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对市场经济是否健康运营有重要意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追求利润与发展最大化时,出现对环境及资源不合理利用现象。甚至出现置社会责任于不顾,造成市场秩序紊乱现象。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指明:新时代的社会责任发展方向是要做新时代的新企业;能贯彻新理念的新企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锋;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生力企业军。新时代下,企业社会责任日益明确,法律体系也日益完善。但是,从目前社会现象来看,企业的社会责任中还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部分,在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下部分企业并未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稳定运营及可持续发展。文章从经济法角度,并以经济法为基点,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制度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经济法;制度;发展与完善
中图分类号:F270;D922.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1)04-081-02
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历程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里對其利害关系人应付的责任。其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企业除对股东、员工、消费者及环境等承担法律责任之外,还要承担其社会贡献[1]。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企业是否能主动承担其社会责任成为其能否健康生存的必要要求。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由西方发达国家提出,其发展在国际、国内有着不同却又相似的发展路线和历程。
国际发展历程。早在18世纪中后期,企业社会责任逐渐萌芽。亚当·斯密(AdamSmith)称其为“看不见的手”。国际社会上企业社会责任逐渐从局限于业主个人的道德行为发展成为企业生存守则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企业社会责任观念逐渐萌芽。表现为企业业主们对弱势群体的无偿捐助活动。(2)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消极。二次工业革命后,社会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在“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影响下,企业在数量、规模上飞速发展,企业以成果为第一要求,极尽剥削社会劳动者及社会资源,消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3)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成熟化、法制化。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完善,先驱者们逐步醒悟,在维护权益的同时主动承担其企业社会责任,将其转化为企业的目标与财富。与此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也相应出台,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基本经历被动、徘徊、响应、主动四个阶段。
国内发展历程。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在国际上先于国内,国内发展主要源于2000年以后。由于多数欧美跨国企业都对其供应商展开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其追逐的附加名片。我国的一些外向型民营企业,每年均要接受国外买家的审核。在企业社会责任被动审核阶段,中国民营企业由于基础薄弱和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资本特性,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进步缓慢。由于不想失去来自国际采购者的订单或承担合规成本,国外机构的社会责任审核在很大程序上启蒙了我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生产工人的健康安全保护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促进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在徘徊阶段,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摸索前进。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出现两极分化的态势,除了央企花费大量资源进行社会责任建设外,还涌现出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比如海尔、华为、百度、美的等。然而,仍有大量企业不愿意在承担社会责任上投入资源,如吉林石化爆炸事件、东莞裕元鞋厂大罢工以及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大爆炸。在这一阶段,中国许多企业家在摸索承担社会责任道路时陷入一个“高调做秀”的误区,他们往往认为履行社会责任就是捐款和搞慈善事业。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成为热点话题,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渐出台,一系列法律规定都在积极响应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趋势。在积极响应过程中,国内企业社会责任大步发展。如今,企业社会责任也逐渐成为企业的“亮点名片”。
二、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不只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它还参与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企业主体与利益客体之间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因而经济法对有可能引发社会危机的企业社会责任有严格的规范,能够以社会本位为出发点,平衡个体赢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旨在构建规范、高效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2]。基于经济法中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的分析,其主要包含七种企业的明确责任:(1)企业对员工的责任;(2)企业对环境的责任;(3)企业对股东的责任;(4)企业对债权人的责任;(5)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6)企业对所在社会居民的责任;(7)企业对社会公共事业的责任。由于企业主体与客体存在的不同关系,企业需要对客体承担不同责任。企业通过遵守法律法规下明确的社会责任与不同客体维持健康稳定关系,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正当性
从经济学视野下看,企业的本质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通过高效配置各种生产要素,以低交易成本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组织。这种组织一般按照一定的规律与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营利为目的实现组织利益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盈利是以为企业第一目的[3]。市场经济下,企业可以以自主、竞争、开放的姿态追求个体企业盈利最大化,在追求盈利最大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与其所处生态环境、社会秩序、利益人关系、社会公众利益之间产生摩擦与矛盾。从国际经验上看,仅以市场经济作为“无形的手”来调节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摩擦与矛盾,易形成垄断大财团、侵占社会资源、恶意竞争等不利于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所叠加的社会成本均来自于公共利益。这种利益与负担是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表现为社会责任的对称性、功能上的互补性。企业主体从客体获得利益就必须承担与之对应的义务。因此,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具有该当性与正当性。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
企业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在社会中有多种表现形式,较常见的为各种独立的、营利性的组织。由于各行各业所处的社会环境、经营环境、企业背景及目标差异巨大,因此每个企业个体所对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有所不同。同行企业在不同时代、不同环境、面对不同客体时也对应不同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又具有特殊性。例如近年来利好的直播行业,网络直播平台是作为新型商业性质平台,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质属性。在平台上可通过网络直播及平面推广为用户带来直观、高效的信息,为商家带来广泛的利益来源。为企业主体和客体都带来极大的便利。但直播行业中存在空间、时间、主客体之间的不对称差异,在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下时就出现“免费网课成营销广场”“新型游戏成网络诱惑”“个体意识成价值观杀手”等负面现象出现。这些现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阻碍社会与个人发展。那么,直播行业加强对于色情暴力、低下行为素质等内容的监管,借用平台的广泛传播性宣传正能量、做到绿色直播就是直播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而石化行业作为国家基础行业,保护环境、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节能减排、掌握清洁和节能技术;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就是其必须做到的企业社会责任。
五、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公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逐渐成熟,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也逐渐完善,但“三鹿奶粉”“苏丹红”“工业污水池泄露”等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如何实现全面监管、保证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力履行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及企业社会责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社会责任日益明确,如何在依法治国理念下,发挥经济法的价值与作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平稳、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目前,我国的社会责任制度存在以下几个弊端[4][5]:(1)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我国虽然颁布了《公司法》、《消费者权益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与社会责任,但没有形成统一的、完整的管理体系,与之对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也没有形成完整的制bdbf38d8433fa3dc0e7fac43a89125c0677873f97f368edfa3c539843dd20655度体系。(2)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中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建设滞后。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有重要主导作用。但在非政府企业组织中严重缺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主动性,缺乏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功能。(3)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对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与培养,导致一段时间内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面對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现状问题,应当进行针对性改善。首先,要强化立法,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法律体系,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使企业也能做到有法可依、知法守法、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充分发挥企业与客体间的相互监督制度,是企业与客体在相互制衡与等价互换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其次,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企业社会责任。非政府组织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之一,其企业社会责任的发挥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实行与监管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强化企业的法律责任意识。只有企业转变观念,意识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降低企业社会成本的高效方式,并树立相应的法律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使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惠及民生、企业、社会。
六、结语
企业社会责任的贯彻落实对市场经济健康运营、发展有重要意义。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立法与监督工作是规范、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