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村土地规范有序的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产业化,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在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框架下,由于经济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日益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现象存在广大农村当中,随着其多样性的形式,一系列的相关问题也相应产生,无序的流转行为,流转主体的混乱,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流失。虽然目前我国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流失。虽然目前我国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极大完善了我国土地流转制度,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如何处理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有效配置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是我们当前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共同要求。
土地是民生发展之基之本,农村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在我国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速度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在诸多相应法律法规制约下依旧存在很多缺陷。我们应该加快脚步解决问题,引导、完善、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合理,持续利用,更加有利于农民利益,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中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集体土地既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优化和再分配,它有利于使劳动力紧张的农户或从事其它产业的农户,在保留其承包权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农作大户集中经营土地,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现在化发展,降低生产成本。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允许和鼓励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或交易,使土地相对集中,有利于经营者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进行生产布局,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的建立,不但有利于家用土地资源在当地农民手中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也有利于吸引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从事农、 工、商一体化经营,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遇到的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传统流转形式包括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互换、委托经营、四荒地拍卖等,做为市场的主要流转形式发挥着一定作用,与时俱进的同时,新型合作化、股份加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抵押、等形式不断产生,我们选择借鉴的形式多样。主要问题也相应存在:
1、对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规定不明确。
2、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责不清,是土地流转的核心问题。
3、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滞后,缺乏完整的价权体系,阻碍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我国的土地流转缺乏完整的价格体系可供参考,相应价格信息不透明,流转市场缺乏信息媒介,导致土地流转市场交易中土地资源少,交易量小,流转价格低,极大的影响整体经济增长,造成农民利益损失。土地在我国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仍是部分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大部分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就业机会的匮乏,使农民仍把土地作为生存第一选择,甚至外出务工就业,不惜暂时抛荒,也不愿放弃对土地的承包权。因此,在没有建立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下,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
4、行政干预土地流转。所有权主关系不尽管中央一再强调稳定土地家庭承包制,但现在仍存在土地发包者以村委会名义存在,在利益驱动下个别在基层干部仗着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和行政权力强迫流转,暗箱操作,从中获利,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权益。
5、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清晰,从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土地所有权主体有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也有村集体,甚至还有村小组,这种多形式、多元化的所有权人代表,必然会导致对土地事权、财政权的模糊,造成在土地产权市场中为权益而争的事情发生,也就人为地加大交易成本,导致农村土地产权市场的分配效率下降。特别是国家依然保留了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以及管理权,拥有所有权人更大的控制权,这使得农村土地权利拥有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不稳定,从而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三、解决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对策与建议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完善和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方方面面共抓落实,建立健全。
1.做好农用地产权管理工作,制定政策规定,准确界定土地所有权主体,理顺土地产权关系,加强土地登记备案,从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抓起,可根据农用地的位置和土地肥沃是行分等、定级。
2.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建立相应的操作制度制定收费和经营政策,规范具体费用。
3.适度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入进,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必要的产权基础实践充分证明。
4.建立健全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增强自然灾害等对农业风险的缓冲能力,同时使广大农民养老、医疗有保障,失业有保险,以解除农民对土地转让后的后顾之忧。特别要强化可持续性就业能力的培训机制,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减弱城市流民现象。
5.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应向各式化多样化发展,可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形式。法律应对现行的农地应用权的流转方工予以确认规范使之有章可循,并且在未来土地立法中应对农地应用权的流转形式规定一个弹性条款,使法律具有前瞻性和灵活性。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开发农业经济和开展农村建设到 一定时期的产物,现行法律明显不适应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成为了制约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瓶颈。制定、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农民的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懚,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应该极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