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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堆二、三号汉墓遣策简释文与注释商补

2015-10-05 14:5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本文是阅读《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 研究 所编着,文物出版社,2004年。)所作笔记的初步整理稿。 简二   家承(丞)一人。

   按,“家”后一字原形作  ,字形下部无“手”,就是丞字,释文当作“家丞一人”。

简五   宦者九人,其四人服牛车。

简六   牛车,宦者四人服。

上二简“牛”原形作,此是羊字,非牛字。马王堆简帛牛字皆作二横,无作三横者,而羊字多作三横,少数作四横,无作二横者。羊车是一种装饰精美的车,用人拉,而非羊拉,正符合上二简所言。汉刘熙《释名 · 释车》:“羊车。羊,祥也;祥,善也。善饰之车。”清王先谦《释名疏证补》:“汉时以人牵之。”

简九   建鼓一,羽栓  卑二,鼓者二人操抢 。

按 ,“栓”原形作  ,此是  字。羽  疑即羽翿,  ,书母鱼韵,翿,定母幽韵,声类同为舌音,韵部旁转。《经籍籑诂 · 号韵》:“《礼记 · 杂记》‘匠人执羽葆御柩’,《周礼 · 乡师注》作‘匠人执翿以御柩’。”南朝梁王筠《昭明太子哀册文》:“羽翿前驱,云旗北御。”据汉代画像石,建鼓鼓上一般装饰有羽葆,如河南方城东关画像石所刻大型建鼓,鼓顶饰一羽葆,沂南画像石的建鼓,鼓顶有羽葆和旒苏。

“卑二”,指建鼓上装的两面小鼓,据汉代画像石,建鼓上常设小鼓,如南阳汉画像石的建鼓,两侧鼓面下各设一小鼓。“卑”假为“鞞”,《诗经 · 周颂 · 有瞽 》:“应朄县鼓。”郑玄注:“朄,小鼓,在大鼓旁,应、鞞之属也。”《文选 · 丘迟 〈 旦发鱼浦潭 〉》:“鸣鞞响沓障。”李善注引《字林》:“鞞,小鼓也。”简一四“大鼓一,卑二”,“卑”所指同。

“抢”原形作,此是抱字,其右旁“包”的写法,与简七五、八0的“鲍”和简二三五的“炮”的右旁写法相同。“抱”假为“枹”,《说文 · 木部 》:“枹,击鼓杖也。”

如此则简九应标点为“建鼓一,羽(翿)  ,卑(鞞)二,鼓者二人操抱(枹)。”

简三六   孝(绢?) 繻 椽(缘) 。

按,“孝”原形作,此是李字。“李”通“理”,段玉裁《说文 解字注 》:“古李、理同音通用”理即“纹理”,《广韵 · 止韵 》:“理,文也。” 《荀子 · 正名 》:“形体、色理以目异。”杨倞注:“理,文理也。”

“椽”原形作,从“手”,是掾字,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遣策同,三号墓遣策原释文作“椽”者,皆当改为“掾”。

简四九   郑竽瑟各一,炊(吹)鼓者二。

按,“二”后当补“人”,原图版“人”虽不清晰,但犹有痕迹。

简五三   琴一,青绮  ,素 里 菜(彩)缋掾(缘)

简五五   瑟一,绣  ,素 里 缋掾(缘)

简五三   竽一,锦  ,素 里 缋掾(缘)

按,疑是橐字异体,从糸,秃声。简三八一作“青绮琴囊一,素里蔡(彩)缋掾(缘)”。

简六八   胡人一人,操弓矢、赎观,率附马一匹。

按,“率”原形作,下从“牛”,是牵字。

简一 0三  榆菜。

按,“菜”原形作 ,是华字。

简一 0四  右方羹凡卅物,物一鼎。瓦维(瓮)、  各一、蜀鼎六、瓦贵(缋)六。不足十六买瓦鼎锡涂。

按,依原牍格式,释文“瓦维(瓮)、各一”当移到“不足”一句前。“涂”原形从土从余,不从“氵”。

简一二一   肋酒二。

按,“肋”原形作,此是“助”字。

简二二四    鰿 孰一器。

原注:孰,不可解。

按,“孰”前一字为“县”,县孰,是肉与粮食合蒸的一种食物,后作“悬熟”,《北堂书抄》卷一四五引谢讽《食经》:“作悬熟,以猪肉和米三升,豉五升,调味而蒸之。”

简二二五   丞(蒸)秋(鳅)一器。

简二二六   丞(蒸) 鱥 ( 鳜 )一器。

按,上二简“丞”原形作

,下从“火”,此是烝字。 “烝”即“蒸”的本字。

简二六一    画检,径尺,食 盐 成(盛)五斗二合。

按,“食”原形作,是高字,“高”字简二七四作  ,本批简字形构件“曰”常以“儿”代替,如简一三的“楮”字、简二七一的“曾”字、简三五五的“绪”字等,此形即为以“儿”代“曰”的“高”字。

“成”前一字为“蓝”字。释文“斗”,原形是“寸”。

简三三四    盭 机巾一,素 里 缋掾(缘),素。

简三八九   椁中绣帷一,褚缋掾(缘),素  。

按 , 简三八九与马王堆一号墓遣策简二五一基本相同, 素  ,一号墓遣策作“素旅”(原释文作“素校”,误。),指周缘外又续的素帛缘。“  ”当是“旅”字异体,“旅”为从  从从的会意字,“  ”为从  来声的形声字。来、旅同为来母字,来,之韵,旅,鱼韵,之、鱼旁转。  是“来”的上一横与“  ”重合的借笔形体。

简三四三   单一绣平 皃 (貌)百。

按,释文“皃(貌)”乃“  完”误释。“  完”疑即“黊纩”,指黄锦制的小球,悬于冠冕之上。

简四 0八  二人。十  囗囗囗。

原注:此为残简。“十”字下三字难以确认。

按,细审图片,“十”下第二、第三字犹可识别,乃“到此”二字,其“到”字与简一“到”字写法相同。此简似应列为最后一简。

1、简一释文“先选”,从图版看,无疑是“光  ”二字,“光”与“先”的重要区别一是前者上下不连,后者相反,二是后者中为直横,前者相反。

   2、简一一、简四二“铎”前一字就是“铙”字,只是“尧”写作两“土”在上、一“土”在下。

3、简五十“鼓者”后虽残缺,但与简四九对照,“鼓者”下定是“二人”二字。

4、简一二二、简一二三“一”前一字从自从旨,当是脂字异体。

5、简一七六释文“熟”,当作“孰”。

6、简一八0“一”前一字就是“橘”字。

7、简二0三释文“五斗”前脱“穜(种)”。

8、简二0四“三石”后就是“  ”字。

9、简二五九与相邻简相比,“食般”前缺字为“  画”二字,图版尚留“画”字最后一笔。

10、简二六0“大”后一字为“移”。

11、简二七九“白”后为“辟”字。

12、简三0二“大”后一字为“叔”字。

13、简三四八释文“衣”后脱“一”字。

14、简三九二“接”后就是“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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