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的宗法等级制度构建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结构,在这一大前提下,婚姻关系可以说是整个社会环境下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古往今来,人们对于婚姻关系的建立和维系都从不简单从事。一系列的婚姻制度以“礼”的方式确定下来,对又有数千年的中国古代历史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早婚现象产生的原因
单就婚姻年龄的确定而言,汉代儒人们对《周礼·地官》中的记载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释:“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何?阳数奇,阴数偶。男长女幼者何?阳道舒,阴道促。男三十筋骨以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1]可以说,这是当时的学者心目中构思的比较理想的结婚年龄。
然而,历史的现实告诉我们,人们选择或者说是确定自己的结婚年龄,是根据自己实际的生活条件和需要,而不是一味地遵从学者古人的经验与期望。单就魏晋南北朝这一时代而言,现实的结婚年龄并不仅比《周礼》中所期待的要早很多,而且比两汉的现实状况也早了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人口增长
提及魏晋南北朝,从战乱纷扰的东汉末年到隋朝最终一统天下,整个江山除了在西晋实现过短暂的统一,其余更多的都处于分裂状态。长时间战乱不休,再加之以大范围难以预期控制的天灾人祸,百姓大量死亡的同时出生率又不断下降,这必然会导致当时人口总数不断减少的恶果。可以说,在四个多世纪的时间内,中国人口的再生产就这样在零增长率以下起伏,黎民百姓则终年在死亡线上挣扎。[2]
女子在发育完全也就是在身体符合生育条件之后越早结婚,理论上生出的孩子就会越多。曾有学者做出这样的估算:如果女子的平均婚龄为20岁,并且将性生活持续到失去生育能力,平均每人大约可以生出7.5个孩子,也就是说繁殖率为7.5;照此推算,如果只将婚龄推迟到26岁,繁殖率则约为5.5;反之,如果婚龄比20岁还要提前,繁殖率则会更高。[3]不过这种推算方法显然是一种过于理想化的估计,实际生活中极少有女子能够达到这一状态。
为了切实增加人口数量,魏晋南北朝各统治者所行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强迫所辖百姓早年结婚。身为南朝宋中军录事参军的周朗就明确解释了早年结婚与人口增长的关系,他在给宋世祖的上书中如此写道:“重以急政严刑,天灾岁疫……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要使天下不得有终独之生,无子之老。所谓十年存育,十年教训,如此,则二十年间,长户胜兵,必数倍矣。”[4]
(二)早婚是建立“累世同居”世家大族的重要手段
从东汉末年开始,中国社会兴起了大家族同居共财的社会风气。自汉代以来,社会上开始出现了一些同居共财的大家族,同居的代数也日趋增加。
然而,这种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并不多,并且长期维持数代同堂的大家庭的局面也有很大的难度。吕思勉先生曾对这一现象有过这样的描述:“累世同居之事,虽若甚多,实则九牛之一毛耳”。[5]也正是因为这种家庭模式让人艳羡又凤毛麟角,所以当时的很多普通家庭都渴望建立这样一种济济一堂的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统治者乃至是社会上的主流舆论也都会对这种家庭模式进行褒扬。
在宗法制度下,无论是上层亲贵还是下层平民,大家都把“人丁兴旺”看作一个家庭繁荣昌盛的标志。东晋的书法家王羲之曾在他写给谢安的信中提到这样一段话:“顷东游还,修植桑果,今盛敷荣。率诸子,抱弱孙,游观其间,有一味之甘,割而分之,以娱目前”,[7]可以说这一段非常充分地反应了他想要建立一个子孙满堂的大家庭的心态;北魏人杨椿也曾有这样的愿望:“兄弟皆有孙,唯椿有曾孙,年十五、六矣,椿常欲为之早娶,望见玄孙”。[8]由此可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得以建立一个数代同堂的百口之家是非常让人羡慕也是非常理想的一件事。而欲图建立大家族,实现数世同堂,则必然要依靠早婚,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杨椿可以算是当时比较长寿的人,终年七十七岁。但是即使像杨椿这样可以活到近八十岁的高龄,要实现他抱玄孙的愿望也即实现五代同堂,他的曾孙也必须把结婚年龄提前到十五六岁。那么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人们渴望建立数代同堂的大家庭,就要靠自己以及自已后辈都能够将结婚年龄提前,从而将生子繁衍的年龄提前,才能真正实现着并不容易达成的愿望。
古往今来,繁衍后代,兴旺家族都是中国人心中的头等大事。当然对于国运昌隆、社会稳定的历史阶段来讲,这并非一件难事,但对于生活在魏晋南北朝这一战乱灾难的历史时期的人们来讲,终日与恶疾饥馑、天灾人祸相伴,能够在人世幸存就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一年事情了。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早生贵子、繁衍生息的传统观念仍然对人们产生着很深刻的影响,也正是这种观念让他们之中的很多人都愿意主动地早婚早育来实现自己的美好愿望。
二、早婚对魏晋南北朝产生的影响
从本文前面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早婚早育现象的发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有它特定的历史和时代背景的。同时,这种现象也反过来对当时的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具体说来,魏晋南北朝的早婚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如下几项影响:
首先,早婚早育政策与统治者制定的其他增值人口的政策一起,使人口数量大大增长,切实改善了这一时期人口数量锐减,劳动力资源不足的状况,为之后隋朝的统一及其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十分坚实的基础。
其次,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工商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相对来说,农业仍然是当时各个割据政权发展经济产业、提升实力的主要产业。在当时劳动工具和耕作技术水平都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要发展并扩大农业生产,只能从增加劳动力这一方面入手。可以说,只有在当时人们身体发育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在法律和社会实践上把人们的结婚年龄尽量提前,以此来促进人口的自由繁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广人稀、田多人少的问题。这无疑是当时社会和历史环境下增加人口所能采取的最为可行的措施。
第三,早婚现象的出现使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特别是上层社会出现了许多数世同堂的兴旺之家。这种人
丁兴旺,济济一堂的生活景象是当时世人,特别是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的人们的理想追求。这也使得当时的家庭关系更为稳固,也出现了很多大家族协调和治理方面的智慧和经验,出现了《颜氏家训》这样的书籍。
如上所述,早婚适应了统治者欲图促进人口增长的要求,在社会存续、政权维系和历史演进等多个方面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于那些很早就结婚生子的当事人来讲,早婚也有着完全不可否认的负面影响。
查阅魏晋南北朝的史料,我们可以看到,各朝的皇帝大多是短命的。将一些难以预测的非正常死亡现象排除在外,很多皇帝其实都是折在了过早结婚所带来的副作用上,在未及明辨是非之时便沉溺于声色犬马,未能健康成人;从而无法避免,由他们所生的子女就会因为先天发育不足而没有正常的抵抗力,容易沾染各种疾病而夭折,从另一方面对后代的繁衍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由此及彼,我们可以推断出在生活水平更为恶劣的民间,过早结婚所带来的父母子女发育的先天不足也会对新生儿的出生和发育产生影响。由此可见,过早结婚降低了人的身体素质,提高了婴幼儿的死亡率。
综合本文对魏晋南北朝时期一定历史实例的分析和推理,我们可以看出,早婚确实是当时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顺着时间脉络和空间脉络,我们都可以找到力证这一观点的有利线索。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社会现象都不可能是凭空出现的,早婚现象也不例外。在魏晋南北朝战乱动荡的特定社会条件下,人们身处于客观上人口大量减少和主观上需要人口不断增加的矛盾境地。可以说,早婚是人们在与当时的社会生存环境作出妥协的情况下,综合当时各阶层人们的利益和需求而作出的适合当时社会生产和发展的一种比较合理的选择。婚姻制度的形成于发展经过了一段绵长的历史进程,对整个中国历史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如今,我们应该继续秉承结合社会实际的研究思想和方式,更好地探索适合当今中国发展的制度与政策。
参考文献:
[1]李昉.太平御览[M].上海:中华书局,2000.48.
[2]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30.
[3]白瑜.魏晋南北朝早婚成因分析[J].武汉文博,2008(1):15-16.
[4]李百药.北齐书[M].上海:中华书局,1983.23.
[5]吕思勉.中国宗族制度小史[M].上海:中山书局,1929.56.
[6]司马光.资治通鉴[M].上海:中华书局,2005.32.
[7]房玄龄.晋书[M].上海:中华书局,19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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