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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利益协调与社会和谐

2015-08-13 09:4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协调利益关系的机制和平台,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建立科学的协调和处理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本文主要通过对现阶段我国社会利益矛盾的分析,来探讨利益协调与社会和谐这一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关键词] 利益协调;社会和谐;机制和平台
  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实质是利益调整引起的利益失衡,说到底是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本文主要通过对现阶段我国社会利益矛盾的分析,来探讨利益协调与社会和谐这一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协调利益关系的机制和平台
  建立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点的机制和平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然,其迫切性、复杂性、艰巨性也是空前的。为此,在思想上、方法上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如何在总体上认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利益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哲学思维。所谓和谐的哲学思维就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谐的思想价值观念,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传统的哲学教科书的矛盾论思维,一般都强调矛盾是绝对的,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要用矛盾的观点认识社会主义社会。而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和谐论的哲学思维虽然也主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无矛盾的社会,但是更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持续过程,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着力于用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样一种和谐论的哲学思维方式,无论是在认识矛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上,还是在解决矛盾的方式和最终结果上,都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一种全新的理解和把握,它适应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其次,如何从阶段性特征上理解现阶段我国社会利益矛盾的新特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无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也不是无矛盾的过程。我们正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十分艰巨的国内改革攻坚,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风险高发期”。应当看到,我国的生产力还不发达,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深化改革与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同时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日益多样化,社会利益矛盾更加复杂,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我们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面对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建立科学的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迫切。
  再次,如何把握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结合点。
  改革的实质是对人们经济政治利益关系的调整,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呈现出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表达公开化、利益冲突尖锐化的局面。面对利益矛盾冲突的新格局,必须十分注意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点。所谓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不断提高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以人为本体现为民生首要,即首先要解决好民生问题。无论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讲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还是西方思想家讲的合法性危机、社会公信力,其前提就是先解决好民生问题。
  最后,如何在过程和结果上体现“普惠”和“共享”。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政通人和、稳定有序的社会。在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更加重视共同富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让改革得到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社会,要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一切创造活力充分激发出来。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真正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视矛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无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正视矛盾、认识矛盾、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的过程,是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建立科学的协调和处理机制的过程。
  现阶段我国的利益矛盾错综复杂,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劳资矛盾。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劳资关系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一方面,在许多地区劳资矛盾日益显化和增加,比如在珠江三角洲,特别是东莞和深圳,仅2004年,劳资冲突千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就有20多起。主要原因是超时加班和工资过低。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申诉渠道又不畅通,有些人就采用了破坏机器、消极怠工、聚众反抗的方式与资方对抗,甚至用极端的方式报复雇主。另一方面,现在我们还缺乏一个有效的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以至于要总理出面为农民工讨工钱。目前我国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解决这个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农民工问题的突出,使原来就长期存在的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问题,成为农村、农业、农民、农民工的“四农”问题。
  二是贫富矛盾。据有关调查,目前我国20%的最高家庭收入和20%的最低家庭收入的差距是15倍左右,而发达国家是6—7倍。按社会警戒线理论,超过10倍就是贫富差距显性化。有专家认为,“现阶段我国贫富差距有逐步拉大的趋势,并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形成两极分化。”[1]从反映居民收入状况的基尼系数来看,2001年我国已达到0.4的国际警戒线。以后每年都有所上升,估计目前已接近0.5。贫富矛盾中的两个二元并存,即体制内的平均主义与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并存,富人收入渠道的增多与穷人收入来源的单一和萎缩并存,更令人关注,发人深省。
  三是城乡矛盾。据统计,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为2.71倍,2003年则扩大到3.24倍。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享有的福利等因素,估计城乡收入实际差距为5—6倍。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民收入的提升异常困难,农民工工资的增加异常缓慢,并日益成为城市的弱势群体。除了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随着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又出现了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即城市市民的生活空间和农民工的生存空间。这种双重的二元结构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农民的收入、教育和生活质量问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等等。
  四是区域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比中西部地区发展得快,地区差距拉大。从经济总量来看,东部地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不断提高,从1980年的50%提高到2003年的59%,中西部地区则分别由30%和20%下降为24.5%和16.5%。从人均GDP看,东部地区人均GDP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幅度进一步提高,由1980年的高出34%,提高到2002年的53%。而中西部地区人均GDP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也进一步扩大,由1980年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8%和70%,下降为2002年的70%和59%。

  五是行业矛盾。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数据,最高与最低的行业收入在2000—2004年扩大了16倍。关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控垄断行业的暴利,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呼声强烈。
  总览上述矛盾,笔者最为关注和担忧的是工农两大阶级的社会地位与弱势群体的问题,令人不安的是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基本一致的,即在社会的急剧变迁中,工人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逐步弱化,其中的一些人,已经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从工人方面来看,由于国有企业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发展,使企业领导者、老板和工人界限分明,工人群众的政治地位岌岌可危,被“边缘化”,成为“局外人”。我国目前有约800万下岗工人,许多是生活艰难、靠“低保”维持的“特困户”。在高收入者的奢侈生活和优越感面前,心里更是充满了失望、不满、烦躁和愤怒,有一种强烈的被剥夺感。造成了社会离心力增大,社会动荡趋势加剧。从农民方面看,在近年来的所谓“圈地运动”中,我国已形成了4000万左右的失地农民,一些地方的土地是被强行征用而又得不到合理补偿,从而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而无地、无业、无岗的流动农民,不仅生活没有保障,也影响了社会稳定。总的来看,在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结构中,作为两大基本阶级的工人和农民,“在经济上相对贫穷,政治上趋于边缘,文化上明显落后,整体社会地位下降,产生了相当强的失落感”。如果这种情况不尽快得到明显改善,工人失业、农民失地的社会问题就会形成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随着社会矛盾的累积,就会导致社会的分化,社会的分化和对立,又会形成社会冲突,以致于社会动荡和社会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工人农民是我们党基本的依靠力量,如果工农两大阶级人心不稳,其社会地位不能有根本改观,我们党的宗旨、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执政能力,都会受到质疑和挑战,改革就会失去广泛的社会支持,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着力于化解矛盾
  当前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点,化解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其中以下三个方面尤为重要和突出:
  一是坚持民生首要的原则,以民生类的改革和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不协调。现在很多人有房有车,手机电脑相当普及,私人产品极大丰富,公共产品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比如我们可以买车,但买不来畅通的道路。我们可以买房,但买不来干净的空气和良好的治安。而后面这些,就属于公共产品。我们要按照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加强“民生类”的改革与创新,加快建立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尤其需要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产品建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不能满足这个需要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主要矛盾在当前的突出表现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的需要同不能满足这个需要的现实之间的矛盾。
  二是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努力提升公民文明与道德水准,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的不协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很快,人们在肯定经济奇迹、经济腾飞的同时,也对文化建设、道德重塑、价值追求、人文修养方面的不适应格外担心,甚至忧心忡忡。须知在社会建设方面,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都离不开文化建设,都与文化建设息息相关。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和精神家园,如果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一方面却是道德失范、价值失迷、文化失衡、社会失信、人文精神失落,人们的幸福指数就会减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也不可能持续。应当看到,不发展不行,发展太快也会有问题。就像一个人跑得太快,身上可能会丢掉一些东西一样,一个国家发展太快也可能丢掉一些东西,其中就包括精神和传统,这是很可惜的,因为没有精神,就没有“定准”;没有传统,就失去了“本根”。管子讲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是一种可能,而不是必然。正因为此,我们今天才会提出“八荣八耻”。应当说,“衣食足”在今天已基本不是问题了,而“知荣辱”则还是大问题。在这方面,确实还有许多工作如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做。
  三是坚持普惠共享原则,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着力解决享受改革成果与承受改革代价不协调的问题。凭心而论,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是我们国家发展最快、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二十多年,对此大家有共识。但是为什么还有一些批评、抱怨和不满,有的还相当强烈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享受改革成果与承受改革代价不协调。一些人享受改革成果太多,一些人承受改革代价太多。甚至一些人只享受改革成果,一些人只承受改革代价。目前关于对“教育产业化”和教育乱收费的批评,对“天价药费”和医疗高收费、看病难看病贵的非议,以及“房价真贵,房奴真苦,房地产真危险”的抱怨等,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至于假借“市场化”改革攫取私利,比如“官煤勾结”,更是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义愤与不满。因此,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在当前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必须明确:改革不仅要求效率,也追求公平。“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在改革初期主要是克服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不公平,今天则重点是克服贫富差距拉大和两极分化的不公平,把维护社会公平作为新的着力点。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尤其在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强调利益协调,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更加重视共同富裕。一些媒体所说的“仇富”,只是表象,实质是“仇不公”,即对收入分配不公的抱怨和不满。
  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实质是利益调整引起的利益失衡,说到底是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其根源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看,是由于处在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面临的问题十分复杂,面对的挑战特别严峻。从主观方面看,则是某些体制和政策方面的调整不够及时与到位。因此,总的讲,改革的大方向不可动摇,改革的思路和理念则会有所调整。这种调整从宏观和总体层面看,是要坚持“普惠”原则,让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从微观和操作层面看,是要坚持“务实”原则,从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宏大叙事”转向“嘘寒问暖”,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我们应当大力宣传这样的改革理念,并以此统一认识,明确方向,深化改革。不仅要把这一理念渗透和贯彻于党和政府的决策过程,而且要把它作为干部考核、评判其政绩的重要依据和标准。必须明确:以人为本不仅是发展的核心理念,也是改革的核心理念。不仅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且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而为改革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这二十多年,我们的发展是“快”的,现在要在此基础上着力解决“好”的问题。什么是“好”的发展,就是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全面的发展、协调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就是社会公平型的发展、资源节约型的发展、环境保护型的发展、民生改善型的发展、就是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迟福林.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冲突与秩序重建[N].北京:中国经济时报,2005-6-23.
  刘晓凯.维护政治稳定的一个关键性问题[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5.(3):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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