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融合了多种地方戏曲的综合剧种,京剧的前身剧种中包含了许多宗教因素。但在京剧发展过程中,这样的宗教因素逐渐淡化乃至消失了。本文从京剧形成时期的宗教政策、京剧观众对宗教的态度、城乡观众的审美差异,以及宗教因素不纯粹等几个方面,分析了京剧发展过程中宗教因素消失的原因,以期对此问题有一个理清。
一、戏剧与宗教的关系
戏剧与宗教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个“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表述:一是戏剧起源于宗教。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王国维认为,戏剧出自原始宗教以歌舞娱神的巫觋{1};戏剧理论家周育德认为:“公元前六世纪的古希腊戏剧起源于酒神颂歌,公元前二世纪的古印度梵剧起源于吠陀圣典祭仪乐舞。”而“‘戏剧’在日语中称为‘芝居’,其意义是在寺院草地上表演的祭神仪式舞蹈。”{2}牛津大学龙彼得教授则说得更为清楚:“在中国如同在世界任何地方,宗教仪式在任何时候,包括现代,都可能发展为戏剧。”{3}二是起源于宗教的戏剧必然要表现宗教的内容。
戏剧最大的特点是“代入感”,通过演员扮演角色、现场表演故事来完成叙事,这种表演方式脱胎于宗教仪式。
首先是宗教仪式中以巫觋为代表的仪式执事者。在完成宗教仪式的过程中,这些仪式的执事者需要穿特定服装,戴鸟兽面具,使自己同时也使别人相信,此时的他已经不是本真的他,而是可以沟通神灵的另外一个人物,这个过程就是“扮演”,因此巫觋也就具有了“演员”的属性。其次是参与宗教仪式的部落成员。在宗教仪式中,部落成员不仅是宗教仪式的观看者,而且相信并认可仪式的执事者“扮演另外一个人”的属性,虽然部落成员还不是纯粹审美意义上的观众,但是已经具有了“观众”的性质。第三是完成宗教仪式的场地。无论是宗教仪式的执事者还是部落成员,一旦进入这一场地,就会有一种自觉意义上的“代入感”和庄重感,一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的现场感。最后是宗教仪式中的祈祷内容。宗教仪式的执事者之所以要“扮演”,目的在于与神灵的沟通,这种沟通就构成了叙说的过程,也就构成了简单的故事。正如王国维解释道:“盖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冯依,故谓之曰灵……盖后世戏曲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4}
戏剧既然起源于宗教,势必会表现相应的宗教内容,这不仅仅因为戏剧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更在于和诗歌、小说等案头文学相比,戏剧“由演员扮演角色并当众表演故事”的这一独特形式可以更加生动直观地表现深奥艰涩的宗教真理,更能获得最广泛的受众。正如黑格尔所说:“往往需要利用艺术来使我们更好地感觉宗教的真理,或是用图像说明宗教真理以便于想象。”{5}显然,戏剧这一活的图像是最生动的,以任何文字形式阐述佛教“轮回”的教义,都不如一出《目连救母》来得形象。而事实上,我们也看到了大量的以展示宗教教义为主题的宗教剧目。
中国最早的戏剧是出自于佛教《佛说盂兰盆经》的、具有“戏祖”之称的“目连戏”;到了宋元时期,宗教高度发展,出现了大量宗教剧目,根据臧懋循编选的《元曲选》和隋树森编选的《元曲选外编》,可视为宗教剧目的大约有43种,如李寿卿的《月明和尚度柳翠》、吴昌龄的《张天师断风花雪月》、郑廷玉的《布袋和尚忍字记》、马致远的《西华山陈抟高卧》、王日华的《桃花女破法嫁周公》、贾仲明的《铁拐李度金童玉女》,以及无名氏的《萨真人夜断碧桃花》《二郎神醉射锁魔镜》《汉钟离度脱蓝采和》等,其中佛教类剧目7部,道教类剧目20部,其他为民间宗教剧目。明中叶以后,宗教与封建道德进一步合流,宗教意识在戏剧中的反映更是相当普遍,在明末藏书家毛晋编选的《六十种曲》中,那些广为传唱的传奇剧作如《红拂记》《还魂记》《南柯记》《玉镜台记》《金莲记》等等,大多具有宗教情节,即便原本没有宗教因素的剧目,剧作家们也试图用宗教精神来改变它的原貌,比如明代黄粹吾的《续西厢升仙记》,硬是让迦叶尊者点化张君瑞、崔莺莺和红娘悟道,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作品变成了“情缘尽处,立地成佛”的宗教宣传品。
二、京剧的前身剧种所涉及的宗教剧目
京剧的前身是清代初期流行于江南地区,以演唱吹腔、高腔、二黄为主的徽剧,因徽剧班流动性强,所以合流了不少的昆腔戏。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第一个徽班三庆班进京参加为乾隆八十祝寿的演出,获得成功,随后徽班陆续进京。《梦华琐簿》中记载:“乾隆五十五年庚戌,高宗八旬万寿,入都祝厘,时称‘三庆徽’,是徽班鼻祖。”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喜、春台、和春,与三庆合称“四大徽班”。进京后的徽班与当时北京剧坛的汉剧、秦腔、弋阳高腔、乱弹合流,经过六十年左右的融合,衍变为京剧{6}。
从京剧的发展看,它不是地方剧种,而是融合了多剧种的“大杂烩”,而它所融合的剧种中,曾存留着为数不少的宗教剧目,比如昆曲。因为昆曲高雅庄重,适合演出宗教故事,所以是被宗教借用最多的剧种,从明代万历年间到民国初期,历史三百余年,每逢农历九月二十五祭祖日,必演出相关的宗教剧目,有《伯喈》《荆钗》等{7};凡遇旱季,必请昆班演出“龙王戏”以祈求降雨,如《跳四金刚》《百顺记》等{8}。再比如徽班合流的高腔和乱弹,也存有数目不少的宗教戏,高腔剧目有《夫人传》《耕历山》《金钱记》《投笔记》《白蛇记》等{9},乱弹剧目有《看花灯》《补缸》《南山种麦》《马房逼女》{10}。这些剧目或是在宗教仪式上演出,或是被宗教仪式借用,加入神鬼、驱凶的情节,带有鲜明的宗教色彩。清代钱箩峰的《绍兴新年竹枝词》中记载道:“道士先生法事间,前来演唱庙堂前。开场绝妙高腔戏,煞尾居然好乱弹。”{11}总之,作为京剧前身的剧目,涵盖宗教因素的戏目不在少数。
但是,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现存京剧中的宗教因素几乎荡然无存了。据陶君起的《京剧剧目初探》统计,现存的京剧剧目(不含新编历史剧和现代题材戏)大约有一千三百出{12},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以历史更迭、军国大事、朝廷斗争为主题的,比如《群英会》《失空斩》《完璧归赵》等;2.以反抗侵略、反抗压迫、除暴安良为主题的,比如《八大锤》《挑滑车》《打渔杀家》《贾家楼》等;3.以表现妇女悲欢离合、坚贞不屈、劝贞劝善为主题的,比如《宇宙锋》《六月雪》《春秋配》《花田错》等;4.以表现人性善良正义、舍己为人、秉公办事为主题的,比如《赵氏孤儿》《四进士》《铡美案》等;5.生活小戏,如《小放牛》《小上坟》《打面缸》等;6.神话戏,如《白蛇传》《宝莲灯》等。其中,取自于各类正史、野史,以反映古代历史更迭、军事斗争、政治事件为主题的三国戏、列国戏、杨家将戏等,又是最突出的部分{13}。概言之,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现存京剧的内容基本被政治化、历史化、世俗化了,京剧不仅很少表现宗教故事,更不会在各种祭祀的仪式上演出;即便有《目连救母》《宝莲灯》这样的剧目,但不仅不是主流剧目,而且剧中的宗教人物也被凡人化了,宗教教义不再是它的主旨。比如《目连救母》,观众更关注它“孝母”“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等世俗的主题,而不是佛教“轮回”的教义。那么,这一过程是怎样演化来的?或者说,京剧发展过程中的宗教因素是如何逐渐消弭的?
三、京剧发展过程中宗教因素消弭的原因
1.清代统治者的宗教观念 清王朝是继元朝之后第二个以少数民族的身份入主中原、统治中国的朝代,为吸取元朝的经验教训,清政府在思想深处始终保持着一份自省意识和忧患心理,在文化样态上,历届君主、特别是康雍乾三代君主更倾向于务实、入世的儒家思想,表现出对汉文化的极大尊重。在宗教观念上,清政府全面接受了“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的儒家理念,表现出明确的“君治”胜于“神治”的倾向。太祖努尔哈赤认为:“人君奉天理国,修明政教,克宽克仁,举世享太平之福,则一人有道,万国数宁,胜于仙佛”。{14}对于佛教,康熙虽然也有肯定和尊重,认为“佛教之兴,其来已久,使人迁善去恶,阴翊德化,不可忽也”{15};但同时更认为:“而至佛则不然,离俗以为高,矫情以绝物,悖先王之教,而创苦空之说……是非大惑与?”{16}对于藏传佛教,也认为其“罄其家赀不知顾惜,此皆愚人偏信祸福之说,而不知其终无益也。”{17}对于本土道教,康熙持反对的态度,认为“至于僧道邪教,素悖礼法,其惑世诬民尤甚。愚人遇方术之士,闻其虚诞之言,辙以为有道,敬之如神,殊甚嗤笑,俱宜严行禁止。”{18}至于民间宗教,清代统治者从未承认其合法地位,禁绝、打击的力度比明代严厉,乾隆强调:“邪教煽惑愚民,最为世道人心之害,不可不严切根查。”{19}清末代皇帝光绪在总结他的先人时说:“佛教,西方之一法而,清静为宗慈善为念,治一身则可,治天下则不可,故帝王不讲也。”{20}可以说是对清朝历代统治者宗教理念的最基本的概括。
虽然宗教政策不会使戏剧内容有根本的改变,但京剧是最初拜寿于乾隆诞宴,继而演出于内院皇宫,最后形成于清王朝首都北京的综合剧种,清政府的宗教政策,对于京剧宗教剧目的逐渐减少和宗教内容的逐渐淡化,不可能一点影响也没有。
2.人民安居乐业之后对宗教的淡忘 和世界其他民族相比,汉民族不是一个纯粹的信仰宗教的民族,他们更相信辛勤的劳作和土地的回馈,对宗教的依赖,更多是建立在命运不能自主的动乱时期。中国的宗教剧目大量出现在宗教兴盛的金元时期,而这一时期恰恰是中国历史上较为动荡混乱时期。金元二朝是异族统治的朝代,严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导致了汉民族在心理上的极度恐慌。“国家承大乱之后,天网绝,地轴折,人理灭;所谓更造夫妇,肇有父子者,信有之矣。”{21}宋末元初诗人画家郑思肖慨叹道:“我生大不幸,适焉逢此逆境。”{22}在连年不断的战乱中,民众命悬一线,朝不保夕,心理上的空虚和信仰上的危机使社会心理产生了倾斜,严酷的生存状况,迫使民众不得不将自己的生命交给外在的神灵,以求得庇佑。陕西华州金世宗大定二十四年建有城隍庙,其修建的理由竟是:“吾乡虽遭兵革,残毁之甚,而不被弑逆之名者,赖此神力也。”{23}本不为汉民族笃信的玄虚宗教,成为他们精神上唯一的寄托和安慰。而宗教的兴盛是宗教剧目兴盛的基础。
但是,京剧成熟发展于清嘉道时期,此时的清王朝虽然已经过了所谓的“康乾盛世”,但经过嘉庆帝二十多年的励精图治,社会基本祥和,百姓安居乐业。政治上,嘉庆主张“实政”,认为“有实心而后有实政,有实政则实惠及于庶民,可称实爱”{24},又认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25}?经济上,为缓和阶级矛盾,维持社会的稳定,嘉庆帝多次减免赋税。《清实录·仁宗本纪》中记载,嘉庆帝在位二十五年间,地方蠲免和普免天下新旧额赋达四十六次之多,其中仅嘉庆帝六十大寿普免积欠谷银就达两千五百万两。嘉道年间,贸易发达,商业繁荣,形成了“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的“天下四大聚”{26}。文化上,嘉庆终止了乾隆晚期的“文字狱”,认为“文字诗句原可意为轩轾”,如果“偶以笔墨之不检,至于叛逆同科,既开告讦之端,复失情法之当”{27}。“文字狱”的终止,促进了文化的发展和勃兴。如著名史学家孟森所言:“嘉庆朝承雍乾压制思想言论不自由之后……尽失两朝钳制之意,历二十年之久……其生机露也。”{28}总之,与动荡的金元二朝相比,清嘉道年间是祥和安定的。所以,本就务实的中国人观看戏剧时,更乐见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更愿意看到历史兴衰、朝代更迭、金榜得中、歌舞升平,至于悲苦玄虚、寄托来世、脱离苦海的宗教内容,不仅不是他们的首选,甚至根本就不是他们的选择了。
3.城市观众与乡村观众的区别 被京剧合流前的秦腔、徽剧、汉剧、昆曲等之所以存有数量较多的宗教剧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剧种来自于中国的乡村。在中国传统社会封闭、自足的农业文明形态里,乡村间的宗教祭祀与戏剧一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两者之间没有一条清晰固定的界限,戏剧不仅要在宗教祭祀活动中为之助阵,更要在祭祀活动上表演宗教内容,无论是祭神求雨,还是秋收开镰冬季封仓,乡村都离不开祭祀,有祭祀必有戏剧表演。《浙江民俗大观》一书中记载,江南农村的观众几乎一年四季都有宗教祭祀活动,凡有祭祀,必有演出,一月祭祀灯神,看“灯头戏”;四月祭祀周王,看“周王戏”;七月祭祀龙王,看“龙王戏”;岁末年底则看傀儡戏。戏剧学者张庚说:“城市的戏剧靠商业,农村的戏剧靠敬神……敬神需要戏,戏也需要庙宇,于是两者自然结合在一起。”{29}
但是,京剧不是中国乡村的产物,它形成于城市化程度很高的清朝首都北京,城市市民赖以为生的是手艺和商业而不是土地,对大自然的依赖要远低于乡村,频繁的、大规模的祭祀活动要少得多;祭祀活动少了,为之助阵演出的宗教剧目自然也随之减少。另外,京剧形成过程中的主要观众是两大类。第一类是清宫内的官宦臣妃。近代学者崇彝在《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说道:“早年王公府第,多自养高腔班或昆腔班,有喜寿事,自在邸中演戏。”{30}当时北京的王爷府邸多有戏台,如庆王府、肃王府、豫王府、端王府、庄王府、恭王府、醇王府等,每到节庆之日,喜事临门,都要进行演出{31}。显然,演出的对象是官宦臣妃。第二类是城市市民。前者更愿意看到政治权谋、朝代更迭的兴衰历史,以提升自己的治国方略;后者更愿意看到才子佳人、金榜得中、子孝妻贤的市井故事,以缓解紧张的生活节奏,以缝合现实中不如意的心灵伤口。道光二十五年刊印的《都门纪略》记载了当时北京著名戏班的演出剧目,三庆班的《法门寺》《文昭关》《钓金龟》《草船借箭》《赶考》;春台班的《定军山》《捉放曹》《阳平关》《红鸾禧》;四喜班的《打金砖》《罗成叫关》《回龙阁》和春班的《击鼓骂曹》《打渔杀家》等等。至于开仓祭神、求雨祝祷的乡间宗教故事,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是没有吸引力的。久之,宗教内容逐渐淡出了京剧的舞台。
4.中国宗教剧中宗教因素的不纯粹 京剧前身的剧种中虽然也有为数不少的宗教剧目,但是这些剧目中的宗教因素并不纯粹,甚至还自觉不自觉地展示出与宗教性质相对立的一面来。
首先是与宗教“超然性”相对立的“世俗性”“人间性”。“超然性”是宗教的最大特点,表现为对现实世界的超越和背弃,视现世为悲悯甚至是罪恶。但是中国的宗教剧却常常陷入与“超然性”完全相悖逆的“世俗性”“人间性”。宣传道教的剧目常常借神仙世界宣传享乐主义精神,与宗教的悲苦精神完全对立。比如,描述生命永恒的“参拜在金阙辽阳殿,益寿千年”;描述歌舞享乐的“耍舞啊,自有霓裳羽袖纤腰舞;耍歌啊,自有绛树青琴皓齿歌”;甚至描写男欢女爱的“广成子长生诗句,东华仙看定婚书”。宣传佛教的剧目常常借轮回业报宣传“做好事有好报”的民间报应论。而剧中的宗教人物,大都关注民间,谈论时事。《看钱奴》中的太白金星,其主要任务是“遣临下界,纠察人间善恶”;《黄粱梦》中的钟离权愤怒于“世间人好不识贤愚”;《岳阳楼》中的吕洞宾则感慨于历史兴亡:“自隋唐数兴亡,料着这一片青旗,能有几日秋光?”
其次是与宗教“庄严性”相对立的“娱乐性”“亵玩性”。“庄严性”是宗教的另一个特点,表现为造物主与芸芸众生不在一个层面上,众生以仰视的角度去看待宗教及其宣讲教义的宗教剧作,舞台上下呈现出庄严穆静的风格;但是中国的宗教剧目却显现出与之相对的“娱乐性”甚至“亵玩性”,正如鲁迅在他的《朝花夕拾》中提到他家乡演目连戏,大家都是冲着那活泼滑稽的无常来的,无常“一出台就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戏台上下笑成一团,根本不存在一个庄严肃穆的宗教氛围,堪称是“秽谈群笑,无所不至”。宣传宗教教义的和尚、道士、巫师、神灵、佛祖,常常是受人戏弄、引人发笑的角色,有嘲笑他们“吃人家嘴短”的(《桃花女》);有讽刺他们为人泼皮、态度粗鲁的(《竹叶舟》);而被嘲笑、亵渎的神灵也只好自嘲:“你也不是正经人,我也不是正经神!”(《打灶神》)观众也乐见这种演出,真正讲经说法、阐述教义的作品,反而没人关注。
在外界环境——比如元代的宗教环境,比如乡村的民间祭祀的约束下,这些本不纯粹的宗教因素尚可在剧目中存在;一旦外界约束消失了,中国戏剧中的“世俗性”“人间性”“娱乐性”甚至“亵玩性”,就会显现出来,最终将本来就不纯粹的宗教因素彻底挤出剧目内容。
四、结语
总之,京剧剧目中宗教因素逐渐淡化直至消弭的原因,是由内外两个方面组成的:清政府趋向汉化的宗教政策,生活在清中后期安定环境中的观众对宗教的淡忘,与乡村观众相比城市观众对宗教祭祀的淡化,是造成京剧剧目中宗教因素消失的外在因素;而中国宗教剧中的宗教因素从根本上就不纯粹,掺杂了太多的世俗因素,则是京剧剧目中宗教因素消失的内在原因。内外合力,形成于清中后叶皇城的京剧,经过二百多年的演化,最终彻底荡涤了宗教的因子,成为代表非宗教性质的汉文化的艺术样式之一,自立于世界戏剧之林。
作者:韩秋月 来源:名作欣赏·下旬刊 2016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