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构建民族国家是现代民族主义的最基本追求
构建民族国家是现代民族主义的最基本追求。所谓的民族国家,指世界进入近代以来,某一民族为了追求民族自决和自治而构建的政治实体。严格意义的单一民族国家几乎是没有的,民族国家通常是由某一主要民族组成或几个主要民族联合组成,并得到该国所有民族共同承认的政治实体。因此,民族国家就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国家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或者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第二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关系。严复也是从进化论出发来讨论这些问题的。
众所周知,严复很少谈到汉族与国内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差异,也反对所谓的排满革命,原因有四:
第一,严复进化论的生存竞争,强调的是人种之间的竞争和国家之间的竞争,他指出白人“泊乎二百年来,民智益开,教化大进,奋其智勇,经略全球。红人、黑人、棕色人与之相遇,始则与之角逐,继则为之奴虏,终则归于泯灭”,从人种的角度看,“今之满、蒙、汉人,皆黄种人也。檀君旧国,算子所封;冒顿之先,降由夏后,客何疑乎?故中国邃古以还,乃一种之所君,实未尝沦于非类”。因此,从中国保种的角度来说,强调汉民族的特殊性是没有意义的。
第二,严复指出,中国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包括那些曾经统治过中原的少数民族,“其不渐靡而与汉物化者寡也”。即他们基本上被汉化了,从文化上看,他们最终与汉族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根据严复的进化论,中国的生存危机,其实就是文化的危机,或者说,中国文化的落后,实际就是汉族文化的落后。因此,扬汉排满等所谓的汉民族主义运动并不能解决中国生存危机的问题。
第三,严复特别强调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差异:“盖种族与国,绝然两事。世尽有种族虽同,不必同国。如今日之台湾人,南洋各国之洋籍,甚至日本、法、美之中,常有与吾同种族,而不以为同国者。又有同国矣,而不同种族,则如往者之朝鲜、琉球,今日之满、蒙人,皆与之异种,而又为一国之民者也。”他又指出: “《拿破仑法典》日,生于法土者为法人。即今日华工之子,生于美者,皆为美民权利义务,与土人无异。”这里的种族就是指民族。非常明显,从国家竞争与现代国家概念出发,严复关注的是某一人是否属于某一国民的身份,而不是他从历史所获得的民族身份。
第四,严复指出,排满运动者“请不必为满人道地,而但为所欲与复之汉族道地足矣。充汹汹者之所为,不沦吾国于九幽泥犁不止耳。合众民主定局之后,不知何以处辽沈,何以处蒙古、准噶尔、新疆·、卫藏,不知我所斥以为异种犬羊而不屑与伍者。在他人方引而亲之,视为同种,故果遂前画,长城玉关以外断断非吾有明矣。他日者,彼且取其地而启辟之,取其民而训练之,以为南抗之颜行,且种族之恨相为报复,吾恐四万万同胞,州年以往,食且不能下咽耳。”简言之,从逻辑上说,激进的汉民族主义者的行为非常可能引起国家的分裂和内乱。这必然大大不利于中国的救亡图存,不利于汉民族自身的发展。因此,严复说:“民族主义将遂足以强吾种乎?愚有以决其必不能者矣。”可见,严复明确反对那种狭窄的、排外的、激进的汉民族主义的主张。
如果说严复对民族国家的民族特性谈得较少的话,他对民族国家中的公民对国家的认同问题却特别关注。简单地说,公民对国家的认同,就是个体对国家与个体之间关系的认知,以及相应的对国家公共事务的态度。严复从中西方的生存竞争开始探讨这一问题:“盖自秦以降,为治虽有宽苛之异,而大抵皆以奴虏待吾民。虽有原省,原省此奴虏而已矣,虽有焕咻,焕咻此奴虏而已矣。夫上既以奴虏待民,而民亦以奴虏自待。夫奴虏之于主人,特形劫势禁,无可如何已耳,非心悦诚服,有爱于其国与主,而共保持之也。故使形势可恃,国法尚行,则靴黎面,胡天胡帝,扬其上于至高,抑其己于至卑,皆劝为之,一旦形势既去,法所不行,则独知有利而已矣,共起而挺之,又其所也,复何怪乎! .....且彼西洋所以能使其民皆若有深私至爱于其国与主,而赴公战如私仇者,则亦有道矣。法令始于下院,是民各奉其所自主之约,而非率上之制也;宰相以下,皆由一国所推择。是官者,民之所设以百工,而非徒以尊奉仰戴者也,抚我虐我,皆非所论者矣。出赋以它工,无异自营其田宅:趋死以杀敌,无异自卫其空家。"“夫如是则西洋之民,其尊且贵也,过于王侯将相,而我中国之民,其卑且贱,皆奴产子也。设有战斗之事,彼其民为公产公利自为斗也,而中国则奴为其主斗耳。夫驱奴虏以斗贵人,固何所往而不败?”简言之,西强中弱的.根源之一就在于国民对国家认同程度方面:在中国,民众无民权,民众与君主之间是奴虏与主人的关系,因而民众对国家的认同程度很低,甚至有某种被迫认同的成分,而在西方,民众有民权,民众实际上是国家的主人,因而他们对国家的认同程度非常高。
也就是说,中国与现代西方国家实际是二种完全不同的类型的国家。那么,导致这两种国家的根本差异的民权又来自于什么呢?严复指出:“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彼西人之言日:唯天生民,各具赋界,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第务令毋相侵损而已。侵人自由者,斯为逆天理,贼人道。其杀人伤人及盗蚀人财物,皆侵人自由之极致也。故侵人自由,虽国君不能,而其刑禁章条,要皆为此设耳。”“故言自由,则不可以不明平等,平等而后有自主之权;合自主之权,于以治一群之事者,谓之民主。”“西人之言政也,以其柄为本属诸民,而政府所得而操之者,民予之也。”简言之,民权来自于自由的观念和民主的原则,并决定了民众在国家中的地位,以及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建立在民权基础之上政府实际上就是立宪政府,严复指出其实质是:“立宪者,立法也,非立所以治民之刑法也。何者?如是之法,即未立宪,固已有之。立宪者,即立此吾停小人所一日可据以与君上为争之法典耳。其无此者,皆无所谓立宪。”“今世欧洲之立宪,宪非其君之所立也,其民既立之,或君与民共立之,而君与民共守之者也。夫以民而与于宪,则宪之未立,其权必先立也。”又说:“有民权之用,故法之既立,虽天子不可以不循也。使法立矣,而其循在或然或不然之数,是则专制之尤者耳。”正因为如此,西方国家的民众才也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他们才真心地拥护国家的行为。可以说,严复以国民对国家的认同的线索,将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宪政主张介绍来中国,或者说,严复认为,中国只有构建出自由主义的现代宪政国家,才能真正解决国民对国家的认同问题,才能真正以解除来自西方列强的威胁。
虽然严复强调个人的自由在现在国家中的意义,但他又认为,由于中国生存危机的严重性,“特观吾国今处之形,则小己自由,尚非所急,而所以祛异族之侵横,求有立于天地之间,斯真刻不容缓之事。故所急者,乃国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求国群之自由,非合通国之群策群力不可。欲合群策群力,又非人人爱国,人人于国家皆有一部分之义务不能。欲人人皆有一部分之义务,因以生其爱国之心”。也就是说,要增进中国人对国家的认同,除了国家政治制度的改良之外,还必须要增强民众的爱国情感。因此,他在遗嘱中对后人说:“事遇群己对待之时,须念已轻群众。”但是,严复仅将此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则不是作用一种政治原则,“夫谓爱国之民,宁毁家以经难,不惜身膏草野,以求其国之安全。此其说是也。然是说也,出于爱国者之发心,以之自任,则为许国之忠,而为吾后人所敬爱顶礼,至于无穷。独至主治当国之人,谓以谋一国之安全,乃可以牺牲一无罪个人之身家性命以求之,则为违天蔑理之言。此言一兴,将假民贼以利资,而元元无所措其手足。”可以说,严复认为,民众对国家的认可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建立,国家对民权的承认和对民众利益的保护;第二,民众爱国主义情感的激发,民众为了国家的整体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虽然从具体内容上说,这两方面内容有冲突之处,但严复对这两方面内容的性质却是作了严格区分的。
综上所述,根据进化论,严复从现代国家理念出发,以一种现代眼光看待民族国家的构建问题,强调了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和平共存,并提出了建构现代自由主义的宪政国家的主张。这既不同于西方近代的民族国家理论,也不同于孙中山的旧“三民主义”实际上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者对现代国家的另一种理论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