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正面临利益格局重新调整、各类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协调利益关系,尤其需要协调阶级阶层利益关系、城乡利益关系、区域利益关系、劳资利益关系、干群利益关系、行业利益关系等。协调利益关系的基本前提是建立和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根本保证是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重要途径是优化社会结构。
[关键词] 协调;利益关系;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而利益问题归根结底是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没有利益关系的协调,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在于协调利益关系。
一、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重点调整的利益关系
利益关系的协调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由于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阶段,改革的过程,也是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的过程。利益格局的调整,往往带来各类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所以,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协调利益关系,努力防止矛盾的激化。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目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协调利益关系主要表现为:
1.阶级阶层利益关系的不协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和社会分工的细化,我国的阶级和阶层加速分化。现代社会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立体、多维的社会层次。我国的两大主体阶级:工人、农民阶级由于经济基础、政治资源、文化条件、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正逐步形成若干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除此之外,在利益分配多元化的今天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成果把我国当前社会结构划分为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市无业、失业及半失业阶层。”不同的阶级阶层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各利益群体分别占有自己的位置,从而构成多元化的利益主体结构。从现实情况看,各阶层利益群体的收入差距在进一步扩大,利益矛盾日益显现出来,使得利益关系呈现复杂多样的面貌。
2.城乡利益关系的不协调
现代化的一个核心任务是城镇化。我国13亿人口中有60%生活在农村,农业人口数量庞大,实现城镇化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由于城镇化水平低,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农村和农民在现代化、工业化中逐渐被边缘化,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以及经济总量拉大,城乡矛盾越发明显。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主要表现是:“中国的一半像欧洲,一半像非洲。像欧洲的一半是城市,像非洲的一半是农村。”农村居民在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福利、环保等公共事业方面与城市居民差别日益明显,社会事业及其基础设施远远落后于城市。城乡差距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不和谐音,它的不断扩大,会使群众产生不满情绪,使一些本可以妥善解决的具体纠纷,往往演变成群体性冲突,影响社会稳定。
3.区域利益关系的不协调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不同,同时都富起来不可能。在此情况下,邓小平提出了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改革开放之初在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下,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起来,而广大的内陆地区发展缓慢。20世纪末,国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这些地区又迅速发展起来。中部六省区成为少数几个不享受中央特殊政策支持的“政策洼地”,造成中部地区现代化程度不如东部,发展速度不如西部,结果导致“中部塌陷”。东中西地区差距的扩大,必然造成区域干部群众心理上的严重不平衡,不利于增强各地干部群众的凝聚力,也不利于调动各地干部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
4.劳资利益关系的不协调
劳资关系是现代社会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的最大化是资本的直接追求,工资最大化则是劳动的直接追求,劳资双方各自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主体在结合的过程中,发生摩擦和碰撞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劳资利益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现代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我国由于劳动力过剩和就业压力大,再加上我国劳动者组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在劳资博弈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经常发生,例如资方拖欠和克扣工人工资、无偿延长劳动时间、限制人身自由、非法雇佣童工、侵犯妇女合法权益、不改善工作环境等问题普遍存在,从而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利益,造成劳资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5.干群利益关系的不协调
干部和群众关系的好坏,是关系到国家发展的重大政治问题。目前,我们的干群关系从总体上看是基本融洽的,但是,我们的干群关系也存在干部权力寻租、群众利益受损以及政府行为不当、干群利益冲突频发等现象。目前,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由于弄虚作假现象、行政行为的不透明不公开现象、决策失误及****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大失所望。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由于利益分化、社会关系复杂化、社会矛盾多样化,使民众的社会政治心理成为多种矛盾心理的聚合体,如谋求改革与希望稳定,企盼社会平等与渴望自己先富,对政府行为的期望值过高与对行为结果的低评估等等。高期望值与低评估之间差距拉大加重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政党、政府的认同危机。领导干部又是国家、政党、政府的化身,认同危机进一步加重了干群利益关系的不协调。
6.行业利益关系的不协调
近年来我国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水平呈现扩大的趋势。石油、烟草、电力、电信、金融等具有国有垄断性质的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速明显快于各行业平均水平,工资以外的福利水平更是令一般行业望尘莫及。例如,2004年收入水平最高的是金融当中的证券业,平均收入是50529元,最低的是林业,平均收入是6718元,二者相差7.25倍。这种收入差距不是由于高收入行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带来的,而是利用其垄断地位抬高价格,获取暴利,或者利用行政权力低价甚至无偿占有公共资源,获得超额收入。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及时加以调整,不仅会导致收入水平的严重失衡,而且会成为孳生****的重要根源,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上述基本利益关系的不协调会激化矛盾,导致社会不稳定。可以说,没有这些基本利益关系的协调,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和谐。
二、以协调利益关系来促进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利益冲突,而是在化解利益冲突的过程中达到和谐。协调利益关系是化解利益冲突的基础,我们可以通过协调利益关系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1.促进社会和谐要建立和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建立和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是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利益与主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不同行为主体的具体利益是不同的,为此,行为主体要通过行为来表达、追求、实现、保护、发展自己的利益。从机制上看,完整的利益作用机制包括:利益的起源、利益的沟通、利益的表达、利益的分配、利益的调控等若干环节。利益的诉求表达机制是社会主体借助于一定的途径和渠道,把自己的意志和需要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的过程。表达机制具有基础性,是利益实现的关键环节。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差别和矛盾的社会。这些差别和矛盾的存在就要借助于一定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出来。而表达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正当的、合理合法的表达方式;一种是激烈冲动的、非和谐的、对社会产生破坏作用的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如若正当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往往会导致社会利益关系的紧张。特别是弱势群体若没有正常的利益表达渠道,就会采取暴力偏激行为,例如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的大规模的工人运动。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分化加剧,利益多元化格局呈现在人们面前。在这种背景下,社会矛盾涉及到不同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建立和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势在必行。但由于我国弱势群体缺少国际上通行的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直接导致群体事件的增加。所以,建立和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为此,要逐步建立现代的公众广泛参与的多向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民意调查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生活状况和利益诉求的调查与了解,及时掌握利益关系变化的新情况。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在利益表达方面的功能,引导群众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2.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是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制度是连接利益主体的纽带,借助制度可以把不同利益群体的人们凝聚在一起,使他们彼此之间复杂关系和多样化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由此达成一定的公共秩序,保证利益关系的协调,使社会达到和谐。一方面,制度的制定过程是各种利益群体博弈的过程。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如何达到一种利益的平衡,是制度建设中的一个关键点。如果制度安排不当,会造成利益失衡,从而引发各种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在制度设计上要考虑到各种利益交织在一起的需要,从根本上协调各方利益,加强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制度是社会生活和实践的反映,要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不适应实际情况变化的过时制度,不但不会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而且会造成利益的不协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这就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所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就成为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根本保证。为此,要完善民主权利制度,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健全法律制度,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所有社会成员能够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3.促进社会和谐要优化社会结构
优化社会结构是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社会结构是社会肌体的骨骼。社会结构具体状况如何,决定着一个社会有着怎样的建设者,决定着一个社会是否拥有合理的社会分工状况,决定着能够为这个社会的发展和运行提供怎样的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支撑,决定着社会团结和社会整合的程度,决定着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可能空间。一句话,一个社会具体的社会结构,决定着这个社会的发展空间有多大,健康程度有多高,安全系数有多少。显然,利益关系能否协调,社会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结构是否合理。既然社会结构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那么,显而易见的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优化社会结构。和谐社会要有两个层次的合理的社会结构:一是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有两种利益格局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平均主义的利益格局,贫富悬殊的利益格局,因为贫富两极分化、差距过大是一种不公平,平均主义也是一种不公平。不公平必然导致利益关系的不协调。二是形成与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相一致的合理的社会成员构成结构。当这两个层次的社会结构得到合理发展时,利益关系才能进一步协调,和谐社会才能真正构筑起来。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但是我国现阶段的社会阶层结构,距离合理的、开放的现代化社会结构还有一定距离。就结构形态而言,还只是一个中低层过大、中上层还没有壮大、最上层较小的洋葱头型的结构形态。当前我国社会结构不合理,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就是:该小的阶层还没有小下去,该大的阶层还没有大起来,特别是社会中间阶层还没大起来,由于社会阶层结构不合理,导致了阶级阶层利益关系、城乡利益关系、区域利益关系、劳资利益关系的不协调。为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深化改革,优化社会结构,调整阶层、城乡、区域和就业结构,使该小的农业劳动者阶层逐渐缩小,使该大的社会中间阶层的规模逐渐扩大,引导培育形成一个合理的、开放的现代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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