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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问题和策略

2015-08-27 13:4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审计问责制,即是政府审计结论里关于个人或者组织财产使用的去向、效率、成果向社会各阶人民交待和责任追究。随着我国的发展和我国建立责任制政府目标的提出,“全责一统、自由民主、依法治国、公开公正”等话题在人民群众中引起激励反响,这就督促我们要加大审计问责力度,对公共权力、政府机关采取有效的监督,实现责任制政府。
  一、当前开展审计问责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必要性:改革开放以来,部分人盲目追求经济发展,导致部分人道德沦丧,滋生腐败。针对目前国内全面落实反腐政策,审计问责制作为人民监督公共权力和政府机关的最直接的途径。可以通过其制度化来保证行政人员的“权责统一”,保证我国公共权力的公开公正。
  可行性:审计问责制是新中国发展过程中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产物,审计机关是由中央政府直接设立的,其权力和性质都是有法律保证的,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督都是强制和刚性的。在法律的保护下,审计机关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是有理论基础和可行性的。
  二、现行推广审计问责制存在的问题
  (一)强制性统一法律规定的稀缺
  在我国审计问责制度初步建立的这些年来,我国政府对审计问责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对审计问责制度提出了不少修改和建议。从国家到各级地方行政单位也出台了不少政策制度,但却缺少中央制定的强制性统一的法律规定。地方出台关于审计问责制的政策和制度都存在不少缺陷,主要表现在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可执行性不高,没有强硬的约束性,法制化整体程度低下,而且各个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的政策和制度不同,对审计问责的要求和管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二)问责规范和流程的稀缺;问责制惩处刚性不够
  将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串联起来的就是问责制度,而当下我国法律关于问责制度的规范、流程和管理都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目前我国法律的绝大部分关于问责的规定都只是追究重大灾害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对于普通的行政行为是否能被追究责任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其次是相关问责的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对相关行为和事故直接或者间接的责任人,对不同职位,不同阶层职员和人民的问责标准也没有明确制定。还有就是相关问责的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在被问责的主要直接或者间接责任人具体要负何种责任,还有怎样对被问责人展开,公开、公正、公平的问责审查。最后一点就是我国关于审计问责的流程不够完善,对问责过程中的种种步骤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由于我国审计问责制度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审计问责制度还停留在问责的过程,而对问责后的结果的追查和落实难以得到保证,我国设置的审计机构和监察机构等问责机构只能够行使审计问责制度中的审查和监督的权利,没有对违反者的惩罚和记录评价的权利,对于问责结果的落实政府没有专门设置岗位而是交给地方公安、纪检、司法等单位后期自行介入和处理的,而这些处理单位和问责单位又无法很好的配合协调工作,致使我国的审计问责制度目前还停留在“问”的阶段。
  三、探讨审计问责制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出台强制性统一法律规定
  为了弥补上文所说的我国目前审计责问制的政策和制度可执行性不高,没有强硬的约束性,法制化整体程度低下,而且各个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的政策和制度不同的种种缺陷,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审计问责制度,就需要对目前国内各地方出台的关于审计问责制的政策和制度进行统和和修订,由中央出台一套完整且统一的强制性审计问责法律法规。这部法律法规必须从根本上使我国走出目前审计问责制停留在“问”的阶段的问题。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这一统一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必须给出对审计问责流程和规范的明确,对审计问责责任人的明确,对审计问责的惩处的明确。这部法律必须帮助我国在审计问责制上实现三大改变:首先必须实现我国在审计问责人的对象方面的改变;其次是必须实现我国在审计问责事件的改变;最后必须实现我国在审计问责程度的改变。从根本上以法律来强制保证审计问责制度的实施。
  (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加强审计问责的监督
  审计结果公告是审计问责制度的重要一部分,起着帮助公众了解和掌握审计问责的结果和保证审计问责的公开和公正性,为此我们必须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确定完整的审计结果公告标准,制定明确的适用范围,责任范围,惩处范围,监督检查范围等。形成一个公开公正的审计问责制度,将审计责问的实行与人民群众紧紧相连,在反过来用人民群众来约束和监督行政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三)保护审计人员合法权益
  审计人员是代表人民监督公共权力的少数代表,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是当务之急。我们应尽力完善审计问责制,保护设计人员隐私,将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的直接关系转向间接,可以同时安排几个审计人员或审计团队审计监督相关人员,确实保障审计人员合法权利。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审计问责制度还在发展和实践中,只有不断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才能真正的实现审计问责制度,才能使得审计问责制度真正帮助人民群众监督和督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自身利益和权利。
  参考文献:
  [1]鞠湘江.论农村审计的问题及对策[J].才智,2011
  [2]唐素华.浅议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J].湘潮,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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