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24字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次的理念相互联系,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追求。中华民族历来重视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中国古代社会有礼义廉耻仁智信。当前,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一个实践课题、也是一个理论课题,需要不断深化研究。要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我们通过多种路径来实现。
一、教育引导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路径
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环节,就是要解决价值认知内化问题。这就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社会认知,在此基础上形成思想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建构中发挥各类人物的引领带动作用具有重要启示。因此,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抓好三类重点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
一是党员干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掌握着公权力,其行为及体现出来的理想信念、精神面貌、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对其他社会成员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于各项大政方针、重大决策和制度机制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体现于具体的工作实践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之中,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实践价值,进而在内心深处认同它,把它由衷地转化为自己的坚定信念和价值追求。
二是青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青少年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将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教育广大青少年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必须对青少年进行理论灌输教育,把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渗透到学校的教育教学之中,体现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三是社会公众人物。企业家、知识精英、文化名流、影视歌星等是社会公众人物的主体,应当把他们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群体,加强对他们的引导,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道德感,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二、媒体引导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路径
在信息化、网络化的当今社会,媒体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意见的重要平台,在组织和引导社会舆论方面的影响力越来越强大。新闻媒体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的重大责任。要充分运用媒体的力量,形成舆论强势,唱响主旋律,大张旗鼓、满腔热情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更好地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生根开花。
一是巩固传统媒体阵地。传统媒体,无论是报纸、杂志,还是广播、电视,都拥有专业化的队伍、长期形成的品牌效应、广阔的信息沟通渠道、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群众基础以及意识形态调控的独特优势,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是信息传播、社会舆论引导的强大载体和重要阵地。各级各类媒体要认清肩负的责任,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日常宣传报道中,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舆论强势。不仅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而且都市类媒体也要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合唱。
二是占领新兴媒体阵地。网络、手机、QQ、MSN、微信等新兴媒体日益深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要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在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源泉,使互联网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阵地、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的新渠道;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大力支持有着鲜明意识形态功能的主流网络媒体阵地建设,扩大其覆盖面,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网络阵地,引领社会思潮;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环境。
三、实践养成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路径
离开了生活,离开了实践,再好的价值观只能是空中楼阁,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同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立足基层、着眼实践、注重养成,引导群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
一是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之中。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给人们的价值观念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也带来空前的冲击,使人们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出现了新的趋向和新的困惑。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确立社会普遍奉行的新型道德规范,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明的社会风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在当代中国的集中体现,它所贯穿的道德价值取向是当代中国全体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循的伦理规范。因此,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于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具体化为家庭道德规范、社区道德规范、行业道德规范和公共生活道德规范等,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促进社会成员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修身立德、为人处事、建功立业,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 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以人民群众为本、使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得益,让广大群众能够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耳濡目染、心领神会,真切地感受其可信可用。实践中,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及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等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内容同创建活动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城市,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争创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市民活动中去,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区和谐;在行业,把争创文明行业活动作为广大职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强化职业道德修养,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在农村,通过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争创文明村、文明户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这些创建活动,反映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反映社会主义和谐观、荣辱观,伸张社会正义,树立文明新风,折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三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于各种类型的礼仪活动之中。礼仪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社会风貌、道德水准、文明程度、文化特色,是公民素质的重要标志。对公民个体来说,礼仪是一个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精神面貌和文化教养的综合反映。文明礼仪活动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或缺的内容。礼节礼仪还是培育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方式。要继续规范一些礼仪制度,如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人团入队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昭示主流价值理念,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充分利用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庆典活动。要把这些活动的文明涵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息息相关加以昭示,在群众喜怒哀乐的情感释放过程中,显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作用。
四、载体建设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路径
改变思想道德建设不能单纯靠行政组织手段、靠单向灌输的传统方式,而要善于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寓于生动形象的载体,营造良好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潜移默化地浸入人们的心田,积淀于人们的心灵深处,对于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独特优势。加强载体建设重点是:
一是先进典型。先进典型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格化、形象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载体,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要求。以先进典型为载体,对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对道德模范的表彰和宣传,就是在为社会树立先进典型,使其发挥榜样作用,激励人们见贤思齐、择善而从。榜样的最大价值就在于被学习或模仿,其行为“不仅激励别人仿效自己,而且向别人提供现成的活动方式,这种活动方式后来普及于其它人,变成许多人的行为规范”。
二是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是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大众文化表现着普通百姓的世俗生活,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诉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宽广平台,要发挥大众文化在影响人们思想观念、价值认同等方面潜移默化的作用,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提高文化产品品位与提高群众文化鉴赏水平的统一。
三是人文景观。人文景观是思想渗透、价值导向的重要形式,对人的思想观念、道德养成具有教育引导和濡化习染的独特功能。一种颜色、一座建筑、一具雕塑,往往都承载着一种精神内涵和文化意蕴,都有一种精神提示和价值导向,具有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具有丰富的历史人文景观,它们无不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价值追求。每一处历史陈迹、每一个历史事件,都在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和不容置疑的证据诠释着先辈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奋斗、舍生忘死的崇高品质,因而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鲜活、直观而生动的教材,是人们超越时空感悟历史的客观物质载体,能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体验式的教育情景,使人们在无意识中受到核心价值观精神的洗礼、灵魂的熏陶和心灵的感化。
五、机制建设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障路径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任务,需要着眼长远,借助于制度化的形式加以保障,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认同的实现。
一是确立政策引导机制。在核心价值观的建构过程中,政府作为主导一方,应充分发挥自身的权威性、理论性、引导性、及时性和公信力,在政策制定、贯彻和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调控的方向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相一致。在政策制定时要切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因为政策总是和人们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调节器。社会主义国家任何政策的制定、贯彻和执行,都要与充分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一致。如果政策调控的方向与核心价值观导向是一致的,那么,这种政策调控就为人们主动接受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相反,如果二者差距较大,甚至背道而驰,核心价值观就很难被人民群众认同接受。我们要利用政策对人们的价值取向进行调控,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的政策就必须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政策也要随着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变化而变化,做到与时俱进。
二是确立法规保障机制。政策、社会舆论及思想教育对人的约束是“软性”的,由于缺乏强制性,它很难保障人们协调一致地认同核心价值观。法律约束则是“刚性”的,法律使一些最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明晰化、规范化、权威化,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模式,而且着眼于对每个人的行为及后果的约束。为了充分实现法制在核心价值观建构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应当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加强立法工作,保证有法可依,把能够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关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固定下来。
三是确立赏罚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是一套规范体系和评价体系,它告诉人们:什么是受到社会鼓励的,什么是受到社会约束的,从而影响、制约着人们的价值选择,对人们的价值行为起着鼓励或约束的作用。事实上,虽然社会确立起主导的价值准则、价值标准、价值规范,树立起判断是非、善恶、美丑的公正尺度,并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种手段灌输给社会成员,但并不能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遵循核心价值观,有些人会出现“犯规”现象,甚至极少数人会出现“明知故犯”的现象。克服这种现象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要探寻并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抑恶扬善的赏罚机制。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价值导向,对奉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大力褒奖。切实解决好当前赏罚不力、赏罚不公的问题,消除“英雄流血又流泪” 、“老实人吃亏”的现象。激发人们在理性自觉的基础上发挥其价值判断和选择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对于核心价值观的敬畏之心.真正从内心认同这些主流的价值观念,并转化为价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