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介绍林州市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分析 农村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结合林州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对策,以供 参考 。
关键词 农村土地经营流转;问题;对策;河南林州
1林州市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林州市农业总人口86万人,全市16个乡镇(不含4个办事处),土地流转面积5 133.33 hm2,其中林地流转面积4 666.67 hm2,耕地流转面积454.87 hm2。耕地流转面积中转包297.87 hm2,互换17.07 hm2,出租65.80 hm2,其他形式74.13 hm2。流转入农户的面积354.53 hm2,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18.33 hm2,流转入 企业 的面积53.27 hm2,其他主体28.73 hm2。由于林州市位于山区,耕地面积少,地块小且分布零散,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流转面积,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仍是该市农村土地的主要耕种形式。近些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及农村第二、三产业的 发展 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流转总体呈现出健康、有序的加速态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1土地向种植能手流转
1.1.1村集体反租倒包给种植能手。此类流转形式适用于大面积的平整地块[1],如林州市姚村镇主要采取这种流转形式。此类流转形式由村委会牵头,书面合同由村委会与农户协商起草制定,然后报乡镇政府同意后与农户签定,合同规范化程度比较高,合同签订率达到100%。WWW.133229.cOM
1.1.2由种植能手采取租赁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如林州市的姚村镇冯家口村地块平整,耕地水肥条件好,适宜蔬菜规模种植。村支两委在调整农业结构上积极为群众牵线搭桥,农户与种植能手自愿实施土地流转并签订合同,实现互利双赢。现商丘、睢县等地的种植蔬菜能手在该村租种耕地4 hm2,利用其掌握的种植技术种植各种蔬菜,取得了较高的 经济 效益。
1.2土地向龙头企业流转
1.2.1采取租赁与订单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洪河米业有限公司位于林州市东南部山区的东姚镇北坡村,该企业是以小米、小杂粮的精深加工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为稳定谷子的种植面积,保证谷子的质量和产量,积极探索了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新机制,2009年9月与东姚镇北坡村村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从村民手中租种土地超过13.33 hm2,用于种植优质谷子,期限为2年。
1.2.2村委会做中介进行土地流转,龙头企业因地制宜规划开发。在东岗镇八角村和校场村,在保持土地承包权不变,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集中流转土地面积逾33.33 hm2。具体做法是由村委会和建泰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然后村委会和农户签订合同,按照耕地质量,分为每年4 500、3 000元/hm2 2个台阶,一次性付给群众5年的土地使用费,以后则一年一清。村委会在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提供服务,并督促龙头企业按合同给付农户土地使用费。
1.3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小规模流转
林州市的人均耕地面积少,举家外出打工的现象比较多,于是产生了户与户之间的互相耕种。这类流转形式涉及的农户多、面积少,流转期限不固定,均没有书面合同,且没有经过村委会,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口头协议。如采桑镇由于工头多,此类土地流转情况比较普遍。
2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乡镇管理机构缺失
乡镇、村两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乡镇农经机构撤并后人员较少,职责不明,兼职较多,无力对土地流转进行监管,农民土地承包权和流转收益权受侵害的事情屡见不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