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关键词:
根据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来,经过了逐年的摸索和实践,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向纵深方向发展,在加强高校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秩序、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不断发展和深化,高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逐渐正规化、制度化,形成了自身的工作方式和特色,并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后简称《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出台后,我们有必要结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内容、作用,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较差。
目前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由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或由内部审计单位委托外部审计进行。内部审计部门人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避免地被本单位的复杂利益关系及人际关系所影响。特别是在对领导干部问题和责任进行确定的时候,审计人员则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从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校领导的态度和言辞,势必会影响到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职业判断的准确性。这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影响较大,因此从根本上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如果由内部审计单位委托外部审计进行,则审计的独立性较好,但由于是外部审计,对高校内部错综复杂的情况并不了解,在没有充分沟通的时候,就会产生误解,在对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时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导致审计结果的不准确。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多数为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开展的不够。现行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大多在干部换届轮岗之后,对有职务变动的领导干部们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表现为审计任务比较集中,审计计划根据干部职位变动情况制定等。任中审计则针对有举报的领导干部等特殊情况,由于任中审计基本没有开展,导致有的专业技术较强的部门领导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校办产业领导干部因领导没有更换过而多年没有经过审计。因此这些部门长期处于缺乏审计监督的状况下,财务、审计风险以及学校的经营风险逐年增大。
3、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操作性不强,程序不规范,评价指标不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的,结合专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内容,涉及被审计人员的管理行为和管理结果的综合性审计。高校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的制度一般均为总体性的规定,对于如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程序如何,审计质量如何保证、用哪些具体的指标来评价等方面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要求,也没有成熟的模型可以借鉴。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着:审计程序不统一、评价指标不完善等情况,往往形成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导致审计工作存在着风险和隐患,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
4、审计建议被利用程度不高。经济责任审计本身是为评价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会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审计建议。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的干部往往已经在被选拔或任用的岗位上开始工作之后才开始审计,检查出来的问题只能由被审计部门的继任者进行整改,对被审计者来说则没有起到预防和管理的作用。审计结果对于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来说,效果明显滞后,没有起到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
二、提出的改进建议主要有:
1、完善高校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增强审计意识。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结构,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使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保持独立性,又能很好的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增强审计部门在学校中的地位,突出审计工作的作用和重要性,加强高校领导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让高校中的领导干部从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到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到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强审计意识,逐步改变审计大环境。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促进精细化管理
现代国家审计是法治的产物,更是法治的工具,如果没有完善的法规制度,则无法很好地实现审计监督。针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订的粗放化,要加强审计组织、审计程序、审计方式、审计质量管理、审计评价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要不断建立、健全、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依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审计的内容和方法多样性等特点,通过在实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结合审计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逐步将好的审计思想、方式、程序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3、积极做好事后审计到事前、事中审计的转变。一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要在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常态。二是将以离任审计为主发展为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以利于及时发现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发生的问题,及时改善被审计对象的管理方式、方法,降低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三是把审计监督的环节前移,不断提高审计效能,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相结合。
4、突出审计重点,严格程序,构建评价体系。
一是做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评价审计风险,确定审计重点。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被审计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审计。特
别注意针对不同单位,运用专业判断,对群众有反映、控制措施薄弱、审计风险大的项目进行重点审计,节约审计资源,保证审计质量。
二是严格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首先对一些固定的、必要的程序进行制度化,不能因为是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对被审计部门情况熟悉,就简化、省略审计程序。其次要制定好审计计划,评价审计风险,确定合适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第三充分收集资料,对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第四对重大和疑难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处理,减少审计固有风险。
三是逐步建立评价体系。针对高校中不同类型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逐渐形成对职能部门、有办学能力的院系、二级财务、校办企业等类型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的体系的雏形。不断从理论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进行充实和总结,从源头上细化评价指标,完善和建立评价体系,为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公平、公正地评价被审计人员打下基础。
5、充分合理地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强化审计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先审后离”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
二是督促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同时针对审计建议,对不完善的地方抓紧落实整改。同时,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整改,积极促进审计结果被有效运用。
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后续审计工作。对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不仅要采取督促的手段来推动审计建议的整改,建立后续审计制度也是迫切需要加强的重要方面。不仅要关注过程,还必须关注被审计单位对所发现问题的纠正及其效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四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档案。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按所属不同性质的部门分类,例如:行政类、院系类、二级财务类、产业类。对不同性质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分析,分析每种类型使用的审计方法、审计程序、评价指标、经济责任等方面内容,逐步形成切实有效的审计模型,供相似或类似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