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是关乎国家安全、民族兴旺的基本教育。我国国防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0号主席令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公布。兵役法的新修改对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高校要以落实新修兵役法为契机,不断推进大学生国防教育创新发展,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充分认识大学生服兵役的法律责任,通过有效的高校国防教育创造有利于大学生踊跃参军入伍的良好条件
新修改的兵役法具有这样几个突出的特点:一是适当调整征集范围,删去了关于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二是增加吸引高文化素质青年入伍的内容。大学毕业生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拔为军官。大学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或者毕业后申请担任军官的,优先录取。三是将兵役登记时间从现行兵役法规定的每年9月30日提前到6月30日,以便与大学生毕业时间及普通高校招生的时间衔接起来。1这些规定,清晰地说明了大学生服兵役的权利和义务。
在校大学生履行兵役义务,拓宽了新兵征集的范围,明确了大学生服兵役的法律责任。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这里讲的不分“教育程度”,自然也包括大学生。但长期以来,我国大学生除少量直接征召为军官或文职干部外,绝大多数都没有履行服兵役义务。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招生不断扩大规模,特别是一些民办大学也列入国家招生计划,这样能够进入大学学习的适龄青年越来越多,可供征集的高中毕业生则相对减少。在一些高考录取率较高的城市,可供部队征集的高中生已非常有限。新修改的兵役法规定大学生要履行服兵役义务,不仅拓宽了新兵征集的范围,而且将更多立志献身国防事业的有志青年纳入了征集对象,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兵员。
由于大学生群体将成为新兵征集的重要群体,因此,面向高校大学生的国防教育必须承担起这样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通过扎实、有效的大学生国防教育创造有利于大学生踊跃参军入伍的良好条件,形成有利于引导大学生服兵役的舆论导向。通过初步的调查,现在大学生报名参军的数量与兵役法新修之前相比,呈明显下降趋势。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胡主席指出:“要坚持全面办国防的方针,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生动局面。2地方高校更应该如此。为此,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必须不断整合国防教育的资源,自觉纠正临时性、季节性的做法,不仅只注重新生入学阶段以军训为主的国防教育,而且必须把国防教育纳入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把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与高校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把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高校国防教育课程学习与环境熏陶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大学生国防教育创新发展。
二、不断提高大学生国防教育的质量,切实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高素质的兵员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大学生是优秀青年的代表,是巩固国防、抵御外敌入侵、扞卫祖国独立、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后备力量。高校国防教育对于公民国防安全意识和国防后备军的培养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一个国家的强盛,靠的是强大的国防作后盾;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强大,需要高素质兵员作保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亟须大量高素质兵员,以满足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紧迫需要。新修改的兵役法不仅增加了吸引高文化素质青年入伍的内容,而且从着眼提高士官队伍专业和文化素质,有效利用国民教育资源角度出发,提出了走开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的路子,要求直招士官将成为士官的重要来源渠道。大学生履行兵役义务,适应了军队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需要,优化了部队兵员的文化结构,对加快科技强军步伐、走精兵强军之路有重要意义,也对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军队现代化的发展,一大批新型武器装备部队,不仅需要高素质的军官,更需要文化素质较高的士兵操纵和维护全面履行我军历史使命,迫切需要全军官兵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力作支撑。”3这样的发展趋势,必然要求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必须具有相应的质量水平。发达国家为使大学生能够顺利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都非常重视提高大学生国防教育的质量,搞好学校国防教育与部队训练的有机衔接。美国国会于1958年8月23日制定颁布了《国防教育法》,还专门针对青壮年特别高校大学生制定了《普遍军训与兵役法》,要求高校大学生必须参加军训,履行兵役义务。为提高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质量,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在全国350所高等院校和650多所高级中学均设有后备役军官训练团,由国防部统一领导。据统计,美国现役部队中有30%的将军和40%的校、尉级军官来自后备役训练团毕业的大学生。4由此可见,美国大学生国防教育在军队建设中所发挥的突出作用。
随着新修兵役法的实施,大学生国防教育的效果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国防现代化建设及国防人才储备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一是要围绕高校军事课的改革大力推进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创新。紧密结合当今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紧密结合信息化条件下军事发展的新趋势,紧密结合高校大学生的新特点,有针对性地推进高校军事课改革,增加具有现实教育意义和实用性强的学习内容,使大学生能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成为一名合格的现役军人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以大学生征兵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增强高校国防教育的针对性。利用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树立典型、完善制度等措施,切实把大学生的征兵工作与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不懈努力与奉献社会的精神追求结合起来,不断激发高校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和报国之志。三是要通过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军民共建活动夯实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基础。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部队的大力支持。因此,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不能封闭于学校之内,必须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走向军营,通过与部队、军事院校等单位结对子,以及请老战士、先进模范来学校作报告等形式,积极拓展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空间,切实提高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质量。
三、不断完善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制度机制,真正把新修改的兵役法落到实处
各级组织特别是高校在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兵役法过程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对高校来说,就是要不断完善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制度机制,真正把新修改的兵役法落实好、贯彻好。
首先,要积极作为,确立国防教育是“首要职责”的理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对国防建设要有清晰的认识,真正把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摆好位,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切实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为适应新修兵役法的要求,做好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工作,高校必须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主动作为,通过责、权、利三者的有机结合,引起各个方面对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的关注,加大对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投入。国防教育是国家行为,国家对国防教育经费来源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因此,高校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对于高校国防建设的主导作用,进一步促进高校国防教育的发展,从而达到为国家培养优秀国防后备人才的目的。
其次,明确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组织机构在学校内部的隶属关系。需要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国家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以下的各级地方机构中,高校国防教育的提法已出现淡化的倾向,学校国防教育要求的重点仅仅局限于“学生军训”,有的甚至把高校国防教育工作就直接以“学生军训工作”来命名,这样的名称容易让人望文生义,认为高校国防教育仅仅就是对大学生进行军事训练,造成了目前许多高校将国防教育功能简单化、局限化、季节化,致使大部分的高校对国防教育积极性不高,将其作为政府分派的强制性的额外任务来完成,在实施过程中流于形式,简单应付,在人力物力精力上不舍得投入,没有达到高校国防教育的理想效果。因此,要确保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的质量,就必须在学校内部建立一个权责明确、隶属清晰的组织机构,克服高校国防教育兼职化、业余化和简单化的倾向,为有效开展高校大学生国防教育提供稳定的组织保障。
第三,加强对大学生国防教育过程和内容的有效监控。建立健全大学生国防教育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大学生国防教育的内容与过程。通过高校自身设置的军事教研室或组织实施单位对大学生国防教育进行全程质量监控,确保每个教学环节按照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实施。目前,高校国防教育在军事技能训练方面还有欠缺,大部分高校开展的军事技能训练仅仅停留在队列操练和轻武器射击的训练层次,其他技术战术训练开展的极少。军事训练要从实战要求出发进行训练,不断培养学生的意志和毅力,提高基本军事技能。
作者:成奕萱1李德才1贺幸平2(1.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湖南长沙410072;2.湖南商学院,湖南长沙4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