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书法艺术风格一、书法风格形成的条件风格是什么?西方美学家总结为“风格即人”,这与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家都喜以人格化来比喻书法有其契合之处。具备一个人的条件,不但要有形体,而且还要有个性、风度、思想和感情。书法艺术不但要有“骨、肉、筋、血”,而且还要求在作品中流露出一种艺术个性、风度、神采和意蕴。风格的形成标志着艺术生命的成熟,独特的风格,是每一个学书者终身为之奋斗和追求的艺术理想,只有具备独特的风格,才能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保持书法艺术的生命力。学书者虽人人都有自己的“体”和“面目”,但不一定人人都具备风格,面目是浅表的,而风格却是表和里的统一,形和神的统一。凡具有风格的作品,古人称谓“上品”或“入品”,故风格之形成必须以三个条件为前提:中国书法是以写汉字为基础的艺术,离开了这个基础,也就不是书法,也就谈不上书法的风格,这是书法的第一前提。五官四肢构成了人体;点画的不同搭配,构成了字形。书法必须受到文字笔画结构规范化组织形式的约束,必须具备可读性,楷有楷法,篆有篆法,草有草法。任何一个书法家都不能离开这个谱,去创造。中国书法艺术的风格必须具备书法艺术的共同美,风格的美在形式上虽具有丰富性,但在其本质上却有它的共同规律。人们观察到形的产生离不开正侧、方圆、轻重、徐疾、刚柔、浓淡、枯润、奇正、疏密、巧拙等两个对立面互相之间的协调配合,所以“阴阳既生,形势出焉,”寓多样于统一是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孙过庭《书谱》说:“违而不犯和而不同。”通过对比统一,可以避免单调刻板,从而可以产生无穷的变化,而这些变化不能离开匀称、协调、统一、和谐等基本法则,人们还观察形的变化离不开势的作用。“古书”第一用笔,第二识势,第三裹束。“字有筋骨、血肉,以气充之,精神乃出。”(张怀瓘《用笔十法》),“书之大局、以气为主。”(包世臣《历下笔谈》)。因势生形是结字章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只有具备势的作品,才能给人以一种生命力的艺术享受,在书法创作中可以变形以求新,但必须在势的管束下进行组合,方能合乎情理。“力”在书法中也占据极重要的地位,点画浑厚饱满,笔力遒劲,沉劲入骨,是对每一个书法家的具体要求,所谓“众妙攸归,务存骨气”,只有“藏骨包筋,含文色质”的线条,才能表现出点画的形质美。人们还观察到“节奏”“、韵律”是表现书法动态美的重要方法,运笔时通过轻重、徐疾、提按、顿挫等多种手法,不但使静止的字形产生一种和谐的动感,而且还可以产生墨色的变化,故节奏是气韵生动的重要表现手法。由此可见,对立统一、势、力、气韵等是各种风格和流派必须遵循的共同的客观规律,是组成书法艺术共同美的重要因素,是书法艺术的“理”。但“理”又必须依赖于“法”去达到,实践证明,一个书家的技巧越精熟,功力越深厚,就越能把握自己,把自己的艺术个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忘我”的境界之下,用熟练的技巧写出来的作品,却是一个活生生的“我”,这个“我”是自然流露出来的,这就是“我”的风格。所以风格是在长期的,艰苦的技巧和锻炼中,加上知识修养和自己的性格所形成的,它不是笔墨游戏,也无捷径可走,故“理”和“法”是形成风格的重要的前提。风格必须具备意的境界。具备了筋骨血肉,四肢形骸还不能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只有躯壳,而无思想;只具形质,而乏神韵;只有面目,而无风度;只有形体,没有个性,是谈不上风格的。书法艺术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借助笔墨的外在形式,而显示出一种内在的精神和意蕴。所谓“意”不是指局部,具体的点画和结构,而是指整幅字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统一而和谐的精神境界。汉代的赵壹,已经意识到书法是技巧和艺术个性的有机组合,提出“书之好丑,在心与手。”以后书论述说更详“,欲得妙于笔,当得妙于心”(黄山谷《论书》)“,书道妙在性情”(朱履贞《书学捷要》)“,有功无性,神采不生,有性无功,神采不实”(包世臣《艺舟双楫》),只有具备意蕴的作品,才能耐久所玩,给人以美感的持续,才能具备风格。综上所述,中国书法艺术对于气势、力量、形质、韵律、理法、神采和意蕴的研究在世界艺术史上是罕见的。无怪苏轼说“: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缺一,不成为书也。”因此,书法风格必须以上述三个前提为基础,否则就难以入品。风格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缓慢的过程。立意是风格形成的主要因素,一个人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除了在不断的书法实践中逐步提高外,还必须从文学诗词、哲学、音乐以及金石绘画中触类旁通、汲取营养,以提高自己的眼力。只有将这些字外工夫与笔墨技巧相互渗透时,才能孕育出博大深邃的创作意境和熔造出优美高雅的艺术个性。风格的形成是实践与思维的结合,风格形成后,也不是一层不变的。它往往随书者的修养、兴趣、审美观念、艺术见解的变化形成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型风格,所谓“不失本调,兼得众调”。如杨凝式之四贴各各不同,兼具面目。惟其不变,才能保持其相对稳定性,惟其变才能保持其旺盛的艺术生命力。二、中国的书法艺术的特点多流派、多风格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特点之一,也是长期以来得以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原因,风格的命名以技巧而论,有苍劲雄厚、奇险凝练等。以风格而论,有威武、雍容、俊秀、潇洒等;以个性而论,有粗旷、豪放、倔强、孤傲等,以品格而论,有平和、庄重、雅逸、瑰奇等,但总的来说,风格可以分成阳刚和阴柔两大类。两种不同的风格都可以给人以美感,二者可以结合,但必有偏胜。当然,也不能过度,若“偏胜之极,一有一绝无,则不可以言文”,各种风格都以自身之特点而存在,他们之间争奇斗艳,各有其胜,促使艺术的繁荣和发展。秀美的书法作品好似一位天真、妩媚、楚楚动人的苗条淑女,给人们以赏心悦目的阴柔之美;壮美的书法作品则似一个威武、魁伟、英姿勃勃的无畏勇士,充满了力度、节奏和阳刚之美。无论在戏剧、音乐、舞蹈乃至书法、绘画等不同艺术门类中都可以看到或听到这两种不同风格的艺术表现。在书法这一艺术长河中始终存在着秀美和壮美两大主要风格,它们各自闪烁着不同的光芒。远在殷商时期人民已经注意把汉字写(刻)得美观一些。从出土的甲骨文来看,其中就存在着秀美和壮美的不同风格,据此可作为一种表现艺术,即使是在早期萌芽阶段,也同样体现出不同的审美观,出现不同趋向的表现形态。在早期的钟鼎文字中,属于飘逸、妩媚的也即秀美风格的代表者应是战国中山王十四年鼎铭文,它一改西周金文的雄浑壮实而别开生面,出现了修长秀丽的风格,透露出飘洒、俊俏的美感。可惜此鼎出土太晚,故不能为以前许多学书者知晓。在汉隶中属于秀美风格的有《礼器》、《曹全》等石碑。在行书中声名显赫的《兰亭序》就是属于秀美风格的,它的原本虽不可见,但从一些唐摹本及定武刻本来看,是大致仿佛的,可以相信王羲之的字就是这个风格,历代都有继承者,如唐代的欧阳询、宋代的米芾、明代的文征明,近代的沈伊默、现代的启功都是秀美的一路风格的大师。壮美一路风格的书法,亦代不乏人。在早期钟鼎文中,表现出质朴、壮美的《散氏盘》是这一时期作品中的佼佼者,此盘文字线条泼辣,行笔跳跃性大,历来受到人们的喜爱。在汉隶中,如《石门颂》、《张迁碑》结体高古、厚重凝练,奇纵恣肆,很好地继承、表现了质朴雄壮的书风,继而进至北魏时期,埋藏于洛阳芒山一带的墓志铭以及著名的洛阳龙门石窟中的造像题记,便是一大批书法艺术的瑰宝,其中虽然用笔各异,有方起、圆起,结体上有野逸、高古、朴素,但总的来说大都是追求粗犷、奇诡的壮美风格,又如刻于山东掖县云峰山的石刻群,如郑道昭所书的《郑文公碑》,此碑即为康有为所提出的圆笔最高准则“石峰石刻”。它的笔道犹如篆书,圆浑而古朴,结体犹如隶书宽博而又豪放。在行笔中又如行、草书一波三折,流畅而有神采,也是属于壮美风格的代表作品。总的来说,秀美和壮美两种文风在历史上,或齐头并进或此起彼伏,作为一种风格和流派,实际上谁也无胜过谁,因为两者都是美的。即所谓阴柔之美和阳刚之美。作为个人可以以自己的好恶来倾向于其中的一种,但却不能因此而论另一种就不美。我们要以“百花齐放”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现在有些人,为了标榜自己是“阳刚之美”,因而竭力贬低“阴柔之美”,我们认为这是大可不必的。实际上,作为书法的一种风格来说,也没有绝对的“刚”或绝对的“柔”,多半是“刚中有柔”或“柔中有刚”,只不过是以何者为主而已。如果是只“刚”不“柔”或者说只“柔”不“刚”,则不能给人以美感。美应该是多样的,应该“百花齐放”。三、书法艺术的创新风格贵在独创,但如何去创?什么是创?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的问题。事实上书法艺术本无新旧之分,只有高低之别。狭义上来看,多种风格,似乎都已经被前人捷足先登,各占山头,后人已无插足之地,但从广义上来看,同一种风格可以用不同的形式来表现,正如同一种性格的人可以有不同的面目一样,这样就可以大大开拓我们创作的领域。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所谓的“新”只不过是有自己与前人不同的面目而已,也即是追求法和意,形和神相统一的不同形式而已。这种形式由于受到文字的约束,点画之间的搭配相差毫厘之间便可形成一种面目。有古才有新,有源才有流。古人创的新,在今天我们叫它“传统”。风格的独创不能脱离传统凭空而来,从历史观点来看,古代书法家无不在精研前人的基础上,经过自身的蜕变,才有所突破而自创面目的。不同的探索道路,不同的研究方法,不同的审美情趣,产生了千姿百态的不同风格。只有遵循书法艺术的客观规律,其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给人以美感的持续,只有“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作品才能保持其艺术的生命力。因此,书法艺术的创新是一种长期而艰苦的艺术活动,甚至于是一种超出于个人功利,完全不计较利害得失的独立思考和全神贯注的艺术活动,它需要一定的胆识,需要不破不立的精神,需要强烈的艺术个性,也需要一些浪漫主义色彩,需要一点“怪癖”的艺术个性,也需要呼吸时代的气息。只有这样才能在理性的把握下,闯出古人的樊篱,自出新意,从而创作出有自己独特风格而又有时代精神的作品来。参考文献:[1]中国古代书法史[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0.[2]书品[M].北方文艺出版社,2000.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和思想演变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从此,中国革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了。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灾难沉重的中国人民有了可以依赖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革命从此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不断的向前发展,由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推进。 其次,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有了科学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它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制定了正确的革命纲领和各种策略,为中国人民指明厂斗争的目标和走向胜利的道路
论点 论证 论据这个是三要素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论文一般由七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 2.摘要3.目录 4.论文正文5.参考文献6.附录7.致谢。
一、基本特点
历史小论文,实际上就是“小型的政论文”,篇幅不大,强调史论结合,具体地说有以下特点:
1.议论的方式,有立论与驳论之别
①立论题,就是从正面论证某论点的正确性,或谈谈对某一正确观点的理解与认识。
如范文澜先生说过: “腐烂了的封建主义决不能对抗新兴的资本主义”。
请结合鸦片战争前后的中国情况对这一观点进行分析。
②驳论题,就是对错误的观点或立论进行反驳,否定对方的错误之处,以辩正是非,形成正确的认识。
如 ,赵尔巽在《清史稿》中说:“秀全以匹夫倡革命,……中国危亡,实兆于此。”这一观点对不对?请围绕阶 级斗争的进步作用,结合太平天国革命作一小论文。
2.命题的形式,一般有三类
①直接提出评论的对象与内容。
评论的对象有人物、事件、制度、著作及现象。
评论的内容不外乎原因、 性质、制度、地位、影响、作用等。
如,试论民主革命时期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地位。
②提供一些材料进行命题论析。
如,1990年上海市高考历史试卷问答题:根据下列论述,联系有关中外史 实,谈谈你对爱国主义的看法
有日本侵略者和希特勒的“爱国主义”,有我们的爱国主义。
对于日本侵略者和希特勒的所谓“爱国主义 ”,共产党员是必须坚决地反对的。
日本共产党和德国共产党人都是他们国家的战争的失败主义者。
……我们 的口号是为保卫祖国反对侵略者而战。
对于我们,失败主义是罪恶,争取抗日胜利是责无旁贷的。
——《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1938年10月
③提出一种或几种观点,进行立论或驳论。
如,隋炀帝杨广是历史上一位有争议的人物。
有人说他“一身 是过”,有人说他“功不可灭”。
请你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一评价。
历史论文的标准格式⑴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语词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应避免使用的不常见的省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题名用语. ⑵ 作者姓名和单位,两人以上,一般按贡献大小排列名次. ① 文责自负;②记录成果;③便于检索 ⑶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中文摘要一般不会超过300字,不阅读全文,即可从中获得重要信息.外文250实词. 包括:①本研究重要性;②主要研究内容,使用方法;③总研究成果,突出的新见解,阐明最终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⑷ 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般3-7个,有专用《主题词表》. ⑸ 引言.回来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布局,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意义. ⑹ 正文 ⑺ 结论:是指全文最终的,总体的结论,而不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要求准确,完整,明晰,精练. ⑻ 致谢:是对论文写作有过帮助的人表示谢意,要求态度诚恳,文字简洁. ⑼ 参考文献表(注释),文中直接引用过的各种参考文献,均应开列,格式包括作者,题目和出版事项(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始页码)连续出版物依次注明出版物名称,出版日期和期数,起止页码. ⑽ 附录:在论文中注明附后的文字图表等.
论点 论证 论据这个是三要素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论文一般由七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 2.摘要3.目录 4.论文正文5.参考文献6.附录7.致谢。
首先区分一下概念西欧封建等级制度: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是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其基本特征是封主和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所以,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如封建主甲可以是乙的封主,而乙的封臣又可以是甲的封君,往往一个封建主有多个封臣,从而加剧了封建主之间的争夺和冲突,出现割据混战局面。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最初是查理.马特在担任法兰克王国宫相时(735年左右)实施的,将土地及当地农民一起作为采邑制分封给有功劳的人,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终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袭,含有赏赐的意思。到了查理·马特的儿子时,把大部分土地当作采邑制分封给臣下,查理大帝也把通过战争夺来的土地分封给有功将领,这样使得采邑制遍及全国。英国则从威廉一世开始也实行采邑制,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一名骑士,为国王服役。此后,国王下面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下属,而这些下属又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与下属之间的关系,这样领主既要负起保护下属土地的责任,而下属也有义务效劳,为领主作战。采邑制这种形式对于提高国家的战斗力很有帮助,而且通过采邑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等级制度。一)、形成西欧封建制度的诸因素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其基础来自三个方面:①古希腊、罗马的遗产,②基督教的传统,③日耳曼人的社会模式.换句话说,西欧封建制度是由罗马封建因素,日耳曼因素,通过基督教会对二者的不断结合而形成的.⒈罗马封建因素随着罗马帝国对外扩张的中止,帝国的经济在公元三世纪已发生严重危机:人口锐减,城市败落,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便退居乡村,建立了以隶农为主要生产者的、实行租佃分散经营的田庄制,形成自然经济,政治上则形成独立王国.如此在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商品经济已经过渡到隶农制自然经济.另外,罗马很早以来就存在一种保护关系,一些人因败落而寻求富有的庇护人的保护,成为他们保护下的平民或附庸,帝国衰落后,这种保护关系更为扩大,成为日后西欧封建制度的起源之一.⒉基督教会与经济的变化相适应,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发生变化,原来的罗马古典文化开始让位于普通人民群众的大众文化,这就是基督教文化.在危机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从崇奉奥林匹斯诸神:朱庇特,宙斯,阿波罗,转奉能解脱个人罪恶,能使个人得到拯救的基督教.因为前者虽然气势磅礴,给人力量,但却不能给人安慰;人是伟大的,但人不能总是显示伟大,人还需要安慰,尤其是在危机时代,人们需要一种神秘主义的哲学体系.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帝国,这就是新柏拉图主义.经过百般曲折,四世纪以后罗马终于成为基督教国家,教会组织普遍建立,受罗马制度的影响,教会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都建立起来.正是基督教会,在日益加深的混乱状态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作用,并且成为日后教化日耳曼蛮族,把罗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结合起来的承担者.另外,教会所建立的修道院制度,也对中世纪早期的西欧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修士最初一般都是西欧最优秀的农民,他们开垦荒地,排干沼泽,改良土壤,推广三圃制,对恢复和发展西欧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还保存了罗马人的一些建筑技能,发展了木刻、金属制造,纺织、玻璃、酿酒等工艺.⒊日耳曼因素日耳曼人刚从原始社会走出,为陷如绝境的西欧社会带来了活力和生机.与罗马法律相比,耳耳曼法律是习惯法,粗犷、迷信、采用神裁法,但对日后西欧封建政治仍有重大影响.日耳曼法律产生于人类古老的习俗,而不是统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权,没有一个国王可绝对专制,这种王权有限制度是中世纪西欧政治发展的一个特点.所以有人说,民主起源于日耳曼丛林之中.日耳曼人的亲兵队制度,建立了首领和亲兵相互间契约关系的观念,直接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日耳曼人还带来了农村公社制度(其特点之一是自治),它对西欧城市的形成、行会制度、以至于议会制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耳曼因素对西欧社会影响之大,以至于全球通史的作者认为:正是日耳曼人的到来,毁灭了西欧的古典文明,从而为西欧新文明的开端,扫清了道路.在中国,在印度,昔日的文明传统一直没有中断,并得以保存,但这仅是旧生命的延续.而西方,在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却出现了一个新的开端.他并且认为,这是西方历史的独特性之所在.西方史学界在西欧封建制度形成问题上主要分为两派,日耳曼派和罗马派,以后又形成综合派.(二)、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⒈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滨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滨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形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领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形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犯.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一般认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自由农民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重新形成的.⒉自由农民的农奴化最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但是,法兰克农民农奴化的主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化的结果,因为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化缓慢,而主要是外部暴力所造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兼并公社农民的自主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靠大地主,逐渐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争兵役频繁,对外扩张,外族入侵,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由农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制度也有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战斗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装备一名骑兵.这种状况,使许多农民干脆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保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服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他人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子孙,地位比维兰更低.维兰实际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标准.塞尔夫则由主人任意剥削,并可随土地一并买卖.一般来说,维兰比自由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 11 世纪.⒊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接触中,学会了使用马蹬,马蹬的出现,使骑兵从轻装发展为重装,铠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出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要专职作战的骑士,普通法兰克农民既难以负担,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要土地和农民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概念大不相同.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继续实行,因为即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军队.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三)、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标志国内史学界一般认为,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时间是九、十世纪,主要根据是 877 年的克尔西敕令.确立的标志:封臣制(附庸制)与封土制(采邑制)相结合,土地所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结合,大贵族在其世袭领地内具有独立的政治经济权力,而王权衰落.u 但注意,并不是西欧所有的农民都变成了农奴,也并非西欧所有地方都形成了封建制度;这里只是说,封建制度和农奴制从此在西欧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以法国最为典型。四、西欧封建制度形成时期的基督教会基督教最初没有教皇,教皇一词的本意是ραρα,是对所有主教的尊称.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由于罗马主教所在的地理位置,使其拥有较雄厚的政治经济实力.五世纪日耳曼人入侵,帝国政府迁拉文那,实际把罗马的管理权交罗马主教,使其地位提高.进入中世纪教皇一词逐渐为罗马主教所专有.西罗马帝国灭亡,以主教区为基本单位的教区系统依然存在,并从败落的城镇向广大农村发展.八世纪以后,西欧广大乡村教区开始形成.教皇的传教团在异教地区传教,也不断取得成功. 496 年在高卢的法兰克人受洗入教, 597 年成立了英格兰教会,七世纪创立了伦巴德教会,八世纪创建了德意志教会.到公元 1000 年左右,连匈牙利的马扎尔人,北欧斯堪的纳维亚的诺曼人也进入了西欧的基督教世界.在日耳曼人征服西欧之后,基督教也征服了西欧,并且还征服了日耳曼人.在广泛的传教过程中,教会和修道院获得了大量教产. 810 年亚琛宗教会议,把主教区和主教依教产分三级: 3000 ~ 8000 处领地为一级, 1000 ~ 3000 为二级,不满 1000 处为三级主教区.一般认为,中世纪罗马教会占西欧各国耕地的三分之一,各级主教实际上是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修道院也拥有大量庄园,他们招收大批农民,开垦荒地.修道院庄园往往能改进耕作制度,例如三圃制,就最早由修道院庄园实行,成为日耳曼贵族庄园的示范.5 ~ 11 世纪以前,教皇的权力一直受很大制约.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对意大利的征服,使教皇一直受拜占廷长期控制. 678 ~ 752 年的十三任教皇中,有十一任是希腊人或叙利亚人.但随着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阿拉伯人征服叙利亚、埃及、北非,拜占廷干预西方的能力大为减弱,于是罗马教皇不失时机地与法兰克人结盟. 751 年加洛林王朝和 756 年教皇国的建立, 800 年查理曼的加冕,直至 962 年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建立,都是西欧政教联盟的反映.有了查理帝国的支持,教皇从此敢与拜占廷皇帝分庭抗礼,西欧基督教会从此自成体系.也正因为如此,加上西欧拉丁文化和东南欧希腊文化的差异, 1054 年东西方基督教会大分裂,西欧的基督教称西方公教(天主教),东欧的基督教称东方正教(东正教).应该看到,西欧的教权与王权这时的相互支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通过基督教会,加强了法兰克国王的统治地位,基督教成为其精神支柱;通过基督教会,罗马帝国时期的典章制度,教会法规,教阶制度等,逐渐为法兰克统治者所接受,从而使法兰克国家上层建筑各部分日益完善.正是基督教会对日耳曼因素和罗马因素的不断结合,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教权和王权这一时期的相互利用和相互勾结,有利于西欧社会的发展.尽管如此,教权与西欧王权相比,仍处于从属地位.十一世纪前西欧的主教区和修道院大都是在世俗王权和领主统治之下,主教由世俗王权和领主任命,乡村教士也由庄园主选任控制(这时教士尚未实行独身制). 962 年以后,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甚至在一个时期能随意任免教皇.不过,随着教会势力的发展,到十一世纪后半期,教权逐开始向王权发起挑战.
其实历史我并不熟悉,随便说点。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是中世纪,他的产生又公元开始,基督的神学中的上帝类似于伯拉图所提出的理形世界。在神学徒的游说下伯拉图成了最处的见证者,而亚理斯多得所提出的自然等级分类附合上帝是万物之首。于是神学与哲学融合,从此雅典落幕中世纪崛起。要谈中国与欧洲的区别不妨谈中国哲学与欧洲哲学的区别。欧洲的中世纪与中的孔子学说有何区别。说的很细了。具体有什么区别自己慢慢领悟吧
论点 论证 论据这个是三要素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论文一般由七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 2.摘要3.目录 4.论文正文5.参考文献6.附录7.致谢。
第一个2006年10月8日,是中国航天事业创建50周年纪念日。50年来,中国航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屡攀高峰;中国航天人独立自主,艰苦奋斗,大力协同,无私奉献,以一腔热血谱写了中国的航天传奇,振奋着中华民族的爱国心弦。序章1955年中央作出了发展原子能事业、研制原子弹的决定后,作为运载工具的导弹(火箭)成为新的工作方向。在1956年春制定的《1956至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中,原子能、火箭技术等新兴技术成为发展重点。全国掀起了“向科学技术进军”的热潮。一、艰苦创业1、高瞻远瞩,雷厉风行1956年4月13日,航空工业委员会(简称航委)正式成立,聂荣臻任主任。在聂帅的主持下,30多名科技专家和一批军政干部、150余名应届大学毕业生陆续集聚北京,成为新中国航天事业创建的班底。1956年10月8日,我国第一个导弹研究机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简称国防部五院)正式成立,首任院长钱学森。中国的航天事业诞生了。2、引进技术,学习消化国防部五院成立之初,原苏联给我国提供了重要的帮助。1956年10月原苏联先提供了两发供教学用的P-1模型导弹,1957年12月又提供了两发液体近程弹道式地地导弹P-2及一套地面设备,同时还向我国提供了导弹研制基地、发射基地的工程设计图纸,派遣了技术专家和导弹操作使用人员。在原苏联的帮助下,我国开始了P-2导弹和C-75地空导弹的仿制工作,开始进行导弹研制基地、发射基地的建设,还组建了教导大队,学习导弹操作使用技术。这期间,1957年10月4日,原苏联成功发射了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极大地鼓舞了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阵营国家。3、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我国航天事业一直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1960年中苏关系破裂,中国建设强大国防的决心也毫不动摇。1960年11月5日,中国自己仿制的液体近程弹道式地地导弹一举发射成功。从此,中国有了自己的近程弹道导弹。同年9月,上海机电设计院自行设计、制造的我国第一枚液体探空火箭T-7发射成功。4、小结,开局成功国防部五院成立之初,下设10个研究室,1957年重组为一、二分院,1961年成立三分院,1964年成立四分院。同时,相关科研院所不断加入国防部五院管理体系,充实完善了科研体系,这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上海机电设计院(1958年成立,1963年划归国防部五院建制)、上海第二机电工业局(1961年成立,1962年由国防部五院归口管理)、通信兵部军事电子科学研究院(1958年划归国防部五院建制)、导弹试验训练基地(1961年划归国防部五院建制)等。截至1964年,国防部五院已经初步建成覆盖导弹、火箭、卫星及相关系统领域,具有独立研究、研制、试验能力和条件的研究院体系。国防部五院的成立、建设及其成绩证明,中国航天事业取得了开局成功,为完成更大的历史任务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二、配套发展1、“八年四弹”与导弹核武器1964年10月16日,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之后,发展导弹核武器,解决运载工具已成为紧迫任务。1964年12月,全国人大三届一次会议通过成立第七机械工业部的决议,由七机部统一组织和管理航天事业的研究、设计、试制、试验、生产。1965年3月,七机部《关于地地导弹发展规划》获得批准。这就是“八年四弹”的发展规划,即在1965年至1972年的八年时间内,研制成功改进的中近程、中程、中远程、远程四种液体弹道导弹。这一规划在执行中虽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进度有所推延,但都基本实现。这对我国航天科技工业体系的形成与完善起到了积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并为我国航天科技工业的新发展奠定了技术和物质基础。1966年10月27日,中国自行设计制造的东风2号甲中近程导弹携带着自己制造的核弹头精确命中目标,两弹结合试验成功。从此,中国有了自己的实用型导弹核武器,为打破霸权主义核垄断作出了巨大贡献。2、航天三线,新基地新创业六十年代中期,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战备,加强三线建设,建立巩固的战略后方的指示,航天系统开始大规模的后方基地建设。广大航天职工从一线大城市来到三线深山僻壤,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经过20年风雨坎坷的努力奋斗,建成了航天三线基地。3、东方红一号卫星与长征一号运载火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卫星研制工作受到较大冲击。为了加快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的研制,根据聂荣臻副总理的建议,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于1968年2月成立,有力地保障了卫星研制工作的正常开展。1970年4月24日,长征一号运载火箭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地发射了东方红一号卫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世界转播了卫星播送的《东方红》乐曲,全国各族人民无比喜悦。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的发射成功,标志着我国已经掌握多级运载火箭和人造卫星的研制、发射与测控技术,这是我国航天技术发展史上一个重大的突破,中国开始进入航天时代。4、小结,历史性的飞跃七机部成立后,体制建设继续充实,技术体系继续完善,尽管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仍然在短时间内独立完成了西方强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获得的技术突破和工程成就,中国航天事业取得了历史性飞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两极世界格局下,航天事业作为国防事业的重要部分,得到了全国的大力支持。但是,在世界处于和平和发展的进程环境里,航天事业面临转型。第二个主题是关于<<王权和教权的关系>>标题下一行是引入2到3段论证,一段论证要有论点和史料论证再写一行深入和总结大概总共要5段,700到800在基督教的神权政治文化传统中 , 蕴含着浓厚的“王权神授”的神权政治理念。基督教的王权神授理念 , 在中世纪初期的西欧社会开始得以广泛而深入地传播。其时 , 王国间的兼并战争与民族、部族间的冲突此起彼伏 , 阶级的分化与对抗日益加深。在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中 ,“蛮族”王权与教会为求得生存发展 , 密切配合 , 相互为援 , 竭力构建“神命”王权支配的统治秩序 , 由此而鼓吹提倡王权神授的说教。随着基督教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不断积淀 , 由王权与教会策划的国王涂油加冕典礼应运而生。自基督教 6 世纪末传入后 , 英格兰也逐渐受到其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浸染 , 国王涂油加冕典礼随之产生并流行开来。教会的神权政治文化传统 , 有力地促使原始孱弱的“蛮族”王权向神圣的“基督教王权”转化。这一中世纪初期西欧政治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 , 在当时的英格兰最为显著 , 由此而为英国封建王权的兴起开辟了道路。随着教会王权神授理念的传播与国王涂油加冕典礼的实施 , 英格兰王权孱弱的局面渐趋消失。通过该典礼 , 国王成为“承蒙上帝恩典”来统治国家的“神命之王”,任何人都须服从他 , 反对国王就是反对上帝 , 就要受到神的严惩。随着国王的神化 , 英国王权自 9 世纪开始强化。国王的公共政治权威逐步树立 , 并得到了法律的确认与保护。王国的重大法权亦归王掌握 , 其具有普遍公法效力的有关“王之和平”的规定 , 将损害王国安定之罪行收归王家法庭审理。国家的地方行政制度分郡制 , 也相继建立。此外 , 国王还组建了包括封建臣属服役部队、地方民团和雇佣军在内的王国武装力量。可以说 , 正是借助于教会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推动 , 英格兰的“蛮族”国王才得以不断突破日耳曼原始军事民主制习惯的桎梏 , 初步树立起君主的神圣权威与尊严 , 创建了雏形的国家体制。这样 , 就为“诺曼征服”后英国封建王权的确立 , 奠定了稳固的基础。1066 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对英格兰发动的“诺曼征服”,威廉获得一国之君和封建宗主的双重政治身份与地位 , 构建起强大的封建王权。随后教会的神权政治文化传统在英国封建王权的巩固和发展上,同样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在“诺曼征服”过程中 , 为在英国建立神圣的王权 , 威廉于戎马倥偬之中迫不及待地在1066 年圣诞节让约克大主教在西敏寺为他按旧制涂油加冕。涂油加冕典礼将威廉从一个外来军事征服首领和尚有封臣身份的公爵,转化成神圣合法的王国君主。从此,威廉公爵就以神命的英王威廉一世的身份君临王国。此后,经过王权与教会的精心设计,国王的涂油加冕典礼渐趋完善,成为英王国的一项隆重的宗教--政治礼仪制度。同时也正是因为这种仪式才使贵族们的离心因素得以减轻。涂油加冕仪式以特有的神权政治的象征意义展示,国王是神命的一国之君 ,任何人都须服从其权威 ,否则就要受到国王从而也是上帝的惩罚。通过这一典礼,国王的封建宗主形象大为淡化,并可借托神意突破封建习惯的限制,进一步拓展其作为国家最高公共政治权威的君权,遏止封建离心因素的滋长。可以说,在教会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长期熏陶下 ,12世纪时,英王作为神命的最高公共政治权威的形象,逐步在王国中牢固地树立起来,得到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认同与广泛崇拜。就教会而言,为获得庇荫,它致力于神化和辅佐王权。但教会毕竟是一个以教皇为神权领袖、具有特定神权机构与制度的国际性宗教组织 , 它的神权政治的理想目标 , 乃是要建立一个既能庇荫教会、又不干预教务的神命王权。因此 , 它既支持王权又欲限制王权 , 意在摆脱王权对教权的束缚。罗马教廷神权的膨胀及其对英国政治的不断干预 , 成为此时英国教、俗权力矛盾的催化剂。此前的教皇虽然已是西欧公认的宗教领袖 , 但实际上各国教会多由本国王权控制。自 11 世纪中期始 , 教皇就利用克吕尼改革运动来强化神权权威。在这一过程中 , 罗马教廷的神学家竭力阐发神权政治文化传统中教、俗权对立的固有内涵 , 提出了有别于传统的新神权主义的政治学说 ,否定王权直接源于上帝的“神授”原则 , 并依据“灵魂”统治权高于“肉体”统治权的信条 ,鼓吹教皇权为上帝所授 , 王权为教皇所授 , 教皇有权废黜君主 。与此相应 , 教廷还在 12 世纪中期将教会圣礼固定为 7 项 , 将国王的涂油加冕典礼排除在圣礼之外。同时 , 教廷与各国王权展开旨在控制各国教会的“授职权”之争 , 英王国成为教廷攻击的一大目标。王权与教权的主要斗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教职任命、授予权和司法权的争夺上,而这种斗争的目的无非是想扩大自身的势力,获得更多的权力。然而 , 只要社会性质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 两者之间的政治联合必然要居于支配地位 , 其权益纷争必然要处于从属地位 , 并且最后将以相互妥协而告终。教权与王权的对立使政治权威被分成教会政权和世俗政权两个部分,而这又使多种司法管辖权成为可能。在同一社会内部各种司法管辖权和各种法律体系的共存和竞争正是西文法律传统最突出特征。伯尔曼指出:“十二世纪初至十三世纪末是西文法律传统成形的时代,它有一个特点,即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刚刚建立的法律体系,形成多个司法管辖权并存的局面。许多刑事和民事罪行同时为教会法规和世俗政权的法律所涵盖。不仅如此,多种司法管辖权的存在也促进了法律的系统化、合理化。教会法体系和世俗法体系的格局,转而导致了在教会法律秩序内部各种世俗法律体系的复合体,而更特殊的则是导致了教会法院和世俗法院并存的管辖权。而且,为了保持复合、对抗法律体系间的复杂的平衡,就必须使法律系统化和合理化。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西方的法律传统。教会法是西方第一个近代法律体系。教会法的那些重要结构要素,如教会婚姻法、财产法、契约法等,都自然进入到作为二元格局之一的世俗法律体系之中。第三个翻了翻自己曾经的记录 这个不知道能不能给你帮助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人,为宋朝名将。对母亲孝顺,家里虽然贫穷但是十分努力。他母亲在他背上刺「精忠报国」四字,岳飞以此为一生处世的准则。北宋宣和中,参加军队招募,留守宗泽部下,屡破金兵,宋高宗手书「精忠岳飞」四字,制旗赐予他。他随后又破李成,平刘豫,斩杨么,累官至太尉,授少保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公元1129年,金兀术渡江南进,攻陷建康,岳飞坚持抵抗,于次年收复建康大破金兵「拐子兵」于郾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两河(淮河、黄河)义军纷起响应,复欲进军朱仙镇,可惜的是宰相秦桧力主和,在一日之中降十二金字牌,召他还成,诬高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死于狱。岳飞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金兵非常害怕「岳家军」,人们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1162年,宋孝宗时诏复官,谥武穆,宁宗时追封为鄂王,改谥忠武,有《岳武穆集》,有著名的名篇《满江红》我认为岳飞称得上一位民族英雄,虽然在这个问题上有分歧。但是就历史功绩来看岳飞首先是为国家所任命的抗金将领,从岳飞抗击金国的目的和最大受益者来看,显然是为了南宋的国家利益。另外,说岳飞代表正义,是因为一个国家政权腐败并不能成为另一个国家侵略的借口,一个国家的命运应当由它自己的人民说了算。岳飞所代表的是置个人安危于脑后,不屈不挠,救国家和百姓于危亡的精神和气节,从这个意义上将岳飞作为整个中华民族的英雄应该是正确的。累死了╮(╯▽╰)╭可怜可怜我吧!给几分!
李鸿章 李鸿章及其生活的时代,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但他作为近代中国一位非常复杂的历史人物,在不同时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言所行更是斑驳陆离,因而人们评价起来众说纷纭就没有什么可怪的了。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过渡时代的过渡性人物 李鸿章“少年科第,壮年戎马,中年封疆,晚年洋务,一路扶摇”,在晚清政坛上纵横驰骋半个多世纪。梁启超评价李鸿章“是为时势所造之英雄,非造时势之英雄”。李鸿章虽然难以承载“英雄”桂冠,但为“时势所造”和影响“时势”进程则是不争的事实。 李鸿章活跃于政治舞台之日,正值晚清社会从传统向近代、从独立国家向半殖民地演化的过渡时代。适逢其会的李鸿章也就成了“崛起于新旧两界线之中心的过渡时代”的过渡性人物。时代造就了李鸿章,而李鸿章也以自己的言行在绚丽多彩的时代画卷上深深地打上了个人的印记。李鸿章人生旅途,跨越道、咸、同、光四朝,出将入相,“坐镇北洋,遥执朝政”,涉及晚清几乎所有重大历史事件。他身为清朝“柱石重臣”,植根于封建主义而又倾向资本主义,忠实于传统营垒而又颇具改革精神,所言所行,往往新旧纷呈,中西杂揉,内则“开拓”与“因循”毕具,外则抗争与妥协并存,因而有时是顺乎时代潮流,有时又是阻挡历史车轮。 用农民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 李鸿章以儒生起家军旅,凭借编练淮军镇压太平天国、“削平大难”而“早膺疆寄,晋赞纶扉”。太平天国运动是“四海变秋气”的封建衰世的农民群众企图用火和剑来变革现存的清朝统治秩序,把“通天下皆一式”的地上天国在现世、在中国建立起来。尽管他们所憧憬的“通天下皆一式”的地上天国实际上只能给自己套上一副带有光环的封建枷锁,但他们反对“鹰遍野,豺狼噬人”、内则残民以逞、外则丧权辱国的清朝统治,无疑是顺乎时代潮流的正义之举。李鸿章维护腐朽的清朝统治,镇压太平天国,用农民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自然是逆时代潮流而动,罪无可赦。 推动中国社会从传统向近代转轨 李鸿章堪称洋务运动的首脑和旗帜。洋务运动是时代的产物,是对外国殖民侵略和世界现代化浪潮冲击所作出的积极回应,是近代中西文化撞击和交融的初步结果。与同时代的洋务官员相比,李鸿章不仅对中外形势和中国出路的认识要比同僚深刻,而且采用西法、举办洋务新政数量之多、成效之大,也无人能望其项背。他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变局”,遇到“数千年未有之强敌”,大清帝国“厝火积薪,可危实甚”,因而主张“识时务者当知所变计耳”,绝不应昏睡于“天朝上国”的迷梦中,不思振作。为此,他提出必须向西方学习,举办洋务新政,以求“自强”、“自立”。他斥守旧而不避“人君”,为“自强”而力倡变法,主张以儒家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之以西方富强之术。他力主把“修明前圣制度”和学习“外人所长”结合起来。所谓“修明前圣制度”,就是“变法度必先易官制”,改善封建政治制度。所谓学习“外人所长”,就是引进属于西方“物质文明”的军事装备、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企图借用西方资本主义甲胄以保护清朝封建主义的躯体。必须指出的是,他力图排除西方的“政治文明”即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只热衷于引进西方“物质文明”即近代军工技术,显然不能使中国摆脱传统的农业社会,实现资本主义现代化,但毕竟使封建体制发生裂痕,催生了中国的资本主义,从而使中国社会在传统向近代转轨的路途上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 加速中国向半殖民地沉沦 李鸿章曾长期跻身于晚清“外交第一冲要”,时人称“一生功过在和戎”。外交的成败,自然取决于综合国力的强弱和外交政策的当否。就综合国力即军事、经济和政治组织力而言,封建的中国远逊于列强,因而清王朝的声威一遇到列强的枪炮就扫地以尽。李鸿章有鉴于此,明确指出:中外实力相距悬殊,列强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中国无法取胜于疆场,因而对列强不可轻言战争,而应以“羁縻”之策谋求“中外相安”之局。所谓“羁縻”,就是用儒家的道德规范即孔子“忠信笃敬”四字方针进行“笼络”。在应对列强欺凌时,始则以理折之,进行与虎谋皮式的道德说教,并实施以中国传统的合纵连横理论和西方的均势思想相结合为特征的“以夷制夷”之策;继而不惜在权益上作出某种限度的让步,以期“驯服其性”,实现“守疆土保和局”的目标。李鸿章所以主张“羁縻”之策,目的之一是想争取并利用和平环境“借法自强”,预修战备,以期“确有可以自立之机,然后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以和则久”。从李鸿章推行“和戎”外交的实际看,有得有失,而失远大于得。他指挥过“以北洋一隅之力搏倭人全国之师”而以失败告终的甲午战争。他亲手与外国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其中除了《中日修好条规》、《中秘友好通商条约》等少数平等条约外,其他诸如《马关条约》、《中俄密约》、《辛丑条约》等均为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这些丧权辱国条约标志着中国从独立国向半殖民地沉沦。对此,作为以慈禧为首的统治集团的重要一员和晚清丧权辱国外交决策的参与制定者和主要执行人的李鸿章绝对难辞其咎。 腐朽王朝的忠臣 李鸿章是清王朝的忠臣。他出身于崇尚宋学的官僚地主家庭,自幼受到严格的封建传统教育。在他的心目中,忠君观念根深蒂固,他认为君臣之位不能僭越,疆吏不可“窥测朝廷之迹”。他与清廷互相依存,荣辱与共。他需要依靠清朝皇权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清廷也需要依靠他“安内攘外”,维护清王朝的稳定。他凭借清廷爬上权力顶峰,清廷则把他誉为华夏栋梁,声称“无鸿章,无清朝”。他的悲剧在于既看出清朝统治风雨飘摇,犹如“敝絮塞漏舟,朽木支广厦,稍一倾覆,遂不可支”;又在自己“实力足可除清廷自立有余”时,仍“勤勤恳恳服侍皇室,决不另有他途”。他镇压太平天国、倡导洋务新政、推行“和戎”外交,无一不是为了拯救面临沉没的“漏舟”和倾覆的“广厦”。他形象地把清王朝比为“破屋”,自己比作“裱糊匠”,宣称“裱糊匠”只会“修葺”而不能改造“破屋”,及至“破屋”“真相破露,不可收拾”,“裱糊匠”自然无计可施。他为“无力回天”而深长叹息,瞻望前景而茫然若失。 独特的性格特征 李鸿章具有独特的性格特征,而他的性格特征则是其文化素质、心理条件和社会烙印的综合反映。一曰“拼命作官”。李鸿章“拼命作官”意在争权竞势和扶危安倾。因而他“自壮至老,未尝一日言退”。他精通“宦术”,“好结内援”,“献媚宫闱”,“固宠求荣”;他勇于任事,“不避劳苦,不畏谤言”,“屈心抑志,忍尤攘诟,以济时艰”。二曰“不学无术”。李鸿章曾自诩“生平不解空言高论,只知以实心办实事”。不尚空谈固然是其所长,但缺乏以“真实学问”为根底的“以实心办实事”,绝不可能收到“旋乾转坤”的实效。他直到晚年对此才有所省悟:“自悔盛年不学,全恃一股虚骄之气,任意胡为,其实没有根底。现在真实学问,已用功不进。”(吴永:《庚子西狩丛谈》,卷4)三曰“恃才傲物”。李鸿章入仕后,随着地位的飙升和权势的膨胀,心态畸变,飘然欲仙。他吹嘘支持大清“天下”者,“舍我其谁”。对同僚倨傲不恭,对部属动辄训斥,对洋人“尤轻侮之”。曾国藩看出李鸿章“近颇傲,非吉兆”,曾密札劝诫:“一居高位,则宜时时检点”,“不可误认简傲为风骨,风骨者,内足自立,外无所求之谓,非傲慢之谓也。”(黄:《花随人圣庵摭忆》)但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李鸿章依然故我,“自信自大”,“喜嘲谑,忌者日众”。四曰“好以利禄驱众”。被时人誉为识时务之大员的李鸿章,虽然出身儒生,但却在“西学”和“变局”的影响下,产生了疏离儒学的倾向。他注重“治国平天下”,漠视“以修身为本”;注重事功,漠视为人;张扬功利主义,否定儒家义利观。他直露地说:“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耳,我无利于人,谁肯助我?”(周馥:《负暄闲语》,卷上)功利既是李鸿章搏击宦海的动力,又是他驱策部众的工具。他遴选部众,“着重于经世致用。凡有谋略而干练,必受到赏识擢拨,文章道德,尚在其次。”(王尔敏:《淮军志》)李鸿章以功利为纽带结成的庞大群体,影响了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受到“好以利禄驱众,志节之士,多不乐为用,缓急莫恃,卒致败误”的责难也就是当然了。
哎,小朋友啊,多读书啊,历史人物那么多,随便整一个撒,评价嘛,就看你了解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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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书法艺术风格一、书法风格形成的条件风格是什么?西方美学家总结为“风格即人”,这与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家都喜以人格化来比喻书法有其契合之处。具备一个人的条件,不但要有形体,而且还要有个性、风度、思想和感情。书法艺术不但要有“骨、肉、筋、血”,而且还要求在作品中流露出一种艺术个性、风度、神采和意蕴。风格的形成标志着艺术生命的成熟,独特的风格,是每一个学书者终身为之奋斗和追求的艺术理想,只有具备独特的风格,才能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保持书法艺术的生命力。学书者虽人人都有自己的“体”和“面目”,但不一定人人都具备风格,面目是浅表的,而风格却是表和里的统一,形和神的统一。凡具有风格的作品,古人称谓“上品”或“入品”,故风格之形成必须以三个条件为前提:中国书法是以写汉字为基础的艺术,离开了这个基础,也就不是书法,也就谈不上书法的风格,这是书法的第一前提。五官四肢构成了人体;点画的不同搭配,构成了字形。书法必须受到文字笔画结构规范化组织形式的约束,必须具备可读性,楷有楷法,篆有篆法,草有草法。任何一个书法家都不能离开这个谱,去创造。中国书法艺术的风格必须具备书法艺术的共同美,风格的美在形式上虽具有丰富性,但在其本质上却有它的共同规律。人们观察到形的产生离不开正侧、方圆、轻重、徐疾、刚柔、浓淡、枯润、奇正、疏密、巧拙等两个对立面互相之间的协调配合,所以“阴阳既生,形势出焉,”寓多样于统一是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孙过庭《书谱》说:“违而不犯和而不同。”通过对比统一,可以避免单调刻板,从而可以产生无穷的变化,而这些变化不能离开匀称、协调、统一、和谐等基本法则,人们还观察形的变化离不开势的作用。“古书”第一用笔,第二识势,第三裹束。“字有筋骨、血肉,以气充之,精神乃出。”(张怀瓘《用笔十法》),“书之大局、以气为主。”(包世臣《历下笔谈》)。因势生形是结字章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只有具备势的作品,才能给人以一种生命力的艺术享受,在书法创作中可以变形以求新,但必须在势的管束下进行组合,方能合乎情理。“力”在书法中也占据极重要的地位,点画浑厚饱满,笔力遒劲,沉劲入骨,是对每一个书法家的具体要求,所谓“众妙攸归,务存骨气”,只有“藏骨包筋,含文色质”的线条,才能表现出点画的形质美。人们还观察到“节奏”“、韵律”是表现书法动态美的重要方法,运笔时通过轻重、徐疾、提按、顿挫等多种手法,不但使静止的字形产生一种和谐的动感,而且还可以产生墨色的变化,故节奏是气韵生动的重要表现手法。由此可见,对立统一、势、力、气韵等是各种风格和流派必须遵循的共同的客观规律,是组成书法艺术共同美的重要因素,是书法艺术的“理”。但“理”又必须依赖于“法”去达到,实践证明,一个书家的技巧越精熟,功力越深厚,就越能把握自己,把自己的艺术个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忘我”的境界之下,用熟练的技巧写出来的作品,却是一个活生生的“我”,这个“我”是自然流露出来的,这就是“我”的风格。所以风格是在长期的,艰苦的技巧和锻炼中,加上知识修养和自己的性格所形成的,它不是笔墨游戏,也无捷径可走,故“理”和“法”是形成风格的重要的前提。风格必须具备意的境界。具备了筋骨血肉,四肢形骸还不能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只有躯壳,而无思想;只具形质,而乏神韵;只有面目,而无风度;只有形体,没有个性,是谈不上风格的。书法艺术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借助笔墨的外在形式,而显示出一种内在的精神和意蕴。所谓“意”不是指局部,具体的点画和结构,而是指整幅字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统一而和谐的精神境界。汉代的赵壹,已经意识到书法是技巧和艺术个性的有机组合,提出“书之好丑,在心与手。”以后书论述说更详“,欲得妙于笔,当得妙于心”(黄山谷《论书》)“,书道妙在性情”(朱履贞《书学捷要》)“,有功无性,神采不生,有性无功,神采不实”(包世臣《艺舟双楫》),只有具备意蕴的作品,才能耐久所玩,给人以美感的持续,才能具备风格。综上所述,中国书法艺术对于气势、力量、形质、韵律、理法、神采和意蕴的研究在世界艺术史上是罕见的。无怪苏轼说“: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缺一,不成为书也。”因此,书法风格必须以上述三个前提为基础,否则就难以入品。风格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缓慢的过程。立意是风格形成的主要因素,一个人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除了在不断的书法实践中逐步提高外,还必须从文学诗词、哲学、音乐以及金石绘画中触类旁通、汲取营养,以提高自己的眼力。只有将这些字外工夫与笔墨技巧相互渗透时,才能孕育出博大深邃的创作意境和熔造出优美高雅的艺术个性。风格的形成是实践与思维的结合,风格形成后,也不是一层不变的。它往往随书者的修养、兴趣、审美观念、艺术见解的变化形成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型风格,所谓“不失本调,兼得众调”。如杨凝式之四贴各各不同,兼具面目。惟其不变,才能保持其相对稳定性,惟其变才能保持其旺盛的艺术生命力。二、中国的书法艺术的特点多流派、多风格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特点之一,也是长期以来得以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原因,风格的命名以技巧而论,有苍劲雄厚、奇险凝练等。以风格而论,有威武、雍容、俊秀、潇洒等;以个性而论,有粗旷、豪放、倔强、孤傲等,以品格而论,有平和、庄重、雅逸、瑰奇等,但总的来说,风格可以分成阳刚和阴柔两大类。两种不同的风格都可以给人以美感,二者可以结合,但必有偏胜。当然,也不能过度,若“偏胜之极,一有一绝无,则不可以言文”,各种风格都以自身之特点而存在,他们之间争奇斗艳,各有其胜,促使艺术的繁荣和发展。秀美的书法作品好似一位天真、妩媚、楚楚动人的苗条淑女,给人们以赏心悦目的阴柔之美;壮美的书法作品则似一个威武、魁伟、英姿勃勃的无畏勇士,充满了力度、节奏和阳刚之美。无论在戏剧、音乐、舞蹈乃至书法、绘画等不同艺术门类中都可以看到或听到这两种不同风格的艺术表现。在书法这一艺术长河中始终存在着秀美和壮美两大主要风格,它们各自闪烁着不同的光芒。远在殷商时期人民已经注意把汉字写(刻)得美观一些。从出土的甲骨文来看,其中就存在着秀美和壮美的不同风格,据此可作为一种表现艺术,即使是在早期萌芽阶段,也同样体现出不同的审美观,出现不同趋向的表现形态。在早期的钟鼎文字中,属于飘逸、妩媚的也即秀美风格的代表者应是战国中山王十四年鼎铭文,它一改西周金文的雄浑壮实而别开生面,出现了修长秀丽的风格,透露出飘洒、俊俏的美感。可惜此鼎出土太晚,故不能为以前许多学书者知晓。在汉隶中属于秀美风格的有《礼器》、《曹全》等石碑。在行书中声名显赫的《兰亭序》就是属于秀美风格的,它的原本虽不可见,但从一些唐摹本及定武刻本来看,是大致仿佛的,可以相信王羲之的字就是这个风格,历代都有继承者,如唐代的欧阳询、宋代的米芾、明代的文征明,近代的沈伊默、现代的启功都是秀美的一路风格的大师。壮美一路风格的书法,亦代不乏人。在早期钟鼎文中,表现出质朴、壮美的《散氏盘》是这一时期作品中的佼佼者,此盘文字线条泼辣,行笔跳跃性大,历来受到人们的喜爱。在汉隶中,如《石门颂》、《张迁碑》结体高古、厚重凝练,奇纵恣肆,很好地继承、表现了质朴雄壮的书风,继而进至北魏时期,埋藏于洛阳芒山一带的墓志铭以及著名的洛阳龙门石窟中的造像题记,便是一大批书法艺术的瑰宝,其中虽然用笔各异,有方起、圆起,结体上有野逸、高古、朴素,但总的来说大都是追求粗犷、奇诡的壮美风格,又如刻于山东掖县云峰山的石刻群,如郑道昭所书的《郑文公碑》,此碑即为康有为所提出的圆笔最高准则“石峰石刻”。它的笔道犹如篆书,圆浑而古朴,结体犹如隶书宽博而又豪放。在行笔中又如行、草书一波三折,流畅而有神采,也是属于壮美风格的代表作品。总的来说,秀美和壮美两种文风在历史上,或齐头并进或此起彼伏,作为一种风格和流派,实际上谁也无胜过谁,因为两者都是美的。即所谓阴柔之美和阳刚之美。作为个人可以以自己的好恶来倾向于其中的一种,但却不能因此而论另一种就不美。我们要以“百花齐放”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现在有些人,为了标榜自己是“阳刚之美”,因而竭力贬低“阴柔之美”,我们认为这是大可不必的。实际上,作为书法的一种风格来说,也没有绝对的“刚”或绝对的“柔”,多半是“刚中有柔”或“柔中有刚”,只不过是以何者为主而已。如果是只“刚”不“柔”或者说只“柔”不“刚”,则不能给人以美感。美应该是多样的,应该“百花齐放”。三、书法艺术的创新风格贵在独创,但如何去创?什么是创?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的问题。事实上书法艺术本无新旧之分,只有高低之别。狭义上来看,多种风格,似乎都已经被前人捷足先登,各占山头,后人已无插足之地,但从广义上来看,同一种风格可以用不同的形式来表现,正如同一种性格的人可以有不同的面目一样,这样就可以大大开拓我们创作的领域。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所谓的“新”只不过是有自己与前人不同的面目而已,也即是追求法和意,形和神相统一的不同形式而已。这种形式由于受到文字的约束,点画之间的搭配相差毫厘之间便可形成一种面目。有古才有新,有源才有流。古人创的新,在今天我们叫它“传统”。风格的独创不能脱离传统凭空而来,从历史观点来看,古代书法家无不在精研前人的基础上,经过自身的蜕变,才有所突破而自创面目的。不同的探索道路,不同的研究方法,不同的审美情趣,产生了千姿百态的不同风格。只有遵循书法艺术的客观规律,其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给人以美感的持续,只有“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作品才能保持其艺术的生命力。因此,书法艺术的创新是一种长期而艰苦的艺术活动,甚至于是一种超出于个人功利,完全不计较利害得失的独立思考和全神贯注的艺术活动,它需要一定的胆识,需要不破不立的精神,需要强烈的艺术个性,也需要一些浪漫主义色彩,需要一点“怪癖”的艺术个性,也需要呼吸时代的气息。只有这样才能在理性的把握下,闯出古人的樊篱,自出新意,从而创作出有自己独特风格而又有时代精神的作品来。参考文献:[1]中国古代书法史[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0.[2]书品[M].北方文艺出版社,2000.
李时珍与《本草纲目》李时珍(1518—1593年),字东璧,晚年号濒湖山人,蕲州(今湖北蕲春县)人。祖父为铃医,父李言闻(号月池)为当地名医。少年时期开始系统地阅读过一些医籍,曾随父诊病抄方。但当时医生的社会地位低下,李言闻不愿李时珍以医为业,要他走科举道路,还特领他去拜访进士顾日岩为师。顾日岩家中藏有大量书籍文献,李时珍因此有机会阅读到许多文献和一些珍贵的书籍。李时珍在14岁考中秀才。17岁、20岁和23岁时,三次赴武昌参加乡试,但均未考中。从此之后,他放弃考科举而决心随父亲学医。他刻苦钻研医理,用心汲取前人医疗经验,并且善于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加上对病家的高度同情心,他行医不仅疗效好,而且医德高尚。短短几年之中便享有声誉。其间,他因诊断治愈了楚王府中小儿的“虫癖”怪病,医名更增,旋被楚王府聘为“奉祠正”,并掌管“良医所”事务。后又被荐举到北京“太医院”任“院判”。但是,他对此并不感兴趣,任职一年多便托病辞归。李时珍在行医过程中,发现以往的本草书中存在着不少错误、重复或遗漏,深感这将关系到病家的健康和生命,于是决心重新编著一部新的本草专书。从34岁起,他开始着手进行这项工作。除认真总结吸收前人经验成就外,还向药农、野老、樵夫、猎人、渔民等劳动群众请教,并常亲到深山旷野考察和收集各种植物、动物、矿物标本。对某些药物亲自栽培、试服,以取得正确的认识。经过27年漫长艰辛的努力,参考了800余种文献书籍,以唐慎微的《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为基础,进行大量的整理、补充,并加进自己的发现与见解,经过三次大的修改,至万历六年(1578年)他60岁时,终于编著完成《本草纲目》这部药学巨著。《本草纲目》全书52卷,收载药物多达1800余种,附图1000余幅,药方11000余个。全面总结了16世纪以前我国药物学的进展,是我国药学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本草纲目》纠正了以往本草书中某些错误:如把实为两药而被混为一物的葳蕤与女萎分清;把同是一物而被误为两药的南星与虎掌统一;把被误为兰草的兰花、被误为百合的卷丹区分开;把被误列为草类的生姜、薯蓣归为菜类等等。同时,提出了当时最先进的药物分类法:一是按照“从微至贵”的原则,即从无机到有机,从低等到高等,基本上符合进化论的观点;二是“物以类从,目随纲举”,以纲辖目,依首归类。所以用“纲目”,一是“一十六部为纲,六十类为目,各以类从”;二是“标名为纲,列事为目”,即每药标一总名,正大纲也。大书气味、主治,正小纲也。分注释名、集解、发明,详其目也;三是同一种药物,由于其不同部分均可供药用,则以此药总体为纲,各部为目,“如标龙为纲,而齿、角骨、脑、胎等列为目;标梁为纲,而赤、黄染米皆列为目之类”。《本草纲目》对每种药物的记述,包括较正、释名、集解、辨疑、正误、修治、气味、主治、发明、附录、附方、药物的名称、历史、形态、鉴别,到采集、加工、功效、方剂等。尤其是发明这一项,主要是李时珍对药物观察、研究以及实际应用的新发现和新经验,这就更加丰富了本草学的知识。对于人体生理、病理、疾病症状、卫生预防等作了不少正确的叙述,而且,还综合了大量的科学资料,在植物学,动物学、矿物学、物理学、化学、农学、天文、气象诸多方面,有着广泛的论述。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和思想演变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从此,中国革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了。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灾难沉重的中国人民有了可以依赖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革命从此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不断的向前发展,由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推进。 其次,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有了科学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它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制定了正确的革命纲领和各种策略,为中国人民指明厂斗争的目标和走向胜利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