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伦理学与自由观
(一)伦理学概念及研究方向
伦理学是关于道德问题的理论,是研究道德的产生、发展、本质、评价、作用以及道德教育、道德修养规律的学说。伦理学所研究的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它是通过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来反映的;伦理学将道德现象从人类的实际活动中抽分开来,探讨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同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生活态度等问题。
(二)自由观的重要性
自由一直是人类理想诉求,自由的价值不仅能够内化为人的基本需要和基本欲望,而且能够外化为人的个性表现而且是实现自我的根本条件,人的自由发展意味着人能够实现自身的创造潜能,这更为社会繁荣和进步奠定了基础。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重要向度,是形成一个自由观念体系进而影响人的行为方式的重要维度,也是社会进步的根本条件。而当今高校大学生的自由观却逐渐走向误区和困顿。因此,应当将大学生自由观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放置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框架中,从大学生自由观问题的价值指向着手,通过伦理学的理论分析,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观为视角,在此基础上审视大学生自由观方向误区问题的解决路径,从而为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由观提供正确的方法和指导。
二、高校大学生自由观的误区和成因
高校大学生富有朝气、思维敏捷、思想开放,对自由有无限的向往,他们通常把追求自由的实践,与个人的成长过程紧密结合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对自由片面认识和不良體验,他们的自由观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
(一)自由是个人的,与社会环境无关。一些大学生认为影响他们个人自由的主观感情和个人喜好,即自我意愿和欲望,道德伦理的限制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则被抛之不顾。他们受到西方自由观的影响,崇尚自由的绝对性、抽象性、个人性等,忽视了伦理学的道德所提倡的道德标准,而且我党在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均提出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坚持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而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自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忽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与宣传对矫正大学生扭曲的自由观具有重要的意义与导向作用。
(二)自由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相当多的一部分大学生认为自由是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他们甚至会把自由与法纪、道德直接对立起来,一味地追求绝对的、纯粹的自由。伦理学的道德观念对高校大学生的思想观念有积极规范作用,强调应当做什么,应当怎么做,并不意味着否定个人自由。恰恰相反,离开社会价值观念和一味地追求绝对自由,才是不自由的。对于高校大学生而言,自由应该在伦理道德观念(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条件下)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去享受自由。
(三)自由是随意的并且没有明确的前提条件。我们应该知道自由不仅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自由与责任如影随形。每个人不仅尊重自身的自由权利,更要尊重他人自由的权利。对于高校大学生而言,责任与自由的界限划分并不是十分清楚,他们对自由产生了曲解,将自由和责任对立,没有意识到责任是自由的前提,他们所理解的自由就是随心所欲、张扬个性,把自己作为高校大学生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抛之脑后,而且高校中出现了很多大学生责任感缺失的现象。道德责任与其实际追求可能是相悖的,一旦履行道德义务与实现个人自由产生冲突,道德只能沦为牺牲品。[1]伦理学道德对道德责任的强调十分明显,“具体来说就是要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所在的集体和家庭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2]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倡导的大学生追求而自由的实践,不仅仅是注重个人主观感受,考虑个人利益,而是把追求自由履行责任、承担义务有效的结合,这才是高校大学生应当追寻的自由观。
三、大学生自由观的生成应依托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自由不在于在幻想中摆脱客观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客观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所谓“意志自由”就是人们借助对事物、人生的客观规律和条件的正确认识作出决定的能力。[3]大学生自由观立足于马克思自由观基本原理之上,借鉴伦理学道德观念的思想,并结合我国高校大学生群体的实际特点,在现实大学生自由生态之中萃取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全新的大学生科学的自由观,而且大学生自由观的生成和成长更应该依托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培育高校大学生的自由观的树立是相当重要的。
首先,培育大学生自由观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极具现代意义:自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是全人类解放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国家的后备人才储备资源,高校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必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自由观。
其次,培育大学生自由观能够与伦理学道德修养相结合尤其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合,伦理学道德修养是对每个人思想价值观念的导向,自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的组成部分内容之一,肩负了神圣使命和社会责任,对端正高校大学生的民主观、法治观、平等观、择业观等和提高大学生的公民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更有利于高校大学生对实现自己人生价值和修正自身自由观误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最后,培育大学生自由观能够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自由观向前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道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由观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通过对大学生的自由观的树立更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自由观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吸收蓬勃的朝气,不断完善。
总之,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正如马克思曾一再强调“人始终是主体”[4]并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为人和社会的最高价值取向。高校大学生应该理性的自觉的认识自由的概念,从伦理学道德中领悟自由的含义,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树立科学的自由观,在法律法规的引导下行使自由的权利,在遵守合理的校规校纪的前提下追求自由、克服自己的激情,才能达到自由。
注释:
[1]郑娴.自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向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28-29.
[2]羅国杰..伦理学(修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341.
[3]罗国杰..伦理学(修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338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30.
参考文献:
[1]侯惠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根本.[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7(3)
[2]焦国成.试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理念.[J]《道德与文明》2007(1).
[3]秦慧.马克思的自由观及其当代意义[D].合肥:安徽大学,2013.
[4]夏靓.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及其当代价值[D].长春:中央吉林省委党校,2014.
[5]张苗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解读之“自由”[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5,(2).
[6]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5-5.
作者简介:张元铮(1993—),男,汉族,山西省吕梁市人,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姚文丽(1994—),女,汉族,山西大同人,单位: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来源:西江文艺2017年9期
作者:张元铮 姚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