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国家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软实力的提升,关系到民族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其固有的发展规律,但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文化和金融的融合是大势所趋,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离开了金融业的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将会异常的艰难,而在文化领域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边界更加模糊。这就意味着文化产品的竞争是全球性的,消费者的选择面也是国际性的,消费者可以选择观看国产片也可以选择观看国际片。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文化产业的发展更需要金融的支持,因为我国的文化产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比如日本动漫产业,美国的电影产业,韩国的电视剧产业都在世界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缩短甚至是超越这些国家就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国家出台了很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其中一点便是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文化金融业务,不断创新针对文化产业的金融产品,向文化产业注入大量的发展资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银行等金融机构还存在很多顾虑。银行需要考虑相应的业务风险,文化产业的风险较大,未来的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银行来说风险防控是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国内有很多学者就我国文化金融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从风险防控的视角来讨论银行开展文化金融业务的研究基本上没有,本文将从文化金融业务风险防控的角度来切入该主题的研究。
二、我国文化金融发展的现状
我国文化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个文化产业的资金缺口情况非常明显。该行业内的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该行业的资金缺口情况比生产制造类的行业还要严重。该行业内的企业规模往往很小,没有什么固定资产,从业人员数量也很少,很多企业更像是一个创意工作室。而且该行业的收益也很不确定,有些很小的企业上线了一款游戏,在非常短的时间里面可能就收获了巨额回报,而更多的企业却没有这样的好运气。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类产业的关注度还不高,银行目前还没有太大的动力去开展文化金融业务。而随着银行等金融机构改革力度的加大,盈利空间的进一步收窄,竞争程度的加大,将会有更多的银行来关注文化金融业务领域。
1.文化金融领域类别和范围。银行开展文化金融业务的领域有前期的设计创意的产生阶段,中期的作品制作加工阶段,以及后期的宣传推广和衍生品的制作阶段。文化创意产业供应链当中可能除了核心企业,其他企业都有融资的需求,这包含了上游的内容制作类企业,下游产品推广发行类企业。银行都可以介入这些企业的融资实践当中。
2.文化金融和产品金融的区别。传统的供应链融资是闭合式的授信,银行的贷款回收有保证,因为产品的销售收入是用来归还贷款的,再加上有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作为担保,银行面临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可控的。而对于文化金融来说,由于文化创意企业的未来收益不确定,而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大量的资金投入不一定带来等额或超额的回报,这就给银行的收益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电影市场,很可能投资很大的电影作品因种种原因票房成绩不佳。因为影响文化创意产品销售收入的因素较多,这就给银行带来了较大的风险。文化金融业务的开展时间较短,银行在这方面积累的经验不足,同时对于银行来说它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能够以较小风险获得稳定收益的企业或行业,比如将资金投往国企、投向房地产行业等等。也就是说银行开展文化金融业务的动力不足再加上有这么多风险的存在,银行在开展这些业务的时候就有了更多的顾虑。但银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银行间的竞争,银行与其他行业的竞争比如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竞争等等。银行迫切需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盈利空间,而文化创意产业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银行可以在这一行业大有作为。
三、文化金融的风险类别
1.文化市场风险。文化产品的畅销与否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消费者的偏好、产品的流行趋势。比如消费者在某一时间段特别喜爱某一题材的电影作品,则符合这些题材的电影作品更容易取得好的票房成绩,而不符合消费者偏好的作品可能就难以取得好的成。而在当今信息化时代,消费者的偏好变化很快难以把握,而文化产品一旦面世再去改变其题材几乎已不可能。而对于实体产品可以有延迟生产,比如汽车的大框架先生产好再根据最终确定的需求来确定外观颜色,也就是说可以在前期将产品的主要部件生产出来再根据最终明确的消费者的偏好来改变外观、进行组装等等。而文化产品就难以做到延迟生产。
2.法律风险。文化创意类作品的版权保护已越来越健全,如果在作品的制作过程当中没有注意到版权的保护问题,比如未经版权所有者的同意就擅自使用了其创意将构成侵权,需承担侵权责任。作品不能面世便没有任何的收入,而前期却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再加上侵权后的赔偿则会给当事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文化创意供应链所有的企业都要有非常强的法律意识,知识产权保护的培训教育力度要进一步的加大,整个供应链环节都要重视相关的法律问题,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文化创意供应链造成严重的打击。银行在开展该类业务时也要起到监督的作用,防止文化创意企业出现违法的行为。
3.经济风险。文化创意类产品属于精神类消费,而对于人的需求来说,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感是较高层次的,低层次的需求有生存、安全的需要。在经济困难时期,人们首先要满足的是低层次的需求,此时文化创意类产品便会受到冷遇。而在当今市场瞬息万变的时代再加上经济周期的不断循环都会造成人们对文化创意类产品的需求波动。因此银行在开展此类业务时也要加强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研判,将文化金融业务与其他金融业务联系起来进行综合性的管理。文化创意类产品的经济价值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比如知识产权对作品的保护就有时间的限制,而反映现实的文化创意类作品的时效性更强,一旦遇到了经济低迷时期,在该时期里面这些作品的经济价值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则以后就更难体现,因为大部分的文化创意类作品都具有时代的印记。在经济低迷时期银行要减少对该产业的投资,这也是防止资源浪费的一个举措。因为这些成本的投入都属于沉没成本,几乎不存在残值,比如电影,过了放映期其经济价值就几乎完全丧失。
4.操作风险。在国家的鼓励支持下,文化创意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稂莠不齐便是其中一项表现。市场当中可能存在寻租行为,某些企业可能通过和银行拉关系来获得贷款,而对于这些文化创意类企业的审查可能就疏于管理,最后可能给银行造成较大的损失。对于银行来说其投放到文化金融业务的资金是有限的,一旦选择了失误便也失去了投资优秀企业的机会。另外,对于各大银行来说开展文化金融业务的时间都不长,没有较多经验可循。而对于从事该项业务的银行员工来说更是一个陌生的业务领域,由于对业务的不熟悉很可能会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出现较多的失误进而给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银行要尽快的建立一套开展该项业务的标准化的作业流程,规定相应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做好授信前的审查工作,派员参与文化作品的制作过程,授信中的操作,授信后的监管都需要有相应的操作规范,只有这样员工才能够有的放矢做好文化金融业务工作。
5.道德风险。文化创意类产品大多表现为音频视频图片文字,这些作品的主题思想、意境等等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把握,很多情况下需要对作品进行通览才能了解一个大概。如果没有进行很好的审查就将有瑕疵的作品推向市场,最后在有关审查阶段未能通过则会给银行造成一定的损失。文化创意供应链规模越来越大,所涉及到的企业数量也越来越多,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而文化创意类的从业人员大多比较感性、思想丰富,个性比较突出这也与该行业的特点有关。这样就不排除有人在作品中加入有比较偏激的有关意识形态的内容,或是反应个人政治偏见的内容。如果把关不严很可能会创作出有政治问题的文化创意类作品,如果没有通过国家审查环节其造成的损失主要是经济层面上的,而如果通过了国家的审查而在后续的销售环节被发现其所造成的影响将更大,比如影响了企业的声誉,也会给公众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涉及到国际问题甚至会影响到国际关系。银行在开展文化金融业务时要全面介入整条文化创意产业链,从源头抓起,确保所制作出的作品没有思想上政治上的瑕疵。作为资金主要投入方的银行要承担起净化文化创意类作品内容的重任。
6.竞争风险。产品供应链当中产品很容易被模仿。同样文化创意类作品也很容易被模仿。某个电视综艺节目很受观众欢迎,则几乎所有的电视台都会推出类似的电视节目。比如江苏卫视推出了大型相亲类节目——非诚勿扰,其他电视台也相继推出了类似的节目。电影和电视剧也是如此。实体产品的模仿在很多情况下还会受到技术的阻碍,比如山寨手机其外观可能和真机相差无几,但其功能与真机便有了较大的差别,加上产品的专利保护制度已越来越健全,同等级别的企业间的模仿已有所收敛,主要是考虑到了巨额的侵权费的索赔问题。而文化创意类的作品虽然也有知识产权法予以保护,但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侵权的认定还比较困难。在这样非常容易被模仿的情境下,作品推出速度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个好的创意必须在较短的时间类变成能够被消费者喜爱的文化创意类作品,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创意阶段。这样文化创意类企业与银行的深度合作就显得尤为的重要,银行一旦认定是一部好的作品就要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然后达到双赢的效果。整个文化创意产业供应链成员企业都要通力合作,抢占先机。
四、防控文化金融风险的对策
文化金融风险是存在的,但银行不能因为该领域的风险大就不选择该领域。文化金融业务对所有银行来说都是值得深度发掘的金矿。目前在文化金融领域还没有出现具有垄断地位的银行,一旦市场发展到了仅有少数几家银行控制该业务领域的时候,其他银行再想进入该领域便会很困难。因此避让不是防控文化金融风险的对策之一。
1.和保险公司合作转移风险。和其他行业相比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了解较少,若由银行单独来承担风险则显得不合理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因为一旦风险产生银行遭受较大损失,则银行便不会轻易再进入该业务领域,这样文化创意类企业的融资渠道便减少不利于该行业的发展。文化创意类企业自身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在设定未来收益权质押率的时候便考虑了企业自身的承受水平,将质押率设为百分之五十到六十,其他的还需要企业其他资产来抵质押。另外,文化创意类企业的核心企业需要为融资企业提供担保,比如电影发行公司为电影制作公司提供担保。同时银行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来转移风险。
2.成立项目团队专款专用。银行开展文化金融业务不能像开展其他金融业务一样任由企业自由发挥,而应深度介入文化创意类作品的制作全过程。从文化创意产业供应链建立开始到作品创作、推广营销阶段都需要介入。银行要成立专门的项目团队,派员全程参与作品的创作过程以使银行对作品有一个全面的把握。银行要参与到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当中,比如核心演员的确定、发行公司的选择等等。银行投入在文化金融业务领域的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文化金融业务大多是实行项目化管理,每个项目有专门的对接团队和相应的信用额度,这些信用额度要在该项目中使用,因为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差异较大,若银行不能做到专款专用将会给自身带来较大的风险。
3.信用额度动态调整循环使用。文化创意类企业不同于生产制造类企业,其对资金的需求是动态的不确定的。比如电视剧在播放第一季时反响很好,观众对第二季的期待非常强烈,此时企业便有了较大的资金需求,而如果反响不强烈则对资金的需求就少。现在很多视频播放平台都有自制类节目,这些节目也是根据点播情况来决定后续投资额度的。因此在银行与企业进行合作的时候,其对资金的需求是不确定的,银行可先确定一个授信额度,然后在额度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放款,而不是在一开始就将资金都给予企业。循环投资能够减少银行的风险。
4.加大文化金融业务培训力度。文化金融对广大银行从业人员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业务领域。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员工的文化金融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让员工能够尽快熟悉该业务的操作规范、业务要领。由于文化金融业务所涉及的范围较广,对员工的培训既要包含基本的业务素质培训,也要按照项目、业务类别等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教育。除了业务培训之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人才引进方面也要考虑到文化金融业务的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引进有文化艺术类专业背景的人才。有文化艺术类专业背景的人才对文化金融业务会有更深的理解,有助于银行开展文化金融业务风险防范。
五、结论及展望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开展文化金融的现状,指出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开展文化金融业务领域的差距。另外指出了银行开展文化金融业务的领域范围,从文化创意产业供应链的角度指出了该供应链当中的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有融资的需求,并指出了银行介入的切入点。另外文章指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文化金融业务时所面临的文化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文化金融业务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竞争风险,并提出了风险防控的对策。开展文化金融业务有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开辟新的盈利空间,有利于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在发展的同时考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后续研究将文化金融进一步细分成电影金融、出版金融、动漫金融、游戏金融等不同的类别,再根据类别的不同分别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以便更好的促进文化金融事业的发展。
作者:杨光,孔訸炜,姜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