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21世纪,有个大量的单身汉,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结婚是一个大问题,不结婚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找不到对象是自己不够优秀的,但也有是因为彩礼原因而结不了婚。而在我们的新民法典当中,就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的。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是哪些情况可以退还彩礼呢?(彩礼有男方给女方的,也有女方给男方的。一般情况都是男方给女方的,以下举的例子皆为一般情况。特殊情况的,只要是符合要求就可以办理。)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通俗一点讲,就是男方和女方两个人通过自由恋爱或者相亲认识,男方给了女方彩礼,但是女方却没有和男方去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构成婚姻关系。那么男方可以向女方要求,让其归还按照习俗所付的彩礼。
第二,双方办理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指的是,两个人结婚领了结婚证在一起了,但是却从领了结婚证以后就属于异地的情况,或者是没有一起生活。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把彩礼还回来。
第三,婚前支付,给付款人造成生活困难。
在离婚时,男方因为给了女方巨额彩礼(超出男方家庭所能承担的彩礼数额),导致男方家庭应支付这笔彩礼费用后,家庭陷入困境的,那么女方需要归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只是前提,具体归还数额或者是是否需要归还?都需要根据当地法院进行审判。毕竟也有虽然没领证,但是女生已经怀孕的,那么彩礼全数归还,于情而言并不合适。所以说法律只是约束人的一种规则,是道德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