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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制教育渗透和安全意识培养在物理课堂中交

2016-07-19 10: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在当前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让学生懂法、用法,势在必行,同时在中学生安全事故频见报端的当下,如何充分保障学生的安全已然成为中学日常管理的首要事务,因而在中学日常教育教学中,如能同时兼顾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培养其安全意识就最好不过了。

 

文章从中学生的出行安全、家居安全和课间安全3个方面,结合物理学科贴近生活的特点,分别选取了1个典型安全案例,探讨如何在物理课堂中融合法制教育的渗透和安全意识的培养。

 

  一、序言

 

201410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虽然原意是要求政府必须依照法律来管理国家事务,但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也就是说,如果能让公民从内心认同、敬畏法律,那么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决定的愿景无疑将会更快、更好地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教师节前一天在北京师范大学的讲话中提到: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特别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1],为推动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决定的有序实施,作为中学教师的我们,也可通过在日常的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来尽一份力。

 

  在学生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留守儿童伤亡事故屡见报端的当下,不仅控辍保学等事务成为学校常规管理,同时为了避免在校生发生伤亡事故,全体教职员工谨慎、紧张得近乎草木皆兵的情况也不少见。简言之,对学生安全的保障,在中学的日常管理中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学生可能面临的环境是纷繁复杂和危机四伏的,不可能仅仅依靠教师的有限精力就能完全保障学生的安全,正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更为关键的是应该对学生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以培养其安全意识。

 

  物理是一门源于生活并服务于生活的学科,物理教师可通过对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现象的探讨,融合法制教育的渗透和安全意识的培养,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可让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二、案例分析

 

  1.出行安全

 

  无论是学生上学和放学路上的挤公交,还是节假日的访亲问友或是外出旅行,学生都难免不会遭遇超载,而超载也是导致众多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根源之一,因此对学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就显得意义重大了。

 

  在学习高中物理必修1的《牛顿运动定律》时,可以结合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情景探讨教学。

 

  情景案例:201322日,贵州省黎平县双江乡33名村民搭乘驾驶人周某驾驶的中型营运客车(核载19),因驾驶员接听手机、车辆严重超员制动能力下降且超速运行,车辆翻下公路右侧约80米深的山谷,造成车上乘客12人死亡,10人重伤[2]

 

  设问探讨:

 

  1.为什么超载情况下容易发生严重伤亡事故?

 

  2.该客车在严重超员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制动能力下降?

 

  3.为什么在客车翻下80米深山谷的情况下还有幸存者?

 

  4.超速行驶的危害是什么?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讨,不难引导学生得出结论:首先,根据牛顿第一定律知道,任何物体都具有惯性,而且质量越大惯性越大,因而在超载情况下车辆的惯性非常大,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遭遇突发情况,车辆将很难及时刹车和转弯,即使是实现了刹车和转弯,然而由于惯性的缘故,没有系安全带的人员也很容易被甩出座位而导致伤亡,所以让学生意识到不能乘超载车辆以及乘车必须系好安全带。

 

另外,根据牛顿第二定律知道在地面施加给汽车轮胎的摩擦力有限的情况下,如果车辆超速,刹车时需要较远距离才能完全刹车,也即务必保持合适车距。

 

最后,结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学习,学生容易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否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如此,在学生充分认识如何安全乘车或行车的基础上,若学生又对亲朋好友加以宣传的话,必然会使得出行安全落到实处。

 让法制教育渗透和安全意识培养在物理课堂中交融

  2.家居安全

 

  当前,随着学生家里各种大功率家电的出现,容易导致电路短路、线路燃烧等安全隐患。因此,教师可以在讲解选修3-2中《交变电流》的时候,通过消防安全案例探究学科知识点,同时渗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情景案例:19931119日,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某外资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84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和一批原料、设备等。经查,该次事故的原因为:该厂雇用无证电工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所产生的高温使下方可燃物品燃烧[4]

 

  设问探讨:

 

  1.为什么在电线短路时会导致线路温度过高?

 

  2.为什么电源开关里必须使用保险丝?

 

  3.如何根据自己家庭用电情况计算并选择合适规格的保险丝?

 

  4.若你发现所居住小区的楼房建筑存在用电安全隐患,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如何与物业人员反映并请其排除隐患呢?

 

  通过对电线中因通电产生的焦耳热的计算、保险丝等用电安全常识的了解,学生对大电流通过电路时容易导致线路燃烧将会有深刻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自然能意识到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如何安全用电。此外,对生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果物业人员拒不纠正排除的,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的学习: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5]”,学生可以依据该条款告知物业的责任。

 

  3.课间安全

 

  学生在校内学习的过程中,特别是课间休息过程中经常会嬉戏打闹,如果楼层较高的话,有时会将手中的坚硬物体无意抛出,而落下的物体就有可能砸到楼下的人,造成伤亡。为了让学生充分认识该类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物理教师可以在讲解必修2中《功能关系》时让学生定量分析高空坠物的危险,并以此作为切入点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情景案例:某校初二年级一群学生在课间休息玩耍时,不小心将一本课本从5楼扔出,被扔出的课本刚好砸到楼下操场上路过的一个学生,致使该学生重伤送医院治疗。

 

  设问探讨:

 

  1.书本这么轻(假设质量为100),为什么被书本砸中的学生会受重伤呢?

 

  2.假设5楼抛出的书本在空中下落的高度差为15米,书本获得的速度和动能分别为多少?

 

  3.对于这种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情况,责任该如何认定?

 

  通过学生的定量计算和探讨交流,学生很容易认识将物体抛出楼下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并非危言耸听,加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学习,特别是其中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6]也就是说,对于上面案例中的情况,即使没有学生站出来承认或指认是谁扔的书本,根据该规定可以要求所有在楼上的学生均有向受伤学生赔偿的责任。

 

  三、总结

 

  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是多姿多彩的,面临的危险也是防不胜防的,无论是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还是学校层面的安全常规工作,再或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中小学教师在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的同时均不能不时刻关注和保障学生的安全。从治标与治本的角度看,与其整天提心吊胆地全方位监控学生的一举一动,还不如传授学生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法律意识。这样的话,教师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中,学生也可理性地分析自身的处境,并主动选择规避危险。

 

  作者:陈应飞 罗遵秀 来源:中学教学参考·理科版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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