花纹由于磨而显露,所以叫做磨显。”⑧“汎”有浮现、露出之义,用作使动时,就可表示使显露,正与“磨显”义相合。
  《髹饰录解说》将黑漆分为揩光黑漆和退光黑漆两种,指出“揩光用透明漆,其中加色或不加色,漆后不再搓磨。退光用退光漆,漆后再搓磨。”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二百四十七作:“髹汎幸食杯百”,简文所记的食杯,该墓共出土98件(实物比简文少两件),均光素无纹饰(见图二),应该就是用第二种方法制造的。马王堆三号汉墓也有这种食杯出土。
  总之,“汎”这道工艺,就是指用揩光石或桴炭等打磨漆器,从而使漆器更加光亮或使花纹更好地显现。
  “汎”的“打磨抛光”义和“演奏琴瑟”义,有相同的引申原理。晋陶潜《闲情赋》:“褰朱帏而正坐,汎清瑟以自欣。”瞿蜕园注:“古人称演奏琴瑟为汎,因琴瑟的音是轻清的,汎有轻清之意。”漆器搓磨也要轻清,“其磨轻则平面光滑无抓痕,怒则稜角显灰有玷瑕也。”⑨这两义都是由“汎”表“浮貌”的本义引申出来的。
  我们见到的用例中,“汎”或是与“漆”连用,“漆汎”表示上漆并加打磨。或是与“工”连用,“汎工”指负责打磨抛光工艺的技师。
  在漆器铭文中,“汎工”常排在“漆工”、“画工”、“涂工”等之后(参见例8~例10),这正是因为“汎工”负责漆、画之后漆器制作的最后一道工艺(即打磨);而紧接在它后面的“护臣”、“啬夫”、“掾臣”等是监管漆器制作的官吏,不直接参加劳作。“髤器无不用磋磨而成者”⑩,而且打磨对技术的要求甚高,因此对于漆器制造中的打磨抛光这一道重要工序设一工种专门负责,是完全有必要的。
  《马王堆一号汉墓》一书对于其竹简中的△字做摹形隶定,其后解释说:“就制造漆器程序而言,似指画花纹后的打磨抛光”。王仲殊先生《汉代考古学概论》“汉代漆器”中提到:“可见,‘’字的意义不在于雕刻花纹或铭文,可能指在漆器上精心刮摩,使其发生光泽。”此二说虽未正确释出“汎”字,但对于其意义的揣摩很有道理。
  三、结语
  汉代漆器铭文及汉墓遣策中的△字,可释为“汎”,意指漆器制作中的打磨抛光;负责这道工艺的技师称为“汎工”。◇是“汎”写讹之后的字形,这个讹字曾一度活跃在漆器铭文中,致使该字长期以来得不到正确地隶定和释义。
  
  注释:
  ①容庚《乐浪遗迹出土之漆器铭文考》,《北大国学月刊》第一卷第一号,1926年。
  ②梅原末治《支那汉代纪年铭漆器图说》,1943年。
  ③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289-290页,三联书店,1957年。
  ④《贵州清镇平坝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1期。
  ⑤陈直《两汉 经济 史料论丛》,213-214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58年。
  ⑥陈振裕《云梦西汉墓出土木方初释》,《文物》1973年第9期。
  ⑦周世荣《汉代漆器铭文“工”考》,《考古》2004年第1期。
  ⑧王世襄《髹饰录解说》,第57页,文物出版社,1983年。比如金银嵌工艺就用到这种方法:“用金或银的薄叶,镂切成物象花片,或再在上面加刻划文理,贴在漆器表面,上漆若干道,使漆地与它齐平,然后再将花片磨显出来。”
  ⑨[明]黄成著,[明]杨明注《髹饰录》,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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