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民主 政治 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 发展 ,建设责任政府成为我国政府改革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的目标。通过加强人大、司法等国家权力的监督力度和培育市民社会力量、提升社群的监督能力,做到“上下连贯,一致监督”,构建我国责任政府,对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责任政府 官员问责制 政府改革
“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是 现代 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价值理念,“从最广义上来看,政府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能够积极地对社会民众的需求做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地实现民众的需求和利益。”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求政府对社会各领域的管理负起更加重要的责任,而不是仅仅关注 经济 增长和发展,更重要的还有社会公平发展,而“只有权衡各方面利益的政策策略才能够同时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公平发展的目标。”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构建责任政府,对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1 当前我国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及其原因
当前我国政府在责任体制建设方面存在不少问题:责任与权力出现了严重的分离,政府在实际管理过程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着效率低下、相互推诿责任、争夺权力等多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和现象。政府责任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权力对责任的侵犯,如权钱交易、越权施政、关系用权、滥用权力等权力腐败现象。Www.133229.coM一些行政官员时时不忘手中的权力,往往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对社会领域进行不正当的干预。表面上是对社会和市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调控,实质上却是借助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二是权力对责任的回避,如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一些行政官员把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给社会,表面上是向社会放权,实质上是把行政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把责任和义务推给社会和公民。
究其根源,导致我国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受传统官僚政治、等级文化影响,行政人员的责任观念尚未完全树立。
由于传统文化和人治观念的影响,广大群众还缺乏公民意识、权利观念和平等思想,而政府官员也习惯于以言代法,政府行政人员习惯于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作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严重,搞一言堂,权大于法。在这种情况下,公民行为的规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具有严重的不对等性,政府缺乏履行自身责任的内在动力,“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多地停留为一种行政格言。行政人员自身缺乏责任感与服务意识,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无法落实到现实的行政活动中。
(2)政府自身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导致政府责任缺失。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这些机关,其中主要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特殊的利益,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凌驾于社会之上。”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有其自身的利益,作为公共权力行使者的个人或组织也都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倾向,而这些利益又可能与公共利益相背离,这些利益包括政府官员的私人利益和各级政府组织的小集体利益以及不同的压力集团的利益等,这些非公共利益的存在使得政府在决策时可能背离公正的轨道,做出错误的或者是损害公共利益的决策。尤其在市场经济利益驱动影响下,一部分政府官员自律意识差,私欲膨胀,以权谋私,渎职失责,大搞权钱交易,道德品质败坏,违法乱纪,腐败现象日趋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损害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了政府形象。
(3)对行政机和官员的监督力度的弱化是导致政府责任缺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对行政机关监督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控制行政权的惟我独尊,切断行政权的无处不在,限制行政权的无事不管,转化行政权的无所不能,并使行政权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建立责任政府。”建立各种监督制度,构成全面的监督 网络 ,这是建构责任政府的督促机制和制衡力量。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府两院”都由人大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这在理论上具有责任体制之框架。但是,长期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