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型企业财务风险监控机制的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出资人之间财务目标不一致
创新型企业因为研发的需要,往往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创新型公司一般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获得所需资金,但随着国内证券市场开通创业板块,降低上市门槛,不少创新型企业通过上市来获得融资,也就相对于之前,产生了更多的股东,尤其产生了流通性股东和非流通性股东的差异。对于流通股的股东来说,他们的财务目标在于股票价格如何实现上扬;而对于持有非流通股股东来说,他们的财务目标却在于如何实现净资产的升值,这两种股东的财务目标并不一致。根据目前创新型企业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设计和运行原理,决定了其必然受到力量较大一方( 非流通股股东) 的控制。因此在保护持有流通股的股东利益的问题上,企业内部财务监控机制无法发挥作用。
(二)监事会的财务监控机制失效
一是监事会成员的任免机制方面。法律规定了监事会的成员通过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就制度设计而言,董事会、监事会人员是分离而且相对独立的,但事实上并非不是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董事会上掌控了股东大会的监事选举,导致了被监督人选举监督人的现象;另外,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位升迁及薪酬待遇,也是要由董事长、总经理来决定,这种利益冲突,大大削弱了监事会的独立性。因此,我国公司监事任免机制的设计存在着先天的不足。这种任免机制,造成了日后不可能真正的监控提名当选监事的董事会管理层。
二是监事会成员结构方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监事应当具备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相关的工作经验。监事会的成员和结构应该保证监事会能够独立而且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但是,我国创新型企业受整体环境的影响,对于监事会人员的选拔往往不能按章进行,技能水平的缺失使监事会的工作呈现纸上谈兵的特点。
三是对监事会成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目前,缺乏对监事会成员进行必要的激励和约束的措施很普遍,同时也普遍的缺乏对监事业绩的进行有效评估的评估体系。目前现实的情况就是大部分公司的监事领取的报酬不高,与经理层比较而言,报酬要低得多,股权激励计划也没有针对监事。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董事会、管理层掌控着监事的报酬、申领监控费用,对监事工作的考核结果和其职务、薪金的升降并不相关,监事“监”与“不监”没有多少区别,其监督效果甚微。另一方面,在公司管理层发生重大违规或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下,监事会常常以不知情进行推脱,这也从侧面说明,约束监事会缺乏有力的机制。
(三)内审效能有限
虽然目前针对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指导,但总体而言,企业的内审环境不太乐观。不少企业缺乏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和作用的充分认识,内部审计部门在许多企业中被把看做是非创造价值部门,它的存在是可有可无的,没有在内部审计工作上投入足够的资源;有的企业对内部审计怀有畏惧心理,持有怀疑态度,对内部审计有抵触情绪,甚至不配合。因此缺乏对内审工作的足够重视造成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和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目前在大多数企业中,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财务意义上的账簿、报表审计。内审部门的注意力仍局限于查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监督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充分的涉及其他经营或管理领域,因此就也没有办法对企业各种风险的进行综合判断及综合治理,也无法使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价值最大化。
二、创新型企业财务风险监控机制的有效应用对策
(一)财务目标协同化
财务目标协同化应做到出资人财务目标一致。股份的非流通导致了上市公司股东财务目标和利益发生差异。实行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由市场来决定股票持有人的利益和财富。同时,鉴于目前我国国有股权的特殊性,为了加强国有股股东对股价的关注和依附程度,在股票全流通后,以公司的业绩和股价为主要评价指标,以国有股价值的增值幅度为主要依据的管理和经营层考核评价机制应当被建立起来。为了使董事和经理能够充分的认识到经营和管理效率对其利益甚至是命运的决定性影响,就应当对国有股持股单位和所委派的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经理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财务监控效能发挥
赋予监事会对董事、经理薪酬的建议权和对董事的提名权,以监事会名义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权,享有在法定条件下代表公司权,在公司预算中将监事会业务经费单列,由监事会掌管,用于支付监事调研、聘请外部审计、律师机构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职工进行交流等费用。监事会应该拥有对独立董事提名和解聘的否决权。赋予监事会内部审计的权力。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应由监事会提出。
(三)研发资金有效投入
建立有效的研发资金风险防范和规避机制应立足于市场。首先,要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健全财务风险管理机制,要抓好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明确企业研发活动中财务风险监管职责,落实好分级负责制,建立经营者风险决策的激励与约束制度,以健全的奖惩体系为前提,鼓励研发人员在公平竞争中进行研发资金的经营管理活动并享受风险经营的收益,同时,要确保研发人员能够担负起风险责任,承担风险损失。其次,企业要建立实时、全面、动态的财务预警系统,在研发资金管理活动中,实时监控企业的潜在风险。使财务预警系统始终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为依据,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对财务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一旦发现某种异常征兆就立刻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和减少风险损失,确保研发资金的有效投入。
(四)内审效能充分运用
一是改变内部审计的方法和方式。首先,内部审计应该突破传统方式中的单纯的、事后审计,发挥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的积极作用,从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为了逐步实现从单一的事后审计向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转变,实现这一转变,需要通
过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实时操作平台。在对现有的传统审计方法进行有效利用的同时,逐步开发拓展新的审计方法,包括利用统计抽样、数理统计、经济计量模型等量化分析评价方法,找出真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使审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得到提高。二是建立风险责任制度。为了有效的进行风险控制,要求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主要是明确审计组织内部各个层次、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事事有人审核,有人实际操作,有人负责指导监督,有人员负责考核,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出来,并能分清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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