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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志在线编辑

2023-12-09 03:5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江苏省地方志在线编辑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促进地方志的开发利用,发挥地方志记录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编纂、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推动地方志工作;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机制,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地方志工作;

  (二)组织编纂地方志;

  (三)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出版旧志;

  (四)组织开展地情调查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为社会提供服务;

  (五)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编纂地方志。

  地方志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第七条 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逐年编纂。

  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全省地方志书编纂工作规划。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拟定地方志编纂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坚持正确方向,遵循存真求实、确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可靠、科学严谨、合法合规,不得篡改历史事实,不得杜撰历史事件。

  地方志编纂人员应当恪尽职守、据事直书、忠于史实、保守秘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地方志工作机构和编纂人员在地方志中作虚假记述。第十条 编纂方案确定的承担地方志工作任务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承编单位),应当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条件,按照编纂方案的要求完成编纂、供稿等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对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地方志人才引进、兼职人员聘用、志愿服务、培训、激励等制度,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人才队伍。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地方志专家库、人才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熟悉地情的社会公众参与地方志编纂工作。

  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机构承担地方志编纂有关工作。第十二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承编单位应当建立资料积累制度,收集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等地方志资料。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编写资料长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对相关音像资料进行整理汇编。第十三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承编单位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

  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承编单位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第十四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类资料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不得损毁;编纂工作完成后,应当将资料和文稿依法移交同级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待遇

好。
1、工资方面。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工资为9000元,而其他委员会的工资为8000元。相比之下,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工资水平更高,待遇更好。
2、休息方面。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员工的休息时间为上5休2,而其他委员会的休息时间为上6休1日。所以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休息时间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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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1年起,《中国地方志集成》就以省为单位分辑,择优选择资料性强、内容最丰富的志书逐年推出,至今已经连续不间断地出版了25个省的《府县志辑》和一个《乡镇志专辑》上海书店出版的《北京府县志辑》7册17种,《天津府县志辑》6册8种,

《河北府县志辑》73册162种。其中包括江苏古籍出版社(后改名凤凰出版社出版)的《江西府具志辑》87册99种,

图中右下角中有全部的这批地方志电子书,还有很多世界各图书馆藏的珍版古籍地方志

《乡镇志专辑》32册254种,《上海府县志辑》10册22种,

《山西府县志辑》70册173种,《黑龙江府县志辑》10册32种,

《吉林府县志辑》10册49种,《西藏府县志辑》1册19种,

《江苏府县志辑》68册109种,《浙江府县志辑》68册123种,

《安徽府县志辑》63册88种,《福建府县志辑》40册79种,

《湖南府县志辑》86册110种,《湖北府县志辑》67册113种,

《广东府县志辑》51册109种,《山东府县志辑》95册180种,

《辽宁府县志辑》23册55种,《陕西府县志辑》57册173种,

《甘肃府县志辑》49册104种,《宁夏府县志辑》9册13种,

《青海府县志辑》5册16种;《海南府县志辑》7册18种;

巴蜀书社出版的《贵州府县志辑》50册126种。

全国地方志各省份地方志目录:

四川府县志辑(全70册)天津府县志辑(全6册)安徽府县志辑(63册全)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pdf格式山东府县志辑(95册全),凤凰出版社, 2004,pdf格式山西府县志辑(全70册)广东府县志辑(全51册)

上海府县志辑(全10册)乡镇志专辑(全32册)乡镇志辑, 史念海、谭其骧等编,中国书店1992年,pdf格式云南府县志辑(全83册)北京府县志辑(全7册)

湖南府县志辑(86册全),江苏古籍出版社,pdf格式14G甘肃府县志辑(全49册)目录树.bat福建府县志辑(全40册)贵州府县志辑(全50册)辽宁府县志辑(全23)

台湾府县志辑(5册全),上海书店,1999,pdf格式426M吉林府县志辑(全10册), 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pdf格式,1.4G江苏省府县志辑(68册全)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pdf格式河北府县志辑(全73册)浙江府县志辑(全68册)海南府县志辑湖北府县志辑(全67册), 民国以前湖北方志,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pdf格式,11.5G陕西府县志辑(全57册)陕西编(57册全),凤凰出版社, 2007,pdf格式黑龙江府县志辑(全10册)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怎么样?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在江苏省南京市注册成立的,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路168号。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123200004660057518,企业法人左健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经营范围是:编纂地方志,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制定全省地方志编纂的规定和规划组织、指导全省地方志、年鉴编纂。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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