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思路 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活动。正确把握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改革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取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条件。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人性化治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更加愉快。 二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气力形成推动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协力。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左顾右盼”,又要“瞻前顾后”,使社会治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题目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四要坚持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要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降低社会运行本钱,进步社会运行效率,从而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五要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政治上风,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同时,树立世界眼光,积极鉴戒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改革贯串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之中,为推进***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根据上述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制,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向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治理“一手软”的题目,切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统筹推进,不断进步政府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治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改变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揽一切的做法,解决好越位、错位和缺位题目。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尽快从传统治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治理”。 在治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社会治理的方式,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同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在治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民生和制度建设,使社会治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 在治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努力改变社会治理手段单一的题目,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引导等手段,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上风,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很多同学在管理类论文写作过程中经常被导师指出的一个问题就是“理论结合不深入”、“理论如何体现”、“缺乏严密的理论架构”,那么如何深刻理解这个问题呢? 应该明确,理论并非只是放在第二章凑字数的内容,理论也不是根据我们的专业随便找几个理论就可以的,之所以会写理论,是因为后文的写作是要依据相关专业理论的,理论的用来指导实践的。具体分为两种状况: 1、理论指导实践 在我们明确理论和后文的研究不能是两张皮以后,就要确定选择理论的根本要求了,那就是指导实践。 因此论文写作选择专业理论时切忌随便选,要跟着你的研究主题去思考,比如在写市场监管研究时,要考虑政府职能、市场失灵相关的理论,在写消费者购买行为时,可以从理性行为理论出发,如此才能和自己的研究内容结合起来。 如果你找不到合适的理论,那恰好说明专业知识薄弱,需要好好学习专业理论。那么又有同学问了,在论文中怎么用文字体现这些呢? (1)理论部分注意结合研究内容 当然,写理论的第一步是要介绍清楚该理论是什么,对重要理论详细准确地开展介绍,真正理解其内涵及实质。大部分同学这里都没有问题,但大家仅仅是介绍完理论就结束了,这才是写作的失误之处。 所以,在理论写完以后,一定要说明为什么选择该理论,该理论如何指导你的研究内容,如何帮助解决问题。 比如写完协同治理理论的理论介绍以后,针对论文所研究的XX治理内容,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治理等等。这一段是十分关键的,务必要把握。 (2)后文写作有意识地融合理论 在写后文的问题对策时,必须要树立“理论指导实践”意识,因此写作时就要反复思考,对理论进行适当再创造,根据你所研究的实际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理论形式,通过一定语句体现理论的未发挥或是在该理论的指导下问题要怎么解决。 “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结合实际情况,有意识地融合你第二章所提到的理论,合适的地方说合适的话,让每个理论都有所体现、有所结合。 2、构建理论架构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理论架构”,理论架构通常都会在论文的第二章或第三章,常常是写变量类论文必需的内容,通过专门的一个章节呈现所研究问题的框架、机理或概念模型。 可以理解成论文的骨架,理论架构将支撑你的研究,为读者介绍你后文那样做的科学依据。因此,理论架构绝对不能自己随便写,通常都是阅读大量文献之后所构建的。 比如写变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对变量进行界定,确定领导风格、组织承诺和离职倾向理论关系模型,假设两两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在阅读整理了很多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后提出的,是建立在前人研究结果之上的有足够证据支撑的,这样才能算作理论架构。 通过理论架构帮助厘清定义、理论、模型以及研究方法,在解释理论架构的过程中阐述自己的观点。之后再开展量化,这样后文所做的实证及讨论都离不开理论架构。本质而言,理论架构即“研究问题”+“研究此问题的理由和方法”两项要素。 另外也有部分非变量类理论需要构建理论框架,这时同样需要阅读大量文献,说明某个主题理论是什么,学者们研究成果有哪些。 随后考虑从理论内容和流程出发,构建出你后文研究的整个先后顺序框架,举个栗子,常见项目风险管理论文的框架即为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应对。 以上就是论文写作加强论文结合性的小tips,学术路漫漫,向上吧青年!
2021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Business Activity);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业行为均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以下是我整理的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供你参考借鉴。
[1]王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关税征收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9.
[2]徐莉.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D].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
[3]刘茜.京郊农户电子商务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D].北京农学院,2019.
[4]李倩.C2B电子商务企业盈利模式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
[5]刘万立.京津冀区域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
[6]李雪.电子商务合同法律问题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
[7]苏旭.美妆产品B2C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同质化竞争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
[8]孙艳秋.电子商务环境下服务补救悖论形成机制研究[D].天津理工大学,2019.
[9]王银萍.民族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
[10]高雨平.网络交易价格监管问题研究[D].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9.
[11]牛明阳.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者保护法律责任[D].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
[12]周璇.电子商务企业审计风险防范研究[D].湖北经济学院,2019.
[13]操相亮.国美零售盈利模式转型的财务绩效评价[D].湖北经济学院,2019.
[14]张文.电子商务企业盈利模式研究[D].湖北经济学院,2019.
[15]隋亮.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优化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9.
[16]宋祎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地方政府在农村电商产业发展中的作用[D].浙江大学,2019.
[17]王颖.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9.
[18]项铭晓.C2C模式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博弈分析及对策研究[D].上海海关学院,2019.
[19]朱辉辉.高并发电商评论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南京大学,2019.
[20]傅哲宁.“淘宝村”分类与发展模式研究[D].南京大学,2019.
[21]艾金金.电商平台客户流失预警分析及应用研究[D].南京大学,2019.
[22]臧新宇.技术发展与新型电商群体的社会学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
[23]王晓琼.微商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9.
[24]朱菲.泰兴市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本研究[D].南京大学,2019.
[25]乔艺波.多维邻近性视角下淘宝村创新知识的扩散与升级研究[D].南京大学,2019.
[26]许甜华.用户画像技术在电子商务系统中的研究与应用[D].北方工业大学,2019.
[27]许凤翔.用户行为分析技术对个性化服务的研究与应用[D].北方工业大学,2019.
[28]许率(HEOSOL).O2O模式下中韩广告营销比较研究[D].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
[29]曹常影.基于TAM模型的家用医疗器械O2O电商模式用户接受意愿研究[D].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
[30]翟曼蔓.自营型跨境电商平台服务质量评价研究[D].南京大学,2019.
[31]薛航.跨境电子商务论坛马云演讲汉英模拟交传实践报告[D].吉林外国语大学,2019.
[32]陈文静.数字经济背景下国际税收管辖权面临的问题与对策[D].安徽大学,2019.
[33]赵壮壮.刷单炒信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D].安徽大学,2019.
[34]程璐.美国公众点评类网站名誉侵权研究[D].安徽大学,2019.
[35]沈馨.电子商务C2C模式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9.
[36]牛姗姗.涡阳县农业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9.
[37]任璐璐.我国跨境电商食品诉讼案件实证研究[D].安徽大学,2019.
[38]徐诺.第三方支付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D].山东财经大学,2019.
[39]刘常兰.网约车行业消费者信任影响因素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9.
[40]丁颢钰.睢县制鞋产业集聚区竞争力提升研究[D].郑州大学,2019.
[41]许涛.社会资本对生鲜电商企业运营绩效的影响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9.
[42]于兆青.公平关切下电商供应链的决策与协调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9.
[43]张春霞.基于系统动力学仿真的电子商务平台双边网络效应研究[D].郑州大学,2019.
[44]郝涵星.基于系统动力学M生鲜电商企业发展影响因素研究[D].郑州大学,2019.
[45]刘天雨.时间窗口约束下社区团购生鲜第三方平台仓配模式优化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9.
[46]段永晓.跨境电商背景下粮油设备出口企业营销策略研究[D].郑州大学,2019.
[47]黄鹭.电子商务对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D].浙江大学,2019.
[48]胡安琪.互联网服务格式条款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9.
[49]李东方.改进的聚类算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D].南昌大学,2019.
[50]朱涛.先天禀赋、网络关系与农村电商产业集群[D].南京大学,2019.
[51]任晓晓.淘宝村时空演变特征、区域效应及不同发展路径对比分析[D].河北师范大学,2019.
[52]靳字含.石家庄信息辐射能力与网络交易距离的耦合关系[D].河北师范大学,2019.
[53]苗青.新零售供应链的数字化研究[D].安徽大学,2019.
[54]袁琳静.关联分析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D].郑州大学,2019.
[55]冯萌.中日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9.
[56]郑灿灿.基于网络购物直播情境的消费者冲动性购买行为影响因素研究[D].安徽大学,2019.
[57]王福斌.百事食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策略研究[D].沈阳大学,2019.
[58]周宗超.M电子商务公司自营物流优化研究[D].沈阳大学,2019.
[59]陈力.基于Java的会员制商品交易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浙江工业大学,2019.
[60]俞春.基于Android的“掌上团购”App设计与实现[D].浙江工业大学,2019.
[61]徐天睿.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电商服务站发展现状的田野调查[D].浙江工业大学,2019.
[62]王晓.“农银E管家”电商平台浙江地区营销策略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9.
[63]倪红耀.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探讨[J].文教资料,2006(01):45-46.
[64]张旭力.信息系统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9.
[65]朱彩.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及其对中国出口的影响[D].浙江工业大学,2019.
[66]赵丹阳.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北京印刷学院,2019.
[67]袁飞.淮安市众创空间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扬州大学,2018.
[68]杨永佳.M电子商务公司成本控制问题研究[D].沈阳大学,2018.
[69]聂灵磊.大连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8.
[70]方安诺.电商专业大学生农村电商从业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D].浙江农林大学,2019.
[71]金水丰.临安区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行实践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9.
[72]楼杰.安吉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影响因素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9.
[73]杨锐.乡镇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8.
[74]徐楚翘.大连市甘井子区跨境电商营商环境评估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8.
[75]孙月玲.电子商务运营训练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南京理工大学,2018.
[76]汤成.J电商公司差异化战略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8.
[77]吴融.Y公司电子产品B2C平台业务发展战略的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8.
[78]郑大哲(JEONGDAECHEOL).中韩电子商务企业比较[D].浙江大学,2018.
[79]闫晗.具有推荐功能的电子商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大连理工大学,2018.
[80]余婷.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和证据问题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8.
[81]潘俊文.微商法律规制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8.
[82]胡邓飞.我国中小型进口跨境电商物流渠道的影响因素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8.
[83]刘伯丹.海湾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管理优化研究[D].燕山大学,2018.
[84]张小良.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保护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2018.
[85]尹丽娟.京东商城物流策略优化研究[D].河北科技大学,2019.
[86]宋雪丽.郓城县农村电子商务扶贫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8.
[87]张志红.深圳市锦隆城公司竞争战略研究[D].兰州大学,2018.
[88]王宇光.甘肃淘一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销策略研究[D].兰州大学,2018.
[89]刘超.奢侈品频道综合电子商务平台营销策略研究[D].北京服装学院,2019.
[90]姚斯晨.海林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8.
[91]邢磊.牡丹江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发展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8.
[92]常雨昌.电子商务背景下J市邮政公司实物传递网络流程优化研究[D].吉林大学,2018.
[93]金洋.绥芬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8.
[94]段紫兰.A电子商务企业成本控制研究[D].南昌大学,2019.
[95]林元昱.基于改进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农产品电商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南昌航空大学,2018.
[96]王义峰.仪征市马集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D].扬州大学,2018.
[97]邱钰博.泗洪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D].扬州大学,2018.
[98]朱静荷.电子商务模式下苏宁易购主要业务环节内部控制的`案例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8.
[99]程国凯.京东白条消费金融产品资产证券化的案例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8.
[100]徐慧.恒源祥集团电子商务业务发展优化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8.
[101]于忠齐.基于个性化推荐的电子商务网站系统设计与实现[D].江西财经大学,2018.
[102]桑林.长治市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模式的研究[D].山西农业大学,2018.
[103]薛皓巍.吕梁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研究[D].山西农业大学,2018.
[104]刘长兴.基于供需融合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D].山西农业大学,2018.
[105]王书艺.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博弈分析及多元治理模式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9.
[106]温海林.协同治理视角下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广西大学,2018.
[107]胡琪.C2M电子商务模式下基于学习效应的人因可靠性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18.
[108]彭剑雄.社会化电子商务平台特性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机制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9.
[109]王红军.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创业胜任力培养机制研究[D].浙江大学,2018.
[110]OlaMohamedElsayedIbrahimMadi.电子商务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研究[D].辽宁大学,2018.
[111]郁云宝.移动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对顾客契合的影响研究[D].辽宁大学,2018.
[112]王岩.内蒙古多伦县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对策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8.
[113]杨彩霞.保山市电子商务扶贫模式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8.
[114]王筱.基于4C理论的浙江妮素公司电子商务精准营销策略研究[D].兰州理工大学,2018.
[115][D].华东师范大学,2018.
[116]朴美玲.传统诚信观在我国电子商务中的运用研究[D].延边大学,2018.
[117]金石.基于运营商管道大数据的智能电商推荐系统[D].南京邮电大学,2018.
[118]王力.电子商务领域中大数据的质量及预测分析研究[D].南京邮电大学,2018.
[119]葛飞.社会化电子商务背景下微博用户购买意愿与信任机制研究[D].南京邮电大学,2018.
[120]范习佳.电子商务企业盈利能力分析[D].南京邮电大学,2018.
[121]裴一蕾,薛万欣,李丹丹.应用型本科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论文“双导师制”指导模式研究[J].价值工程,2018,37(13):256-258.
[122]柴兴文,廖薇.高校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论文模式存在问题的研究——以贵阳学院为例[J].经贸实践,2018(03):330.
[123]吴卫群.独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升研究——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为例[J].电子商务,2014(12):95-96.
[124]倪莉莉.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探讨[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3,15(02):127-131.
[125]钟武俊,叶依如,叶晰.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建设[J].商场现代化,2013(05):86.
随着当前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民族分布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民族交往、交流和交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进行,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毫不夸张地说,城市民族工作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治理现代化的意义看,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的概念较之于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其定位层次更高、内涵更深刻、意义更重要。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要求把民族工作从政府部门事务转变为公共事务与公共服务,特别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面对“国家对民族事务支持力度加大和少数民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仍然薄弱并存”的新常态,城市民族工作可以深入社会各个领域挖掘和重新配置资源,在政府职能转移、分解的过程中,建立起关于城市民族事务的社会协作机制,从而实现城市善治的理想状态。 一、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亟须破解的难题 (一)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合作问题 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力量在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中处于主导地位,承担着少数民族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治性、政策性较强的民族事务的管理职能。强调治理的“社会化”,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缺位”,而是要加强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中的党政主导责任体系建设。政府只是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主体中的一员,而不是唯一的主体,在城市民族工作的过程中也不能包揽一切。例如,对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往政府承担着几乎全部的服务管理职责,缺乏市场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政府单方管理控制多于社会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利很难落实,矛盾和纠纷频发,管理效果并不理想。因而,这就需要更加注重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公共机构与私营机构之间的跨部门合作、协商和协同。政府角色是由“划桨”转为“掌舵”,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支撑,而把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推向前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直接、具体和满足其需要的社会化服务。显然,这一转变有助于动员各方面力量合力推动城市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但与此同时,这也对政府治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不仅不能甩包袱、卸责任,还要善于借力,有机整合多元主体的资源,成为驾驭跨部门合作治理城市民族事务的巧匠。 (二)跨地域、跨功能、跨部门整合问题 总的来看,我国的民族政策和城市民族工作的相关法规无疑是正确的、是好的。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各民族人口流动愈发频繁,城市少数民族人数大幅增加,以区域性、被动性、静态性为特点的城市民族工作很难适应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所带来的新变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在城镇化加快的趋势下,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主要表现为三个“不适应”和两个“跟不上”,即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不适应城市化的生活与管理,城市汉族居民不适应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习惯和风俗,城市管理部门不适应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大量进入城市所产生的各类管理问题;流入地政府的管理服务跟不上,流出地政府的协调服务跟不上。 (三)法治化、社会化、精细化耦合问题 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在整个民族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目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配套立法比较宽泛、抽象,可操作性不强,指导性的法令较为单调,其调节民族关系等具体问题的效果不理想,而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原则性的权益保障,实质性的保障机制缺乏,使得大部分城市民族工作部门仍然依靠行政调节解决民族问题,这显然与社会化工作的趋势背道而驰。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规范和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充分发挥法制的优越性,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事务治理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和法律体系,强化对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法治精神作为“根”和“魂”寓于社会化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阶段之中。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也离不开精细化。只有善于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与散居地区、东中西部不同类型的城市,制定不同的治理方略,并善于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文化、信息、媒体等多种手段综合施治,特别是推动城市民族事务从中国格化管理向中国络化治理的转型升级,才能有效克服传统管理方法简单、粗放和落后的弊端。因此,应将民族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和精细化视为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在推进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的过程中必须与法治化和精细化相互耦合,从而实现“三化”的协同发力。 二、构建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体系的策略 (一)元治理:城市民族事务的党政主导责任机制构建 无论是从我国的民族工作体制还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城市民族事务中起主导作用是毫无疑义的,也是必须予以坚持的。现阶段,应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不断提高的现实压力,城市政府部门尤其是民族工作部门无疑是民族事务治理的首要责任主体,必须继续加强和完善其职能,发挥其在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体系中“元治理”的作用。在我国,除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之外还没有颁布统一的关于民族工作的相关法律。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民族工作主要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为依托,尽管该条例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地方性的民族工作条例大多源于政府文件或领导的讲话,有的过于抽象或具有较大的弹性,在具体的城市民族工作中,这些条例的内容参差不齐,也缺乏法律监督和法律制裁措施,在突发性事件中体现不出权威性、强制性和法治性,因此,不能作为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的主要手段。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的紧迫任务是加快城市民族工作的立法,当务之中国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尽快修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对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清真食品管理、民族事务治理各主体的权责划分等需要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的,都要确立合适的法律形式,做到有法可依。在严格执法方面,一方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哪个民族的公民,信仰哪种宗教的公民,违了法、犯了罪,都要依法处置;另一方面,要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予以保障,对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予以尊重,特别是要坚决纠正和杜绝拒住、拒载、拒租、拒卖、搞特殊安检、抬高就业门槛等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的言行。此外,要围绕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逐步扩大监督检查工作的覆盖面,以城管执法部门、窗口服务行业、社区、中国络中国站等为重点,加大对民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规范工作流程,创新方式方法,建立以民委为牵头单位,各部门协同配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日常巡视与专项检查相统一的长效监督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的合力,确保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二)参与式治理:城市民族事务的多元主体合作机制构建 合作具备释放跨部门范围内人员和机构能量的潜力,成功的合作会产生多个层面的收益,其中最为显著的在于它比政府单独完成更为彻底、令人满意且能更为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随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政府应该更多地激发其参与城市民族工作的积极性,既要善于运用行政手段,也要善于运用社会动员手段,还要善于适当运用市场手段,构建政府主导下城市民族事务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格局。其一,要将政府的管理与社团的自治协调统一起来,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遵循社团自治和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教育制度等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激发民族文化协会、宗教团体、志愿者组织、慈善社团等社会组织在提供公益性服务以及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体自我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并通过加快相关立法,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渠道。要建立多元一体的民族社会工作模式,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人员、团队、资本进入城市民族社会工作领域,提升城市民族社工的专业性和服务能力。其二,运用市场化方式吸纳相关企业与政府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少数民族公共服务。政府要以定向招工、技能委培等方式与企业签订协议,给予流入地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功就业并顺利融入城市。要积极探索“飞地”经济、产业集聚、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使各地区、各民族平等地开展经济交往。其三,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城市中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和纠纷,需要改变以往政府部门“单兵作战”和“孤立无援”的窘况,综合运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措施,重视发挥社会团体以及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加强政治沟通、消除隔阂、协调利益、增进理解,通过社会化途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时期。 (三)嵌入性治理:城市多民族社区的互嵌机制构建 公民权的实现可以被认为是地方政府自身所追求的目标,而不是提供某一个特定的服务。它不仅包括公民基本待遇,也包括公民对决策的参与,对有能力独立自主生活的提倡和直接参与社区内的服务的提供,因而地方政府应在个人权利和社会责任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城市民族工作中,不能孤立地看待流动少数民族群体,不要过分强调少数民族身份的特殊性,而是要从公民权的角度将社会化工作的方向定位为引导少数民族嵌入城市社区和公民社会,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获得市民身份和参与社区治理的各项权利,真正实现市民化。因此,当前构建城市多民族社区的互嵌机制要着眼于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跨地域的对接,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一是流动人口流出地各级政府与流入地城市政府之间要进行有效地协调与合作。流入地城市政府作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完善与调整各项政策的内容,使之更加兼容流出地的各项政策,并主动包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保障其均等地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住房等,形成“人在服务在,人走服务随”的动态治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政府则应在源头上对其开展相关的法制、政策、秩序方面的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在流出人员的培训教育方面做好细致的工作,其中应包括帮助少数民族正确认识民族问题和城市民族关系。 二是通过社区化服务,编织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嵌入的社会中国络。社区要从防范性管控模式向服务、参与型治理模式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职能转变、事务性重组、社会组织逐步分化等新形势。激发社区吸纳性的社会整合功能,增加文化的包容性,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突破传统嵌入性约束,从流出地“脱嵌”出来,再成功地重新嵌入到新的城市社会。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地社区为平台,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与保障,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社区意识,培养其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心理与现代城市文明相适应。要进一步细分一般需求和特殊需求,增加与少数民族特殊需求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如清真食品、特殊丧葬习俗服务、特殊宗教仪式等。要在政府提供的支持和引导下,以社区为主体开展与周边民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宗教团体、非营利组织、志愿者之间的协作,提供“面对面”的社会服务。当然,在完善社区化服务的同时,还可以尝试建立全国城市流动人口信息中国,以及时发布相关的就业需求、劳动力供给状况等信息,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减少盲目性,增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际效能。 三是引导城市社区各民族群众在居住空间、经济和文化交往等方面相互嵌入。目前,与散居地区城市相比,在边疆民族地区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市,居住隔离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建议政府采取适当经济补偿,对已形成的单一民族居住小区和楼房进行迁移分流,鼓励和引导各民族嵌入式居住;对正在规划建设的社区,通过制定优惠的土地、财税政策,在规划和开展灾后重建、搬迁移民、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等环节中,注意各族群众居住的分布结构问题。而东中部散居城市当前主要面临因旧城改造和拆迁所引发的多民族社区单元变更或重组问题。对此,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牢固各民族互嵌居住的思想基础,不再扩大择族聚居的现象。建议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政府对贫困少数民族居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和政策倾斜,在尊重少数民族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民族比例进行就地还建或异地安置,使调整后的社区人口结构合理和优化。另外,要以平等互利为原则,拓展城市各民族经济互嵌的深度和广度,以包容性社区文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中华文化的认同,从而巩固民族团结的根基,使城市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地抱在一起。 (四)中国络化治理:城市民族事务线上与线下互动对接机制构建 社区中国格化管理向城市民族事务延伸,这不仅可以有效发挥社会化治理的功能,还能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无缝隙的公共服务。一方面,当前要从拓展中国格服务内容和扩大社会参与的层面进一步优化城市少数民族中国格化管理系统。通过界定服务范围、组建服务团队、明确服务职责、规范层级管理、强化信息互动,形成中国格协同服务的合力,优化中国格化管理流程和服务手段,以服务促管理、寓服务于管理,进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满意度与幸福感。另一方面,在大数据背景下,促进互联中国与城市民族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技术力量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中的最大化利用,迫切要求城市民族事务从中国格化管理向中国络化治理转型升级。这就需要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融合,引入“互联中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智慧民宗”等新理念,把中国格单元的现实空间治理与以智能终端为枢纽的虚拟中国络治理紧密联结,构建线上与线下互动对接的城市民族事务中国络化治理机制。为此,还要改变由单一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旧有模式,融合民族社工资源来再造服务管理流程,建立政府监管、社区运作、少数民族群众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中国络化服务管理体系。中国络化功能拓展之后,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数据互通和资源共享得以实现,但少数民族相关信息泄露的风险也随之增大,应对中国络风险,要研发高保密技术,提供更加强大的身份安全认证、访问控制、信息保密等技术支持,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个人隐私和法人秘密。国家中国络监管部门和安全机构也应加大依法治理中国络空间的力度,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1]曹海军.“国家学派”评析:基于国家自主与国家能力维度的分析[J].政治学研究(CSSCI),2013,01:68-76.[2]曹海军,霍伟桦.城市治理理论的范式转换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CSSCI),2013,07:94-99.(人大复印资料《公共行政》2013年第9期、人大复印资料《管理科学》2013年第9期、《社科论坛》[内刊]2014年第2期全文转载;常士訚、曹海军主编:《比较政治研究》第一辑,天津出版传媒集团 天津人民出版社,2015年3月,全文收录)[3]曹海军,霍伟桦.基于协作视角的城市群治理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CSSCI),2014,08:67-71.[4]曹海军,刘少博.京津冀城市群治理中的协调机制与服务体系构建的关系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CSSCI),2015,09:21-25.[5]曹海军,刘少博.印度大都市区治理的制度逻辑与结构模式[J].中国行政管理(CSSCI),2016,03.[6]曹海军.国家能力建设的理论内涵与制度变迁[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7,04:25-28.(人大复印资料《政治学》2007年第7期全文转载)[7]曹海军.中国未来改革之路:社会改革基础论[J].理论与改革(CSSCI),2008,01:38-41.(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8年第4期全文转载)[8]曹海军.作为社会管制的社会管理理论初探[J].探索(CSSCI),2010,03:138-143.(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2010年第10期全文转载)[9]曹海军,韩冬雪.“国家论”的崛起:国家能力理论的基本命题与研究框架[J].思想战线(CSSCI),2012,05:58-64.(人大复印资料《政治学》2013年第1期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0]曹海军.城市政治学:研究对象、性质、特点及发展趋势[J].思想战线(CSSCI),2013,06:101-106.(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1] 曹海军. 新区域主义视野下京津冀协同治理及其制度创新[J]. 天津社会科学,201(CSSCI)5,02:68-74.(《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5年第1期全文转载)[12]曹海军,张毅.对政治道德的几方面理论思考[J].理论探索(CSSCI),2005,04:121-123.[13]曹海军.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哲学前提[J].探索(CSSCI),2005,03:55-59.[14]曹海军,张毅.生态主义背景下政策分析方法的变革与局限[J].江苏社会科学(CSSCI),2006,02:109-113.[15]文长春,曹海军.行政伦理合法性的语境分析[J].探索(CSSCI),2006,02:66-69.[16]曹海军,张毅.生态文明视野下政策分析的理论建构[J].人文杂志(CSSCI),2006,03:154-161.[17]曹海军,文长春.“统合主义”政府:一种新型的政府治理模式[J].理论探讨(CSSCI),2006,04:14-16.[18]曹海军.西方民主理论视野下的两种政治道德观[J].学海(CSSCI),2007,04:73-78.[19]曹海军.改革三十年:党、国家和社会关系再思考[J].探索(CSSCI),2008,06:61-64+73.[20]曹海军.论公民身份的二重性[J].学海(CSSCI),2008,03:72-76.[21]曹海军.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建设的政治理论分析[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CSSCI),2009,01:56-61.[22]曹海军.走出“边缘”:“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发展战略的经济政治分析[J].北方论丛(CSSCI),2010,04:127-130.[23]曹海军.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国家建设理论视角下的中国经验[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2010,06:5-10.[24]于海峰,曹海军,孙艳.中国语境下非政府性教育中介组织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CSSCI),2011,04:73-78+91.[25]曹海军,张毅.统筹区域发展视域下的跨域治理:缘起、理论架构与模式比较[J].探索(CSSCI),2013,01:76-80.[26]曹海军,黄徐强.城市政体论:理论阐释、评价与启示[J].学习与探索(CSSCI),2014,05:41-46.[27]张毅,曹海军.超大型发展小国家治理悖沦——基于印度民主的反思[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CSSCI),2015,04:154-162.[28]曹海军,张毅.转型期公共利益的实现路径选择[J].长白学刊,2002,05:15-18.[29]张毅,曹海军.对立与统一:公共政策与公共利益的张力关系[J].行政与法,2002,12:19-21.[30]曹海军,张毅.人才测评:人才价值链上的伯乐[J].人力资源,2002,06:13-14.[31]曹海军,张毅.社会公正的经济、道德和政治之维——当代社会公正问题的三个研究路径[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5,03:39-43.[32]曹海军.文本与语境:罗尔斯正义理论研究[D].吉林大学,2006.(博士学位论文)[33]张毅,曹海军.国家角色与社会资本建构的双重效应[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01:19-22.[34]曹海军.试论国家能力建设的科学内涵[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6:46-48.[35]曹海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几个问题[J].行政与法,2006,11:29-31.[36]曹海军.国际正义与全球治理的哲学思考——罗尔斯“万民法”思想评述[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05:28-32.[37]曹海军.中国未来改革之路:社会改革基础论[J].理论导刊,2008,04:8-11.[38]曹海军.“美洲玻利瓦尔替代计划”:背景、倡议与基础[J].拉丁美洲研究,2010,03:14-19+79.[39]曹海军,邱兆亮.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路径辨析[J].长白学刊,2012,03:59-63.[40]曹海军.后发展视阈下的社会管理——抗争政治与国家构建的视角[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2,04:45-49+55.[41]曹海军.国家构建理论:范式转移与模式构建[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3,01:29-32.[42]曹海军,霍伟桦.国家构建与制度建设:转型国家的分析框架[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19-26.[43]曹海军,霍伟桦.基于协作视角的城市群治理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城乡社会观察,2014,00:116-125.[44]曹海军,熊瑞涛.城市治理视野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研究[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6,01. [1]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博士 曹海军.中国资本应将东盟变成“中国制造模式”的延伸[N].第一财经日报,2011-10-25A07.[2]曹海军 黄徐强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抗争政治:蒂利理解欧洲国家的线索[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05-04A05.[3]曹海军.“美丽城市”由经济竞争力走向生态竞争力[J].南风窗,2013,25:85.[4]清华大学博士后财经评论人 曹海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改革需警惕两点[N].中国经济导报,2013-02-21B05.[5]清华大学博士后财经评论人曹海军.转售业务试点中的欢呼与警惕[N].中国经济时报,2013-02-21012.[6]曹海军 天津师范大学 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建设研究院 .美国城市治理困境重重[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09-27B02.[7]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曹海军 孙允铖.回归马克思主义城市政治理论[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06-13B02.[8]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曹海军 霍伟桦.“京津冀”协同治理[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07-10005.[9]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曹海军 霍伟桦.城市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研究述评[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11-10007. [1]巴斯蒂安·扬茨,沃纳·詹恩,张敏,杨柳,曹海军.劳动力市场管理中问责的变化:由集中式问责到共担式问责?[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3(2):39-59.[2]玛丽琳·S.格林德尔,王冬芳,张平平,曹海军.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公共部门改革?对世界银行《2011-2020年公共部门管理方法》的评论[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3(3):10-17.[3]萨索·帕戈努,吕文增,董乾坤,曹海军,翟校义,沈桂花.分权化的善治过程中司法审查的作用:以多哥为例[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3(3):153-168.[4]肖卫兵,李放,黄徐强,曹海军,王冬芳,张敏.中国的信息公开改革:信息流分析[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3(4):187-204.[5]帕西可·帕雷,弗兰克易斯·格里玛,丹尼斯·伯纳德,韩艳,张敏,曹海军.当下属感受到管理者的支持时:对支持、信任、承诺和工作结果间关系的研究[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3(4):85-102.[6]詹姆斯·道恩,理查德·考卫尔,亚历克斯·陈,凯伦·摩根,崔玲,曹海军,庞诗.英格兰地方政府公众信任的决定因素:当选议员的道德操守有多重要?[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3(4):6-26.[7]加文·德鲁里,孙春晖,张毅,曹海军.行政科学,从过去到未来(经由环形路口)[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4(1):1-18.[8]吉瑟林·龙多,袁沁茹,孙广厦,曹海军.论现代化进程中组织认同的动力:对比利时某一行政机构的分析[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4(1):100-117.[9]贾斯珀·艾休斯,埃里克·汉斯·林恩,埃里克·布劳恩,庞诗,曹海军,孙春晖.区域营销与公民参与:将品牌推广作为处理政策制定中情感维度的策略?[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4(1):137-155.[10]迈克尔·豪利特,克劳斯·H.戈茨,孙彩红,曹海军,韩志明.导论:公共行政与政策中的时间、时间性与时间图[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5(1):1-16.[11]亚伊尔·扎尔曼诺维奇,李欣,王欣红,曹海军.勿令车轮倒转:对公共行政身份的探寻[J].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2015(2):114-131. [1](英)布莱恩·巴里著;孙晓春,曹海军译.正义诸理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2](英)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著;曹海军等译.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3](法)皮埃尔·莫内(PierreManent)著;曹海军译.自由主义思想文化史[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4](英)约翰·格雷(JohnGray)著;曹海军,刘训练译.自由主义[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5](美)达尔著;曹海军等译.民主及其批评者[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6](法)哈列维著;曹海军等译.哲学激进主义的兴起[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修订版2016年商务印书馆待出[7](英)布莱恩·巴利(BrianBarry)著;曹海军译.社会正义论[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8](英)巴利,曹海军译.社会正义论重印[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9](美)达尔著;曹海军,佟德志译.民主及其批评者上[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10](美)罗伯特·A.达尔著;曹海军,佟德志译.民主及其批评者下[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修订版人民大学出版社待出[11](英)巴里著;孙晓春,曹海军译.正义诸理论上[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12](英)巴里著;孙晓春,曹海军译.正义诸理论下[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13](美)贝茨著;曹海军,唐吉洪译.热带非洲的市场与国家农业政策的政治基础[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14]埃莉·哈列维著;何怀宏丛书主编;曹海军,周晓,田玉才译.哲学激进主义的兴起从苏格兰启蒙运动到功利主义套装上、下[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15] (美)亚历山大·加文. 曹海军等译.《规划博弈:从四座伟大城市理解城市规划》[M].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5.[16]古典功利主义,译林出版社,2016待出 [1]曹海军编.权利与功利之间[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2]常士訚,曹海军主编.比较政治研究第1辑[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5. [1]韩冬雪,曹海军著.功利主义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2]曹海军.权利与功利之间[M].2006.[3]曹海军.罗尔斯研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4]曹海军.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问题研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5]曹海军,李筠著.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3.[6]《城市政治理论研究》(商务印书馆,2016待出)[7]《国外城市治理理论》(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待出)
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如苍生何] 于 2005-10-31 19:30:32上贴 --------------------------------------------------------------------------------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以股份公司为中心 钱志远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关键词:公司治理 产权保护 预防机制 救济机制 一、在公司治理中研究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有人主张投资者在购买股份公司的股份、将个人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个人财产变成了企业财产,其个人产权即不复存在,投资者仅仅享有股权,当然在公司治理中也就不涉及产权保护的问题了。这种主张值得商榷。 首先,我们对产权的概念不能理解得过于狭隘。自"产权"概念的提出之日起,关于产权的性质、界定、范围即引起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广泛讨论。随着讨论的深入,人们对产权的使用已经超出了"财产所有权"的范围。"知识产权"即是明显的例证。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都是以无形财产为标的的集合权利,并且具有时间性,因而与所有权有很大区别。此外,"产权"一词已经用于企业法领域。例如,在80年代关于企业财产权问题的讨论中,就有学者提出"法人产权"的概念,以试图说明在国家所有权存续状态下企业法人享有的对企业财产的现实支配地位。 [1]按照英美法的概念,property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人们所拥有的对于物的权利,二是指作为这种权利的客体的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其中,前一种含义处于主导地位。《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property可定义为一种支配经济财物的排他性权利;它是对关于权利和义务、特权与限制的概念的称谓。" [2]《牛津法律指南》指出:"property这一术语适于被用于表示所有权,例如在法律规则规定物质产权转移的情况下。"同时又指出:"最好是把产权理解为不是单一权利,而是若干不同权利的集束(bundle),其中的一些权利甚至许多权利可以在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让与。" [3]现代产权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所谓的"从归属到利用"的趋势,即法律制度由过去的单纯注重确认财产归属转向越来越多的着眼于财产的流转和利用。法律鼓励所有权人将其财产投入流通领域,鼓励所有权人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给他人利用。例如,所有权人可以将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让与他人,甚至可以对处分权能做出有限制的让与(如允许承租人转租)。严格来讲,产权概念及制度关心的是市场交易即通过这种交易所实现的资源配置。 其次,股权可以视为产权的转换和再现。投资者将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丧失了对现实财产的实际控制权,这是事实。但另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投资者在将他的现实财产支配权让渡给公司法人以后,他便得到一种原始所有权转换而来的股权。在强式意义上,股份制的前提是不消灭私人所有制,换句话说,私有制是公众化型态的股份制得以维持的支撑。所谓"强式意义"是指社会普遍意义上的,具有普世价值的。具体来讲,就整个社会范围来讲,私有财产制是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社会体制,在时间上经历了风雨的洗礼、在地域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从伦理学和人类本性方面来讲,私有财产制也是与人类的本性相契合的,人都是自私的,人又是贪婪的;在占有土地等物品的同时,又试图将其保值增值。但这种强式意义上的产权与弱式意义上的股权并不冲突,在一定意义上是同质的。"弱式意义"是与强式意义相对照的一个概念,是指强式意义的例外,或者更准确地讲,是强式意义在新的制度条件下的适应与筛选。结合历史来说,生产力的进步和市场竞争导致了生产规模扩大化的需求,这就要求对社会中分散的个人资本进行广泛吸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促成了这种资本社会化。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4]可以说,股权是强式意义上的产权在公司领域内和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安排下的弱式意义的转换与再现。 再次,股权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股权大体上可以界定为社员权与财产权。社员权就是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而作为一种财产权,股权的意义就是一种收益权。也就是说,股权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利润中的一定份额的索取权。所以,从单个的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股权实际上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我把我的私人资本投放到你这个社会化的资本单位中,让它加入这个资本单位的运行,然后按照它在这个单位中所占的份额,由我来分享资本运行的收益。这充分说明了股权的产权本质。 对于私有产权下的股份公司而言,股东们拥有的资源,其价值专门体现于这-公司。在现实社会中,股份公司是由不同人所拥有的资源的一个合作性集合体。 [5]现代股份公司依赖于有限责任制和增加股份的可转让性,并依赖于私有产权的可让渡性,通过在指导生产协作活动和人才使用方面实现了大规模专业化并取得了种种收益。这种"分离"作为控制和调整的方法,可以使人们在行使私有产权方面实行有效率的富于生产性的专业化,而不是破坏或削弱了私有产权的效率。 二、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的特点 产权保护是防止产权受到侵犯的预防措施和产权受到侵犯时采取的救济手段。产权保护不是产权本身,虽然它与产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并且以产权的客观存在为前提。产权保护可以理解为一种请求权,具有一定的妨害防止力和妨害除去力。[6]也就是说,如果产权有受侵害之虞或受到侵犯时,法律体制应当提供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或救济;否则,人们就不会信赖产权,也不会把产权作为交易的前提,资源的配置有可能依赖于市场以外的其它机制(例如政府的计划分配、即时清结的物物交换),而这些机制的效率很显然低于市场机制。 鉴于私有产权在股份公司中以股权的形式加以表现,那么,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相对性。按照传统民法理论,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公司治理中的私有产权本质上仍然是所有权,但其保护却不具有绝对性,充其量是一种相对性的保护;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对于现代股份公司的股东及公司实体而言,不必再像古典企业的企业主一样承担无限偿债责任。股东仅以股票票面金额的投资义务为限度,公司则已全部财产对未承担有限责任;若资不抵债,或整顿或破产,与公司股东无任何义务关系。另外,从弱式意义的股权来讲,股权包括的范围仅有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这些权利从本质上讲,都是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只能请求特定人未一定行为,因而都不属于应当予以绝对保护的范围。 2. 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对立统一性。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由董事会和经理进行管理,同时股东享有股票所有权--这样,一般股东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从事公司经营的董事和经理可能成为恶意的代理人; [7]以代理理论的观点来看,代理人的行为是自我利益(self-bebefit)导向的,因此存在潜在的权利滥用和为自己谋利的可能性。 [8]《公司法》列举了数种公司管理者侵犯公司财产的行为,如第214条规定的"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董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215条规定的"董事、经理自营或者为他人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另外,股东、董事会与经理在决策时的着眼点也不同:股东会较多着眼于长远目标,制定企业长远的策略;董事会着眼于中期目标,拟定具体的策略;经理着眼于短期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拟出工作方案。 [9]这三种不同的着眼点必然造成三个主体在具体策略上的矛盾与冲突。因此,股东与公司的管理者在产权收益分配和公司策略制定上显现一定程度的对立性。投资者与经营者的统一体现在:若公司存在,投资者、经营者则可分享产权收益;若公司破产,则投资者的投资可能无法收回,经营者名誉大损、失业回家。因此,在利益分配机制上,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另一方面,在公司破产或被恶意接管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产权收益分享又是一致的、统一的。 三、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机制 正如上文所述,产权保护包括预防和救济两个方面:预防是指在侵害产权的事实发生之前,设计完善的制度和安排,将侵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之不能发生。救济是指当产权真实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制度安排应能使恢复到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或者将损害的财产修复,或者对之予以金钱补偿。 (一)预防机制 公司治理,根据《新帕尔格雷夫大词典》的观点,认为它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组成的结构,其本质是使经营者忠于职守。这种观点在北美比较流行。这种观点是从公司治理的具体形式入手的;若从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角度进行定义,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组成的一定的制衡关系。根据产权理论的观点,公司治理从实质上讲是一种产权或控制关系。 [10]这样,在公司治理与产权保护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契合点;在讨论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预防机制时,也应当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着手。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 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首先应明确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各自的权力定位,这在《公司法》第103条和第112条已有明确的规定。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应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使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变更上的决策权制衡更加明晰,更加顺应实践的需要。美国《示范公司法》在1999年2月针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界定做出了多处修改。在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规定上,将原先的"公司董事会可向股东提出建议对公司组织章程作一处和多处的修订"的规定修改为"修改建议必须应得到董事会的通过",并增加了"除在第、和节规定之外,董事会通过修改建议后,必须将修改建议提交股东批准。董事会必须将提交股东批准修改的推荐传送给股东。除非董事会做出决定认为,由于存在着利益冲突或其他特殊情况董事会不应建议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必须将做出此项决定的根据传送给股东。"该修改,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上的修改权限更加清晰,在顺序安排上也更加突出了股东大会在此事项上的重要性。在公司合并和股份交换、公司资产出售及公司解散事项上,1999年2月的修改都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做出了明晰的规定。 第二,应从强化程序规制上以保证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制衡有效进行。董事会拥有管理公司似无的广泛权力,董事会成员的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在程序规制上予以强化,以保证股东对董事会具有有效制约。这种程序规制的强化应包括两个方面:强化股东积极菜价股东大会决策、有效行使表决权和控制权的程序规制;强化规范董事会行使权力的程序规制。第一方面,需要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提案制度和股东表决制度进行完善和提高,推进股东权利运动。第二方面,需要强化董事的衣物及规范董事行使权力的原则,如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和经营判断原则的引入。 在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上,我国《公司法》一方面在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的提案制度和股东的表决制度上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是股东的投票制度,应采取累积投票制的重大变革;另一方面,应在强化董事的责任及规范董事的权力的行使上给与足够的重视,完善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规定及强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负责性(accountability)已成为当务之急。 2.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经理层的主要目标是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如果不采取对经理层的相应激励机制,也可能只是股东的一厢情愿。因此股东宁愿付出极高的薪酬,让经理层有充分的积极行为股东牟利。这就是代理理论中所说的就绝代理人的代的风险及偷懒问题。 [11]对经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主要来自两方面,即供内部的监控机制和腕部的监控机制。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主要是指股东和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控制,而外部监控主要是指市场竞争机制(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政府部门的监控及各社会舆论的监督等。以股东为例,其对公司的控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即"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用手投票"机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股东利用自己的投票权控制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和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用脚投票"多是大型招股公司中的小股东乐意采用的方式。因为小股东以"用手投票"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经理层,意味着股东可能为此付出一定的财力、精力与时间来获取信息并由此评价经理层的业绩,其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超出其监控经理层的收益。机构投资者对经理层约束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众多有影响的机构投资者发表的公司治理声明。 [12] 针对我国的层出不穷的对经营层监督和约束乏力的现象, [13]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加强之:①强化股东对经理层的控制和问责机制;②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及对经理层的约束机制; [14]③强化经理层的信息披露机制。 [15] 3.监事会的制衡机制 我国的监事会基本沿用大陆法系的做法,但我国的监事会制度与德国等的有较大差别,其作用及其有限,监事会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在完善监事会制度上,我们应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职责,建立一个职责分明、职权明确的监事会运行机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第一,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在突出监事会享有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的同时,赋予监事代表公司起诉董事和经理的权力;第二,完善监事的任命机制及改善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设立独立监事制度,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第三,完善监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提高监事的薪酬和责成监事对违反注意义务的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救济机制 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救济机制是指在董事会权力的行使侵犯股东权利时,股东如何行使有效的司法救济手段,也就是如何使司法的干预成为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的最后手段。从各国司法实践来看,股东行使司法救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股东的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派生诉讼)。那么,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在什么条件下予以适用?Clark教授认为,当被控的不法行为主要侵害公司的利益时,需要派生诉讼;而当不法的行为主要损害股东的利益时,适于直接诉讼。Clark教授进一步归纳到,直接诉讼的情形主要发生于:股东提起的执行其检查公司的名册权和记录权的诉讼,执行投票权的诉讼,执行优先购买权的诉讼,强迫宣布发放股息的诉讼,执行补偿权的诉讼,使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诉讼,以及对管理人员因欺诈股东购买或出售股份提起的诉讼。性质上属于派生诉讼的包括基于违反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案例,如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基本自我交易、过分的补偿费和篡夺公司机会。在某些情况下,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也可以互相转化。 [16]但反过来讲,过度的司法干预将严重损害公司运作的基础,使大批有抱负的董事经营人才灾难衣捉摸的商业机会面前丧失勇气。从这个意义上,对公平的过度追求也有可能损害效率。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司法救济机制手段的运用上,一方面必须强调司法手段的运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司法手段的滥用。 四、结论 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看似两个毫不相关的话题,但当"理性经济人"将其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之后,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之间就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如何在公司治理中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产权和利益就成为了经济学界和公司法学界不得不直接面对的问题。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对中国公司的启示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可以分为: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模式。实际上,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与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有相似之处,两者的共同特点均表现为大股东的直接监控,只不过在德国 和日本,大股东主要表现为银行或大财团,而在东亚国家,大股东主要为控股家族。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出现是因为在国家经济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发育滞后、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因此,公司治理模式实质上可以分为两种:英美的市场监控型和德日式的股东监控型。20世纪80年代,由于德国和日本的公司后来居上,在全球市场上对英美的公司造成巨大威胁,引起了公司治理专家对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进行反思。一些专家认为,德国和日本公司竞争力的提高得益于其有效的内部监控模式,因此,在这一时期,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倍受推崇。然而,90年代以后,随着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所发生的一系列损害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不断曝光,人们又认识到了德日内部控制模式的不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使人们强化了这种认识,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受到推崇。然而,近年来,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如:安然公司倒闭、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造假等事件。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都在逐步暴露出各自的不足: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减弱,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以德、日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是一种典型的内部监控模式。虽然它们也有发达的股票市场,但对于公司筹资以及监控而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资本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使公司内部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监控公司成为可能。但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存在市场治理机制薄弱的缺陷。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是建立在以家族为主要控股股东基础上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其特征是:一方面,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排外性;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企业决策方式的“家长化”。而出现在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本身是一种不健全、不完善的模式,这种模式既缺乏股东的内部控制,又缺乏公司外部治理市场及有关法规的监控,从而导致公司的经理层和职工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导致经理层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可见,各类治理模式都面临着新的挑战。采用外部监控模式的企业开始怀疑完全依赖市场监控的有效性,从而把目光转向公司内部,要求独立董事发挥更有效的内部监督作用;采用内部监控模式的企业开始重视市场因素对公司治理的有效作用;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采用家族模式的企业也开始借鉴良好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着手进行公司治理的系列改革,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制定公司治理规范、强调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监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等等,而以前苏联和东欧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模式存在更多的弊端,更需改进。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单纯以某种监控方式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都不是最佳的,只有综合各种模式的优点建立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最有效地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近年来,英美等国开始对其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制定公司治理的各种原则、指引、章程、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内引入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等,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增强公司的内部监控力度,以弥补外部监控不足的缺陷。而德日企业也效仿英美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东南亚采用家族控制模式的企业正在学习英美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其家族特色逐步弱化;而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也在随着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由此看来,虽然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文化背景,建立了具有本国(地区)特征的公司治理模式,但是各种公司治理模式正在相互渗透、交融和趋同。为什么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正在趋同呢?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交流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交流的程度越来越深入,交流的频率越来高,全球化已经反映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形成了政治一体化、经济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等等。这使得我们的地球“变小了”,成为了“地球村落”,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人们已经成为“地球村”中的一个村民。既然都生活在“地球村”这一个村落里,那么各个国家就应该遵循一些相同的东西,而不能老是强调自己的特点,搞些例外,这样既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实际上也不利于自己的发展。这种现象反映在公司治理模式上就是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对改善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启示随着世界各国文化的交融和趋同,各种公司治理模式也在趋同,因此中国公司的治理模式就不能过分强调自己的特殊性、过分强调中国特色,而应该顺应时代和世界的潮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国企改革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即制度创新阶段,这一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而要规范,就不应强调所谓的“中国特色”,如果在公司治理模式问题上过于强调中国特色,所建立的公司治理机制就不会完善,所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会是假的,名似而实不是。这样,中国公司日深的种种沉疴就难以根除,当然更不能保证公司健康稳步地发展。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而不完善的原因就在于其治理机制过分有特色。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亚洲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亚洲金融危机也表明,如果不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一个国家的经济将可能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暴露出严重缺陷,甚至丧失已经取得的经济发展成果。对于中国来说,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吸引外资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的成败。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中国正在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并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要想不重蹈东南亚国家的覆辙,就必须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有公司中的大部分是由原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部门控制的实体重组改制而成。在改制过程中,有些公司的运作比较规范,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尚未真正实现向公司制的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少问题,这实际上就是中国公司治理的“特色”。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股权结构不合理,“超级股东”控制一切,并导致了种种问题。因此,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改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的首要问题。为了实现股权结构的合理与优化,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国有股减持,并在减持的过程中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形成几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格局。改善和优化股权结构,可以通过出让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或者资产重组等方式,降低国有股权的集中程度;另一方面可借鉴日本法人相互持股的经验,尝试发展法人持股和机构持股,特别是法人交叉持股模式,构造稳定的大股东。国有股独大问题的解决只是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奠定了基础,还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形成一个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准则。这个准则应该分显示出我国公司治理制度的规范性、标准性,要充分体现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强化董事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强化信息披露,增加公司透明度。
请联系我邮箱(点我可见)。【篇名】 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两权分离后的两权结合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王爱民.【刊名】 经济师 2004年04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河北保定071000.【关键词】 治理结构. 所有权. 控制权.【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现代公司的治理实质上是设计一种制度安排,这一安排无论从人员组成、赋予的权力、各自的职能等,都是围绕所有权对控制权的约束和监督来设置和规定的。这种监督和约束的起因是由公司法人财产制度造成的两权分离;这种约束和监督的目的是使经营者的行为符合所有者的利益。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现代公司的治理体现了两权分离后的两权结合。【光盘号】 ELAW0405S18 【篇名】 “德法兼治”是现代公司治理的必由之路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李华.【刊名】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年04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关键词】 现代公司. 治理. 德法兼治.【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现代公司治理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关注的课题。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观念的影响下,"法治"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越来越强,相对而言,"德治"的作用却日渐被人忽略。而道德规范是对法治失灵最好的补充机制。在现代公司治理中,应当走出几个常见的认识误区,实行"德法兼治",形成德法并举、互为补充的公司治理机制。【光盘号】 SOCI0411S1【篇名】 公司治理危机与公司治理评价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段学平.【刊名】 经济导刊 2004年09期 编辑部Email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北京银监局.【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近年来,国内外相继发生上市公司财务不实和知名大公司因公司治理制度设计不合理或运行机制不健全造成运营方面的困难,引起公司倒闭、兼并事件,暴露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进一步导致公司治理危机。如美国安然公司、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国内的蓝田公司、新疆啤酒花公司等,促使人们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备性进行审视。从企业运营的表现来看,公司治理危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董事会的独立性问题,独立董事不独立。例如安然公司的17名董事会成员中,除了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外,其余15名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其实,他们并不真正独立【光盘号】 ELAW0503S116 【篇名】 企业家创造力开发——基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顾颖.【刊名】 山西统计 2003年10期 编辑部EmailCJFD收录期刊【机构】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太原030024.【关键词】 企业家创造力开发.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创新动力. 创新空间. 创新能力.【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企业家创新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因此,对企业家创造力开发机制及其经济环境进行分析研究,有着特别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将选择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企业进行初步研究,从中寻求企业家创造力开发的一般性约束条件。【光盘号】 SOCI0312【篇名】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冯根福. 赵健.【刊名】 中国工业经济 2002年11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西安710061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 本质. 分析方法. 对策.【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本文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分析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 ;在上述基础上 ,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 ,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光盘号】 ELAW0301
先写出你公司好的一方面,再说不足之处。再写要怎么样做下一步改好。再说说
诚信是社会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伦理价值需要。当今社会,随着交换关系的日趋复杂,市场主体对诚信的需求也日趋强烈。不仅经济活动需要诚信,而且政治活动、精神文化活动等一切社会领域都需要诚信。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多次强调加强诚信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那么,什么是诚信?我们今天的社会为什么如此需要诚信呢?诚信的含义与本质诚信这一范畴是由"诚"和"信"两个概念组成的。诚,指真诚、诚实;信,指信任、信用和守信。"诚"与"信"合起来作为一个科学的道德范畴,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政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以及文化的多元化和交往方式的现代化,无不凸显着诚信的价值并要求践行诚信。我们可以把诚信定义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同现代经济契约关系和民主政治密切相关并继承了传统诚信美德的真诚无欺、信守然诺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诚信的本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首先,诚信是一种人们在立身处世、待人接物和生活实践中必须而且应当具有的真诚无欺、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信守然诺的行为品质,其基本要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诚信之诚是诚心诚意,忠诚不二;诚信之信是说话算数和信守然诺,它们都是现代人必须而且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格。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只有树立起真诚守信的道德品质,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其次,诚信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它要求人们以求真务实的原则指导自己的行动,以知行合一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在现代社会,诚信不仅指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商业诚信,而且也包括建立在社会公正基础上的社会公共诚信,如制度诚信、国家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组织诚信等。这就是说,任何政府和制度都要按照诚信的原则来组织和建构,亦需按照诚信的原则行使其职权。一旦背离了诚信的原则和精神,政府就会失信于民,制度就会成为不合理的包袱。再次,诚信是个人与社会、心理和行为的辩证统一。诚信本质上是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或者说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合一,是道义论与功利论、目的论与手段论的合一。如果说"诚"强调的是个人内心信念的真诚,是一种品行和美德,那么"信"则是诚这种内在品德的外在化显现,是一种责任和规范。在中国历史上,就有"诚于中而信于外"的说法。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目的,是人们应当具有的一种信念,而且也是一种道德手段,是人们应当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和谋取利益实现利益的方式。诚信,既可以是价值论和功利论的,又可以是道义论和义务论的。价值论和功利论的诚信观把诚信作为一种价值和实现目的的手段,认为人们如果不讲诚信就无法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也很难取得长久而真正的利益。道义论和义务论的诚信观则把诚信视为一种应尽的义务和内在的要求,认为人们讲求诚信是提升自身素质和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讲求诚信哪怕不能带来物质上的利益,仍然是弥足珍贵的。我们主张在诚信问题上把道义论和功利论结合起来,既把诚信的讲求视为一种谋利和促进发展的手段,又把诚信的讲求视为一种神圣的使命和内在的义务,使诚信的讲求既崇高又实用,既伟大又平凡,这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所倡导的"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价值特质。总之,诚信是一切道德的根基和本原。它不仅是一种个人的美德和品质,而且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仅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和价值,而且是一种外在的声誉和资源。诚信是道义的化身,同时也是功利的保证或源泉。诚信的类型与表现诚信有不同的类型和表现。从纵向的历史坐标看,我们可以把诚信区分为原始血缘社会的天然诚信、中古农本社会的家族或人际诚信、近现代契约社会的公共诚信。原始血缘社会的天然诚信以与血缘关系相关联为基本特征,它产生于原始群体内部的生产和生活需要,血缘群体是同类群体的行为边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低下的原始社会,个体完全依赖于血缘群体并天然地产生了对血缘群体的忠诚信用,所以"讲信修睦"成为原始人的基本行为规范。而且这种天然诚信是同天然的团结与勇敢、原始的群体主义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一阶段的诚信自然性的因素多于社会性的因素,总体上看是朦胧的、混沌的和缺乏思想内容的。中古农本社会的诚信是同身份等级依附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家族或人际诚信。农本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内向经济,受狭隘的时空和交往的局限性制约,它依赖于家族亲情纽带和"熟人社会"进行生产、交换和消费。人们在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世界里生活,并因此形成维系这一熟人社会的诚信及其他道德原则和规范。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的身份等级不同,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就不同,因而诚信的内容、性质和方式也不一样。近现代市场社会,诚信以契约为基本特征。近现代社会与传统农本社会的一个本质区别在于从身份到契约、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从人身依附到人身独立。近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为主要方式连接生产和消费的开放的外向型经济,它斩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血缘亲情纽带,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使"熟人社会"进入到"陌生人的世界"。在这样的社会,商品交换的诚信只能依靠契约与合同,并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得以展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规范从潜意识形态发展为显意识形态,并且日趋明朗和具体,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最基本最普遍的准则。从横向的现实坐标看,我们可以把一个社会的诚信区分为经济诚信、政治诚信和文化诚信。经济诚信是指经济生活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诚信,是直接同谋利计功行为相关联的诚信,主要表现为企业诚信。市场经济应当是诚信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作为借贷者,能否获得市场信任,视其偿债能力如何;作为经营者,能否获得出资者的信任,视其经营能力如何;作为代理者,支配他人资产能否获得信任,视其依法对他人承担资产责任的能力如何;作为劳动者,能否获得劳动力市场的信任,视其敬业精神和职业能力如何。随着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和期货交易等新的交易方式的兴起,信用伦理精神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要强化信用伦理,这是融入世界经济、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先决条件。所以,富兰克林说:"信用就是金钱。"信用、信任和信誉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通行证,也是确保其成功的动力源泉和优势资本。现代信用是经济活动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庄严承诺和社会各界对其履诺的肯定性评价。信用有借贷资本意义上的专业信用(包含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消费信用)和一般经济活动的社会信用。信任是交易双方在信用的基础上构成的经济关系,只有守信用的企业,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才有从事商业活动的良好环境。信誉则是一般信用关系的升华,守信用的企业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信誉,能够得到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信誉又是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甚至成为一种特殊的资本。信誉好的企业,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这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经济诚信包含了生产诚信、交换诚信、分配诚信和消费诚信等环节,并体现在经济决策、经济活动和经济评价等方面。政治诚信是指政治生活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诚信,主要表现为政府诚信。治理国家应当讲求诚信。孔子的学生子贡向孔子请教治国之道,孔子将其概括为"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当子贡再问在这三者中必须去掉一项并请问先去哪一项时,孔子毫不犹豫地答道:"去兵。"子贡又问,在"足食"与"民信之"两项中还必须去掉一项,应该先去哪一项时,孔子答道:"去食。"在孔子看来,"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建立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对于国家之"立"比强大的军队、充足的粮食更为重要。荀子对此也有深刻的认识。他认为政令取信于民则国家强大,政令失信于民则国家衰弱,因此治国从政当以建立信德为主旨和根本。在现代社会,政治的民主化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它要求按照诚信的原则规范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避免行政垄断和行政工作的暗箱操作,做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立诚信政府。此外,政治诚信还包含政治活动和政治体制诚信。文化诚信是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诚信,主要表现为教育诚信和学术诚信等方面。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价值导向。为此,就应当加强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在各行各业中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制度,坚决铲除精神文化领域中的不诚信行为。诚信的功能和作用在社会生活中,诚信不仅具有教育功能、激励功能和评价功能,而且具有约束功能、规范功能和调节功能。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第一,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诚信是个人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和品格。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的品德和素质,不仅难以形成内在统一的完备的自我,而且很难发挥自己的潜能和取得成功。程颢程颐指出:"学者不可以不诚,不诚无以为善,不诚无以为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自谋不以诚,则是欺其心而自弃其忠;与人不以诚,则是丧其德而增人之怨。"(《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诚"不仅是德、善的基础和根本,也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信"是一个人形象和声誉的标志,也是人所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道德品质。孔子说:"信则人任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于中而必信于外。一个人心有诚意,口则必有信语;心有诚意口有信语而身则必有诚信之行为。诚信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保障,也是个人修德达善的内在要求。缺失诚信,就会使自我陷入非常难堪的境地,个人也难于对自己的生命存在做出肯定性的判断和评价。同时,缺失诚信,不仅自己欺自己,而且也必然欺别人,这种自欺欺人既毁坏了健全的自我,也破坏了人际关系。因此,诚信是个人立身之本,处世之宝。个人讲求道德修养和道德上的自我教育,培育理想人格,要求以诚心诚意和信实坚定的方式来进行自我陶冶和自我改造。中国古代思想家强调"正心诚意"和"反身而诚"在个人道德修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修德的关键是有一颗诚心和一份诚意。诚意所达到的程度决定修德所能达到的高度,正可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但恐诚心未至;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只怕立志不坚。"所以,中国人特别强调"做本色人,说诚心话,干真实事"。第二,诚信是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立业之本。诚信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建立行业之间、单位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规范。诚实守信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而且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企业事业单位的活动都是人的活动,为了发展就不能不讲求诚信。因为发展既蕴涵着组织本身实力和生存能力的增强与提升,又蕴涵着组织与组织、组织与外部以及组织内部各要素之间关系的优化与完善。无论是组织本身实力和生存能力的增强与提升,还是组织内外关系的优化与完善,本质上都需要诚信并且离不开诚信。诚信不仅产生效益和物化的社会财富,而且产生和谐和精神化的社会财富。在市场经济社会,"顾客就是上帝",市场是铁面无私的审判官。企业如果背叛上帝,不诚实经营,一味走歪门斜道,其结果必然是被市场所淘汰。诚信是塑造企业形象和赢得企业信誉的基石,是竞争中克敌制胜的重要砝码,是现代企业的命根子。第三,诚信是国家政府的立国之本。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国家的主权也归属于人民。中国古代政治伦理强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认为国家的领导者应当以诚心诚意的态度和方法去取信于民,进而达到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太平清明。唐代魏征在给太宗皇帝的上疏中写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贞观政要·论君道第一》)治国之道,在于贵德崇义,而德义的主要内容则是诚信。柳宗元说:"信,政之常,不可须臾去之也。"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指出:"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致于败。"以上言论说明诚信是领导者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诚信构成国德,支配国运,没有诚信的国德就不能拥有长久而向上的国运。在现代社会,民主政治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更要求把诚信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政治的核心是权力。政治权力的历史形态是私权或集权,而民主政治下的权力是公权。公权意味着权力归人民所有,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信任。失去人民的信任便失去了权力合法性的依据。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我国流传着许多有关诚信的名言,如“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行必果。”等等。的确,诚信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前提。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天都要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如果失掉了别人对自己最基本的信任,我们岂不是会成为人人避之的独行者?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数不胜数的诚信的人有如繁星,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商鞅立木取信,获得了百姓信任,从而推行了新法;臾骈不负信,赢得世人尊敬;季札挂剑了却徐国国君心愿,被传为千古佳话。 时空变幻,可诚信依然闪烁着诱人的光芒。许多伟人也是诚信的坚守者和力行者。宋庆龄任国家副主席的时候,有一次许诺幼儿园的孩子们“六一”要去看望他们,但“六一”那天天气突变,倾盆大雨下个不停,老师和孩子们都以为她不会去了。可到了约定的时间,宋庆龄熟悉的身影又出现在他们的视野,孩子们兴奋不已,也感动的留下了眼泪,事后她说:“既然我说了,就得守信。”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诚信这一美德却被一些人逐步淡忘和遗失。 君不见,为了牟取暴利,商家们给猪肉注水,用福尔马林浸泡海鲜,君不见,屡见不鲜的假烟假酒,毒大米,劣质奶粉,黑心棉,摧残了多少鲜活的生命!面对那些层出不穷的,防不胜防的术,以假乱真的产品,在善良人们无奈与无助的背后,更可怕的,是整个社会诚实守信的体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 不要漠然地说这些与我无关,与同学约好时间却没有准时出现,在考场抄袭作弊,毕业后迟迟不偿还助学贷款,这些难道不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吗?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说与我无关?也许你还会说,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到了作大事的时候,我自然会讲诚信。殊不知,高尚的品德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修养而成,在小事面前尚不能以诚信严格律己,何谈大事?一种在小事中养成的惯性只会让我们在背离诚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没有诚信的人间,是一个苍凉而荒芜的世界。我们诚信待人,付出的是真诚和信任,收获的是友谊和尊重。这是一份无形的财富,这是一笔沉甸甸的无价之宝。把诚信作为根基,我们的生命之厦会更稳固,携诚信上路,我们的生命之旅会更加多彩!诚信犹如一潭清澈幽静的湖水,宁静,淡泊,美丽,它以自己朴素而又整洁的面容,向人展示自己的美丽。可就是这样一潭清澈幽静的湖水,会让我们的人生更加完美。 再次踏上征程的时候,携诚信上路吧,让我们这一路始终与诚信同行!
Literature reviewEnglish literature and translationCurrent research at home and abroadSolutions
一、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好知识产权涉外协调工作 (一)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和制定。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立足于既要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又要有利于世界各国分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利益的原则,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态势和新动向的跟踪、研究,及时准备应对预案,积极地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 (二)拓展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继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及知识产权保护地区组织的合作,加强与欧洲专利局以及一些主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扩大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局领域的合作,办好中非知识产权高级论坛。制定并实施好与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之间的专利合作计划。积极开展与香港、澳门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三)切实加强与国内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知识产权的政府职能,研究、掌握并积极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知识产权竞争中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技术和商品进出口中知识产权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做好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 (一)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以“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集中力量开展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宣传活动,掀起宣传专利法、宣讲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规则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新高潮。围绕科技创新、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等重点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专利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抓紧培养懂业务、会管理、熟悉法律和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人才。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优势,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规则和新修改的专利法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培训力度。一要抓好专利战线广大干部和从事科技及经济管理的干部的培训;二要抓好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后备队伍和专利业务骨干队伍的培训;三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四要抓好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利工作者的培训。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培训的重点要有所侧重。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国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的人才。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中的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推动专利工作与经济、科技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主动地与各级经济、科技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为经济和科技工作提供明确、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使专利工作切实纳入到经济、科技、外贸的管理工作体系中去。要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有关政策的研究和调整工作,研究制定与科技计划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的政策,建立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继续搞好“城市专利工作试点”,提高城市专利管理工作的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社会公众的专利咨询服务工作。 (二)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强专利战略研究与运用,并将其纳入到国家、地方、行业发展战略中去。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启动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指导和帮助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专利技术信息,正确选择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科技、经济竞争能力。通过实施该项工程,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企业集团和科研院所。各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积极组织和推进地方专利战略的研究与运用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要继续抓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专利工作试点工程”以及“专利工作示范园区” 的工作,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的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促进我国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要密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尽早出台支持我国涉外专利申请的相关政策,以鼓励将我国自主研发的具有国际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向外国申请专利,增强我国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各地在设立各种专利申请、专利实施资金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计划活动的中期计划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构想与战略方向 导 言 1. 每隔3年,总干事必须提出一份“中期计划”,涉及总干事提出一份计划和预算草案的两年期后的4年时间。上一中期计划是1999年向成员国提出的。 2. 本文件编制了一份WIPO计划和活动的中期计划,突出强调了涉及2004-2005两年期后自2006至2009年4年期的WIPO构想与战略方向。 构 想 3. 正象过去所表明的那样,中期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始终如一的:这就是维护并进一步发展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尊重。这意味着,应该防止对现有保护的任何侵害,同时也意味着应使保护的获得以及保护获得之后的实施,变得更加简单易行、费用更低并更加安全。 4.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亦把上述目标作为工作使命,公约第7条明确指出: “(i) 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并在适当情况下与其他国际组织配合,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ii) 保证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5.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世纪,这些挑战包括弥合日益扩大的知识鸿沟;减贫以及为全人类实现繁荣。在应对这些挑战中一个国家的成功将取决于其开发、使用和保护本国创造和创新的能力。与积极主动决策密切相关并侧重战略规划的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IP)制度,将有助于这种国家推广和保护其知识产权资产,推动经济增长和财富的创造。 6. 在这方面,为使本组织更好地援助成员国应对这个日新月异世界的种种挑战,人们普遍认识到需要推动和发展《WIPO公约》所规定的各项目标。 7.因此,WIPO为新世纪制定的目标就是与成员国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合作并使之彼此之间开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利用。实现这一目标需创造有助于深入认识知识产权通过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对人类生活所作贡献的环境和基础设施;特别需帮助发展中国家进行其能力建设以便在更大程度上获得并使用知识产权制度。作为负责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有效国际合作举措的重要国际组织和联合国专门机构,WIPO寻求继续提高它在这方面的作用。 8.忆及1999年9月成员国满意地注意到文件A/34/3“WIPO构想与战略方向”的内容,这份文件载有2002至2005年中期计划。进一步忆及该中期计划列述了本组织确定的几个需优先考虑的领域,这些领域对于应对成员国面临的挑战至关重要。它们包括知识产权非神秘化;增强能力;集体领导;协同作用;促进创造与创新活动;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渐进发展与编纂;全球保护体系和服务以及全球合作体系。为更加有效地满足成员国在上述和其他领域的需求, WIPO已使其基础设施实现现代化并改进了它的管理工作,并在过去4年中还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以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环境的不断迅速的演变。目前已取得很大进展,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非神秘化运动方面,这场运动使全世界的领导人和决策者了解了知识产权作为各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政策手段的重要性。 9.鉴于这一背景并为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建议下一中期计划(2006至2009年)应继续体现“知识产权作为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和创造财富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文件A/38/3)。本组织还力求提高全球对知识产权是“人类存在和共处的基础,”它“与所有文化息息相关并对所有民族而言是天赋的权利” 的认识(文件A/38/3)。因此,我们可以说WIPO的主要目标是使知识产权“更加贴近承认文化、来源和制度多样性的人们”(文件A/38/3)。 政策框架 10.为对上述问题有所认识,根据在本中期计划期间制定的原则将确立政策框架。即: (a) 知识产权是促进创造和发明的重要因素,它是知识经济的驱动力。 (b) 应鼓励每个国家发展一种适合其需要的知识产权文化,包括一项有所侧重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最适宜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既在政策规划层也在基层)提高对知识产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强有力手段的认识。 (c) 知识产权制度,包括其法律和体制基础设施以及人力资源能力,都应符合国家的政策目标。它还应当是行之有效,价格为用户所能承受并且容易为个人和中小型企业(SMEs)等所有利益相关者所获得的。 (d) 知识产权制度应当兼顾知识产权(IP)持有人与广大公众之间的利益。在牢记国家政策目标的同时,还应使之符合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协定。 (e) 应继续使WIPO全球保护体系和服务(即PCT、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体系)以及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服务有效、高质、并符合包括创新者、研究人员、企业家、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以及学术机构等用户的需求。 (f) 作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联合国专门机构,WIPO的活动,包括为增加与其他联合国机构之间的合作并为提高这些机构以及广大公众和决策者对知识产权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框架内的作用的认识而在该领域实施的领导举措。 (g) 应进一步加强WIPO与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和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的技术援助。其中包括在能力建设和发展适宜的基础设施并加强人力资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助。 (h) 计划、预算和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将确保各项活动的管理和实施具有更大的开放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战略目标 11.为实现WIPO的构想,制定了如下战略目标: (a) 促进形成知识产权文化;一方面,鼓励创造者和创新者获取、使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资产和发放使用许可证;另一方面,寻求公众进一步尊重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资产。这包括提供资源和专门知识以便通过与政府、政府间组织和私营企业的伙伴之间的合作帮助各成员国为发展知识产权文化所进行的努力。 (b) 发展均衡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使之:符合新出现的需求;有效鼓励创新和创造;在兼容国家政策目标方面具有充分的灵活性。 (c) 向成员国提供发展法律基础设施、体制框架和人力资源等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的具有连贯性和针对性的援助。 (d) 强化全球保护体系,使所有利益相关者更容易获得这些体系并可以承受其费用。 (e) 进一步简化WIPO组织内部的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努力取得更大效益;启用经改进的监督和评价系统以检查预期成果的落实情况。 执行计划的运作原则 12.在每一计划领域,根据下述的运作原则将提供确定具体计划重点的指导方针: - 将根据WIPO战略目标和成员国确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这些计划活动的专门知识,确定计划重点; - 每项计划旨在确保充分的灵活性以满足成员国不断形成的需求; - 计划活动应具有成本效益并有可实现的具体目标; - 在可能的情况下,与成员国磋商对计划进行逐一调整,以促使计划成果具有可持续性; - 鼓励尽可能地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成本效益。 计划评价指标 13.纳入2004-200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所有计划活动的效绩指标(文件WO/PBC/7/2),考虑了下述一个或多个广泛的指标,这些指标将被用于评价WIPO计划的成绩。这些指标涉及到活动对下述方面的影响: - 成员国的知识产权政策; - 把知识产权政策纳入成员国的文化-社会-经济政策; - 提高和发展成员国国民获取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资产的数量与质量; - 加入或批准的数量、地理覆盖面和有效使用WIPO管理的各项条约; - WIPO全球保护体系的用户数量和范围; - 与知识产权相关机构的情况和职能(工作有效的知识产权局和版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主管法院和海关,等等); - 从WIPO各项计划中受益的人数,其中包括政府官员、创新者、学术研究人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等等。 可实现的战略目标 14.正如总干事2003年5月在有关成员国重新选举他担任总干事的讲话中所概述的(文件A/38/3),将把WIPO的活动合并为5个方面,每一领域如下所述均有具体的可实现的目标。 (a) 管理现代化 - 加强计划和预算程序和计划活动的有效实施; - 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并发挥其杠杆效用; - 提高PCT、马德里和海牙体系工作的效益。 (b) 知识产权的推广与支助 - 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相关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层面; - 制定相应手段/方针以帮助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并加深对知识产权及其作用的了解并使之更广泛地尊重知识产权; - 推动中小型企业使用知识产权。 (c) 合作促进发展 - 加强知识产权在国家政策发展中的作用(辅以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影响的分析); - 增强国家人力资源能力,培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例如对培训员的训练); - 通过WIPONET为小型知识产权局部署在线工具; - 进一步发展针对地区/国家需求的行动计划; - 继续为知识产权局自动化提供援助。 (d) 知识产权问题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渐进发展与编纂 - 通过WIPO专利议程(包括目前在《实体专利法条约》草案方面正在进行的工作),使用户更容易获得专利体系; - 进一步发展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律的统一原则和程序及实质内容; - 针对新技术制定对案,在实施《WIPO版权条约》(WCT)和《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方面,尤其要这样做; - 继续就广播权进行磋商并继续谈判以制定一项保护音像表演者的国际文书; - 继续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的工作,以加强保护框架; - 在必要时针对某些问题采用“软法”解决方案。 (e) 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服务 - 循序渐进地改革PCT体系并实施有关成果; - 扩大马德里和海牙体系; - 拓宽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服务以将更广泛的知识产权争议问题纳入其业务范围。 15.2004-200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文件WO/PBC/7/2),对预计将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活动以及实施目标拟采取的程序提出了详细建议。政治想象力、信誉以及成员国、私营部门和秘书处之间的协作,乃是WIPO使命取得成功和实现本组织构想的关键因素。 ==================================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为适应国际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加快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国加快知识产权立法步伐,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并且已初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特作如下决定: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当前深化科技、经济配套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基本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到科技、经济、文化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以下称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为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以及对外科技、经济、文化合作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增强制止和处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力度。国务院将抓紧研究、制定对知识产权实行边境保护措施的行政法规。 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职能,充实力量,提高效率。当前要重点加强各级著作权行政执法机关的力量,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效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有关机关和部门都要大力协助。对一些影响比较大的重要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会同科技、经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 要支持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依法审判,支持有关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切实加强审判力量,保障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在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机构改革中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并理顺关系,在我国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两套体系“双管”齐下、并行运作的体制,以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 三、要大力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国务院将不定期地组织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和科技、经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法律的情况进行联合大检查,重点查处一些重要的、有影响的知识产权侵权大案,督促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执法不严和对侵权行为处罚不力的现象。这项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以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法律的有效实施。 当前,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清理整顿音像制品市场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检查,严肃处理非法复制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的盗版行为。 四、为了履行我国参加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强化海关在保护知机产权、制止侵权产品进出境方面的职能,采取必要的边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海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依法严格实施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措施。 五、要加强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国外引进技术或进口产品时,要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发生侵权纠纷或引起其他损失;向外输出新技术、新产品时,也要做好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防止技术或产品出口后被他人仿制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要加强对来料、进料定牌加工和合资制作、发行国外音像制品的审批及管理工作。企业在接受外商委托从事上述活动时,应当通过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查明外商是否为该项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是否有权使用,在合同中应约定企业履行合同所进行的定牌加工或制作、发行音像制品活动被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的应诉责任以及指控成立时的赔偿责任。 六、各行业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针对本行业科技、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指导全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科研生产工作。对于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比较薄弱的医药、化工和计算机软件等行业,要采取倾斜政策,增加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提高自主研究开发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的主管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要针对计划的实施和发展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战略,特别要加强与计划有关的领域中的知识产权调查、分析及相应的对策研究,使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计划项目的立项、成果的法律保护以及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全过程。 八、企事业单位要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本单位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企事业单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应当与知识产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制定正确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战略,确定恰当的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水平和效率,避免在科研和生产中出现不必要的重复开发或者发生侵权纠纷。 九、科技、经济、文化领域的各类行业协会以及专门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励和扶持这些组织的发展,引导其利用自身的灵活机制,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和服务。要建立一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当事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调动这些组织的积极性,使其成为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力助手。 十、当前,要大力加强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对广大领导干部以及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科技、经济、文化等部门要结合第二个普法五年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新闻单位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报导,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企事业单位要把知识产权法律纳入本单位的普法教育计划。要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决定制定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办法. 要选我
容摘要:曾国藩,自1851年5月上疏指责咸丰帝“苟责礼仪细节,不求国家大计”始至1872年3月死于两江总督衙门止,与清政府的关系迭宕多变,错综复杂,矛盾纷呈。其中矛盾最集中表现在曾国藩一切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为目的的忠君思想和清廷对他的畏惧猜忌及至最后的疏远。认真研究双方矛盾关系演变的经过、结果和原因,既可以进一步了解以曾国藩为首的湘军集团与清廷的矛盾又可以了解清政府中满汉民族之间的矛盾。关键词: 矛盾关系 忠君 猜忌 演变曾国藩,原名子城,字居武,后改名国藩,字涤生。按照他的解释,“涤”即“涤其旧染之污”,“生”即“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1]这无疑表示曾国藩要涤除旧习,焕然新生,做一个藩屏封建国家的忠臣,幻想“夜半霹雳从天降”成为国家栋梁, 期望清政府出现“中兴”局面。一我们可以把曾国藩与清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通过四个时期来说明。第一阶段:曾国藩于1840年授翰林院检讨至1852年,在京师为宦十二载。他广泛涉猎各种思想,尤其致于经世思想,立志要成为地主阶级的一代圣贤,要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要将平生所学付诸实践,以挽回封建统治阶级日趋衰落的形势。在京为宦时期,他看见清朝政府吏治腐败,廷臣的“唯阿之风”曾多次向咸丰帝上谏,但从未被采纳,他感到彷徨和愤懑,他在信中写到“书生之血诚,徒供胥吏唾弃之具,每念及兹,可为愤懑” [2],正是这种对地主阶级和清政府的一片“血诚”,使曾国藩在困难面前不肯退避,不怕得罪权贵官僚,敢冒触犯龙颜的不测风险。于是在1851年5月他再次上疏《敬陈圣德三端预防流弊》其锋芒直指咸丰皇帝,结果咸丰批阅未毕即“怒摔其折于地,立召军机大臣欲罪之”[3],后因别人为他求情而免于受罪。从此他不敢在奏折中批评皇帝及对其施政方针表示不满之语,这使曾国藩对京宦生活深感乏味,并发出“补天倘无术,不如且荷锄”[4]第二阶段:镇压太平天国时期,这是曾国藩最重要的时期,也是他与清政府之间“忠君”与“猜忌”表现最明显的时期。曾国藩出于对清廷的忠心,为尽快恢复封建统治秩序,于1853年办团练并开始为期十年之久的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为了扑灭太平天国革命的烈火,他不惜自己的生命。湘军出师不久,因战役失利,他两次企图自杀,以身“殉国”,可见其忠心不贰。在1854年秋,曾国藩攻陷武昌不但未获得封疆大权,且不时受到清廷责难。与此同时,清廷又在太平天国首都天京周围组成江南、江北大营,其目的是以“湘军出力,江南、江北大营收功”[5],使其六、七年内一直处于客军虚悬的地位,“不获大行其志”[6]。曾国藩进一步看透了清政府对他的猜忌心理,时怀警惧,处处谨慎,有时甚至感到悲观和伤心。因此于1857年奏请在家守制三年,咸丰觉得太平天国势力日趋衰落有无曾国藩无关紧要,遂批准他的请求,使其陷入难言之苦。直到1860年4月江南大营覆灭后,举国之武装惟有湘军可恃,清廷才授予曾国藩两江总督实权并以钦差大臣身份节制江、浙、皖、赣四省军务。但并不意味清廷放松了对曾国藩及其湘军的猜忌之心。早在湘军围困天京之时,调僧格林沁屯兵皖鄂之交,冯子才、富明阿分守镇江、扬州,官文驻武昌,长江中下游三大军事重镇皆屯兵陈粮,名为预防太平军,实为控制湘军,使其在攻下天京之后,不敢胡作非为,肆意北上。清廷不时利用湘军的内部矛盾来分散曾国藩权势的过度膨胀。1863年,左宗棠被超擢为闽浙总督,两万余人从湘军中分离出去。左氏升迁如此之快,蕴含有清廷以此牵制曾国藩的意图在内。更为突出的是,在曾国藩于1864年春夏间与江西巡抚沈葆桢互争江西厘金税收的问题上,清廷竟置正在合围金陵的嗷嗷待哺之数万湘军于不顾,采取两掣其平的手法,谕准户部所奏江西厘税半归本省,半归湘军。面对清廷此种态度,曾国藩甚感伤心失望,“心中郁闷殊甚”[7],“因饷事十分恼怒,而又念兵事无休无了,己身之力小任重,抑抑不自得,久不成寐。”[8]因此,曾国藩在表面上“有督帅之授”,实际上是受命于危难之间。清廷正是采取扶植曾国藩部下将领的手法,使其若即若离,达到分而制之的目的。对于曾国藩的嫡系部队,清廷更以严密监视。曾国荃“以一人而统九十余里之围师,困数十万之悍贼”[9],未免有争功之意,时刻促使清廷对其加以警惕。在攻陷金陵之前,上谕一再申儆:“倘曾国荃骤胜而骄,令垂成之功或有中变,致稽时日,必唯曾国荃是问。”[10]其实,这是希望李鸿章、左宗棠、彭玉麟等人共同协力,速竟全功,以免功归一人,从而出现无法控制的结果。攻陷金陵后,清廷谕令曾氏兄弟追查天京金银下落,提出严重警告:“曾国藩以儒臣从戎,历年最久,战功最多,自然能慎终如始,永保勋名。惟所部诸将,自曾国荃以下,均应由该大臣随时申儆,勿使骤胜而骄,庶可长承恩眷。”[11]这一峻厉之谕,一扬一抑,使得曾国藩如履薄冰,由此可见清廷时刻对曾国藩及其湘军嫡系怀有戒备防范之意。因此,在天京失陷之后,曾国藩权倾一时,成为“中兴之臣”之首,且清政府封曾国藩太子太保衔,赐封一等侯爵,世袭罔替,这是何等的恩赐和荣耀。但实际上清廷对曾的猜忌更加强烈,有暗伏杀机的危险。曾国藩最终出于对清政府的忠义,避免清廷的猜忌和不安,也使自己不陷于“狡兔死,走狗烹”的境地,做出停解部分厘金,裁撤湘军,并为曾国荃陈请开缺回籍的决定。第三阶段:“剿捻”时期 在遭受一系列打击之后,曾国藩大有看破红尘之感。他曾说:“国家堪忧,残喘余生,安得即归去,遁迹山林,不阅世事也!”[12]然而,在1865年5月,“剿捻”主将僧林格沁被击毙,清廷发出五道谕旨,而此时曾国藩正值心情不佳。因为4月时,那拉氏亲拟谕旨,斥责曾国藩妄自尊大,目无君上,暗使离间,诸多协制等等,曾国藩为此事“坦然寡欢”,“忑然不安”[13]。虽然他感到自己渐为清政府所冷淡和疏远,但是他出于对革命人民的仇恨和对统治阶级的忠诚,抱着老病之躯,奔赴战场。最终,曾国藩“剿捻”失败,他“惭惧不堪”“焦愤成疾”[14],上疏请求辞职。实际上,这时曾国藩还没有最后下定走的决心,他仍认为清政府或许会象以前那样,降温旨慰留,令其继续为“剿捻”立功,最后将捻军镇压下去。然而他得到的是严旨切责,令其回两江本任,授李鸿章专办“剿捻”事宜。虽然“剿捻”最后成功,但是整个清朝如粪墙朽木,曾国藩的“中兴”希望至此落空,使他陷入悲伤和苦恼之中。第四阶段:天津教案时期 “剿捻”之后,曾国藩忧思过度,身体愈衰。但是接到清廷谕旨,令其前往查办“天津教案”。他再次出于对清政府的一片赤诚之心,成为镇压中国人民反侵略的刽子手。在曾看来,民族的安危,人民的利益都是次要的,只有保住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才是最重要的。因而他权衡利害,采取了“曲全邻好”“媚外求和”坚决与革命人民为敌的方针,最终受到舆论的指责,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此时他希望清廷能稍加维护,不料,那拉氏为了推卸责任,竟然也责其“文武全才惜不能办教案”[15], 并派李鸿章复查“天津教案”。这等于公开宣布,“天津教案 ”完全是曾国藩个人办坏的,由于他的软弱无能,才使清政府不得不中途换人。至此,“英雄末路”的曾国藩由天津回到江宁仅一年多的时间,由于隐痛太深忽然死去。二清政府对曾国藩由猜忌到疏远的原因何在?首先清朝封建王朝自建立后,满汉矛盾一直存在。因此满洲贵族在入主中原以来,在严厉实行文化高压政策、牢牢牵制人们思想观念的同时,又在政权和军权上对汉人采取不信任,不予重用的态度,尤其在军事上,“以驻防兵钳制天下,不轻以汉人司兵权”[16]。因此,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捻军过程中,不得不起用曾国藩等汉族官员以及湘、淮军为之效力卖命,但自始至终都怀有畏惧猜忌之心。其次,清廷之所以对曾国藩由猜忌到疏远,主要是因为在天京攻陷之后,湘军内部矛盾重重已经分崩离析,而这时淮军的势力强大起来,这就为清政府对曾国藩开刀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曾国藩一生忠君原因又何在?首先,他出生于封建地主家庭,这个家庭保持着十分浓厚的礼教传统与森严的封建秩序,培养了曾国藩对封建礼法的忠诚信仰;再说,曾国藩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同曾国藩及其家庭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其二,在曾国藩生活的时代,“修,齐,治,平”的儒家传统思想仍是中国文化的核心,而且在长期的苦读和从军从政过程中,曾国藩逐渐成为一位集中国传统文化于一身的大成者、理学经世派和“旷世济世”的情怀,使他一直恪守忠君敬上的人生信条。在曾国藩的一生中,他以对清王朝的一片赤诚之心,历尽艰难困苦,忍受侮辱折磨,始终为维护传统礼仪纲常重新规范社会秩序,达到“立功”“立言”“立德”的人生境界而奋斗不止。其三,与他本人修身养性的人生哲学密切相关,曾国藩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人的一生,既要自强不息,奋斗进取,建功立业,又要自我克制,寻求“惜福之道,保泰之法”。他特别重视“刚柔互用”之术,主张“趋事赴公,则当强矫,争名追利,则当谦退。”[17]在“强矫”方面,他特别强调的是自胜,而不在胜人。这是因为能自胜者,才是真强、真硬。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克己”,颜子所说的“不贰过”。在“谦退”方面,他特别强调为人处世必须谨小慎微,做到“有福不可享尽,有势不可使尽”。他曾以自己的实际经历作出结论说“孝以施于上,信以施于痛列,歉以施于同列,浑则无往不宜。大约与人忿争,不可自求万全处;凡人是非,不可过于武断,此浑字之最切于实用者而。”[18]遵循这一思想原则,曾国藩在具体行动上尤其注重对谦和、忍退的实际运用。当官位愈高,权势愈大时,他时刻提醒自己对清廷更加忠诚,并常存冰渊坠坠之心。他在日记中写道:“凡人我之际,须得看平,功名之际,须砍得淡,庶几胸怀日阔”[19]“以庄子之道自怡,以荀子之道自克。”[20]用顺从天命的态度看待工人的利害得失和成败祸福,这种拘谨深沉而又保守的气质,对于他循规蹈矩走正道,忠于清廷起到很重要的影响。正如费正清说:“它非常适合于坚持反叛逆和反道德放任的路线。”[21]第四,曾国藩的“忠君”思想又与清廷的拉拢政策而加强。曾国藩在仕途上的发展是颇为一帆风顺的。从道光二十年授翰林院计起,到二十九年升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十年七迁,连升十级,这对于“出身寒门”的曾国藩来说,真可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他在升内阁学士时写信对他的弟弟说:湖南“三十七岁至二品者本朝尚无一人”[22],曾国藩认为,自己有如此机遇,主要是“荷皇上破格之恩”,对于皇恩浩荡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1862年,当他与劳宗光互争粤厘洲,清廷抑劳而重用他,并指出:“环顾中外,才力气量如曾国藩者,一时亦实难其选。”[23]而且清政府对于李秀成被擅自处死之事以及幼天王逃走之罪未于深究。清廷对他越信任重用,越使他愧怵战兢,只图报效,所以“忠君之忿重”,“立名之志浅”[24],“唯有竭尽勇锐,以办江介之事,此外非所敢知也”[25],这是促使曾国藩即使遭到清廷猜忌和疏远,也一直忠心耿耿地为清廷一次又一次的卖命。综上所述,曾国藩成为维护清朝统治的封建忠臣,无论是在不被重视,被猜忌还是最后被疏远,他对清王朝的一片“血性忠诚”之情始终没有改变。曾国藩终因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抑郁而死,结束了他一度辉煌而又困惑的一生。他始终没有摆脱不幸的政治命运,正所谓“命运是被情势所改变和扭曲的生存态”[26]。曾国藩的忠君思想,让人可敬又可悲,他的一生不愧是“忠毅人生”。
1政府和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行为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2正确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优点与局限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作用,也要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同时,积极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如果政府管理和调控的范围、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其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会抑制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3我国经济体制既存在政府干预过度问题,也存在“市场失灵”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但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处理上,仍存在许多不足,政府作用和市场功能都亟待进一步完善。4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为核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改革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能够扬长避短、有机结合,都得到有效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