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法解读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体现国家加强对经济领域的干预,它在本质上是经济法责任,而不是商事法责任。这一问题在当下有着极大的紧迫性。并且这应当属于多部门、多学科都会遇到、都要讨论的问题。经济法研究对这一前沿课题给予高度的关注、作出积极的回应,也可说是经济法学界的一种社会责任吧。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缘起
社会责任是指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对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社会”这个词亦可作广义、狭义理解。但不论怎样解释,社会责任总是与社会利益直接相联系的。因此,社会责任也就是社会义务,或称社会契约义务。
企业以社会为生存和发展的环境。20世纪初,当资本主义世界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之后,企业与社会的矛盾日益复杂和尖锐起来。为缓解社会冲突,矫正“社会失灵”,于是敏感的学者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和理论。比如,1924年,英国学者谢尔顿在《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一文中提出了“社会责任”,要求公司“面向公共服务”。随后,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引起了积极的关注和响应。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起,从欧美发达国家发端,随着劳工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人权运动和公共治理模式的推行,大大促进了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二、企业社会责任对经济法的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政治民主程度的逐步提高,整个社会正在日益走向和谐。WWw.133229.cOM然而,由于社会的复杂性,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多样性需求,以及过去积存下来的一系列矛盾,现今社会也产生了一些不协调、不稳定的情况。会就业困难;经济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农民工受歧视;改制、破产和征地、拆迁等方论文联盟http://面的群体事件;等等。
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入,对经济法的理念和制度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西方学者曾指出,经济法“发展了公共利益这个核心的概念”。企业本身的义务是为投资者创造财富,同时也就是在向社会提供产品、提供服务。企业为实现资本增值,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运用各种手段,其中也包括可能实施具有负外部性的某些行为,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垄断、不正当竞争、超标准排污,等等。这些负外部性的行为,如果没有受到国家(政府)、其他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的制约,则将会使有关社会利益受到损害,这就造成社会失灵。因此,通过制定明确的规范,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更加契合和突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质:一方面,保障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权;另一方面,平衡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发挥企业对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推动功能,并解决企业经营的负外部性所造成的某些“社会失灵”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这样,经济法就能通过以公法因素为主导、公私法因素相结合的路径,协调国家(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关系,更有力地发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谋求社会实质公平的重要作用。
总之,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入,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质增添了新的证明,为经济法的权利义务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为经济法的实际应用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法解读
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法定义务,或称法定责任。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中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的规定;《物价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中关于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规定,《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生态安全的规定,等等。此即国家法即硬法意义的社会责任。
第二,次法定义务,或称次法定责任。如《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等。此即国家法之外、具有规范性和执行力的另一类社会规则——软法意义上的社会责任。
第三,道德义务,或称道德责任。如扶贫开发、捐款救灾、慈善救济,等等。此即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以上所说,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性的,归根到底,企业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对社会履行义务。公民本指个人,借用公民这一词来用,企业就是社会公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实质上就是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履行必需的相应的义务。
四、结语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以往“企业办社会”或者“摊派”有着根本的不同。一是要遵循合法性。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须拿出具体的依据来,不能强迫命令。二是要遵循合理性。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须从实际出发。要考虑不同企业的经济能力、生命周期。要在企业自身发展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寻找协调的基点,不能无端地或者漫无边际地给企业增加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