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开始偏高且持续増高的现象己经引起官方和国内外许多学者的高度重视。本文在分析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事实和特点的基础上,利用“五普”数据,对未来30年的人口进行预测,主要研究在出生性别比偏高并持续増高的条件下,1980年代及以后出生的人口在进入生育、婚姻期所出现的人口特征,包括女性赤字的规模,年龄模式以及变化趋势等。
一、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事实
根据国际常用标准,婴儿出生性别比的正常值大致为103-107,即100个女婴对应103-107个男婴。中国1982年人口普查当年的性别比为107..略高于正常范围的上限值,此后逐渐偏离正常范围的轨道。根据第三次、第四次人口普查、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1997年全国生殖健康抽样调查以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等资料的推算,1980年以来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一直处在偏高和持续升高状态,而且偏高程度逐年加重,从1982年的107.6増加到2000年的116.9,18年间増加了7.74%。
1995年后,有学者利用人口普查数据和全国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对漏报人口进行估算和分析,认为80年代以来历次的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资料都存在大规模漏报人口,但是漏报人口的性别比是基本平衡的(CoalA.J1991;CoalA.JandBanisterJ.1994;BanisterJ,2002)。2000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对全国1990-1999年以来出生人口的漏报以及出生性别比进行了计算发现1990年以来全国总体漏报的出生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同时也证明了女孩漏报并不是导致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当然,也有相关的证明显示了女性漏报多于男性的说法,无论怎样,这都不足以推翻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事实,并且出生性别比的偏高是“真性”的,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性别比偏高的特点
1.出生性别比自80年代初开始偏高且持续偏高。
根据国家计生委组织的1988年2%人口生育节育调查,我国60、70年代的出生性别比,除个别年份出现过随机波动外,均处于正常范围(06左右)第三次人口普查给出的1981年出生性别比为107,处在正常范围的上限值。首次发现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是在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公布之后,1982年人口普查当年的出生性别比为107..略高于正常范围的上限值;之后,出生性别比一直在上升,从1982年的107.2増加到1990年111.3,2000年更高达116.9。
2.性别比偏高程度随孩次的增多而升高。
大多学者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婴儿出生性别比随孩次的増多而略有下降。我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给出的1989年一孩的性别比为105,而二、三以及多孩的性别比分别高达120.9、124.6与131.7。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2000年人口普查的分孩次出生婴儿性别比数据显示:一孩出生性别比分别为106.4和107.1,虽然有升高的迹象,但仍基本上处于正常范围;而从二孩开始出生性别比就有显著的升高,三孩及以上更高,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见表1)。
1.出生性别比偏高程度总体加剧,且地区间、城乡间存在差异。
1982年人口普查,18个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省份中,没有一个省份超过115,而2000年除了西藏和新疆以外,全国其他省份的出生性别比都处在偏高状态,出生性别比高于全国水平的有9个省和自治区,其中有7个省份的出生性别比在120以上,最高的海南省和广东省,分别达到135.6和130.3。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1989年1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期间的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11.高于全国平均值的有6个省:浙江最高,为117.8,其次为广东,117.7,河南116..山东116.0,海南115.6,江苏114.5。数据显示,出生性别比较高的地区均分布在东南沿海,而出生性别比较低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
1995年0岁组人口性别比的地域分布规律与1990年完全一致,而且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程度普遍加重。其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主要地区依然是东南沿海,甚至扩大到了中西部地区,偏高的程度也加强了。
1998年全国平均出生性别比为113,全国有12个省、市、自治区的出生性别比高于平均值,他们依次为河北114,福建114陕西115,云南115,广东115,广西115,四川116重庆116,江西116安徽120,湖北124,海南最高,为128。
另外,1980-90年代初期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影响主要在乡村,但是,城市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也有持续升高的迹象。1990年城市出生性别比为108.9,镇为112.1,乡村为111.7;2000年城市出生性别比为112.8,镇为116.5,乡村为118.1,均有不同程度的升高。总体上农村高于城市,80年代偏高在镇而90年代主要在乡村。
三、出生性别比偏高状态下的女性赤字
到2000年中国人口己经经历了20年的出生性别比偏高的过程,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统计,0-19岁人口的女性赤字己经达到2116万人,如果排除漏报的影响,相同年龄段的女性赤字也高达1981万人(王金营,2003)其中3/4的女性赤字发生在农村,1/4发生在城镇,这己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2004年0-4岁人口性别比依然高达122.7,女性短缺650万人,0-24岁女性累计缺少2379万人(SSB2005)。
事实上,女性短缺将是中国长期面临的一个社会现象。在相同的城、乡生育水平、死亡水平和城镇化假设条件下①本文设计了4个出生性别比(下称简称SRB)模拟1980年代出生性别比偏高以来,未来30年中国女性赤字规模、年龄结构、城乡分布。假设SRB在2005年降低到106并保持,模拟SRB恢复正常的女性赤字;假设SRB在2005年降到110并保持,模拟SRB下降但依然高于正常值的女性短缺;假设SRB保持115,模拟在SRB维持现在水平的女性赤字情况;假设SRB在2005年升至120并保持,模拟SRB继续升高的女性赤字状况。
1.女性赤字总规模
SRB=120,0-19岁的女性赤字总数将从2000年的1981万人増加到2030年的2976万人,赤字扩大了995万人。30年后,0-49岁SRB偏高的各出生队列的人口女性赤字将达到6247万人。SRB=115,到2030年时0-19岁女性赤字人口为2303万人,比2000年的同龄女性人口赤字増加了322万人,0-49岁的女性赤字5204万人。SRB=110,2030年0-19岁女性赤字为1585,比2000年同龄段女性赤字降低396万人,赤字情况有所缓解。但是由于前期女性赤字高峰随时间的推移的惯性规律的作用,2030年0-49岁的人口的女性赤字依然高达4100万人。SRB=1062030年0-49岁的人口中还有3173万人的女性赤字。
事实上,2000年人口普查全国31个省中,有24个省的SRB高于110,覆盖了87%的全国人口。遏止SRB继续升高,促使SRB恢复正常需要时间,不可能急于求成。中国己经有25年的SRB偏高的历史,在短暂的30年中,即使能够有效的使SRB恢复到正常值,女性赤字的人口规模很可能在110至120的预测结果中徘徊。
2.婚姻高发人群的女性赤字
婚姻高发人群是指结婚发生率比较高的20-35岁人群。目前,1980年代SRB偏高人群己经进入了婚姻阶段,女性赤字,使得总有一部分男性先天性的缺失婚姻的另外一半。2015年20岁到35岁处于婚姻期的人口中,同龄女性赤字共计1323万人。如果按照传统的婚龄模式,即男性比女性大1至4岁计算,女性赤字数值将会更高:相差一岁时赤字高达1185万人,2岁时1588万人,3岁时1832万人,4岁时2074万人。到2030年处于婚姻期的人口中同龄女性赤字在四个参数的分类中分别达到1016、1342、1728、2098万人,如果再考虑男女择偶的年龄差异,这个赤字结果将会更大。这样的女性赤字结果势必对中国社会的家庭和婚姻造成极大的冲击,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严重后果(表2)。
3.女性赤字的年龄结构
从预测的结果来看,女性赤字的年龄结构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赤字峰值逐步后延,并且随着性别比的升高而峰值逐步加大(图1)。
2000年城镇TFR=1.305农村TFR=2.06。假设城镇TFR线性增加到2015年=1.65然后保持不变到2030年;农村TFR保持2.06不变。2000年城镇男女平均出生预期寿命分别为68.80岁和68.9岁,2030年为76.0岁和80.06岁;2000年农村男女平均出生预期寿命分别为68.10岁和68.11岁,2030年为72.13岁和75.36岁。生育模式和死亡模式保持2000年模式不变。20000年城镇化水平为36.84%,假设平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2030年为68%。
在出生性别比为106、110时,女性赤字峰值出现在2000年的0-4岁组,为570万人。随后,峰值每隔5年便会后移到下一个年龄组,其峰值也会逐步降低,这是因为男性人口的死亡概率高于女性的结果。到2030年时峰值出现在30岁组,为531万人。在出生性别比为115、120时,女性赤字峰值也出现在20⑴年的0-4岁组,赤字为570万人,在随后的15年中峰值位置一直保持不变并持续升高,2005年为787万人,2010年为827万人,2015年为876万人,直到2020年后峰值才开始逐步后移,并且峰值下滑,2030年时峰值已经降为865万人。高性别比与低性别比的人口峰值在转移形式上的这种区别主要是因为城市人口中的生育水平在2000-2015年间一直处于提高阶段,再加上人口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农村人口转移为城镇人口,改变了城镇人口的年龄性别结构,促使这个峰值持续升高。比如,在出生性别比为115的条件下,2010年城市0岁组女性赤字277万人,农村为359万人,2015年城市0岁组女性赤字310万人,农村为364万人。5年间城市0岁组女性人口赤字增加了33万人,农村增加了5万人,但是总和的赤字结果是上升的。
另外,在出生性别比走高的1980年代出生的女性人口到2000年后己经进入了婚育阶段,她们又参加了新一轮的“畸形”生产,使得出生人口的性别失衡进一步加剧,女性赤字进一步加大。但是到了2020年代后,这批妇女开始进入40岁,其生育能力也迅速降低,并逐步退出生育队列,进而使得女性赤字峰值有所缓解。
1.女性赤字的城乡分布
在出生性别比为106或者110时,离预测基期的时间越近,农村女性赤字越大。2000年城市0-19岁女性赤字为470万人,农村为1511万人,城镇占女性赤字总数的23.73%,随着时间的推迟,到2020年左右城乡女性赤字大致拉平,此时0-39岁女性人口赤字达到1500万人左右。之后,城乡女性赤字逐步拉开距离,到2030年,城市中0-49岁的女性赤字达到2168万人,而农村将达到1005万人,城镇占64-68%城市女性赤字的快速増加是由于人口城市化的加剧,农村人口大量流进城市,以及城市人口生育率提高的结果,使得城市人口女性赤字与农村逐步拉大距离。
在出生性别比为115和120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女性赤字也是由小到大逐步发展,农村女性赤字则是由大变小。到2015年左右,城乡女性赤字大致拉平,其原因与参数设置为106、110时相同,而不同的只是城市女性赤字的跟进速度很快。到2030年时,出生性别比为120时的城市0-49岁的女性人口赤字高达3712万人,而农村中女性赤字则为2535万人,同年115参数下的城市中0-49岁的女性人口赤字为3188万人,农村中同龄女性赤字达到2016万人,城镇占60%左右。
另外,城乡女性赤字増加速度的不同,对城乡处于婚龄阶段的人口来说是个极大的挑战。出生性别比为106时,城乡处于婚龄期的20-35岁女性赤字分别为740、276万人;110时为872、470万人;115时为1026、900万人;120时为1175、923万人,四个结果中城市女性赤字都远高于农村女性赤字,也就是说,女性在城市中比农村更加“稀缺”,婚姻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而城市男性很有可能凭借其较好的经济区位优势和城市人身份的优势与农村男性展开婚姻竞争,反而造成农村的女性更加“稀缺”,农村男性严重剩余。
五、结论
1.因为中国己经有25年的SRB偏高的历史,女性赤字己经既成事实。而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中国的女性赤字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从总量上看,2030年0-49岁人口的女性赤字将达到4000-5000万人的规模。
2.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女性赤字的城乡分布模式将发生倒转。目前,农村占女性赤字的约1/42015年前后城乡女性赤字规模将达到平衡,2030年,城镇的女性赤字将占1/2一3/5。
3.婚姻市场竞争加剧。由于在婚姻高发年龄段的人口中,女性绝对少于男性,无机会或根本不可能成婚的男性数量将会大增;长期的出生性别比偏高以及保持低生育率水平的结果,
使得婚姻的挤压几乎不可能发挥作用。与此同时,可能会造成并加剧婚姻市场的地域挤压转移,城镇男性到农村寻找配偶的婚姻模式己经存在,女性赤字会加剧这种现象。
4.一个无解的难题。出生性别比偏高造成婚姻年龄段男性人口相对于女性人口的绝对剩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丨进口新娘?对于女性赤字巨大的中国显然是不现实的。出口新郎?一方面,大多数国家(发达或不发达)对中国移民设置了很高的门楹,移民并不容易,另一方面,
任何一个国家接收移民都是有选择的,特别是发达国家只接收发展中国家有一技之长的所谓“精英”,造成智力外流,更何况,移民也并不是青一色的男性。己经存在的女性赤字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未来的生育,只要人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育子女,只要农村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没有根本性的改进,只要传统的生育观念还有市场,只要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与民众的生育意愿还有矛盾,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就会存在下去。
康建英,朱雅丽,原新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天津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